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以采蘋①,南涧之滨。于以采藻②,于彼行潦③。(一章) 于以盛之,维筐及笞④。于以湘之,维錡及釜⑤。(二章)于以奠之,宗室牖下⑥。谁其尸之,有齐季女⑦。(三章)
①蘋,又称四叶菜、田字草,蘋科,为生于浅水之多年生蕨类植物。
②藻,杉叶藻科,为多年生水生草本。按《礼记·昏义》言女子教成之祭,曰“牲用鱼,芼之以蘋藻”,鱼,俎实;蘋藻,羹菜。
③毛传:“行潦,流潦也。”《说文·水部》“潦,雨水也”,段玉裁注:“《召南》‘于彼行潦’,传曰:‘行潦,流潦也。’按传以‘流’释‘行’。服注《左传》乃云‘道路之水’;赵注《孟子》乃云‘道旁流潦’,以‘道’释‘行’,似非。潦,水流而聚焉,故曰行潦,不必在道旁也。”
④筐、筥皆竹器,方者为筐,圆者为筥。
⑤湘,毛传:“亨也。”按即烹。锜与釜均为炊饭之器,釜圜底无足,锜则器下有三足。
⑥宗室,毛传:“大宗之庙也。”大宗,即大夫之始祖。周代诸侯及大夫之传世亦为嫡长继承制。嫡子以外,皆为别子。别子始为大夫,继承别子之嫡子,世为大夫,则立庙以祀之,是为宗室。牖下,郑笺云“户牖间之前”,钱澄之日:“古人庙堂南向,室在其北,户东牖西,皆南面,去牖近,故曰‘牖下’。所以不于室中者,凡昏事为女行礼,皆设几筵于户外,取外成之义,故教成之祭亦于户外设奠也。”
⑦毛传:“尸,主。齐,敬。季,少也。”按若正祭,则在室中之奥,主妇助祭,《小雅·楚茨》所谓“君妇莫莫,为豆孔硕”是也。《采蘋》言设祭,而主之者为季女,又陈之于宗室牖下,皆非正祭所宜,是女子习礼之事也。
祭祀是商周时代的大事,在一个宗法社会里,它的政治意义之重大,这里不必去说。就祭祀的整个儿过程而言,固然肃穆而虔敬,但那气氛,更是亲切的,祭祀的时候所面对的鬼与神,或曰祖先与先祖,其实质朴如人;祖先神,实在也还是生人所扮。祭祀的主要内容,正不妨说,是人与鬼神共饮食,不过与平日相比,饮也,食也,乃格外认真,过程且格外漫长,格外有规矩。《小雅·楚茨》于此叙述最为详细,末章所谓“既醉既饱,小大稽首”,却用得着《论语·八佾》里的一个意思,乃“既爱其羊,也爱其礼”,虽然这里有点儿曲用其意。《史记·孔子世家》言“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孔子或者果然有“圣人”的天分,但祭礼中的若干仪注,竟可以扮作儿童游戏,可知这严肃的政治活动中,原本有活泼泼的生活情趣。祭祀对女子来说,似乎更显得重要。《大雅·瞻印》说“妇无公事,休其蚕织”,《小雅·斯干》说既做女儿,则“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公事”自以祭祀为大,“酒食”当然也推祭祀为要。《礼记·祭统》:“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事宗庙,即祭也,可知这是怎样大的一个题目,故女儿所能参与的政治活动,最要紧的莫过于祭祀。于是未嫁之前,便先要作这样的预习,即毛传所谓“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于宗室,牲用鱼,笔之以蘋藻”。
《采蘋》之叙事,不假修饰,乃至通篇不用一个形容之词,却是于平浅谐美中写出了烛照女子生命的一点精神之微光。采菜,烹煮,设祭,“事”之平平静静中浮漫着心的快乐和憧憬。“宜其室家”、“宜其家人”,《桃夭》中的一唱三叹,是那一时代对女子一个最低的或者也是最高的要求,读《采蘋》,猜想着女儿自己或者竟也是如此希望着。“谁其尸之,有齐季女”,未了一句轻微的赞叹,是诗中挑起遐思的一笔,本来是开端,却轻轻巧巧作成收束,“叙事”便于此际化为“抒情”。
原载:《诗经别裁》,江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