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能举行,或是变相举行与升学挂钩的选拔考试,而且学校更不能以学生的考试成绩安排座次。”这是在昨日的市三届人大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中,有组成人员对《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
审议中,有组成人员建议,“草案”应明确规定,学校应科学、合理的给学生布置课业负担,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草案”应列举学校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现象,如在未成年人教学中,开展以选拔为目的的考试,销售练习册等。同时,以未成年人的考试成绩作为依据,以此给学生安排座位。
当前,校园安全事件引人关注。审议中,有组成人员建议,“除了要保障学生、学校的安全外,在发生突发事件、伤害事故后,学校应该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及时开展心理干预,并以法规的形式将其制度化。”
另外,一部关于我市的“校园安全条例”正在积极起草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