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随着城市中大楼越建越高、越来越多,电梯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电梯“吃人”惨剧频频上演。
中美电梯事故频上演
7月26日,中国湖北荆州沙市某商场,一女子带着儿子搭乘商场内手扶电梯上楼时,遭遇电梯故障。在危险关头,她将儿子托举出了险境,自己却被电梯吞没后身亡。
据统计,中国去年37人死于电梯,全中国上半年发现11万余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电梯“吃人”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于电梯安全问题的拷问。那么,在电梯的诞生地美国是什么情况呢?
美国的电梯也很普遍,升降电梯的数量较多,全美约有90万台。扶手式数量较少,约有3.3万台。美国电梯发生事故的频率也较高,几乎每天都有事故发生。
根据美国劳工部以及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每年由于电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27人,受伤人数更是高达10200人。扶梯式电梯造成的伤害较多,约为升降式电梯的15倍。
美国处罚力度大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对于电梯事故的处罚力度很大。
美国曾发生过一件举国瞩目的电梯事故。2002年感恩节后,在佛罗里达州圣彼得斯堡(St. Petersburg)蒂龙广场购物中心,有一个母亲带着三个孩子,在商场经过一部自动扶梯时,五岁的女儿柯瑞娜(Kerriana)突然一个人跑了过去,妈妈罗莉(Lori)来不及拉住她,她已经跑上了电梯。不幸的事情瞬间发生。柯瑞娜的左脚的鞋子卡进了电梯旁的缝隙,她本能地弯下身子用手去拉鞋子,结果,运行的电梯将她的左手带了进去,她的三个手指被完全夹断了。
心痛的妈妈愤怒地将狄乐百货商场告上法庭,起诉该商场疏忽过失(negligence),要求赔偿损失。
经过长达两年多的调查取证和法庭辩论,陪审团一致认定:狄乐百货商场疏忽过失罪成立。
2005年2月,狄乐百货商场赔偿已经七岁的柯瑞娜1120万美元,赔偿罗莉380万美元,共计1500万美元。本来,罗莉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但陪审团认为,作为母亲,她也有一定责任,因而律师接受了此一赔偿方案。
1500万美元的赔偿,美国对于电梯事故的处罚力度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再举一个例子,2011年12月,纽约曼哈顿中城麦迪逊大道上的一栋建筑内的电梯发生事故,造成一名41岁的女子死亡。
当时这个女子想进入电梯,没等电梯门关紧,电梯就开始上升,将未完全进入电梯的她夹在已经上升的电梯地板和底层电梯入口门框上沿。之后造成该女子死亡。随后纽约市调查局和楼宇局发现一项技术性错误令电梯的安全装置失效。该装置是用来阻止电梯在电梯门打开时移动的,可是在死者海特步入电梯前大约半小时,该装置失效。
调查人员指电梯的维修公司Transel Elevator Inc.必须负责任。楼宇局27日吊销了公司执照。
美国电梯如何保安全?
虽然美国电梯事故处罚力度较大,但是联邦政府并没有相关立法,有些州针对特定案件有相关的立法。美国的电梯行业采取行业自制的管理办法。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制定一些管理条例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维护等过程进行监管。
在很多州,电梯的安全管理是由立法机关授权职业安全管理部门一起管理。在纽约等大城市,是由建筑物管理部门负责。还有一些地方,则是政府部门直接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备了专门的官方电梯技术人员。
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各州的差异比较大。有的州要求电梯公司定期检查汇报安全情况,有的则鼓励独立的监察机构或者持证检查员来完成。还有的,干脆交给保险公司,让他们的技术团队来完成。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盈亏,保险公司的检查自然会一丝不苟。
除了政府本身规定的检查外,还要求业主也承担起定期检查的责任。至于业主聘请哪一方面的技术团队则不一定。可以自己去雇佣团队,也可以用政府的技术组,但这同样是要付费的。
各州还规定了检查周期。比如纽约州客梯每3个月检查一次;纽约市两年检查5次,其中3次政府负责,两次业主出钱。还有些州规定更宽松,宽松到没有规定检查的频率,只是尽量争取一年一次。许多地区法律还规定要设立一个电梯事务协调委员会,由业主、制造商、保险公司、老人代表等共同组成,对电梯安全问题进行协调干预。美国的社会团体,经常组织电梯安全使用的培训、演练,尤其面向未成年人和老年人。
事故索赔方面,律师表示,在美国,受害者的主要索赔方式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起诉。但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必须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在于谁。
美国近年部分重大电梯事故:
2003年7月2日
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一座购物中心,一部通力电梯发生逆行事故,导致至少20人受伤。
2009年10月9日
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一部迅达电梯发生事故,导致30人受伤。
2009年11月15日
美国拉斯韦加斯凯撒酒店,一部奥的斯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行驶,造成十多人受伤。
2011年3月11日
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一名4岁男孩从一部迅达电梯上跌落死亡。
来源: 侨报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