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
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就在下面,各位需要包括教师的同学们,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教育综合基础知识重点吧.
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
1.小学教育的性质:小学教育既是基础教育,又是普及教育还是义务教育。
3.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者: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舒尔茨为代表的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
4.个体身心发展的动因:内发 论、外铄论、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5.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遗传、环境、学校教育以及个体的主观能动性。
6.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以及个别差异性。
7.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神学的教育目的论、个人本位论、社会本位论、无目的论、辩证统一论。
8.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精神实质: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9.学生的权利:人身权、受教育权。
10.教师劳动的特点:复杂性、示范性、创造性、专业性、隐含性、广延性和连续性。
11.教师职业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心理素养、身体素养。
12.三种典型的师生关系模式:放任型、民主型、专制型。
13.广义的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
14.德育的原则:导向性原则、疏导原则、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教育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知行统一原则、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原则、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原则、依靠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原则。
15.我国中小学常用的德育方法:说服法、榜样法、锻炼法、陶冶法、品德评价法、指导修养法。
16.班主任工作内容:了解和研究学生,组织和培养班集体,做好个别教育工作,组织好班会活动,协调好各方面教育力量,做好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操行评定。
17.课外活动的组织形式:群众性活动,小组活动和个别活动。
18.少先队的性质与任务:少先队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是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少先队。
19.共青团的性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分别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
2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基本理念: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
22.中小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教育信念与责任,教育知识与能力,教育实践与体验。
23.中小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儿童发展与学习,小学教育基础,小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24.教师的一般心理素质归纳为认知品质、个性品质和适应能力三个维度。
25.教师的职业意识系统主要包括职业需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和职业气质等成分。
26.影响自我效能感的因素:对成败的体验与认知归因,替代性和想象性经验,评价与劝说,生理与情绪状态。
27.教师心理问题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心理成长问题,心理障碍问题,心理变态问题。
28.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解决教师心理问题的根本途径。
29.教师心理健康的维护:完善自身人格、保持平和心态、提高整体素质和体验职业乐趣为基本途径。
30.教师的威信按内隐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仪表威信、知识威信和人格威信。
31.教师认知问题主要表现在认知的结构性问题和社会认知两个方面。
32.艾利斯的合理情绪疗法。
33.教师常见的情绪问题主要有:自卑、嫉妒、焦虑、抑郁、消沉等。
34.教师常见的人格问题主要分为人格缺陷和人格障碍。
35.常见的人格缺陷包括自卑、焦虑、抑郁和孤僻,常见的人格障碍有强迫型、偏执型、攻击型和依赖型人格障碍。
36.完善个体的人格认知是塑造教师健全人格的出发点。
37.教师的行为问题主要包括教学行为问题、交往行为问题和生活行为问题。
38.《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基本理念: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师德为先。
39.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教学工作以上课为中心环节。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备课、上课、作业检查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40.综合课的基本组成部分有:组织教学,检查复习,讲授新教材,巩固新教材,布置课外作业等。
41.一堂好课的基本要求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方法得当、表达清晰、组织严密、课堂气氛热烈。
42.教学组织形式有个别教学制、班级授课制、分组教学制、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
43.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巩固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量力性原则,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结合原则。
44.中小学常用教学方法:讲授法、谈话法、演示法、练习法、讨论法。
45.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系统: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动作技能领域。
46.加涅按照学习结果把教学目标分为言语信息、智力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态度五类。
47.提问的类型:知识性提问,理解性提问,应用性提问,分析性提问,综合性提问。
48.教学反思的特征:针对性,反省性,实践性,时效性,过程性。
49.板书的类型:提纲式、线索式、关系图式、表格式、词语式、图文式。
50.讲授通常有讲述、讲解、讲读、讲演和讲评。
51.教案的基本形式一般有记叙式、表格式、卡片式。
52.教学目标的功能:导向、激励、评价、选择、控制。
53.一个良好的行为目标应该具备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标准。
54.课堂小结的方法:自然式,归纳式,悬念式,回味式,比较式,练习式。
2、心理学
55.知觉的特性:整体性、理解性、选择性、恒常性。
56.直观教学的形式:实物直观、模像直观、言语直观。
57.记忆系统:感觉记忆、短时记忆、长时记忆。
58.遗忘曲线与遗忘规律:艾宾浩斯遗忘曲线。
59.记忆的品质:准确性、准备性、快捷性、持久性。
60.想象的分类:根据想象时有无预定目的,可以把想象分为无意想象和有意想象。
61思维的特点:间接性和概括性。
62.思维的品质: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独创性、批判性。
63.影响问题解决的心理因素:问题情景与表征方式、个体的智能与动机、思维定势与功能固着、原型启发与酝酿效应、情绪状态。
64.创造性思维的特征:流畅性、变通性、独特性。
65.注意的`基本特性:指向性和集中性。
66.注意的种类: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和有意后注意。
67.注意的品质:注意的广度、注意的稳定性、注意的分配。注意的转移。
68.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
69.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
70.情绪的基本形式:心境、激情、应激。
71.情感的种类:道德感、理智感、美感。
72.意志的品质:自觉性、果断性、自制性、坚持性。
73.埃里克森的人格差异理论。
74.自我意识的构成: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监控。
75.气质的类型: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抑郁质。
76.学习动机基本成分: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
77.学习动机的分类:高尚的与低级的动机,近景的直接性动机和远景的间接性动机,内部学习动机和外部学习动机,一般动机与具体动机,认知的内驱力、自我提高的内驱力和附属的内驱力。
78.学习动机对学习效果的影响:耶克斯——多德森定律。
79.学习动机的理论:强化理论,需要层次理论,成就动机理论,成败归因理论,自我效能感理论。
80.品德的心理结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
81.品德发展的基本理论: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82.家庭的教养方式:专制型、放任型、民主型、溺爱型。
3、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8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8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8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8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8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8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
9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9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和杂费。
9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9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9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9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三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9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9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9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