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休学证明,休学证明办理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就来教教大家。
操作方法
01:
家长应该在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向学校领导提交“个人休学申请书”,说明休学的真实原因,也可以咨询一下是否符合休学的条件。
02:
在学校领取统一的休学申请表。在告诉学校领导后,学校会给家长三份学生休学申请表,家长按照要求内容认真填写,也可以让学校老师代替填写。
03:
医院出具专业诊断书。孩子生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休学,必须有医院的诊断书,诊断书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乡卫生所无法证明,诊断书需要说明治疗或休息的具体时间,休学至少需要三个月以上才能办理休学证明。
04:
原学校盖章。家长拿着孩子的“医院诊断书”和“休学申请表”到孩子所就读的学校进行盖章,领导签字批准,领导会进行审核,特别是审核诊断书的内容。
05:
县教育局审核。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家长拿着申请休学的材料等到本县教育体育局的“学生学籍管理”科室进行审批,再签字盖章,并留一份休学申请表在县学籍科室,让县学籍管理员网上进行审核。
06:
回孩子就读的原学校。家长拿着县教育局盖章通过后的“休学申请表”和“医院诊断书”到孩子就读的学校,找孩子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再进行网上学籍提交申请,对学籍进行备注说明是“休学”,休学申请表和诊断书都交给管理员就可以了。
07:
注销休学备注。待孩子需要入学的时候,家长要到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处进行学籍更改,去掉休学备注,然后按照正常时间入学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