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26岁。西装革履,事业有成。频繁出入于政客及蛇头们的饭局,在黑白两道间游刃有余,人称“花城之雄”。
一年后,他蹬着三轮,搭着条毛巾,往返于商店和批发站之间,无怨无悔。只为父亲的一句“我不想下半辈子担惊受怕”。
他有个大学女友,交往了6年。
两年后他结婚了,可新娘并非他谈了8年的女友。因为半夜母亲对父亲的嘀咕:“我想还是本地媳妇实在”。所以就技术革新了个让母亲喜笑颜开的女孩。
婚后,生活过得倒也滋润。老婆也贤惠,夜里,她曾在耳边说过:“能找到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丈夫,是我的幸福。”------他在一个月内与过去的熟人通通断了往来。
离婚时,他对妻子说:“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对婚姻也能如此!”
“为什么??妻子问道。
“你对爹妈好,终究没有我对爹妈好!但你没做错什么!”
然后低头对儿子说:“长大记得好好孝顺你妈!”
儿子忍着泪点了头。
“放了我爸!”冷冷地向对方说道。
“可以。只要你将刀插入你的左胸,就像这把刀曾经插进我胸部一样!”
“谢谢!”
………
“不要!”父亲、母亲、儿子喊道。
但,晚了。他胸上那把闪着青光的匕首上沾有的殷红,让他又看到了26岁那年,躲在父亲微驼的脊背上,那浸透着汗水的白衣上印下的无比鲜红的花。
那花开满了他的眼睛,不然,他的嘴角怎会露出那天真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