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是国家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增加的职业资格认证,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2、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是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有效。
1、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是国家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增加的职业资格认证,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2、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是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