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了2007年高校[b]艺术类[/b]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北京市暂不组织专业[b]统考[/b]。
据介绍,艺术类考生都要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其中文化考试报名按全市统一规定进行,由各区县高招办负责组织。2007年高考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4日—10日。专业考试报名由各招生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2月至3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考生要持2007年高考考生号、所在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若干张,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2007年北京市暂不组织专业统考,专业考试仍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考试院提倡在京招生院校之间组织专业联考或互相承认专业考试成绩。考生要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一般于明年3月底前结束。
参加艺术院校专业考试并领取《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都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类或理工类全国统一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其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其余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艺术类考生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在已取得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学校中选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艺术文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其他专业,艺术理工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其他专业(报考提前录取的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可兼报提前录取的非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年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低于当年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