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生活中,赚钱的路子不断拓展,传销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面对险恶的金融市场,如何出淤泥而不染,如何有效定位传销与营销,这显然是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务必要不断提高自身本领,从而以更加完善的自我来迎接新市场的挑战,在合法的环境下培养营运能力,赚明白钱,得合法利。
操作方法
01:
区分两者获利方式。
传销简言之就是利用下线的钱来满足上线的利,组织人员主要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人员,赚取所谓的“入伙费”或是“购货费”等来赚取金钱或物质利益,而货物则大部分以低廉品翻倍出售或直接是”虚拟货物“(根本不可能到手的商品);
营销,主要是以实物商品、虚拟商品(如游戏道具、话费等)、自身劳务等的出售而获利,其出售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和票面价值成正比。
02:
区分两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传销不存在所谓真正名义上的商家和消费者,入伙人员间是上下线的关系;
营销是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售出商品以满足购买者对于某一方面的需求,因此与消费者的关系则是买与卖的商品利得关系。
03:
区分两者获利链条。
传销是如上问题中提到的依靠持续不断的发展下线来获利的一种方式,所以它的获利链是单向的,是由上到下呈金字塔式不断向下延伸的,上线人赚取下线人的钱,因此处于链条最底端的人,基本是赔上自己全部家当也赚不了什么钱的;
营销的链条是双向的,虽然营销者与消费者是买与卖的关系,但在这个过程中,营销者获得金钱利益,而消费者也获得了商品的使用利益,因此这个链条是双向的,也是一对多的,因为谈营销的话,站在营销者的角度来说,一个营销者可以对多个消费者,所以又是一对多的关系。
04:
二者在法律层面上的区别。
传销是非法的,大多是暗地操作,多数实例分析发现,诸多非法传销组织在“正规门面下”进行非法勾当,这实质上是一种诈骗行为,是以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非法行为,是一种经济犯罪;
营销是一种合法的经济活动,其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市场的正常有效运行,在一定范围内促进营销发展,可有效促使无形的市场之手反作用于市场的高效稳固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些都是息息相关的。
05:
二者活动的主要对象。
传销者发展的下线大多以亲朋好友为主,因为相对于陌生人,身边亲人的“得手率”显然要高(大多数传销者是在得到上线少许利益后产生“相信他”的念头,而呼吁自身亲朋好友一同加入,多数不是明知受骗而故意拉友入伙);
营销者的活动对象主要是产生某种需求,并具有相应的购买能力的消费者,因此亲朋好友、陌生人等均可。
特别提示
传销在现今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微信传销、QQ传销、电话传销等网上传销形式层出不穷,传销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尝试新的“糖衣”,如何有效分辨显然是十分重要的;营销同样紧跟时代发展,QQ、微信也是成为营销的分战场,我们熟知的京东、淘宝等更是风生水起,但也因此传销与营销变得越发难以区别,所以写此篇以更好的帮大家区分两者。
生活不易,望君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