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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家长少用电子产品”,是提醒更是警示

2月28日,《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正式发布。《大纲》指出:0-3岁儿童家长要注意“减少屏幕暴露,不用电子产品代替家长陪伴”;3-6岁儿童家长要“避免让儿童长时间观看电视、电脑、手机” ;专题指导家长如何处理好与网络、电子产品的关系,并重申要制定“家庭网络公约”……(2月28日 澎湃新闻)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和电子产品成为不可或缺的学习、生活以及交际工具。有人形象地指出,新生代儿童从出生开始就已经是“网络原住民”。2月25日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3%,我国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28.5小时。在孩子已经被标注为“网络原住民”、家长也同属网民的形势下,网络和电子产品的使用是否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究的话题。 

家长如何使用网络、电子产品,不仅关乎家长自身的健康,更关乎儿童的健康成长。在网络和电子产品越来越普及的当下,如果不对家长使用电子产品的行为进行规范,后果可想而知。 

从家庭关系的构成来看,家长居于主导地位,也是完成家庭教育的主体。让孩子养成良好的电子产品使用习惯,需要家长言教,更需要家长身教。从这个角度来看,重申“家长少用电子产品”,不仅可以提醒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也是对家长不规约自身行为的警示。 

另外,《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还明确要求,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要分别设置“科学合理使用网络及电子产”“指导儿童正确使用电子产品与新媒介”“提高儿童的网络素养”等专题,指导家长如何处理好与网络、电子产品、新媒介的关系。把“家庭网络素养养成”当作家庭教育的新课题,可以从源头提升青少年的网络素养,助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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