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认识秦人和秦帝国的兴起
秦人的起源与“戎狄之说”辩
夏商周秦是中国原生文明的一组历史密码。我写过一篇文章《万古秦风》,就叙述了秦人的历史。在尧舜时代,秦人即已存在,古秦族群曾与大禹族群同建治水大业,舜帝因之赐姓嬴氏。之后嬴氏首领伯益被公推为受禅大禹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但大禹死后他的儿子启发动政变,杀伯益,嬴氏遂被迫退出权力中心。在之后的四百六十余年,秦人一直处于离散状态。商汤灭夏时,第一个寻找的同盟军即秦人军队。所以秦人协助灭夏后,就成为殷商时期的大诸侯,停驻在今天函谷关以东,以抵挡当时的西部戎狄。西周灭商以后,秦人族群不服周室,三分寻求立足之地。一支流向北方形成赵国,所谓秦赵同源,一支进入西部草原,这部分是最主要的嬴秦部落,和西部少数民族奋战了两百多年,还有一些不愿走的就分散逃亡,流落东部山海。西部嬴秦部落不但没有被少数民族消灭,反而扩充了势力,周孝王时代,西部嬴秦受命为周室养马,大成,受封于西部秦邑。周幽王末期镐京之乱,秦族挽周室于危亡,并最终将戎狄族群驱赶出关中和河西,拥有了西部广阔土地,成为东周的大邦诸侯。
这里要提一下秦人西来说,完全是解放后出现的。60年代蒙文通写了一篇“西部夷狄考”的文章,提出秦人是从西部戎狄部落迁徙过来的。然后三四个史学家赞同,从此有“秦人西来说”。而把既往的传统理念称为“秦人东来说”。实际上既往就没有一个“东来说”。如果秦人是戎狄之后,那几千年来的儒家早应该发掘出来,但我们没有看到。
商鞅变法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文明根基
现在看来,秦统一六国,有地理地势的原因,同时也有制度原因。春秋时期各国争霸,相互之间没有什么族群仇恨,都是土地争夺,所以秦穆公也是春秋五霸之一。战国时期,在秦昭王任上秦已经是诸侯国中最大的。国土达到五个方千里,相当于125万平方公里,现在中国的1/6左右。战国以前各国基本文武不分,没有专门的治国大臣,军事将领也可治国。秦本来是落后国家,是商鞅把东方六国的先进理念,比如丞相开府制引入秦国,率先实现了文官制度,实行郡县制、军功爵位制,使秦成为区别于六国的现代国家。郡县制有效地加强了王权,奖励军功制度极大调动起了人们的作战积极性,形成良性的人才调配机制。商鞅变法以后,秦与六国的对立更多是文明理念的对立。用现在的话说,一种新的国家模式出现了。与山东六国相比,秦王和贵族的依附关系渐弱,其作战组织动员能力加强,人们的精神风貌展现完全不同。地势广博,非常富裕,法治文明,使得秦国一下子可以独对六国。也有人说,秦国横扫六国,体现了法治战胜仁治,我认为可以这么说,秦国就是法治。现在的中国也应该有法治。
农耕文明与高度的战争智慧
春秋战国以降,中国人就有了丰富的战争智慧总结。《汉书·艺文志》记载我们有一百多部兵书,内容涵盖兵器制造、兵器维修、军营训练、战场指挥、庙堂谋算等等,对比西方文明国家,这一点中国人远远胜出。西方其实没有兵书,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更像从历史的角度记载战争怎么打的。可以说西方人是没有高度的战争智慧的。
有人问,如果罗马军团碰上秦帝国军团,谁会赢?我说历史无法假设,但有一个很好的参照系是匈奴。匈奴既打过欧洲,也打过东方。历史上看,匈奴势力从春秋初期开始发端,一直到东汉末年消亡。将近八九百年间,在战国时期对中国的压力达到最大,尤其在秦统一六国时,其势力鼎盛。所以始皇帝始终采取守势。秦、汉武帝、东汉都对匈奴进行了反击,到东汉末年,匈奴已基本被分化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后来完全成为汉人。将近一千年的争夺,匈奴人发现撼动不了东方人。于是留下的北匈奴开始决定西迁,到了欧洲基本上是疾风暴雨,阿蒂拉的“上帝之鞭”把欧洲那些碎片国家全打遍了。西方人战胜不了它,东方的农牧民族就能战胜它。
为什么,因为农耕族群具有严密的组织能力,有高度的战略思想,国土又有纵深,各种条件具备。同样的思路,抗美援朝也是典型战例。进一步说,进入科技时代,我认为中国人的作战能力将迅速提升。若非“独尊儒术”让科学技术成为“奇技淫巧”,我们是绝不会将热兵器时代拱手让于西方的。中国人天生会打仗,中国人的团体性、纪律性以及家国意识,非常强大,根深蒂固。
二、重新思考秦帝国的失败
秦亡原因:求治太速,善后无方
秦亡原因在历史上探讨很多,最后结论大多归结于“暴政”。我觉得总体上说,秦亡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八个字:“求治太速,善后无方”。秦灭亡不是必然逻辑的灭亡。假如秦始皇不死,秦的制度将会一直运行。汉承秦制,实际是退回到部分的分封制。历史证明,郡县制和部分诸侯制的并存是不可行的,会对王权造成巨大的威胁。有人把隋和秦的二世而亡相提并论,我认为基本上不可类比,它们属于两个逻辑。秦的灭亡,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战国惯性。隋炀帝好大喜功,发动大规模征伐,个人生活荒淫无度,其腐败程度要远远大于秦二世。秦二世基本上没有什么政治想象力,还未来得及立稳脚跟,就已经被赵高心腹逼迫自杀。那个时代各种战国时期的对抗力量还存续,思想的风向标还是战国时期的理念,历史未经时间考验,人们对强大的中央政权的态度还是如有缝隙便会蜂拥而上,争取领导权。所以秦行残暴统治后,终于激起陈胜吴广起义,六国贵族的复辟。
实为排除私学的“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历来被形容为秦帝国实行暴政的表现,但焚书坑儒在事件意义上有个基本点值得重新说明。我认为焚书坑儒实际上是一个刑事案件,是六国复辟贵族逃亡带出的。起因是科研经费问题,后来发展为刑事案件。当时始皇帝给两个方士科研经费制药,但后来药没有做出来,人却跑了,于是开始追查。只要稍微翻一下史料就发现刚开始是这样的。后来追查方士却带出儒生。需要说明一点,当时秦朝的博士宫里,儒生占主流。秦始皇所用的这批儒生,许多对郡县制有看法,他们急于恢复周礼。所以追查到后面发现儒生有私通六国复辟之嫌,所以才实行了焚书坑儒,实际是为了排除私学而引起的朋党勾结、六国复辟。但是始皇帝博士宫里的70多个大儒,到西汉时期都一一考证,没有一个被杀,所以当时的坑儒,也只是一些小儒,还有就是方士。所谓“坑儒”说,都是后来才兴起的。实际上,这个事件不大,意义也不大,就是因为有“坑儒”,儒家后来就无限放大。日本有位史学家就考证,焚书和坑儒实际是两件事,到汉代以后才联系在一块。
儒家传统中一直对秦持否定态度,儒家士大夫恨秦。而且很多后世史家的观念受司马迁《史记》的影响。司马迁认为秦始皇怀贪鄙之心,暴虐治国。这也反映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司马迁其实对汉武帝也有非议。知识分子的心态和他的生活状况是有很大关系的。司马迁遭受那样的苦难之后,心态和正常人不一样。李陵事件,在那样一种紧急状态下,司马迁说那样的话被处罚。所以我们看到,汉书比史记记载汉武帝详细。司马迁史记里就明显敷衍了,只罗列各种文件。写字的人还是要有日常生活。
三、反思秦帝国的制度与文明
郡县制是更有利于秦的制度——从秦王和吕不韦的矛盾说开去
《吕氏春秋》是国家操作运行的大典。我认为吕不韦是中国历史上很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后世史学对吕不韦有扭曲,把他定位为杂家,我认为不妥。吕不韦任丞相时,秦国已经有130多年的法治国家基础,而且许多功臣存于一世,他只能在既有框架下发挥运作能力。虽然连续帮助秦国度过三次政治危机,但无法撼动根基,也无法完全实现他的政治理念。
《吕氏春秋》第一部分对一年的时辰时令做了详细规范,每个月每一天国家应该干什么,排列庙堂的政治运行手册。第二部分,寻找历史上所有符合此时令运行的典范。第三部分规范人文政治领域,官场核心人群的基本操守和修养。《吕氏春秋》为治理国家树立了大典,但有一个缺陷是主张封建制,不主张郡县制,所以吕不韦给秦王提出的是“霸天下”,而非“王天下”。
但始皇帝在战国时期形成的深刻认知便是分裂带来的现实磨难,所以秦始皇主张实行郡县制,按《商君书》治国。此外,吕不韦在政治实践上也没有完全实现《吕氏春秋》中的理想政治纲领。吕不韦后将《吕氏春秋》公布天下,其中有对商鞅的明确指责(与司马迁的观点相同),秦王嬴政由此对他产生警觉。秦对吕不韦是实封制,很高的奖赏,但吕不韦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后出居洛阳,仍然和山东六国豪士交往,更加引起秦王忧疑,命其举家迁蜀。吕不韦担心被诛杀,忧惧自尽。今天我们再来探讨吕不韦,或许还可研究他作为一个真正的大商人进入政治所发挥的作用。
秦朝以后对儒家的“独尊”弊大于利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孔子的第八代孙封为“文通君”,等同于“侯”。始皇帝虽然以法家为治国理念,但在文化和典籍上他没有独尊任何一家,可以说继承了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传统。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从来不提此事。
儒家是很好的思想,但被“独尊”却弊大于利。汉武帝一生主要就集中精力做了两件事,反击匈奴和独尊儒术,作为政治家,我对他的评价不高。而如果说儒家被独尊给中国带来好处,恐怕只能说为中华民族抵御了宗教亡国的威胁。我认为所有的宗教都给人提供自我认同的高度,教徒要以生活方式、语言方式、思想方式的不同体现独特的尊严感、价值感、神秘感。而儒家在礼仪人伦方面的教条和原则,不管他是否合理,基本上具有和宗教相同的特质和作用。中国的读书人实际是读经人。佛教进入中国也被抵制了,韩愈的《谏迎佛骨表》,就是从儒家意义上进行的反抗,认为对佛教的礼遇是浪费国家资财、降低民众生活。儒家传统的程序、礼仪,在某种意义上正将宗教给予人的尊严和自我归属感得到满足。
民族和文明之间的关系
我最近有一个想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个核心的民族,在世界文明史上似乎很难存续。现在的美国才两百年历史,它是没有主体民族的,是否还需要来一次民族大融合?回看中华民族的历史,久经磨难,在危难中总有群体站出来,承担重任,形成主体民族,带领全民族奋斗救亡。美国还没有这样一个主体民族,它是各种种族、族裔,白人也不算一个民族。这个“民族”还没有受到足够艰难的挑战,我看很有可能要经历过两次破坏性的大实验不可。如果不经历,那美国就创造了世界文明史上一种特殊的文明形式了。
《大秦帝国》
孙皓晖:《大秦帝国》,世纪文景,2012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