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教学生写作文,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以我手写我口”。老师会问:你会不会说话?你怎么说就怎么写嘛!——这样的指导,确实能起到一定作用。可是细想想,把隔壁李大妈和王二婶的闲聊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真的就是好文章吗?
口说和手写,毕竟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是“白话”与“文言”的差别。——对了,这儿所说的“文言”,可不是指“之乎者也”的古汉语,而是指“文饰之言”,也就是有别于口语的、整饬的白话书面语,从前又叫“国语”。而“白话”也有别称,叫“质言”(质朴之言)或“野言”。
近日翻看《周作人集外文》,发现这一点大家早已说过。周作人在《理想的国语》(1925)一文中说:古文局限肯定是很大的,但“狭义的民众的言语(即口语)我觉得也决不够用,决不能适切地表现现代人的情思”。那么他心目中的“国语”又是什么样子呢?据他归纳,是“以白话(即口语)为基本,加入古文(词及成语,并不是成段的文章)、方言及外来语,组织适宜,具有论理之精密与艺术之美”。(括号内文字为原文所有)——至于如何才是“组织适宜”?怎样做才能“具有论理之精密与艺术之美”?深入开掘,足可成为一门大学问。
我自己罹患“理论恐惧症”,对一些过于精深玄妙的理论,总不能得其要领。然又忝居教师之列,自己得写文章,还要指导学生写文章,心里总得有个“杠杠”。于是我也总结了两点衡文的标准,一要简洁,二要锤炼——自然也都是老生常谈。
简洁本来就是书面语的灵魂,无论古今,都是一样。白话文难免要“啰嗦”许多,可是我们看鲁迅那些有影响力的杂文,多半只是“千字文”!
外国人是不是爱写长文呢?也不尽然。曾读到一封印度“圣雄”甘地1939年写给德国总理阿道夫·希特勒的英文信,开头几句寒暄,继而写道:
很显然,您是当今世界上唯一能阻止一场毁灭人性的战争的人。无论您眼中的目标有多么宝贵,您都非要为了那个目标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吗?您可否听取一个刻意避免战争,但依旧成绩斐然的人的建议?总之,如果写信给您有所冒犯,希望得到您的原谅。
这是信的核心部分,译成汉语,连同客套话才一百字。
阻止一场世界大战,无疑是“天大的事”,居然用百十字就诉说得明明白白,不知那些动不动就下笔万言却又不知所云的作者,读后作何感想?
文言文讲究炼字炼句,白话写作也需要这样做吗?我想引朱自清的一段话作答。朱先生在《游欧杂记》序言中讲到写作心得时说:
记述(游踪)时可也费了一些心在文字上:觉得“是”字句,“有”字句,“在”字句安排最难。显示景物间的关系,短不了这三样句法;可是老用这一套,谁耐烦!再说这三种句子都显示静态,也够沉闷的。于是想方法省略那三个讨厌的字,例如“楼上正中一间大会议厅”,可以说“楼上正中是——”,“楼上有——”,“——在楼的正中”,但我用第一句,盼望给读者整个的印象,或者说更具体的印象。
“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这本是形容古人苦吟的句子,用在推敲白话文字的朱自清身上,不是照样合适吗?
《游欧杂记》是朱先生后期散文的代表作,文风脱离了早期的绮丽旖旎,呈现出一种不露形迹的质朴之美,看似回归口语原生态,其实是更高层次的升华;至于语言背后的修养和气质,却又是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