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是指每年11月11日的网络促销日,源于淘宝商城(天猫)2009年11月11日举办的网络促销活动,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双十一购物津贴使用规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天猫双十一满减使用时间
第一波: 2020 年 11 月 01 日00:00:00- 2020 年 11 月 03 日23:59:59
第二波: 2020 年 11 月 11 日00:00:00- 2020 年 11 月 11 日23:59:59
2、双十一主要活动优惠叠加顺序
叠加顺序:大促价(促销价)→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天猫购物券→购物津贴→红包等。
优惠分摊:“双 11 购物津贴”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满减门槛完全相同情况下的跨店铺使用。跨店铺使用场景下,就消费者使用双 11 购物津贴抵减的额度,将根据订单实际金额等比例进行拆分计算商家就该订单的实际让利金额。
例如:双 11 购物津贴在 300 减 40 元门槛下,若同时购买A,B店商品共 400 元时,A店铺订单金额(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优惠券后)为 80 元(双 11 购物津贴分摊 10 元),B店铺订单金额为(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优惠券后) 320 元(双 11 购物津贴分摊 40 元)。
3、满减优惠使用规则
上不封顶:例如:店铺中某个一级类目参与双 11 购物津贴活动,且满减门槛为 “每满 300 减40”,若一位消费者拥有 120 元的购物津贴。
1)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 300 元,则可抵扣 40 元;
2)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 600 元,则可抵扣 80 元;
3)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 1200 元,则可抵扣 160 元;以此类推。
退款规则:符合购物津贴退回规则时会退回。退回规则:双 11 当天用购物津贴的订单,若订单已支付且是售中状态,则当关联下单的订单(即消费者合并下单的订单)全部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关联订单未付款并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其他场景均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