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录取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四个关键词
——“基础信息”、“参考”、“重要参考依据”、“重要依据”
北京市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问题的论述主要集中在第9条、27条、34条这三条中,其中第9条回答的是为什么要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改革方案?在这个条目中首先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包括的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
公民素质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条目中特别强调这是学生高中三年成长过程全面、真实的记录,条目中明确表示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改革方案,可以为高等学校提供重要的学生基础信息,使高等学校更全面地了解学生,有利于学生全面而又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
本科统一招生如何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体现在第27条,第27条中明确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是“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参考”。“高等学校在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毋庸置疑,在这个条目中将高考成绩定位为“主要依据”,而将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定位为“参考”,显然这是两个有本质区别的定位,因为“依据”只能有一个——高考成绩,这样才能保证高校录取的公平、公正,而“参考”也是多元的,有会考成绩,有综合素质评价,有体检结果,还可以有性别要求,高考单科成绩要求等,这些都属于高校录取自主权的范围,由高校自行决定使用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中的作用的表述主要在第34条中,向自主招生高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便于高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特殊潜质有详实的了解,作用定位是这样表述的:“作为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这就是说在高校自主招生过程中,要充分使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以上所述,对于“综合素质评价”不同的招生形式使用定位表述是不同的:
广义定位:基础信息
本科统一招生定位:参考
自主招生定位:重要参考依据
本科统一高考对高考成绩的定位:主要依据
北京市2010年高考方案公布后,各大媒体在表述“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和使用定位时统一使用了一个概念:重要依据,这样一来引起了教师、学生、家长的质疑:到底是“参考”,还是“重要参考依据”,还是“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是“重要依据”,高考成绩是“主要依据”,“重要”、“主要”孰重孰轻?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得追根溯源,“重要依据”这个概念在“改革方案问答”66条中从来没有出现过,“重要依据”出自于市教委发言人的“新闻通稿”之中:“新方案中,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分布以等级和统一表格的形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在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中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我以为这是个新闻通稿,是发言人的一份发言稿,不必苛求,当然如果发言人用的概念和方案完全一致那是再好不过了,一旦有出入我们应当以文件为主,以“改革方案66问”为主,说到底“综合素质评价”就是个“参考”。尹宗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