1、刑法,是伴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阶级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用以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刑法源远流长,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先秦典籍中不乏记载。
2、在我国古代,含义是奴隶社会实行井田制,井田中间有口井,奴隶主派人拿着刀去守卫,谁要是去抢水就把他的头砍掉,这就叫用“刑”。而“法”原写作“灋”,左边三点水,右边是一个“廌”,下加“去”字。传说古代有一种叫“廌”的异兽神羊,头上长有一只能辨曲直的角,遇有不正直的人便会用角去抵;“去”是去曲的意思;三点水作偏旁,则引喻为执法要像水一样不偏不倚。《说文、井部》:“刑,罚罪也,从刀井。《易》曰:井者,法也。”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卷十:“刑字从井,盖与灋字从水同意。可知古人言法,皆取象于水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