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01:
因为在以前的司法考试中只要求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而进行改革后要求扩大到了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都应该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法律职业更加扩大到了泛法律职业,有利于提高该职业的法治化,将这些岗位的工作者纳入改革,有利于改善行政执法质量,维护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利,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
02:
在改革的实行办法中明确指出: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而且提高了报考的门槛,改革有利于建立起统一的法律职业入门“门槛”,体现了法律职业需要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是法律职业队伍更加专业化,这也是进行改革的原因。
03:
并且在以前的司法考试中没有明确指出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规定,而这次的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
司法考试以前不明确的地方都得以完善了
04:
以上是司法考试进行改革的3点原因,其实就是原有制度有很多弊端,而进行改革就是让它更加完善,继续进步~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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