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自古有之。赵国的官吏接受了吕不韦的巨额贿赂,这才把秦公子异人私放出邯郸。痛下杀手惩治贪污腐败,有史眀载天下第一人是秦始皇。这就是秦始皇三十五年的坑术士,后人称之为“坑儒”。
提到“坑儒”人们马上会联想到:毁灭文化,屠杀读书人。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坑儒不是因为有人写书骂秦始皇,也不是因为读书人发表不同意见而引发。“坑儒”是因为一帮术士贪污了朝廷的科研经费,是惩处贪污犯罪,是秦始皇依法掀起的反腐风暴。可恶的是,汉代以后的文人想争取言论自由而不敢,便移花接木指桑骂槐。后世专家文人不动脑子以讹传讹,谎言变成了真理,真是可悲可叹!
其实只要认真读《史记》,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坑儒”事情的发生,不是因为读书人给秦始皇提意见,或是读书人传播自己的学说,而是因为术士侯生、卢生借研究长生不老药之名,骗取国家巨额资金,然后用以牟利、挥霍,最后携款潜逃(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姦利相告日闻)。注意其中“奸利”二字,就是非法牟利的意思。
第二,秦始皇气愤而处置的人,是追随侯生、卢生的门客,和参与骗取巨资、非法牟利的人,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儒生、读书人(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第三,秦始皇是依法办事的,他将案件交有关官吏审处,而不是自己一言独断(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
第四,官员依法调查卢生等一干人。这帮人或骗取科研经费、非法牟利铁证如山,为求戴罪立功,或未参与犯罪自求清白,就互相揭发。于是,朝廷依法逮捕违违法者460人,秦始皇批准,将其斩首于咸阳,坑埋不让收尸。无罪者不予追究(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
第五,秦始皇杀的不是读书人,而是骗取国家钱财、贪污巨额科研经费的术士。即使其中有读书人儒生,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儒生读书人也不应该例外。
第六,贪污国家科研经费的术士该不该杀?该杀,无论哪个朝代都该杀,即使是现代文明的今天,一些西方国家废除了死刑,对于这样的犯罪,大约也要判处最高刑罚,终身监禁。秦始皇反腐何罪之有?
第七,秦始皇并未对术士从此斩尽杀绝,而是区别对待。对于没有犯罪的术士,允许他们继续从事研究活动,并未一概取缔。比如徐市是被秦始皇痛骂的人,但是,秦始皇却没有下令处罚徐市。三十七年秦始皇东巡时,又召见了徐市,并没有对他耗费巨资入海求药一无所获加以处罚。由此可见,秦始皇“坑术士”的举措并不是稀里糊涂一概而论。什么是贪污犯罪,什么是科研无果,是区分得很清楚的。这样的皇帝古今少有。
第八,秦始皇该不该动用国家经费研究、寻找长寿之药?应该。希望长命百岁是人之常情。即使是今天,一听说吃什么能长寿,大官百姓不都趋之若鹜吗?如果没有历代不懈的探索,我们哪来今天博大精深的中医中药?
有一点要特别说明一下:术士在今天人的眼里,似乎与装神闹鬼、坑蒙拐骗是同义词。因此,相信和容忍术士,便被认为是愚昧无知。其实不尽然。人类早期的科学研究,几乎都是起源于类似术士这样的一个群体。天文学、医学、生物学、冶金、化学等,开始可能是装神闹鬼,逐渐却产生了科学。炼金术和炼丹术,产生了早期的金属冶炼和化学;巫师占卜对上天的崇拜产生了天文学;希望活命和长生不老产生了医学和生物学。
能不能容忍自己不了解的东西,能不能在盛怒之下仍然头脑清醒依法办事,体现了一个君王的胸襟和气度。秦始皇三十五年反腐坑杀贪污罪犯,并没有演变成对整个术士阶层的取缔和屠杀,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