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逐步扩大,有越来越多人接受购买理财产品。而理财产品能够得到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就是个人理财产品增加了人们的收入,符合了人们对理财规划的预期成果。随之,个人理财产品逐步成为现代金融时代的关注焦点,成为很多人的谈资。
近年来,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在逐步上升,其理财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类型也是在层出不穷。但是就产品的总体类型而言,商业银行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即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创新能力,商业银行没有办法为顾客提供完整风险梯度的产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虽然日渐火热,但是也面临着更多更难的挑战。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所谓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些潜在客户群的投资方向进行分析探究,在此基础上,对特定客户群展开投资管理计划攻势。个人理财产品,简单来说个人理财产品就是指两部规定下认定的个人理财计划。目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都在努力争夺个人理财产品的广阔市场,商业银行推出各种特色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居民的需求,并且个人理财产品类型的层出不穷更加激化了市场的竞争速度。商业银行将个人理财产品放在银行业务中的首要位置,个人理财产品逐步成为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和零售业务的核心竞争力量。
(一)准货币市场基金类型的产品。准货币市场基金类型的产品最主要的特点是,银行会与个人投资者签订一份理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到期还本付息,个人投资者将资产以存款的形式交给银行进行经营和管理,银行会选择将筹集来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投资活动。到了约定付息日,商业银行将投资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返还给个人投资者。同时,在本金偿还的日子,商业银行也会将本金足额偿还给投资者。这种类型的产品因为其投资对象是流动性很强的短期金融工具,类似于由基金管理公司向市场推出的市场货币基金,因此才有准货币市场基金的称谓。
(二)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目前多被应用在一些外币理财领域,这种结构性存款是传统存款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的结合产物。客户可以通过选择此种产品类型获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的收益率,因为个人投资者在进行存款的同时,还直接出售了互换期权、奇异期权或者普通期权,但是在获得高出银行收益率的同时还需要承担额外的风险,结构性存款的总收益应该是在普通存款利率的基础上再加上期权费用收益。
(三)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组合。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组合是市场中各种固定收益产品的组合。每个组合中不同产品所占的比例是不同的,这种不同的比例要取决于客户的不同风险偏好。
(一)金融创新与风险定价的结合体。从实质的角度来看,个人理财产品是金融创新与风险定价的结合体。商业银行是通过承担风险来获取收益的,所以其在进行理财产品设计时,必须寻求风险来源。其中,风险来源可包括汇率、指数、波动率、利率、选择权、商品价格等多种方面。另外,收益溢价的基础还可以包括产品本身所具备的流动性。商业银行会将这些风险因素集中起来再进行搭配、组合、消减,并根据风险因素在市场中的不同定价来最终确定产品的价格水平,从而做出不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组合方案。根据这个角度来分析,可以看出金融产品的区别就在于不同的风险因素。所以,可以说理财产品的实质就是金融创新和风险定价的结合体。商业银行必须具备识别客户风险和识别产品风险的承受能力,根据不同风险状况来确定适合的风险产品组合,从创新中实现真正的利润。
(二)商业银行承担着多重风险。从风险承担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业务中同时承担着来自市场、法律和交易对手的多重风险。这也是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业务时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之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和信托公司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过程中,与投资者存在的是广义上的信托关系,风险多由投资者个人来承担,收益也归投资者所有,资金管理人只是受投资者的委托来管理资产,并收取管理中所指出的费用。就商业银行而言,商业银行从个人投资者手中募集来的资金是属于银行负债的一部分,资金的操作在商业银行而言是一种资产的运作。
从银行的整体层次上来看,个人理财业务中所运用的资金资产与其他资金来源的运用是一样的,计入资产负债表中,需要进行相关资产负债匹配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从微观层次上来说,在交易个人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已经通过合同形式给予顾客一部分收益预期。尽管这种收益是带有附加条件的,但是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承诺。如果商业银行在市场中不能对冲或者不进行对冲,那么商业银行将会对市场风险承担责任。因此,大量的理财合同的出现使商业银行承担了很多的法律责任。从目前看来,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个人投资者和商业银行二者之间几乎要对质公堂。这种来自交易对手的风险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
(三)个人理财产品中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就市场竞争体制而言,个人理财产品是规模竞争与价格竞争的业务品种。由于金融产品的独有特点,投资者的资金流动性是非常强大的,流转于金融市场和产品之间。如果商业银行本身的产品是趋同的,那么就会具有极强的相互替代性。那么在市场竞争体制中,必然会表现为其与价格之间的竞争。同时,这也是各个银行提高理财产品回报率和竞相压缩扣点的原因之一。目前,外币领域中理财产品的扣点已经降低到了千分之一的水平,有些大的客户甚至并不享有不扣点的特殊待遇。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产品组合的基本收益空间毕竟是有限的,单个投资者的资金投放量也会非常有限的,银行若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在进行价格竞争的同时,进行大规模的竞争。简而言之,就是不但要扩大一类产品的应用规模,还要将所有理财产品的规模做大做强。
(一)理财产品不完备,不能满足客户风险偏好。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梯度是不够完整的,不能充分满足客户的风险偏好需求。商业银行中的个人理财产品就实质形式而言,它是各种风险因素的组合、消减、选择和搭配的过程,是金融创新和风险定价的结合体。如果在市场中缺乏合适的金融风险因子,特别是利率风险因子,那么商业银行是不可能做出正确的组合和创新的。基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当前的业务经营情况,目前商业银行是没有办法涉足股票业务的经营市场的,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商业银行向市场提供固定收益类型产品的可能性。如何运用衍生产品会起到非常关键性的作用。但是问题在于,利率市场化还没有最终定型,基准利率体系也没有真正形成和完善,利率曲线是不统一的。所以,关于人民币衍生产品仍处于初级发育阶段,缺失掉的风险因子造成了不完整的产品梯度,商业银行能发挥出的实际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操作无法得到有效展开。商业银行是通过发售一些理财产品,为客户赢得利益。其实,商业银行在此过程中实际上是承担了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的。商业银行必须在市场中进行资金管理和套期保值,银行才能赚取恰当的利润。若是保值操作存在着过大、过小或者不恰当的地方,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很多不利的风险。
结束语: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在个人理财产品业务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由于人民币市场环境的影响,商业银行还是不能为顾客提供完备的风险梯度的产品服务,也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的套期操作,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是有利的。随着政策的悄然改变,居民的家庭结构年龄格局也在发生着转变。因此,个人理财产品面临着新的环境与新的形势。关于利率市场化的议题越炒越热,并且已经发展到了执行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环节。这样政策性的转变影响着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研发方向和盈利能力,政策的变化和经济环境必然会给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带来多种不同方向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