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十九年,汉献帝的伏皇后被废,“下暴室,以幽崩”,罪名很蹊跷,“阴怀妒害,苞藏祸心”。这是汉末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后汉书》用“假为策”三字作了注解,暗示曹操对这位弱女子下如此狠手,有些莫名其妙。吕思勉先生曾怀疑另有隐情,曹操杀之属于不得已,有为其开脱之嫌。
伏皇后的家族势力,恰恰是汉末仅存的一股与曹操不合拍的力量,必须加以剪除。从案子侦办过程与结果来看,大概情形也能反映他的这种心态。
建安十九年,汉献帝的伏皇后被废,“下暴室,以幽崩”,罪名很蹊跷,“阴怀妒害,苞藏祸心”。这是汉末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后汉书》用“假为策”三字作了注解,暗示曹操对这位弱女子下如此狠手,有些莫名其妙。吕思勉先生曾怀疑另有隐情,曹操杀之属于不得已,有为其开脱之嫌。
此案并不复杂,只是细节经不起推敲。
《后汉书》说,董承父女因衣带诏被诛,“(伏)后自是怀惧,乃与父完书,言曹操残逼之状,令密图之。完不敢发,至十九年,事乃露泄。”裴注《三国志》也说,“伏氏坐昔与父故屯骑校尉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辞甚丑恶,发闻。”可见主要证据来自一封书信。那么,伏皇后到底写信没?
董承的事情,发生在建安五年(200年),伏完死于建安十四年,如果确有这封书信,它是如何传递出去的?汉献帝投靠曹操后,“宿卫兵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曹操的耳目太多了,后宫搞什么小动作,不用过夜,曹操就会知道,那几年怎么没被发现?十四年后又是如何被发现的?
伏皇后的父亲伏完,是个学者型官员,深谙保身之道。比如建安元年,他以皇帝老丈人的身份出任辅国将军,仪比三司。但他认为“政在曹操”,自己需要避嫌,于是主动请辞,转而担任一些没有实权的闲职,得以善终。如果确有这封要命的书信,恐怕早付之一炬了,他不可能不为女儿的安危考虑。
也许这封信原本就子虚乌有,伏皇后很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