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通(Qualcomm)正式将魅族(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包括:
1)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Qualcomm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
2)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Qualcomm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Qualcomm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
3)请求判令魅族赔偿损失5.2亿元。
此案一出,立即引发国产手机市场“震动”。有人说,专利“老赖”魅族欠费多年(其实这在中国手机圈内早已不是秘密)终于要划上句号了;也有人说,高通此举可能意在影响智能手机芯片选择。
那么,在众多的国产手机厂商,为什么是魅族率先成为了高通专利许可诉讼的对象?高通此番诉讼到底希望达成什么效果?
“异类”魅族:手机营销越来越好,专利重视程度始终不够
魅族应该算是国产手机厂商中的“异类”,当包括小米、OPPO等在内的各类智能手机厂商走出“草莽时代”,寻求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专利武器库时,魅族依旧沉浸其中,市场营销似乎是做的越来越好了,但是,专利申请、保护和布局却始终不见起色。
数据显示,2014年,魅族智能手机出货量仅有440万台。2015年2月,魅族宣布获得阿里5.9亿美元的战略投资,并开启“机海战术”,布局高中低端,并在销量上一路高歌猛进。
2016年4月6日,魅族总裁白永祥曾表示,魅蓝系列产品销量已经达到2000万部。
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26日,魅族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发明公布数为572件,发明授权数28件,实用新型数44件,外观设计数153件。
与2014年11月相比,魅族的发明公布数新增了4.3倍,发明授权数新增了6倍,实用新型数新增了2.1倍,外观设计数新增了96%。
但与小米相比,魅族的发明公布数不足小米的12%(4841件),发明授权数不及小米的8%(346件),实用新型数不及小米的14%(319件),仅外观设计数与小米相当,约为后者的77%(199件)。
虽然,过去一年魅族的专利保护意识和申请数量较之前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是,与小米等相比差距依旧明显。
更重要的是,魅族成立已有13年之久,而小米成立不过才6年时间。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过去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魅族从底子里对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是不够重视的。
与此同时,魅族过去一年在专利布局上的积累与其市场销量的表现也存在一定的“脱节”,这为其陷入专利纠纷埋下了“隐患”。
高通起诉:与爱立信诉小米、华为诉三星类似,但更温和
伴随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围绕智能手机引发的专利诉讼也越来越多,从美国到印度,再到中国,各类专利诉讼此起彼伏。
与爱立信在印度诉小米手机专利侵权案和华为在美国诉三星专利侵权案类似,高通诉魅族的案件,也集中在通信技术领域。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爱立信所拥有的ARM、EDGE、3G等相关技术等8项专利,小米在印度被爱立信诉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
当时,爱立信申请的“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场销售、推广、制造及进口涉嫌侵犯爱立信专利的相关产品,并要求小米和其印度当地的电子商务合作伙伴Flipkart,暂时停止销售爱立信起诉的涉案专利产品”临时禁令获得法院同意。
即便小米比魅族专利规模大很多,但是,依旧无法躲过类似爱立信在印度起诉其侵犯后者的通信技术专利。
但与爱立信在印度诉小米的“剑拔弩张”不同的是,高通在国内起诉魅族应该算比较克制和温和。
我们看到在目前高通对魅族的诉讼请求中,前两项诉讼请求均是为了确认其没有“因人而异”或“以大欺小”设置不同的谈判条件或许可协议,而是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与使用其专利的各类厂商提供“一视同仁”的许可协议和条件。
而这多少也可以看出此番高通起诉魅族的原因,并非高通咄咄逼人,而更多是魅族作为智能手机生产厂商,在智能手机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使用高通拥有的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但一直拒绝缴纳专利费用。
咎由自取:高通可能不是最后一个起诉魅族的厂商
据悉,为了与魅族达成专利许可协议,高通向魅族发起了多轮交涉,试图通过诚信谈判与其达成协议。但魅族似乎不为所动,既不愿意与高通达成任何协议,也不愿意支付专利使用费用。
显然,此番高通起诉魅族更多是一种“被迫”或“无奈”。
值得一提的是,高通此番起诉魅族的案件中,高通在起诉书中提到的四部法律、共计七条的法律依据中,有五条是强调双方如何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有一条是强调高通没有违反《反垄断法》要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一条是强调使用他人专利,需签署许可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此可见,高通此番起诉是比较谨慎的,它不希望被人恶意解读为“以大欺小”或“倚强凌弱”,而是希望类似魅族等智能手机从业者能够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履行使用他人专利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高通一再强调指出,包括华为、中兴、小米、联想、格力、奇酷等国内100多家规模大小不同的手机厂商均与其签署了新的中国专利许可协议,而“魅族一直没有没有诚意真正地与高通达成协议,而是采取了一种拖延的方式,希望能够无限期地延迟下去,这样他们可以无偿地使用高通的专利。“
而这样一个局面的结果就是对已经与高通签署的100多家厂商造成不公平竞争的态势,最终会伤害到整个无线通信的生态系统。
反观魅族,迟迟不与高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表面上通过“拖欠费用”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伴随智能手机竞争日趋激烈,即使没有高通起诉魅族,也不排除类似爱立信、华为等拥有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专利的厂商向其发起诉讼大战。
因此,仅就魅族而言,如果不能很好地融入智能手机专利生态圈,尊重并重视知识产权,高通应该不会是最后一个起诉它的厂商。
而就国产智能手机市场来说,在市场日趋饱和的前提下,智能手机行业不可避免也会进入“去产能”阶段,因此,对于类似魅族等只希望赚快钱的国产手机厂商,一味的“拖欠费用”并非长久之计,要么,尽快退出智能手机市场,要么,加大投入提前布局5G等下一代通信终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