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按:最近我接连写了3篇关于莫言的评论(其中一篇是和叶诚生合作的),但愿不会被看作“凑热闹”。其实我是力求对莫言创作的得失都有所领悟分析,不是一味捧场,也不是刻意贬损。这一篇最近刊载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上,其开头部分对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做了七个方面的分析。(此处删节,内容可见本人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432ccb010143ot.html)本文认为莫言极大地发挥了对历史的想象力,赋予历史叙事毛茸茸的质感。有意回避历史的宏大叙事,而转向“野史化”,走的是志怪志人、野俚荒诞一路。莫言刻画北中国乡土的愚昧、贫弱、甚至罪恶暴行,关注活跃于人性“洞穴”中的那些善恶强弱和变态,在文化的体认中,又常伴随对人性、潜意识、集体无意识的挖掘。他所营造的“高密东北乡”神秘而狂乱的世界,以及汪洋恣肆的语言,形成“重口味”风格。文章指出在当今“去革命化”和“去意识形态化”的氛围中读莫言,虽然痛快,却也可能会引发某种无常与无奈之感。以下是本文的内容:
莫言获奖已经过去半年多,有些思考逐渐沉淀下来。这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约稿,让我再谈谈莫言,我想着重谈两点:一是历史叙事“野史化”,二是“重口味”的问题。
“讲史说书”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攀附“史传”,甘作“正史之补”,历来被看作是一种很高的写作追求。一代代国人也都很习惯于文学的“叙史”功能,他们从这些叙史的作品中获得了公共的历史知识与想象。到了现代,文学未曾抛弃这种重视“叙史”的传统,不少现代作家都曾迷恋于用文学来记载历史,“感时忧国”成了现代文学的一个基调。现代文学的发生与发展始终和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相互缠绕,在相当程度上,文学中的“历史叙事”又总是为社会主流价值及其历史观念所制约,或者直接充当这些观念的形象图说。近百年来的普通读者已经很习惯接受这种带意识形态教化功能的叙事。如《倪焕之》、《田野的风》、《韦护》、《蚀》、《子夜》、《死水微澜》、《京华烟云》、《财主的儿女们》、《李家庄的变迁》、《四世同堂》、《吕梁英雄传》、《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暴风骤雨》,等等,都力图从不同角度去呈现历史的过程,充当“正史”之补,许多小说家有“史诗”的情结。如《子夜》被称作“史诗”,就是很高的褒扬。茅盾的《蚀》和《子夜》等系列小说力图全面描写30年代中国社会的样貌与性质,在复杂的阶级矛盾、冲突以及时代变革的叙述中贯穿了明快的社会剖析,这种写法甚至带动形成了一个流派。往“正史”的写法靠拢,在很长时间里被看作是“正统”,这种重在呈现“大历史”的传统可谓源远流长。作家的文学叙述和读者(包括批评家)的接受,一直都比较倾向于“正史”的叙事法则。在五六十年代许多“红色经典”中,比如《山乡巨变》、《红旗谱》、《青春之歌》、《创业史》,等等,都常常是以“正史”姿态出现的叙事模式,所追求呈现的都是“大历史”,是波澜壮阔的潮流。这种叙史模式之下,所有人物事件都被赋予某种历史的含义,格外注重时间性与进化性,若把其叙事的情节简化,就大致可以看到一种线性的勾勒;还有就是总喜欢以二元对立的方式去划分新与旧、进步与保守、主流与支流,价值立场非常鲜明。新时期以来,随着意识形态的世俗化,不少作家开始“告别革命”,尝试走出“正史”式的文学叙事模式。如《白鹿原》写一个乡村的百年演变,不再是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而是一系列的“翻烧饼”和“折腾”,是没完没了的历史劫难。这部小说在试图翻转以往的历史“目的论”,结果却滑向了古老的“河西河东说”,尽管如此,这部宣扬“循环论”的作品还是获得很高的评价,因为人们还是看重它的所谓 “史诗”的努力,习惯于欣赏以文学中的“大历史”。
在这种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文学“叙史”的流脉中看莫言,他就显得是那样的叛逆、可疑而又引人瞩目。莫言仍然有“写史”的冲动,他的小说依旧热衷于“讲史说书”。把莫言的《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等多部代表性的长篇连成一气,可以看到近百年中国历史变迁的风云变幻,读者会不由自主地会拿莫言的“历史”和自己原有的历史印象做比较,产生某种“历史”的陌生化。显而易见,莫言在超越历史的叙史模式,他不再“感时忧国”,不再“说教”,甚至不再写“大历史”,他关注的大都是边缘的、民间的、日常的、琐屑的历史;他也无意构设历史变迁的大场景,感兴趣的是那些能唤起原初激情及想象的人性与欲望的场景。莫言试图将“大历史”还原给民间,他要写出另一种生生不息的历史。在莫言这里,是全新的个性化的叙史方式,通常的那种二元对立的、线性的历史叙事方式被扬弃了,所谓历史中心、主体、主流被虚化了,原先容易被看作是历史的偶然、隐没在历史的夹缝或边缘中的琐屑人事,成为作品描写的主要内容,凡俗人物的日常生活取代了大场面,人们见到更多的不再是历史的链条、规律,而是人性的复杂的表现。莫言不再去去正面描写主宰历史、作为正义化身的“英雄”,而将笔墨留给了凡庸人事,包括变幻年代那些不失生命野性的本色男儿和敢爱敢恨的乡间女子。莫言极其注重感觉与想象,却无意对作品中历史人事做明晰的判断,他笔下的一切往往都是正邪纠结、善恶难断、亦喜亦悲、进退无着。莫言痛快地卸去了那种作为历史代言人的重负感,他是那样的放达和自由,他在极力发挥自己的天马行空式的想象去“创造”历史。
读莫言的小说,那感觉就象读多了“正史”之后,突然接触到“野史”,别有一番陌生与讶异。历来官修的“正史”比较正规和专业,但也可能如鲁迅所说,是“涂饰太厚”,“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而“野史”虽比较零碎随意,但顾忌少,不必摆“修史”的架子,反而可能写出历史的真貌。莫言小说的“讲史说书”,就有意背离“正史”一路,刻意追求类似 “野史”的那种民间的真实。历史在莫言笔下失去了庄严与明快,变得多姿多彩而又歧义丛生、面目含混而又意味深长,所谓 “线索”已搅乱,“规律”无关紧要,最能激起兴趣的,是历史深处的隐秘与复杂,是历史的原生态。这种“文学化的历史”不是被当作“常识”来记忆的,甚至不需要价值立场的裁定,你带着自己的感受去体验就行了,让灵魂在历史时空中穿梭,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这是游戏似的“穿越”。莫言极大地发挥了对历史的想象力,把历史充分文学化、人性化,赋予了历史某种毛茸茸的质感,这也就丰富了我们对历史的感受。这自然是莫言的成功。如果一定要从莫言的小说中抽离出某种历史观,那他的历史观就是反“正统”的,而一些外国的读者(评论家包括诺贝尔奖评委),也可能从莫言这里看到了中国作家心态与笔法的巨大变化。莫言多少顺从了这些年来形成的反思革命、解构历史的潮流。
不过,莫言毕竟只是小说家,他大概并不想提供特别的“思想”或者“历史观”,他对历史的“文学叙述”主要出于感觉,他时常放纵这种感觉,在人性与欲望的旷野里奔走,却不能停下来做深入的思索与把握。莫言的叙史既酣畅又世故,却未能给读者类似宗教意味的那种悲悯与深思,而这正是中国文学普遍缺少的素质。如果结合阅读感受来进一步思考,会发现莫言也有他的缺陷。也许我们会问,这位天才却又有些任性的作家刻意回避对历史的正面描述与规律的探寻,有意在“正史”模式之外尝试 “野史化”的文学写作,是否无意间也迎合当下那些庸俗的虚无主义与相对主义?在当今“去革命化”和“去意识形态化”的氛围中读莫言,虽然痛快,却也可能会引发某种无常与无奈之感。
再说说莫言“重口味”的风格。
现代文学史上有太多怀旧式的乡土描写,其中寄植着浪漫的情思,或者批判的眼光。莫言也执着地描写乡土,但他既不浪漫,也不满足于批判。他把自己整个灵魂沉浸到“高密东北乡”里边,不厌其烦地描写这个封闭、原始、落后却又充满传奇的“小地方”,展现北中国历史变幻中的人情物理,还有那顽固质朴的生活方式。他更关注的并非时代之“变”,而是“变”中之“常”。不过让读者的心弦更强烈拨动的,是那种鲜明的地方风俗风味与浓重的乡土风格。在这方面,很少现当代作家的笔致能象莫言这样放达畅快地挥洒。
“高密东北乡”已经作为文学的“原乡”进入现代中国文学的画廊,就如同“鲁镇”(鲁迅)、“北平市井”(老舍)、“边城”(沈从文)、“果园城”(师陀)、“呼兰河”(萧红)等经典的文学“原乡”,能让人过目不忘。莫言的“原乡”可谓五光十色,有乡野传奇,宗族演义,痴男怨女,英雄土匪,荡妇烈女、情色想象,一切写来都是浓墨重彩,毫不掩饰,读来令人震撼,那感觉大概如同痛饮小说中写的浓烈的红高粱酒。在“五四”以来许多乡土作家笔下,也能看到对野蛮、原始、血腥、神秘的描写,但那多是为了怀旧、批判或猎奇,莫言却有意超越前辈作家的写法,他虽有对乡土的眷恋,却从未把 “高密东北乡”当作浪漫的“边城”或“果园”,他对典雅、含蓄、静穆并不欣赏,宁愿更多精力去刻画那片土地上的愚昧、贫弱,甚至罪恶、暴行,他始终关注的是活跃于人性“洞穴”中的那些善恶强弱,甚至还有变态。特别是在男女性爱上表现的人性种种,莫言写来往往毫不矜持,淋漓尽致,惊心动魄,极具冲击力。这样的“重口味”在现代文学中极为鲜见,却又是一种很特异的风格,只不过那些口味清淡纯正的读者不见得能接受和喜欢。
“重口味”和小说的狂欢喧哗氛围也相关。如前所说,莫言有意回避历史的宏大叙事,而转向边缘化、野史化,走的是志怪志人、野俚荒诞一路,格外喜欢记录稗官野史之说,刍荛狂夫之语,神魔妖孽之灵;“高密东北乡”充斥各种古灵精怪的意象,如疯长的红高粱、勾人心魄的猫腔、风水的奇异验证、乡民的呼魂问命,等等,让人目迷五色,亦幻亦真。这些都不能只看作是小说叙事的风俗点缀,其实它就是这块土地上人的生存的一部分。阅读莫言,常常会有“灵魂的探险”,让你游走于现实与梦幻之间,不时会跳出来思考或体验那种平时未能涉猎的“超验”境界。如《生死疲劳》写阴阳轮回、人畜转世,西门闹化身为驴、牛、猪、狗、猴,最后转生大头婴孩,这些轮回与共和国的历史、运动明暗映照,让人感到历史变迁背后那些民性与心性的顽固不变。《蛙》中的姑姑一生纠缠于“诞生与扼杀”,不能摆脱“泥娃娃”梦魇般的追逐,冥冥中似乎有因果报应的回声。这些摄人心魄的描写显然征用了民间风俗和信仰,让人浮想与体验,你大概不会简单地断言这是“迷信”,宁可暂时放下唯物的理论武器,把它看作是一种民间文化,一种深入骨髓的信仰。其实,年岁大一点从农村出来的人可能会记得,在过去的乡野生活中,神奇、荒诞的传说与幻想本来就植根于现实,和现实混淆,成为民间文化的一部分。只是后来我们接受了所谓唯物的科学的教育,才逐步抛弃了这种民间文化,思维也变得光滑与彻底。而那种生生不息缭绕在一代又一代普通子民生活中的文化,并不是字面上或庙堂里张扬的那些文化,它更实在,更广大,也更有生命力。莫言这类描写令人迷醉,也因为他对这种文化的感觉几乎是原生态的。莫言对民间文化的体认与表现,处处深入到人性的洞穴,他是那么醉心地描写无意识、直觉、生命、异化、迷狂、欲望,等等,这一切在莫言这里杂乱无章地造成狂欢喧哗的气氛。这也是“重口味”的表现吧。莫言的小说的确有些似《聊斋》,似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又像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但仔细品味又都不全“像”,莫言就是莫言,他的小说所焕发出来的特有的味道已经部分更新了现代文学的文体气质。
莫言小说的“重口味”还与他酣畅粗鄙的“语言流”有关。有人说莫言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也有人说“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应当翻译为“梦幻现实主义”。不管怎样,莫言是一种惯于“激情写作”的作家,他写得很快,据说有时一天就能写一万多字。可见他写作时可能是常常坠入迷狂,他不会老是停下来打磨文字与技巧,简直就着了魔似的“自动书写”,所以称之为“梦幻写作”,或者“梦幻现实主义”也是比较合适的。莫言如谵梦般沉迷于他的文学原乡,里边的幻想、荒诞、神魔如旋风那样和现实搅到一起,让迫不及待要用那种汪洋恣肆、狂放迷乱、戏谑荒诞的“语言流”,以超越习以为常的僵化严酷的现实,把真真假假光怪陆离描述为一种全然流动的世界。这样的写法读起来似乎毫无节制,泥沙俱下。莫言要的就是那种放达与酣畅,这和鲁迅的反讽、老舍的幽默、沈从文的舒缓、张爱玲的华丽、贾平凹的遒劲迥然不同,和所有现当代作家都不同,他靠独特的语言与独特的素材建构了只属于他自己的文学世界,他有了莫言式的极其鲜明的风格。当然,这种风格在温柔敦厚的中国传统文学中见不到,在现代文学中也几乎是“独一份”,这很新鲜,但很多人不会习惯这种风格,感到这是“重口味”了。有语言洁癖的读者尤其不能接受莫言的恣肆,甚至会觉得他有些“粗鄙”。而很不幸,“粗鄙”又恰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病症。但对莫言的写作喜欢不喜欢,或者接受不接受,都只是个人的选择,不再值得讨论。只要承认并能理解莫言这种语言风格的独创性,以及他凭借特别的叙事风格已抵达历史的细微之处,那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