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媒体很鲜明地定性e租宝为“非法集资”案件,是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的旁氏骗局;其次,调查中发现e租宝创始人丁宁生活极其糜烂,纸醉金迷、挥金如土、公司内部大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在一个叫ENZO贵族聚会圈里与富人子弟歌舞升平,道德败坏;再次,媒体详细地公布了警方调查取证中的一部分内容,比如: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人民币,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最后,将“钰诚系”所有支出最重要的一项归结为——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
通过媒体报道的e租宝基本的线索是——非法集资、高管挥霍、资金用于分赃,并没有提到e租宝在全国媒体大规模投放所带来的巨大资金投入。
以上报道迅速掀起了进一步的监管风暴。2015年12月29日,重庆暂停新平台开展P2P业务。2016年1月1日,深圳叫停P2P新平台注册。2016年1月4日,上海叫停P2P新平台注册。2016年1月7日,央行掀起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2016年1月8日,北京下令撤下所有P2P投资广告。2016年1月9日,北京叫停投资类企业注册。2016年1月11日,深圳表示停增量,清存量。2016年1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严惩金融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1月16日,央行制定系统,重点监测P2P。2016年1月19日,类金融企业挂牌新三板被叫停。2016年1月22日,北京将出台地方版监管细则,支持协会发黑名单。
此外,1月23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点名“互联网金融”,称其缺乏标准和监管,再不抓就要发生大问题。按照中央有关部署,政法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可见政府已经把对“互联网金融”的治理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而且明确提出是由于缺乏“标准”和“监管”。政府对此的态度极其坚决,而且和之前的“规范和鼓励”的口径相比,这次的定调更加严厉,不惜对行业进行颠覆式治理的态度让互联网金融合作的多家银行迅速跟进。
1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与违规违约支付机构合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关闭全部涉P2P交易接口。2016年2月初,农业银行之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分别宣布暂停或关闭所有P2P交易接口。
银行内部人士对此私下表态更加坚决:“无论P2P好坏,在刚刚发生农行39亿票据、中信银行10亿元票据的档口,银行领导别无选择,只能最大力度砍断任何潜在风险,防止事态扩大。”
也就是说,银行本身的风险提示,与P2P潜在风险叠加后,整个行业被全盘封杀。这应该是釜底抽薪的致命一击。
以至于一家前10名P2P行业高管私下表示:“虽然我们公司做的金融防范不会出现系统性问题,并且实业股东支持带来的整体风险几乎很小,但是e租宝事件被媒体道德宣判之后带来的恐慌是无区别的,对所有P2P公司都是致命的。甚至我们其他投资投资产品销售也受到极大影响,这个信心不知道何时能够重新树立起来。”
可见,无论是出于洗清自身帮助e租宝宣传和传播的过失,还是出于对事后媒体应该担当的道德审判职能,e租宝事件处理方式非常接近于贪官的报道口径,猛烈的道德批判已经在全社会带来极大的心理冲击。
不得不说,这种影响深远程度可能超出目前的观察和想象,政府、媒体、国企、社会精英、高新技术等多个符号集体代言的世纪创新,竟然面临全行业的欺诈和道德低下,这记耳光在“创新创业”的大背景下,异常清晰。(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发现受害者在这个社会背景下多么的无辜和无助。)
而从笔者的角度看,类似事件的受害者更显无助并非可恨的贪婪:难道权威媒体投放广告和筛选嘉宾没有任何标准吗?难道诸多政府监管机构对行业现状一无所知吗?对于异地办公都会严格审查的工商执法部门,难道对几千亿规模几百万人涉及的金融“诈骗”毫不知情吗?
此刻,此类疑问还淹没在对当事人的道德审判当中,公众对“腐朽”的e租宝高层带来的心理冲击还没有充分消化。道德审判无法真正掩盖问题,诸多疑问正在酝酿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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