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人关注刘强东卸任的事情,而且有很多误解,还是说一下吧。
2020年4月2日,刘强东卸任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可能很多朋友可能已经看到了吧,但刘强东的这种卸任并不会影响他的实际控制权,说什么财产转移的更是扯谈。
下面从京东的公司架构和控制权架构两个层面来分析。
京东的公司架构
京东是在美国上市的,它的最上层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就是开曼京东。
第二层是香港京东,为什么要在香港注册公司?
据说大陆和香港有税收优惠,所以大部分在开曼注册的公司,都在香港搭一个中间层,再回到大陆。
不过竹子对对税的问题不专业,需要准确答案的朋友,建议问大陆和香港两边税务专业的人士。
第三层是大陆公司,大陆的最上层共有两个公司,为什么是两个公司?
京东的主要业务是卖货,就是销售、贸易,这部分业务是完全开放的,不限制外资进入,所以这部分不需要搭VIE架构。
这部分不限制外资进入业务的公司主体是: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世贸),就是这次发生工商变更的主体。
京东还从事比如互联网信息等业务,这部分是限制外资进入的,需要搭建VIE架构。
限制外资业务的公司主体是: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360度)。
这家公司的股东共有3个,刘强东持股45%,李娅云持股30%,张雱持股25%。
京东世贸和京东360度京东就是京东在国内的最顶层公司,这是两个公司体系,国内的一系列公司的股东都是京东世贸或者京东360度。
京东的控制权
在开曼京东,京东实行20倍投票权的AB股,刘强东控制接近80%的投票权,而腾讯、沃尔玛、谷歌等的投票权加起来只有20%左右。
按京东的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普通事项需要50%以上票数通过,重大事项需要2/3以上票数通过,所以刘强东在开曼公司虽然只持股15%,但他有很强的控制力。
开曼公司100%持股香港京东,所以香港京东还是由刘强东控制。
虽然刘强东卸任了京东世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就是卸任了孙公司的职位,但让谁来做这些位置还是刘强东说了算的,他只是从台前转到幕后。
不管是谁做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强东都可以通过开曼公司、香港公司,去控制北京公司的人选,刘强东想换谁就换谁。
比如之前比特大陆两位创始人的控制权争夺战,因为香港比特大陆100%持股北京比特大陆公司,吴忌寒就是通过香港公司把詹克团T出局,抢走了北京公司的控制权。
既然不管谁担任北京京东的职位,刘强东都能从开曼京东层层控制,当时吴忌寒为什么要先下手抢走北京比特大陆的控制权呢?
因为刘强东在开曼京东有接近80%的投票权,就是传说的有绝对控制权。
而且刘强东对公司控制权有非常强的意识,他曾说:如果不能控制这家公司的话,我宁愿把它卖掉。
而京东的设计也并不只是AB股这么简单,他们在不同阶段采用了三种模式,还有双保险,在“股权道”公号《公司控制权的10种模式》课程里有分析哦。
詹克团在开曼比特大陆只有约60%的投票权,就是传说的相对控制权。
而且因为比特大陆之前准备去香港上市,比特大陆的部分事项是一股一票的,并不是对所有事项都有60%的投票权。
詹克团的投票权少于刘强东,而他对控制权的意识能和刘强东比么?没有意识就不会提前考虑吧?被抢走北京公司的控制权还浑然不觉,居然还被取消了开曼公司的10倍投票权。
詹克团被抢走北京公司控制权后难以挽回,而刘强东就算放弃北京公司的控制权依然大权在握,与事前的机制设计有关,也与个人意识和后期的操作是否得当有关。
另一个公司京东360度,如架构图显示,这家公司只有3个个人股东,这样会不会把京东变成了刘强东的个人财产?怎么保护众多持股开曼京东的股东权益?
因为开曼和香港公司都是外资,而国内的部分业务限制外资进入,开曼公司或香港公司不能直接持股限制外资进入的公司,从新浪上市开始就发明了VIE架构。
VIE架构,通常都是由创始人等作为限制外资那家企业的股东,比如京东360度。
而上市的开曼公司,通过香港公司持股国内一家不限外资进入的公司,比如京东世贸。
由京东世贸和京东360度签协议约定,把京东360度的控制权和收益转给京东世贸,再把股权也质押给京东世贸。
通过这样的操作,保护开曼公司能够控制没有股权关系的京东360度,也保护原本属于开曼公司的财产不会变成刘强东等京东360度股东的个人财产。
后面我们会上线股权融资的专栏,到时再做更多的介绍吧。
这种操作类似于股权代持,不过VIE的协议比股权代持复杂,也比股权代持多一层保障是有股权质押。
但是,如果遇到不诚信方股权代持是很有风险的,VIE架构的道理也一样,当年马云把支付宝从阿里拆出来的风波就是这么来的。
所以,刘强东并没有卸任这家京东360度公司的职位,想进一步了解的朋友可以进入“股权道交流圈”提问哈。
与股权有关的一些事
看到有人评论说,阿里是同股不同权,蚂蚁金服是同股不同权…这些都是误解。
马云持股5%就能控制阿里巴巴,但阿里巴巴的股东是同股同权的,他们都是实现一股一票。
马云持股1%就能控制蚂蚁金服,蚂蚁金服的股东也是同股同权,不会影响到A股上市。
场上有太多的误传,包括一些知名大师连基本的东西都搞错了,比如阿里合伙人制度、控制的是董事会,京东的AB股、控制的是股东大会,性质完全不一样,作用当然也不同,不要混为一谈哦。
比特大陆的大股东詹克团一步步被二股东吴忌寒挤出局,居然还被取消了10倍投票权,会不会被持股67%有绝对控制权的传说给误导了?不想被坑的朋友,可以在“股权道”公号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