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箸刺之”释义:用筷子扎鸡蛋。“以”是用的意思。“以箸刺之”出自《王蓝田食鸡子》。
2、原文: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王右军闻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犹当无一豪可论,况蓝田邪?”
1、“以箸刺之”释义:用筷子扎鸡蛋。“以”是用的意思。“以箸刺之”出自《王蓝田食鸡子》。
2、原文: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王右军闻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犹当无一豪可论,况蓝田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