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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拒绝成长”与“压抑欲望”

   黄卫总(Huang,Martin W),美国加州大学尔湾校区东亚语言文学系系主任,中国文学教授,是一位著作颇丰的学者,主要著作有《文人和自我的再呈现:十八世纪中国长篇小说中的自传倾向》;《欲望与中华帝国晚期的小说》;《中华帝国晚期的男性构建》;《蛇足:中国小说传统中的续书二和改编》;《中国明代的男性友道》。

   其中有关《红楼梦》的论作见于《文人和自我的再呈现》之第三章《自我置换:红楼梦中的女性与成长》,《欲望与中华帝国晚期的小说》之第十章《红楼梦中的情和抗拒成长》。

   黄卫总红学研究最让人讶异的优长体现在对旧材料的“推陈出新”。他在寻找能够“贯穿”的概念,这个概念不但要串起《红楼梦》中的许多情节,而且和小说本身、小说的作者、甚至作者的意图发生关联。

   《红楼梦》之“拒绝成长”

   黄卫总用“拒绝成长”这个独特概念重新整合了材料,使许多分散的看来几乎不相关的材料钩连密合,并且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含义。

   首先,黄卫总用“拒绝成长”贯穿起了人物和作者:“宝玉”——“拒绝成长”(永远的十三岁)——“曹雪芹”。宝玉的某些奇特言论被认为是新人的新思想,黄卫总的看法却很别致:宝玉一直在拒绝成长。宝玉“趁你们在,我就死了”的言论,对女子之“宝珠”、“死珠”、“鱼眼睛”“三变”的评价,以及不愿姊妹出嫁,实际上表达了宝玉对成长的深深恐惧:“对于女孩没有什么比婚姻更具有成人的象征意义了,对婚姻的抗拒暴露了宝玉对成长的焦虑”。[1]宝玉的拒绝成长与作者的命意有关,直到第80回结束,宝玉还不到15岁。作者用了35回篇幅(第18—52回)描写宝玉13岁这一年发生的事。“我们知道十三岁对曹雪芹意义重大,因此他似乎不愿意让他的自传主人公长过这个年龄”。[2]黄卫总引用前人成果,很有可能曹雪芹生于1715年,因此当抄家时他正是13岁。13这个年龄的重要性也在第78回间接得到强调,贾兰据说那时13岁。也正是这一年王夫人派人抄检了大观园,一个显然是设计出来预示即将来临的皇廷搜查和抄没家产的例子。正是由于作者不愿走出13岁导致宝玉的人格被分裂为两个:小宝玉和大宝玉

   坚持徘徊在13岁并不仅仅是作者的心理定象。进而,它是一种寻找从严酷现实中想象化逃离的有意尝试,似乎作者在想象他,或者任何相关的人,如果可以减轻这种痛苦经历的话,面对这种无可避免的悲剧所能做的。[3]

   因此,宝玉第63回所表现出的对贾府衰落的漠不关心,以及第71回的消极和愤世嫉俗,实际上解释了宝玉的复杂侧面:宝玉似乎对即将发生的大祸有所预知,尽管他很少表现出采用一种尽责的态度为此事加以准备。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何宝玉同时表现得这么年幼又这么成人化:

   宝玉通过拒绝成长和承担一个成年文人所假定为自己和家庭的责任来避免变化;小说家曹雪芹似乎不愿走出他珍藏的少年记忆并尽力延缓大祸的降临,通过写小说来舒缓他的过去。[4]

   在写作时,曹雪芹似乎至少用两种应对方法来表现自己,两种的目标都是延长黄金时光:宝玉尽力通过拒绝成长来保持;王熙凤试图通过理家来延长。然而,两种方法都被证明同样无效。因此,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作者的一种辩解:不管做什么都无法逆转不可避免之事。因此,宝玉的漠不关心和拒绝承担责任即使不是可赞同的,至少也是可原谅的。

   宝玉“永远的十三岁”是作者意图的呈现:一、十三岁是作者黄金岁月的顶点,因此他悲凉地希望宝玉在此“盛宴莫散”。二、即将到来的大祸无论“作”、“不作”或“怎样作”都无济于事,与其焦虑后事不如沉醉当下。

   其次,黄卫总又用“拒绝成长”贯穿起了版本和价值:“拒绝成长”与“意淫”——版本(《风月宝鉴》与《红楼梦》)——《红楼梦》的独特价值。

   书中宝玉和其他几个主要人物年龄忽大忽小,这是大陆学者耳熟能详的事实,我们的推证有二:年龄忽大忽小是前八十回中的疏漏之一;年龄忽大忽小因曹雪芹多次改写造成。然而黄卫总却进一步推进,对于年龄忽大忽小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情”和“欲”或“皮肤滥淫”和“意淫”是怎样被作者构思或重构的。

   黄卫总认为,人物的年龄和两种“淫”(皮肤滥淫和意淫)密切关联,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曹的修订中许多人物的年龄至关重要:作者决定让许多人物年轻化和从“欲”到“情”的转变相吻合。

   黄卫总相信,现存《红楼梦》的许多色情部分建立在《风月宝鉴》的基础上。[5]“所有这些章节是相当情节化和快节奏的,而且集中于性的违犯”。[6]这暗示了《风月宝鉴》很可能是对追求直接“欲”的满足(皮肤滥淫)的警诫小说。

   如今《红楼梦》中宝玉表现得情色化章节很可能是从《风月宝鉴》中沿袭下来。如第26回中,宝玉和贾芸的对话主要是关注“谁家的戏子好,谁家的丫头标致”;第66回,宝玉对尤三姐的评价可能有助于使柳湘莲确信她有可疑的过去而取消他们的订婚;以及更早的第6回宝玉睡在侄媳妇床上,并梦见与和侄媳妇同名的人性交,这是一种隐性的乱伦;其后宝玉又和袭人初试云雨。所有这些使读者警惕到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宝玉本应是某个深受皮肤滥淫折磨的人物。但曹雪芹决定在修订中更集中于儿女真情,因此降低许多人物的年龄就非常必要了,因为这样少男少女们才可以参与无尽的感情纠缠而不会被任何“性”的危险——成人世界很难避免——所威胁。因此《风月宝鉴》的“皮肤滥淫”被修订后的《红楼梦》的“意淫”所取代,宝玉不愿成长显然和他不顾一切试图抓紧“情”和追求“意淫”的自由有关。然而,成长是生命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宝玉必将长大而不适于“意淫”。比如发生在香菱和宝玉之间,始于孩子间的无邪游戏却终于必须作为成人秘密的事件。“情解石榴裙”使意淫和皮肤滥淫的边界变得可疑,而相应的年龄因素使这两级概念的寓意更复杂化。女孩的斗草游戏似乎是天真的,是典型的儿童,直到香菱提到“夫妻蕙”;甚至香菱在宝玉在场时脱掉裙子也可以被理解为儿童的无邪行为,直到她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嫁给他人的“成年”女人,于是深思熟虑地提醒宝玉不要告诉她的丈夫。

   香菱解裙所质疑的正是宝玉“意淫”的纯粹性和宝玉不断声称自己还是一个小孩的合理性。[7]

   只要宝玉能够宣称他还是一个小男孩而且别人也愿意接受,宝玉依然能够追求意淫,但他的冒险经常出乎意料地被打断,提醒他已是一个成人。宝玉的“拒绝成长”是作者意图的投影:宝玉很可能是《风月宝鉴》中一个遭受皮肤滥淫折磨的角色,然而曹雪芹希望改写和升华他,以此来负载“意淫”,与“皮肤滥淫”分庭抗礼。但是皮肤滥淫是成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长大的宝玉将不得不和皮肤滥淫发生联系,起码在别人的眼中无法把他的某些行为当成意淫。曹雪芹“未能”通过在改写中降低人物的年龄来让人物“始终如一”地年轻,却惊心动魄地突显了任何试图保持年轻或主张意淫纯粹性最终都是无用的。宝玉的行为不是始终如一的(他的行为某些时候像薛蟠),说明了成长的痛苦和与成长相伴随的皮肤滥淫之不可避免。

   除了纵深挖掘作者的意图外,黄卫总还试图用“拒绝成长”给予《红楼梦》价值新的界说。

   我们熟知国内“新红学”的两位著名人物都曾评价过《红楼梦》的价值,一位是胡适,但他对《红楼梦》的文学价值评价并不高,一次在1959年录音谈话中说“《红楼梦》毫无价值”[8];一次1960年11月20日夜在和苏雪林通信时说“我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其实这句话已是过分赞美《红楼梦》了”[9];虽经周策纵辩称“自然主义”在胡适那里是一个极高等级的评语[10],而且从胡适的“表态”中看出他对《红楼梦》的评价确实有所提升,然而总体来看,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是中等偏上。另一位是周汝昌,相对来说,周汝昌对《红楼梦》的评价很高,认为《红楼梦》是中华文化熏染的结晶并充分体现了中华文化的优秀面,谈《红楼梦》非从“文化史与国民性的大角度大层次去深入检讨不可”[11]。不过周汝昌的论断实际上有跳跃,他避开文学价值直接跳到了文化价值。按照胡适的观点《红楼梦》不是最优秀的;按照周汝昌的观点《红楼梦》是中华文化的最优秀代表,但却不谈它的文学价值何在。但由此一来产生了危机:《红楼梦》到底是我们自家人敝帚自珍,还是“好滋味”全世界未能充分领略?

   黄卫总试图以《红楼梦》在中国文学中的地位来确定其价值。十六世纪的作品譬如《金瓶梅》,集中于欲,也就是“皮肤滥淫”;十七世纪的作品譬如《金云翘传》、《好逑传》和《定情人》,集中于情,或者说“意淫”,曹雪芹对这两者都不甚深以为然,因此,在“劝百惩一”的色情白话小说以及千篇一律的才子佳人小说潮流中,他力图使《红楼梦》别创一格:

   这部小说是一个“过程”,它是这样一部作品,从中我们能够目击从欲到情的逐渐焦点转移的不同阶段。不仅于此。它是中国传统小说史上复杂流变的小说再扮演,从十六世纪集中于欲的《金瓶梅》,到十七世纪的集中于情的作品譬如《金云翘传》、《好逑传》和《定情人》,再到某些十八世纪的作品,此时作品中一种探索情欲的微妙差别和不可分割的趋势占据主流,到《红楼梦》达到顶点。[12]?

   正是《红楼梦》近乎无限的追索过程迫使我们把它和诸如《野叟曝言》、《姑妄言》、或更低一级的《林兰香》这些小说分开,在这些小说中欲和情是精心设计来并列和对比的。《红楼梦》说明了从欲到情的“过程”不是沿着一条直线向前的运动。贾宝玉不可能和西门庆完全不同,两人都喜欢女人:一个想拥有尽可能多的女人的“身体”;而另一个,尽管不能完全从这种肉体诱惑中免疫,希望拥有尽可能多的女孩的“眼泪”(心)。两人都是许多女人关注的中心,两人都被这些女人间激烈的竞争所困扰,两人都对已经拥有的不断感到厌烦而总是需要发明新的欲望客体。在许多方面,贾宝玉是西门庆;在更多方面,他不是西门庆。

   从西门庆“变成”贾宝玉显示了中国小说在两百年间传播的距离。《红楼梦》的一个重要成就在于它有说服力地展示了要创造一种无法完全排除欲而又超越欲的情是多么困难,正如《红楼梦》中《风月宝鉴》的持久存在所证明的那样。[13]

   黄卫总认为,从欲到情不但是从晚明到《红楼梦》的文学潮流,也是《红楼梦》自身的特点(从《风月宝鉴》的关注于欲转为集中于情)。《红楼梦》产生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从欲到情的文学潮流中并达到了探索情欲的微妙差别和不可分割的顶峰。这个结论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回答《红楼梦》从《风月宝鉴》发展而来却又超越了《风月宝鉴》,而且通过《红楼梦》在小说发展中的定位来评定《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红楼梦》虽不是横空出世,但确实堪称独步。这样通过比较的定位也确实有助于加深对《红楼梦》意义的理解和价值的评定。

黄卫总捕捉到《红楼梦》中的“成长”问题,和文化背景有一定关系。西方相对来讲,对儿童问题比我国更多关注。并且,和我国的烟粉灵怪、铁骑公案的传统小说类型相比,西方有一个独特的传统小说类型——“成长小说”。成长小说亦称启蒙小说(Novel of Initiation),此概念最初源于德国,是西方近代文学中颇重要也常见的一个类型。简单说来,这类小说处理的是主角(几乎清一色为男性)自幼年或少年至成年、自天真无知至成熟世故的历练过程:或进入社会吃亏受苦而逐渐明白世途艰难人心险恶,或经历某个或某些重大事件而使人生有所领悟有所改变,而在这番“转大人”的领悟和改变完成之际,故事亦于此到达(圆满的,或虽不圆满但尚称释然的)尾声。因此,“成长问题”对美国学者来说更为敏感。黄卫总论文的标题“A Reluctant‘Bildung’:The Burden of Growing up”,

其中的Bildung是德语“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的借词。而“成长小说”在德国的主要代表就是“教育小说”。教育小说开始于十八世纪德国作家维兰德,他根据自己如何克制情欲的成长经历,创作了《阿迦同的故事》。此书被视为“教育小说”的开端。歌德的《威廉•迈斯特的学徒时代》也是早期代表作。在英国,它又被称为“学徒小说”。代表作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此外还有美国作家T•沃尔夫的《向家乡看吧,安琪儿》。成长小说还有一个变体,叫作“艺术家小说”,这类小说不仅以描写主人公成长为主,而且更要他成长为一个诗人、画家或者音乐家。实际上是作者对本人或者同行成长经历的描写。“艺术家小说”的代表作有J•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弗兰茨•施特恩巴尔德的漫游》。这类小说和教育小说、学徒小说最大的不同是主人公对凡俗生活的轻视。后两类的主人公,最初是成长为一个普通的成年人。

   在关于成长小说特质的种种描述中,常常被突出的是青少年主人公的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莫迪凯•马科斯在他的论文《什么是成长小说?》中就曾对众多定义进行了归纳分类,指出成长小说的定义主要有两类:一类把成长描绘成年轻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过程;另一类把成长解释为认识自我身份与价值,并调整自我与社会关系的过程[14]。

   因此,“成长小说”的背景积淀是黄卫总能够捕捉到《红楼梦宝玉成长之痛的背后原因所在。不过,我们必须看到的是,黄卫总只是把“成长小说”作为背景,他不是以“成长小说”来“套”《红楼梦》,而是以此背景积淀给自己一种启示,一个视角,一个观察评论的角度,因之带来了创新的结论——宝玉实际上是一种反成长或者说“拒绝成长”。和上述成长小说主人公的历程相反,宝玉既不想认识外部世界,这并不是说他和外部世界没有交往,他结识过北静王、秦钟、柳湘莲、蒋玉菡和贾雨村、薛蟠、贾珍、贾琏等人,但相对来说他更愿意停驻在“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的大观园;也不愿意积极地调整自我与社会关系,对提醒他“社会责任”的人,即使是宝钗、湘云,他也不惜冷脸冷言以对。宝玉无助地希望能够抗拒成长,一是借助环境——大观园里的“居民”都是这么年轻(李纨是稍微的例外);一是借助“自欺”——在女儿堆里厮混而不涉及皮肤之淫给冷眼观察之人甚至他自己一种错觉: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然而事实不以宝玉的希望为转移,他的环境在变,湘云“大喜”,岫烟订婚,宝钗因远嫌而搬出园子,金钏跳井,晴雯被逐,这些不同的事件其实有一个共同点——都和“成长”有或深或浅的关系。宝玉的参照系在不断变化,他自己又焉可不变?别人对他的认识甚至他自己的深层想法也在改变,张道士说“我想着哥儿也该寻亲事了”;林黛玉呵斥他“一天大似一天的,还这么涎皮赖脸的,连个道理也不知道”;袭人回王夫人说“如今二爷也大了”;紫鹃劝诫他“还只管和小时一般行为,如何使得”;王一贴自以为“想是哥儿如今有了房中的事情,要滋助的药”,他们(不管有意无意)都在“提醒”甚至“催促”宝玉成长,甚至宝玉也无法再欺骗自己,否则他何以说“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他长大了或者正在成长。

   黄卫总以“拒绝成长”解读《红楼梦》是很有启示意义的。因为对比“成长小说”中的主人公,宝玉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失败者”(Loser):在仙界他因“无材补天”而被弃;在人间他被主流社会认为“无能”、“不肖”;甚至他退至大观园内想补一个清净女儿天的渺小愿望也因群钗的风流云散而宣告破灭——但是《红楼梦》的伟大不在于它要写一个成功者!如果写一个成功者的奋斗史才是一部伟大著作的必要条件,那《红楼梦》大可以以古往今来车载斗量的帝王将相为模特,但是如果《红楼梦》去迎合这些成功的标准(事实上这是世俗的艳羡):富比石崇、位列三公、妻妾成群、子孙满堂,那它岂不是一部媚俗之作?问题是它震撼人心的力量就失去了,甚至它根本不是《红楼梦》而是《黄金梦》。《红楼梦》的伟大在于它写了一个不普通的普通人,勇敢地尝试、反思、困惑、坚持、直到最后的解脱(出家)或者说毁灭(心死),他努力过了,甚至是非常非常努力,但他还是失败了,这种努力与失败之间的张力和成因才是《红楼梦》深切地触及到人心的地方:每个人都曾经失败过!尽管失败的原因和事件不同,但心理感受是相通的:“求而不得”和“得到了,但并非自己想要”。因此,尽管《红楼梦》和“成长小说”如此不同,尽管宝玉不如“成长小说”主人公成功和圆满,但《红楼梦》写出了、宝玉表现出了,某种人类的通感——遗憾!所以才有那么多人,不管是同情地还是共鸣地,感动了。

   当然,我们不会认为用“成长小说”的反观视角可以涵括《红楼梦》的所有意义,但是,必须承认,单单对理解宝玉形象而言,引入“拒绝成长”这个视角不仅是新颖的,而且也是富有启发性的。

   这不由引发我们的思索,这本来是会引来众口訾议的:宝玉和秦钟暧昧的同性恋,宝玉和袭人初试云雨的异性恋,宝玉无法完全摆脱肉欲的诱惑,宝玉在“意淫”中摇摆,甚至还有那个被认为是破坏宝玉形象的“中举”。但是假如引入“拒绝成长”这个视角来看呢?如果人生是一场旅行,那么其中不可避免地要经历无数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因此宝玉的这些行为并不能单纯地评价为道德上的“好”、“坏”,这是一个遭遇问题,是成人的必由之路。宝玉并没有在拥抱诱惑后沉溺不能自拔,如果他沉醉于同性恋或异性恋,那么他和贾琏、贾珍有什么区别?如果宝玉不是中举后出家,那么他岂不成了另一个周进、范进?宝玉是在走一个追求、完成、再否定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宝玉的中举,即使是出于续作,也并非是完全不可理解的。如果说这破坏了宝玉的形象,那么,如果刚出场的宝玉就是爱吃女孩嘴上的胭脂、爱在内帏厮混、厌恶仕途经济;而数年之后,已经长大的宝玉还是爱吃女孩嘴上的胭脂、爱在内帏厮混、厌恶仕途经济,前后没有任何变化,才是宝玉形象的完整?作者的高明之处,不在于塑造完整性格的形象;而是给予宝玉人世中所能给予的极致形式,让他处在一次次最高点上所引发的行为和自省,来揭示中国文化的各种层次性。宝玉不得不“中举”,其实这是成人世界所给予的压力——他不能永远是一个孩子。当然,还有可能认为,他未必要中举,落魄比中举更符合曹雪芹的原意。然而,落魄的宝玉和长不大的宝玉一个最核心的相似之处是什么?就是希望宝玉永远地反对仕途经济,以此维持宝玉性格的前后“一致”,事实上是要求“不变”,但这是与时间对抗,因为时间就意味着变化和无常。在永恒的流逝中要求不变,这是人生存在的最根本的悖论。

   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一个人的认知发展具有跳跃性,触发这种认知发展的典型事件就是一次“顶峰体验”(peak experience)。人们在经历“顶峰体验”时,不仅深化了对自我的认识,也是一次自我实现。[15]?

   宝玉不可能永远喝酒作诗吃螃蟹,不管作者是谁,他已经作了很多安排,他让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看龄官画蔷、挨打、经历金钏跳井和晴雯被逐,甚至结婚、中举、生子——作者让宝玉尝试了不同的人生,每一次都把他推到顶峰上来观察。书中有太多的不一致、不完整、不合理,但它的意义不在于一致、完整和合理,而是在推至顶峰之时对人性的洞察,这才是《红楼梦》更深刻的地方。

   不过,黄卫总捕捉到《红楼梦》中“拒绝成长”概念和研究所采取的版本有一定关系。在选择所要研究的版本时,黄卫总采纳的是冯其庸汇校的《红楼梦》修订本[16],同时在引用原文时用的是霍克思与闵德福合译的《石头记》英文译本。《红楼梦》中有些意象经过霍本的翻译后被加强和突出,这些微妙的偏差影响了黄卫总所提到的《红楼梦》的“成长”问题。

   首先,关于曹雪芹的生年,霍克思更认同史景迁的康熙五十四年已未(1715)说,而非周汝昌的雍正二年(1724)说:

   他的生年很可能是1715年。(1)

   如果曹雪芹生于1715年,那么抄家时他大约13岁,从而赶上了一段繁华岁月。霍克思赞同这一推断,因此在序言中直接引用:“就人物描写的真实性来说,对宝玉感情成熟过程的斗争,刻画得如此详细并富有共鸣,很难令人相信,宝玉的内心世界不是作者自己经历的记录。事实上,直到最近,人们常常认为,宝玉当然是作者的自我写照。但是,这种看法自然会引起另一个问题:曹雪芹是谁?直到现在,最可能的假定是(或者在我看来是如此),曹雪芹是曹寅的独生子曹颙(继承了曹寅织造职位,三年以后就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遗腹子。从档案中知道,曹颙逝世时,他妻子怀孕七个月。假定这是一个男孩并且活了下来的话,当1728年大难临头时,他正好十三岁,这个年纪的宝玉,在小说中占了很大的篇幅。”(2)

   进而,这一推断还内化为霍克思自己的认识从而影响了《红楼梦》的翻译,他译文中为人所诟病的“化红为绿”也因他对雪芹(宝玉)年龄的观照而有一定合理性。他把“怡红院”译为The Green Delight,“怡红公子”译为Green Boy。原因是英文中的“绿”含有“青春”和“繁荣”之意,在内在意义上和小说中“红”的象征意义“有时代表春天,有时代表青春,有时代表好运或繁荣”(3)一致。因此,霍克思把中国的红,译成英国的绿。霍克思之所以“化绿为红”,除了用“归化”的翻译方法,追求“等效”的翻译效果外,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此处用“绿”来译“怡红院”和“怡红公子”,是因为怡红的“红”有“青春”寓意在内。在“红”没有“青春”寓意之时,他还是以红译红,并不变绿,比如“绛珠”——“Crimson Pearl(深红色珍珠)”(4);“红豆”——“Little red love-beans(小红相思豆)”(5);“大红汗巾子”——“Crimson Cummerbund(深红色腰带)”,“Blood-red sash(血红色腰带)(6)”;红麝香串——“Red musk-scented medicine-beads(红麝香味药珠)”(7)“血点般大红裤子”——“Blood-red trouser(血红色裤子)”(8)

   其次,庚辰本第三十四回袭人的原话和霍克思的译文分别为:

   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17]?

   Master Bao and the young ladies are beginning to grow up now.[18]

   第五十七回的原文和译文分别如下:

   紫鹃便说道:“从此咱们只可说话,别动手动脚的。一年大二年小的,叫人看着不尊重。”[19]?

   “Look”,Said Nightingale sharply,“Let’s just talk to each other in future,shall we,without any of this pawing about?Now that we’ve all beginning to grow up,it creates such a bad impression.”[20]

   ?

   从中可以看到,在翻译过程中,中英文含义发生了微妙的变异。在中文里,不论是“大了”,还是“一年大二年小”,都是偏重于状态,给人的感觉是“既定事实”的静态描述;而译成“grow up”之后,侧重点便偏重于动作,给人的感觉是“进行动作”的动态揭示。而且,霍氏此两处的翻译都是用的进行时,虽然一个是一般进行时一个是完成进行时,然而同用了“beginning to grow up”,时间的流逝感扑面而来,“成长”相比于原文便突出跳显出来了。

   《红楼梦》之“压抑欲望”

黄卫总发掘的另一个主题,

是《红楼梦》中的欲望。他认为,依赖诗行“金簪雪里埋”和画面“雪下一股金簪”的暗示,读者可以把“薛宝钗”读解为“雪包钗”。这样一来,诗中有林黛玉的谐音,画中有薛宝钗的谐音,构成了一种巧妙的对举之美。当然,“雪包钗”并非仅仅作为“薛宝钗”名字的谐音这么简单。“雪包钗”不仅和宝钗的住所“雪洞一般”以及她的终身“成为弃妇”有微妙的象征,而且也寓意了宝钗的性格。这个经常和“冷”、“雪”相联系的冷美人,却承受着一种神秘疾病“热毒”的折磨,而这种热毒能被一种叫冷香丸的药控制。也就是说,她的冷的外表可能是这种药(冷香丸)精心控制的结果,宝钗的内心可能非常温热甚至炽热(某些被压制的欲望甚至她自己可能都意识不到),就如她名字的谐音“雪包钗”暗示的那样。

   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一切都做得这么自然以至于无人能够责备宝钗提出这个敏感话题。毕竟,谁会猜疑这个具有完美儒家道德的女孩会提醒一个男人他们必将结为婚姻?之后立即,宝玉闻到了冷香丸的香气好像提醒所有人:宝钗的矜持或“诡计”是她易于过热和她所吃药丸不自然妥协的必然结果。

   宝钗告诉周瑞家的,冷香丸也要煎汤送服:某些程度的“热”需要保持在身体里面。象征性地,读者可将此事理解为暗示宝钗依然能感觉到身体内部的热,欲望譬如性的满足对人的健康和热对内部器官的健康同样重要。毕竟,宝钗的“热毒”是从“娘胎里带来的”。换句话说,人的天生欲望,尽管用冷香丸压制或一再压制,依然很难根除,并且根除甚至可能对人的健康是有害的。

   她内心遭受热毒的痛苦,需要药物的帮助来保持冷漠的外表,然而内部的热经常辐射出来。比如宝玉挨打后宝钗“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疼”的心声;宝钗反对宝玉应该会见他父亲要他交往的宾客;宝钗坐在午睡的衣衫单薄的宝玉床边绣鸳鸯。这个总是被别人认为是儒家女子美德的典范,保守的女孩,偶尔会变成一个相当有色相的女人:羞笼红麝串时“雪白的臂膀”和戏彩蝶时“香汗淋淋”、“娇喘细细”。然而,就在此幅场景之后,宝钗偷听到红玉坠儿关于恋爱事件的秘密谈话而心生警觉。好像被她们事件的非礼本质惊回了现实,宝钗立即又回到冷香丸的控制之下,她立即决定自己应该远离。又一次,宝钗被她有意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深藏内心几乎无法压制的热毒所撕裂。

   宝钗的热毒甚至表现在她对黛玉阅读的本该是冷淡的、批判性的建议中。这段冗长演讲充满了矛盾以至于惹人猜测其真正意图并不像宝钗公开宣称的那样——一个女孩应该读什么合适。在自我批评的伪装下,宝钗实际上表白了她更广泛和更早地涉猎了黛玉引用的戏曲小说。显然,她对“有害之书”的记忆强到足够鉴别出黛玉无心引用的出处,故而这场演讲几乎等于对自己知识的精心炫耀。在演讲末尾她总结说一个女孩的行为应该受儒家女德规范指导,但她自己在片刻前就没能遵守。

   宝钗通过很好地使用冷香丸,尽力顺从家庭中长辈的意愿和儒家道德规范的规定。然而,并非她所有自我控制的尝试都是成功的。此处我们可以回想起第七回冷香丸的古怪药方,制药的过程是如此复杂,而且苛刻地和十二这个数字保持一致以至于只能被理解为象征性的。重复提到十二这个数字的重要性没有逃过评点者脂砚斋的注意,他指出:“凡用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这也就是说,追求冷香丸的象征意义不能只限制在读解唯一吃这种药的宝钗身上。对于书中因自己欲望而最终带来悲剧结果的许多女性人物来说,普遍需要用“冷药”来控制自己的欲望或“热毒”。黛玉是一个默认的例子:她的悲剧部分就是因为没能吃足够的冷药。甚至宝玉也要学着不得不也吃点冷药,尽管是一种不同的药丸———避入没有欲望的佛门。评点者脂砚斋看到冷香丸不仅和金陵十二钗有关,也和所有遭受欲望折磨的人有关:“世皆有同者”。不过,黄卫总在讨论《红楼梦》的欲望时,有些说法比较难以认同,比如对“宝钗扑蝶”的解读:“委婉的习语譬如‘香汗淋淋’,‘娇喘细细’,和‘一双蝴蝶一起一落’在读者脑海中魔术般地召唤起一个和传统色情文学叙述惯例相似的色情画面。确实,金瓶梅中潘金莲两次和陈经济调情时据说都在扑蝴蝶。(第19回,192;第56回,6)。而且,一对蝴蝶一起一落也让读者想起和第七回讨论的《林兰香》中平彩云相联系的色情画面”。[21]这里需要警惕的是抽离语境来评判人物并作为证据的倾向。尽管,合情合理的,宝钗必然有其生理和心理的欲望,但是,宝钗扑蝶在此时此地,确实没有且不应解读为色情。单凭片言只语去探求“微言大义”不免是袭用了吴震生、程琼夫妇《才子牡丹亭》解读《牡丹亭》的方法。

   当然,除了这个不当的“色情”解读外,黄卫总许多对《红楼梦》欲望的解读是很有启发性的,比如宝钗的认通灵和绣鸳鸯,其实这也是一个拥黛派和拥钗派争论的老话题:宝钗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这也涉及到对宝钗的评价问题。然而当黄卫总引入压抑欲望这个视角之后,宝钗的“机心”似乎得到了进一步而且是比较确凿的证实。这种“看出”背后是西方哲学“人皆有私”的支撑。黛玉有私,她的私就是对宝玉的情,而且是外在、一目了然的。宝钗看来是无私的,然而这无私不是伪装,就是源于严格地克制。但她的自私没有得到完全的克制,而且总在特别关键的时刻流露,所以欲望在宝钗身上体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

   更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除了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和阚铎的《红楼梦抉微》[22]外,很长一段时期中国学者对《红楼梦》中的欲望几乎避而不谈。

   鲁迅曾对《红楼梦》下如此断语:“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23]对这句话的正解是由于人的经历、职业、教育程度、生活经历不同,对任何同一事物的评价都不会千人一面。然而它的反解可能更加深刻——你的“眼光”决定了你是哪一类人。晚明万历的东吴弄珠客已经在题《金瓶梅序》中一语道破:“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24]这个深刻的“反解”对国内学者的影响是:有些课题是不可触碰的“禁忌”,否则便会招致别人异样的眼光。从纯粹理性角度来说,是不应视某些课题为“禁忌”的,学者对待研究课题应该像医生对待躺在手术台上的病人,应该尽可能地冷静、客观、不带个人感情。然而现实中没有纯粹理性,存在我们心里的监察和自我监察导致了选择性无视,存而不论。

   黄卫总所选择探讨的这些主题“拒绝成长、压抑欲望”,乍看起来是分散的点,但这些点串连起来却让一种思路或方法渐渐显影———他是用“解释学”重新解释《红楼梦》。

   解释学门派众多,学说各异,除了译介和阐发伽达默尔、利科尔等解释学大师的理论之外,海内外学者也试图在普泛化理解的背景下,把解释学和中国传统思想的研究结合起来,并尝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诠释论体系和诠释学方法。如傅伟勋的“创造的诠释学”,成中英的“本体诠释学”;黄俊杰以孟子为中心的经典诠释学;汤一介创建“中国解释学”的构想。但是黄卫总采取的解释学则指向文本意义的哲学本质,这个阐释是建立在已有成果上的合理推进并指向《红楼梦》所能蕴含的终极意义。在这一点上,他倒是和王国维对《红楼梦》的评论有某些相通之处。

   黄卫总的红学论文是中西方红学交流、碰撞、融合的结晶。他运用了许多女权主义、成长、时间等西方化概念,而同时探讨的美人香草、阴阳之道、冷热等主题和象征又纯乎东方。他的研究一开始就是双向借镜的。黄卫总很注意吸收大陆红学学者的优秀成果,他根据冯其庸、应必诚等大部分红学学者的意见: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写的,或者是根据曹雪芹未写完的手稿充实改写的结果,将自己的讨论大致限制在前八十回内。[25]而每当我们为他大胆的推论而感到惊疑的时候,我们都会反过来发现几乎他的每一个大胆的推论都是建立在中美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的——黄卫总希望是“顺势延伸”而力图避免成为“无本之木”。

   不过,黄卫总偶尔对《红楼梦》的理解似乎并不完全吻合脂批或原文,例如黄卫总认为,宝钗偷听到睡着的宝玉呓语中说他更爱木石因缘而非金玉良缘,这让她大为吃惊。但在《红楼梦》第36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中,原文对宝钗的描述为:“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黄卫总的理解误差可能是引用霍克思的译文造成的。原文中对于宝钗听到宝玉梦话的反应是“不觉怔了”,而霍氏增译了“She hadstill not recovered from the shock of hearing them when Aromareturned”[26] (直到袭人回来她还没有从听到这些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这样一来,将原文的轻描淡写浓墨重彩化,把宝钗若有若无的欲望相对来说“坐实”了。

   黄卫总红学论文的价值在于用发掘出《红楼梦》中精工刻镂却罕为人知的另一世界——性心理世界,这也间接回答了“红学何为”、“红学究竟要往哪里去”的质疑和困惑,红学不是已到尽头,而是意义和价值需要新的视角和工具才能显影,换句话说,我们对《红楼梦》的理解仍然“在路上”。与此同时,我们也不无讶然地发现,任何一种框框都无法框住《红楼梦》,而任何一种方法都无法穷尽《红楼梦》,生活于两百年前的曹雪芹,创作出来的这样一部作品何以能够如此震撼人心而又历久常新?诚如胡适曾经指出的那样,《红楼梦》胜在自然主义,曹雪芹既不着意去表现什么,也不刻意去回避什么,而是根据自己的阅历、体会、认知去原原本本地展示自己经历过的世界。不论时世如何变幻,情感、欲望、纠葛,其实都不过更改了时地和人物,而其本质依然还是换汤不换药。不着意表现、更不刻意回避的《红楼梦》,最大限度地保留了生活的原生态和丰富性,而让读者产生犹如“亲见亲闻”的阅读体验和“移步换景”的阐释空间。

   再者,我国学者对发掘《红楼梦》中以“欲望”为核心的性心理世界暂付阙如,除了顾虑他人的“有色眼镜”,还有一点是对譬如佛洛伊德学说等西方文论借镜不足。我们自然不会认为可以将西方文论生搬硬套于中国古典文学,然而西方文论确实有可能开启一个新的思考角度,如同黄卫总所作一样,西方文论的引入分析,不在于可以不可以,而在于得当不得当,正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注释:

   [1]“Nothing is more symbolic of adulthood for a girl than marriage,and this antagonism toward marriage betrays Baoyu’s own anxiety about growing up”. See,Martin W Huang:Literati and Self-Representati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97.

   [2]We know that the age of thirteen meant a lot to Cao Xueqin,and he seems reluctant to allow his autobiographical protagonist to grow beyond that age.See,Martin W Huang:“Literati and Self-Representati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101.

   [3]Martin W Huang:Literati and Self-Representati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101-102.

[4]Martin W Huang:Literati and Self-Representati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104.

   [5]比如关于秦氏和她神秘死亡的部分,贾瑞的沉迷王熙凤和他最终的死亡,第二回的书房场景,贾琏在第二十一回和第四十四回中的行为,还有一些情节贡献给了尤氏姐妹的故事。

   [6]“All these parts are much more melodramatic and quick-paced,and they focus on sexual transgressions”.See,Martin W Huang:Desire and Fictional Narrative in Late Imperial China(Harvard East Asian Monograph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August 15,2001,281.在英文中探讨这些章节共同特征的,还有Wai-yee Li:Enchantment and Disenchantment Love and Illusion in Chinese Literature,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237-242.

   [7]Martin W Huang:Desire and Fictional Narrative in Late Imperial China(Harvard East Asian Monograph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August 15,2001,292.

   [8]胡适:《谈<红楼梦>作者的背景》。(1959年为中国广播公司录音)。胡适说“《红楼梦》毫无价值”一语震动较大。李辰冬在1979年为罗德湛《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所写的序中提到“我们这种六七十几年纪的人,从小就喜欢《红楼梦》而重视它的原因,由于胡先生的提倡,现在从胡先生的口里说它毫无价值,真正难以置信。但后来打听,才知道胡先生讲这种话的不止这一次”。郭豫适在1989年哈尔滨第二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论“红楼梦毫无价值论”及其他——关于红学研究的非科学性》亦征引之。

   [9]胡适:《答苏雪林书》,见胡适着,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26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518-519页。

   [10]“‘五四’时代后期,大概从20年代起,‘写实主义’逐渐受人推崇,尤其是‘自然主义’,往往给推崇做文学和哲学的最高境界。即以胡适而论,当一九二三年‘科学与玄学论战’时,胡适最赞赏的是吴稚晖(1964年———1953年)那篇长文《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与人生观》,胡便建议把吴的主张叫做‘自然主义的人生观’。可见他说《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在当时实在是一种极高的称赞”。见周策纵:《胡适的新红学及其得失》,1997年8月7至10日的北京第五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宣读文章。

   [11]周汝昌:《新序》,见周汝昌、周伦苓:《红楼梦与中华文化》,北京:华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12]Martin W Huang:Desire and Fictional Narrative in Late Imperial China(Harvard East Asian Monographs,HarvardUniversity Asia Center,August 15,2001,p313.关于《红楼梦》和《金瓶梅》的关系,可参见Mary Elizabeth Scott:Azure from indigo:Hong lou meng's debt to Jin Ping Mei,Princeton University,1989.

   [13]Martin W Huang:Desire and Fictional Narrative in Late Imperial China(Harvard East Asian Monographs,HarvardUniversity Asia Center,August 15,2001,313-314.

   [14]Mordecai Marcus:“What Is an Initiation Story?”,The Young Man in American Literature:The Initiation Theme.Ed. Willaim Coyle,New York:The Odyssey Press,1969,32.

   [15]弗兰克•G•戈布尔着,吕明、陈红雯译:《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47页。

   [16]黄卫总说自己选择人民出版社1982年在北京出的横排版《红楼梦》的两个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它容易获得。其次,此版的底本是庚辰本,而庚辰本,根据一些版本批评家所言,由于其日期距离曹雪芹逝世最近,在现存所有抄本中,可能最接近曹雪芹不断修订的手稿中的定本。而且是最完整的版本(78回)。当然,如逢必要也会提到这部小说的其他版本。Martin W Huang:Literati and Self-Re/Presentati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76.

   [17]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三十四回。

   [18]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I,London:Penguin Group,1977,164.

   [19]曹雪芹:《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五十七回。

   [20]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II,London:Penguin Group,1980,89.

   [21]Martin W Huang:Desire and Fictional Narrative in Late Imperial China(Harvard East Asian Monograph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August 15,2001,308.

   [22]人民中国出版社第二编辑部编:《红楼梦考评六种》,北京:人民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

   [23]鲁迅:《<绛洞花主>小引》,见《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八卷,第145页。

   [24]齐烟、王汝梅点校:《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济南:齐鲁书社,1990年版,第17页。

   [25]Martin W Huang:Literati and Self-Representation,StanfordUniversity Press,1995,76.

   [26]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I,London:Penguin Group,1977,203.

   (1)Preface,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London:Penguin Group,1973,22.

   (2)Preface,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London:Penguin Group,1973,32.

   (3)Preface,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London:Penguin Group,1973,45.

   (4)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London:Penguin Group,1973,53.

   (5)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I,London:Penguin Group,1977,55.

   (6)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I,London:Penguin Group,1977,62.

   (7)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I,London:Penguin Group,1977,64.

   (8)David Hawkes:The Story of the Stone,III,London:Penguin Group,198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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