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高考填报志愿流程
导语: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职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017年广东高考填报志愿流程
(一)了解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政策,了解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及顺序;要登录拟报高校网站,认真了解高校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
(二)了解专业目录和体检要求。
考生根据《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或《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分科类分批次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增补或更正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的重要说明,依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参照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填报适当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三)拟定志愿草稿表。
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的“互动下载”-“下载中心”中下载。
(四)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服从其他专业的标记并网上提交。逾期不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含志愿无效)的考生只能在录取阶段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时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的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未点击“志愿确认”的志愿无效,网上确认的志愿不得更改,录取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五)办理签名手续。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完志愿后,于7月1-2日到原高考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名和由他人代为签名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各中学(报名点)要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与网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愿表,组织考生办理签名手续。考生根据打印的志愿表认真核对所报院校和专业,如发现错误,可向中学(报名点)提出书面更正申请(第一时段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得更改),由报名点修改并存档。7月2日16:00后,各中学(报名点)不再受理更正错误的申请。
(七)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提前在填报截止时间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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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考生需满足4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随迁子女需要同时满足社会保险、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以及3年完整学籍等4个要求方可获报考资格。同时《通知》对4个要求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如下: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7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2017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7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7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省内三县七乡学生可享受民族政策
据了解到,广东省内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具体范围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居委会)或自然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小学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就读,初中阶段被选送或考取所在县(市)的其他中学就读,而户口仍在原籍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就读,高中阶段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读高中的,享受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而广东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或自治区、自治州的县读书,高中阶段迁入广东省境内户口所在地读高中或者随父母来粤务工迁入我省境内读高中且符合在粤参加高考条件的,享受广东省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对比旧版文件发现,原来规定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迁入广东户口的考生才可享受相应照顾政策,现在需同时符合异地高考政策,但照顾范围明显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被纳入其中。
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录取政策
《通知》还明确,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普通类民族班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