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和我一样的人,笑点泪点和好多人都不太一样。一个大家都哈哈大笑的段子,我常常觉得好无聊,一个大家觉得太冷的笑话,却让我能笑上好几天,甚至有时候,明明是个喜剧,我却居然鼻子一酸,眼泪唰的就下来了。
要说我这人吧,确实是活得比较自我,关注自己的情绪多过外界的情绪,我能做到的礼貌教养顶多就是在你说一个不好笑的笑话之时,我不直接说“这个笑话好烂,一点都不好笑“。但我确实没办法为了迎合和随大流,而当”奥斯卡影后“。
有人说:你这样太不给面子了,附和几句又不会死。
的确不会死,但需要给“面子“的社交实在太累,如此,我宁愿独处。现在我大多宅在家,看书读报听音乐看电影,还会自言自语。
如有好友相约,我会尽量邀请他们来家里做客。一起逛个超市,买几个大家都喜欢的菜,一起挤在我家小小的厨房里烹饪,然后吹捧自己的厨艺,玩笑式的贬损对方的厨艺,谁也不会觉得没给谁面子。
有一次和朋友们酒足饭饱后,我吵着闹着非要让一个电视台的记者朋友,声情并茂的朗诵我很多年前写的一首诗。他读了,特别有代入感,朋友们都纷纷开始回忆青春了,我却突然说了一句特煞风景的话:“狗屎,我写得真是太狗屎了。“瞬间把大家刚代入的情绪给瓦解了。他们当时一致决定要让我洗碗,我就开始耍赖皮,我提议:石头剪刀布,谁输了谁去。
结果我赢了,哈哈哈哈,我嗨皮的在沙发上吃西瓜,输的人在厨房收拾。
真实的我,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
02.
有一段时间,“有趣”这个话题还蛮火的,我问我的朋友们:“你们觉得我有趣吗?”
他们的回答简直太不出乎我的意料了,原话我不大记得了,大概意思是说,看样子我像个文艺女青年,接触下来是个女屌丝。看样子我是个弱女子,接触下来会说黄段子。总之常常不按套路出牌,哪天哪根筋搭错了,我就成了个女疯子。
所以综上所述,对于他们而言,我是个有趣的人。总结的这句话,其实是我自己加的,不过,我觉得他们就是这个意思啦。
好了,嘚瑟完毕。
03.
其实,谈到这个话题,是因为前段时间,我有个异性朋友失恋了,他说是因为女朋友嫌他无趣,为了挽回女朋友的心,一直在努力做一个符合他女朋友心目中有趣形象的男人,结果他还是失败了。
我见他那段时间那么丧,就多管闲事的问:“跟我说说吧!你都做了哪些有趣的事来挽回你女朋友的心啊?“
他说:“我一天背一个笑话,每周看1本书,有空就去听歌剧逛画展,看电影也选冷门小众电影……”
我耐心的听他说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问:“你觉得那笑话好笑吗?你喜欢看书吗?你听得懂歌剧看得懂画展吗?你看小众电影的时候睡着了吗?”
他说:“是,我现在还不能特别适应这种生活,但假以时日,我一定可以变成一个有趣的人。”
我无语。他对一些自己压根都不感兴趣的领域,为了看上去能“有趣“,所以就强迫自己去做,背着这种想要“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的负担,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趣。
我常常觉得你从“我要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开始的那一刹那,你就已经趋向于无趣了。
真正的有趣是一种无任何功利心的闲情雅致,真正的有趣应该是你从未想过自己在别人的标准里是否有趣。
你要做的就是你喜欢做的,不迎合任何人,你也不会因为对方觉得你无趣,而否定自己,因为真正有趣的人从来都不是走进对方的世界对方的标准里,而是他有他自己的世界,对方要是喜欢,就进来参观参观。
04.
我理想中一个有趣的人是什么样呢?
我想到了很多人,说说钱钟书吧。杨绛回忆她先生时说,钱钟书在她睡着的时候在她脸上画大花猫,还在女儿肚子上画。不止如此,他还在自家猫和林徽因家猫打起来的时候,拿个竹竿在旁边为自家猫加油。
我深觉有趣,我完全没料到他竟是这样的钱钟书。
另外我前段时间看@大表哥的王小圈谈有趣中写到:我们知道红楼梦里,公认黛玉湘云是有趣的,探春王熙凤是有趣的;相对的,迎春宝钗就不那么有趣一点。感觉有趣的人里头,黛玉史湘云是有小脾气的,探春是有大脾气的,王熙凤是有暴脾气的,她们这四个人都有意思在哪里?
林黛玉:葬花,一般人还真想不出这么个玩法。嘴贱,“携蝗大嚼图“之类的各种贫嘴贱舌。
史湘云:豪迈,喝醉酒大石头上就躺着睡着了,拿铁架子大块烤肉,被人说乞丐一样理直气壮反驳。
贾探春:玩具收藏癖,红泥做的小火炉什么的,求宝玉给她买好玩的。
王熙凤:会说笑话,嘴快人爽利。
这四个人为什么被大众公认为比较有趣的人?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就是她们都活得比较自我,不迎合不委屈自己,一点都不符合那个时代标准的大家闺秀,公府小姐或媳妇的形象。她们有趣的那个点,恰恰就是不符合她们身份的那个点。
就像今年奥运会突然刷爆朋友圈的傅园慧一样,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她,确实和我们以前看到的运动员不太一样,我们被这种逗比风格瞬间给圈粉了。
其实,所谓“有趣”是一件蛮主观的事情,每个人定义的有趣的形象可能都会有所不同,但对于评价者来说,有趣的本质就是一场愉悦的意外,是一种惊喜。
05.
当预期和实际接触后的感受重叠部分越少,且让你惊喜的部分越多,这样的人你会觉得越有趣,反之亦然。
不过,有趣也是分等级的,高级的有趣确实是一件挺困难的事情,它要求这个人有知有感有脾有癖有欲,而这一切还都不是刻意营造而来,更重要的一点是,即使你真的有趣,也需要展现给有相似价值观的人,才能获得共鸣。否则,你的博学可能被解读为卖弄知识,会惹来冷场和嘲讽;你的玩笑可能会被误会,甚至被当真。
假如你真照着对方期望的样子强迫自己“有趣”起来,即使变成了对方希望的样子,你信吗?对方也不会再觉得你有趣。因为你完全跟ta想得一模一样,久而久之,为ta改变的这些通通都还是会化为无趣。
所以,我觉得与其刻意迎合,不如坚持,坚持自己的原则,也不惧别人的不理解,可能才会获得真正的有趣和个性。
比如我吧,有人说我的诗写得又污又烂,甚至说我是低级趣味又如何?我还是接着要写啊,因为我觉得写作很快乐啊,写情诗也很快乐啊,如此我自觉有趣,与他人何干。
也愿你笃定你的世界,你的爱好和你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