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二十年来,唐代科举、唐代科举与文学,已成为唐代文化研究的一个关注点,但有关唐代科举的研究,以常科来说,对进士一般只是重视诗赋试(过去甚至认为试诗赋乃促使唐诗的繁荣),明经则以为就是试贴经,对这两科的策试是不关心。制举当然是以策试士,但由于科目繁多,一般也就笼统言之。而陈飞著《唐代试策考述》通过对唐代基本史料的辑集和梳理,主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一、试策是所有科目中不可少的试项;二、试策是所有时段必不可少的试项;三、试策在所有试项里地位最为重要和关键;四、试策往往是唯一的试项,等等。由此,则从试策着手,全面探讨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从而发现了不少一直为人们忽视的专题,有些似乎还是我们第一次见到的,如明经试中的“授散”、类进士试中的“多才科”、学馆试中的“大成”等。又如武后时刘思立关于杂文试建议的探索,道举与“明四子”的辨别,学馆试各类措置的介绍,制举中的“制目”与“试目”的分辨等等,都在已有研究基础上作更细致地研讨,使我们今天读来对唐朝的这些科试情况,了解得更为清晰。作者还有一个大胆的探求,他把明经试分为常明经、准明经、类明经,把进士试分为常进士、类进士,又把制举分为广义制举、狭义制举。
当然,其中具体论述可能还有商榷之处,但这样做,提出一种“大科举”的概念,就使唐代常科试与制举试的范围与意义显得广阔和丰富,有助于进一步探讨科举本身与当时文学、政治、文化,及文人心态、生活方式等关系的研究。
对古代文体的研究,过去一般是不大重视与所谓官方文书有关的文体的。譬如策文,包括朝廷颁布的策问与举子应试的对策,可以说是主要用于科举考试的文体,现在的研究者就不大将其列于文学概念的范围,这与当时的文学情况就不很切合。我近几年来花一部分时间研究唐代翰林学士,发现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撰写的制诏,表面看来是官方文告,实际是一种近乎政治纲领的文体,与文人仕途及文学的政治环境,关系很密切。白居易曾几次强调元稹所草拟的诏文,对文体改革起过相当促进的作用。我很同意陈飞在书中所述,我们今天通行的“文学”概念,不论内涵和外延,多与中国古代的“文学”概念相去甚远,这就会束缚我们对中国古代文学范围的探索。因此,该书虽然主要是考论唐代科举考试,但由此却能扩展对古代文体研究的领域,拓宽人们的视野。
不过,我不得不说,作者这样做,难度确是很大的。书中引用的材料之多,使人吃惊。正因如此,恐怕读起来也相当吃力,不像现在有些论著,词藻繁艳,美语巧立,追求目前所谓的“时尚”风气。我们要真正做学问,还是要有自己的标格。作者这部书中所引,除了常用的新旧《唐书》那样的正史之外,还有如《文苑英华》、《册府元龟》那样有数百卷规模的大部头总集、类书。我想这就是一种原创性,既使人信得过,也使自己的学问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