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员的工作有:全船的管理与驾驶;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驾驶任务,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航海图书资料管理;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带领水手进行甲板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船舶机械推进职能;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等。
2、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00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都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