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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章实斋先生年谱》(五十六至六十四岁)

   乾隆五十八年,癸丑(1793)。先生五十六岁。

   是年先生仍编《史籍考》。 (《与阮学使论求遗书》)

   先生自亳州到武昌时,仅携一妾自随,家口仍留在亳州。至是年家眷始自亳归会稽,先生所藏书之大部分亦于此时寄归,先生在湖北买楠木书橱十二只,寄归收藏精要书籍。(《滃云山房乙卯藏书目记》)

   是年有《与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据《内藤目》),题下有“癸丑录存”四字)。自壬子以来,先生任《湖北通志》事。《通志》不知起于何年;按先生代毕沅作《通志序》,所说年代,甚不分明。初看来,好像《通志》始于乾隆五十四年己酉;但下文又说“凡再逾年而始得卒业”,据此,则又似《通志》始于壬子。先生壬子任《志》事,屡见于《遗书》中,如《李清臣哀辞》、《孝义合祠碑记》等。以“再逾年”之语推之,当成于癸丑甲寅之间。先生在这几年之中,除主修《通志》外,尚修有湖北的几种府县志。(一)为《常德府志》,凡一年而成,为书二十四篇:纪二,考十,表四,略一,传七。别有《文征》七卷,《丛谈》一卷。(《为毕制府撰常德府志序》)(二)为《荆州府志》,名为知府崔龙见撰,实亦先生所撰:首纪,次表,次考,次传。亦附有《文征》及《丛谈》。卷数未详。先生且亲到荆州。(《为毕制府撰荆州府志序》);参考《复崔荆州书》。)(此二志年岁不可考,《荆州志》大概成于癸丑甲寅之间,故《复崔荆州书》有“鄙人又逼归期”的话,当即指甲寅年离湖北。故附记于此年。)

   是春,草稿册名《癸春存录》。又有《癸丑存录)。(浙本目)

   是秋,先生节抄友人王凤文《云龙纪往》为《云龙纪略》,字句多不尽同,而事实无稍去取。(《纪略》)

  

   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先生五十七岁。

   是年《湖北通志》脱稿。三月中,乾隆帝巡幸天津,毕沅入觐。(《东华录》乾隆一百十九,钱大昕、毕沅墓志。)

   毕沅入觐时,嘱先生于湖北巡抚惠龄。惠龄不喜先生之文(《刘湘煃传跋》),余人谗毁先生者亦甚众。时有进士嘉兴陈熷者,乞先生推荐为“校刊”之事,先生为宛转荐于当道,以为“校刊”不过校正字句之讹错而已。不意陈熷受委后,即大驳《通志》全书之不当,以为宜重修。当事大赞赏其议,批云:“所论具见本源。”先生大愤。及毕沅回省,令先生答复陈议,先生著有《驳陈熷议》一卷。(《方志辨体》,《丙辰札记》)

   是年,八月,毕沅以湖北邪教案奏报不详实,被议,降补山东巡抚,并罚交湖广总督养廉五年,再罚山东巡抚养廉三年。(详见《东华录》乾隆一百十九)

   毕沅既去,先生亦离湖北。时《通志》问题尚未解决。有蕲州陈诗者,曾以十年之功,著《湖北旧闻》一书,独赏识先生之书,以为非苟作。时陈诗居武昌府知府胡齐仑幕中,胡请于当道,以《通志》属陈校定。先生亦自幸此书落陈手。临别时,陈语先生云:“吾自有书,不与君同面目。然君书自成一家,必非世人所能议得失也。吾但正其讹失,不能稍改君面目也。”(《丙辰札记》,风雨楼本,页三十八。)

   《湖北通志》全书分四大部分:

   一、《通志》七十四篇:

   二纪:(1)《皇言纪》,(2)《皇朝编年纪》。(附前代)

   三图:(1)《方舆》,(2)《沿革》,(3)《水道》。

   五表:(1)《职官》,(2)《封建》,(3) 《选举》,(4)《族望》,(5)《人物》。

   六考:(1)《府县》,(2)《舆地》,(3)《食货》,(4)《水利》, (5)《艺文》,(6)《金石》。

   四政略:(1)《经济》,(2)《循绩》,(3)《捍御》,(4)《师儒》。

   五十三传:(目多不载,看《遗书》十四。)

   二、《掌故》六十六篇:

   吏科 分四目:《官司员额》,《官司职掌》,《员缺繁简》,《吏典事宜》。

   户科 分十九目:《赋役》,《仓庾》,《漕运》,《杂税》,《牙行》等。

   礼科 分十三目:《祀典》,《仪注》,《科场条例》等。

   兵科 分十二目:《将备员额》,《各营兵丁技艺额数》,《武弁例马》等。

   刑科 分六目:《里甲》,《编甲图》,《囚粮衣食》,《三流道里表》等。

   工科 分十二目:《城工》,《塘汛》,《江防》,《铜铁矿厂》,《硝矿》,《工料价值表》等。

   三、《文征》八集:

   甲集上下《裒录正史列传》。

   乙集上下《裒录经济策画》。

   丙集上下《裒合词章诗赋》。

   丁集上下《裒录近人诗词》。

   四、《丛谈》四卷:

   (l)《考据》,(2)《轶事》,(3)《琐语》,(4)《异闻》。

   先生后来以箧中保存的《志》稿,汇订为《湖北通志检存稿》二十四卷,今浙本《遗书》之卷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四卷是也。又《湖北通志未成稿》一卷,今编为《遗书》卷二十。观此诸卷,可见全书大凡。今录一序一书,以见先生著书之主旨:

   《为毕制府拟进湖北三书序》(此题从灵鹣阁《文史通义补编》本)

  

   ……臣愚以为志者,识也;典雅有则,欲其可以诵而识也。……今参取古今志义例,剪截浮辞,禀酌经要,分二纪,三图,五表,六考,四略,五十四传,以为《通志》七十四篇,所以备史裁也。臣又惟簿书案牍不入雅裁,而府史所职,《周官》不废。汉臣贾谊尝谓古人之治天下,至纤至悉;前人以为深于官礼之言。今曹司吏典之程,钱谷甲兵之数,志家详之则嫌芜秽,略之又惧阙遗。此坐不知小行人分别为书之义也。今于《通志》之外,取官司见行章程,分吏户礼兵刑工,叙其因革条例,别为《掌故》一书,凡六十六篇,所以立政要也。臣又惟两汉而后,学少专家,而文人有集。集者,非经而有义解,非史而有传记,非子而有论说:无专门之长,而有偶得之义,是以尚选辑焉。志家往往选辑诗文,为艺文志。不知文艺仿于汉臣班固,乃群籍之著录,而方志不知取法,猥选诗文,亦失古人分别之旨。今于本志正定艺文著录,更取传记论说诗赋箴铭诸篇,编次甲乙丙丁上下八集,别为《文征》一书,所以俟采风也。

   昔隋儒王通尝谓古史有三:《诗》、《书》与《春秋》也。臣愚以为《方志》义本百国春秋,《掌故》义本三百官礼,《文征》义本十五国风。古者各有师授渊源,各有官司典守。后世浸失其旨,故其为书,离合分并,往往不伦。然历久推衍,其法渐著。故唐宋以来,正史而外,有《会要》、《会典》,以法官礼;《文鉴》、《文类》以仿风诗。盖不期而合于古也。惟方志厘剔未清,义例牵混,前后一辙,难为典则,不足以备国史要删。臣忝为旧史官,……用是兢兢与从事诸臣丁宁往复,勒为三家之书,以庶几于行人五物之义。他日柱下发藏,未必无所取也。

  

   先生自跋(此跋但见于灵鹣阁本)云:

  

   此序虽为拟笔,实皆当日幕中讨论之辞。制府欣然首肯,且矜言于众,谓于斯事得未曾有也。呜呼,知己之感,九原不可作矣!

  

   先生与陈观民工部(即陈诗)论《史学》及《湖北通志》书云:

  

   仆论史事详矣。大约古今学术源流,诸家体裁义例,多所发明。至于文辞,不甚措议。盖论史而至于文辞,末也。然就文论文,则一切文士见解不可与论史文。譬之品泉鉴石,非不精妙,然不可与测海岳也。即如文士撰文,惟恐不自己出;史家之文,惟恐出之于己:其大本先不同矣。史体述而不造。史文而出于己,是谓言之无征。无征,且不信于后也。……是故文献未集,则搜罗咨访,不易为功。……及其纷然杂陈,则贵决择去取。

   仆于平日持论若此,而《通志》之役则负愧多矣。当官采访者,多于此道茫如,甚且阴以为利。……府县官吏疲懒不支。其有指名征取之件,宪司羽檄叠催,十不报六。而又逼以时限,不能尽其从容。中间惑于浮议,当事委人磨勘。……以此败意,分其心力。然于众谤群哄之际,独恃督府一人之知,而能卓然无所摇动,用其别识心裁,勒成三家之书,各具渊源师法,以为撰方志者凿山浚源;自诩雅有一得之长,非漫然也。

   夫著述之事,创始为难,踵成为易。仆阙然不自足者,传分记人记事,可谓辟前史之前蹊矣;而事有未备,人有未全。盖采访有阙,十居七八;亦缘结撰文字非他人所可分任,而居鲜暇豫,不得悉心探讨,以极事文之能事,亦居十之二三也。……

   《文征》之集,实多未备,则缘诗文诸集送局无多,藏书之家又于未及成书而纷纷催还原集,是以不得尽心于选事也。然仆于文体粗有解会,故选文不甚卤莽。……至于诗赋韵言乃是仆之所短,故悉委他人而己无所与。不幸所委非人,徇情通贿,无所不至。恶劣诗赋不堪注目者,仆随时删抹;而奸诡之徒又贿抄胥私增,诚为出人意外。然仆毕竟疏于复勘,当引咎耳。惟是史志经世之业,诗赋本非所重;而流俗骛名,辄以诗赋相请托。情干势挟,蜂涌而来;督府尚且不能杜绝,何况馆中?仆是以甲集选辑纪传,乙集选集议论,而诗赋特分于丙丁二集:丙集专载佳篇,丁集专收恶滥;譬居家者必有厕圊而后可以洁清房舍!他时势去人亡,则丁集自可毁板。此中剧有苦心,恨委任失人,不尽如仆意也。

……第有稍进于足下者。……前日奉质《顾天锡父子列传》,全出《白茅堂集》;其文几及万言,而仆所自出己意为联络者,不及十分之一;此外多袭原文,可复按也。然周窥全集而撷其要领,剪裁部勒,为此经世大篇,实费数日经营,极有惨淡苦心。不见顾氏集者,不知斧凿所施。既见顾氏之集,则此传乃正不宜忽也。《嘉定蕲难》之传,全本赵氏之《泣蕲录》;惟末段取《宋史?贾涉传》,载其淮北之捷及斩徐挥二事,为《泣蕲录》吐气,以慰忠义之心。其文省赵氏原文至十之六七,而首尾层折乃较原录更为明显,亦非漫然为删节也。……史家点窜古今文字,必具“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炭,造化为工”之意,而后可与言作述之妙。当其得心应手,实有东海扬帆,瞬息千里,乘风驭云,鞭霆掣电之奇;及遇根节蟠错,亦有五丁开山,咫尺险巇,左顾右睨,椎凿难施之困。非亲尝其境,难以喻此中之甘苦也。而文士之见惟知奉韩退之所以铭樊绍述者,

不惮怵目刿心,欲其言自己出。此可为应举避雷同之法;若以此论著述,不亦戋戋乎私且小耶?

  

   此书首论史文之“述而不造”、“惟恐出之于己”,真数千年史家未发之至论。中间叙修志时之种种困难,末段自述作文的方法,皆绝重要之传料。

   是年先生自湖北回乡。(《杜燮均传》、《二代合传》,又汪辉祖《梦痕余录》页五七。《跋甲乙剩稿》则谓“乙卯返故乡”。)《梦痕余录》说先生“甲寅归自湖北,就馆近省,往来吾邑,必过余叙谈”。似先生自甲寅以后不曾回至湖北

   楚游五年《史籍考》功程已十之八九,竟不得卒业!(《与阮学使论求遗书》)

   是年汪中(容甫)死,年五十一。汪中以文学高才兼治经学,负当时重望;王念孙序其遗书,谓“宋以后无此作手矣”。先生独于汪氏深致不满意,有《立言有本》一篇及《述学驳文》四篇,皆为汪氏作。其《立言有本》篇云:

  

   江都汪容甫工词章而优于辞令;苟善成之则渊源非无所自。……无如其人聪明有余而识力不足,不善尽其天质之良而强言学问,恒得其似而不得其是。……今观汪氏之书矣。所为《内篇》者,首解参辰之义,……次明三九之说,……大约杂举经传小学,辨别名诂义训,初无类例,亦无次序。苟使全书果有立言之宗,恐其孤立而鲜助也。杂引经传以证其义,博采旁搜以畅其旨,则此纷然丛出者亦当列于《杂篇》,不但不可为“内”,亦并不可谓之“外”也。而况本无著书之旨乎?……观其《外篇》,则序记杂文,泛应词章(代毕制府《黄鹤楼记》等亦泛入),斯乃与《述学》标题,如风马牛。列为《外篇》,以拟诸子,可为貌同而心异矣。

  

   此评实中《述学》的根本毛病。《述学》乃是一种文集,不是著作。

   先生之《述学驳文》四篇则有得有失。《驳释三九》一篇,无关宏旨,今姑不论。其《驳墨子序》前半驳汪中谓墨子之诬孔子等于孟子之诬墨子,实不能使读者心服。汪中论墨子,实有独见处;如云:

  

   自儒者言之,孔子之尊固生民以来所未有矣。自墨者言之,则孔子,鲁之大夫也;而墨子,宋之大夫也。其位相埒,其年又相近。其操术不同,而立言务以求胜,此在诸子百家,莫不如是。是故墨子之诬孔子,犹老子之绌儒学也。

  

   又如:

  

   自墨子没,其学离而为三,徒属充满天下。吕不韦再称“巨子”(《去私篇》、《尚德篇》),韩非谓之“显学”。至楚汉之际而微(《淮南子?泛论训》),孝武之世,犹有传者,见于司马谈所述。(适按,此则不然,司马谈实未见墨子之书,司马迁不为立传,《孟荀列传》仅有二十余字,疑亦后人所加。)于后遂无闻焉。惜夫!以彼勤生薄死而务急国家之事,后之从政者,固宜假正议以恶之哉!

  

   此等议论实二千余年来人所不敢发。实斋讥为“好诞”,如何能令人心服呢?《驳墨子序》的后半驳汪中论史佚等六家为墨家之渊源,则确有特见。先生向来主张孔子以前并无诸子著书之事,故云:“其人有生孔子前者,如管子上溯太公之类,皆是后人撰辑,非其本人所自为。……《汉志》道家有伊尹、太公,墨家有尹佚等六家之书,皆在墨子以前。……盖道家有称伊尹、太公之言,后人则误为太公、伊尹之书;墨家有称尹佚之言,后人则误为尹佚之书。……而汪中叙六家为墨氏渊源,不其傎乎?”此言固是卓识,但先生之理由则不充足。先生说:“夫《春秋》以前,尚无诸子著书之事,而厚诬商周之初有如衰世百家,自于官守典章之外,特著一书以传世乎?”此论不能成立。其实说商周之初有人著书,乃是“过誉”,并非“厚诬”!然此乃古今观点不同,我们亦不能过责实斋。

   汪中的《释媒氏文》说《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一条,谓“会”读若“司会”之会,训为“计”;又谓“其有三十不娶,二十不嫁,虽有奔者,不禁焉。非教民淫也;所以著之令,以耻其民,使及时嫁子娶妇也。……《月令》,仲冬之月,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非教民盗也;所以著之令,以惧其民,使及时收敛也”。此说虽有意为《周礼》解脱——其实原文“会”字当如郑玄说,不必作“计”字解;原令乃是《周礼》最大胆的特识,正不须为他辩护——然大旨不错。先生“驳文”太迂腐,实无道理。

   汪中的《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痛论未嫁女子守贞及从死的非礼,乃是一篇极重要的文字。其自跋云:

  

   昏姻之礼成于亲迎。后世不知,乃重受聘。以中所见,钱塘袁庶吉士之妹幼许嫁于高,秀水郑赞善之婢幼许嫁于郭;既而二子皆不肖,流荡转徙,更十余年,婿及女之父母咸愿改图,而二女执志不移。袁嫁数年,备受箠楚,后竟卖之。其兄讼诸官而迎以归,遂终于家。郑之婢为郭所窘,服毒而死。传曰:“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若二女者,可谓愚矣。本不知礼而自谓守礼,以陨其生,良可哀也。传曰:“一与之齐,终身不二”,不谓一受其聘终身不二也。又曰:“烈女不事二夫”,不谓不聘二夫也。

  

   此乃社会问题的讨论,其用意与立言皆深可佩服。实斋乃作长文驳之,谓为“有伤于名义”,谓为“丧心”,谓为“伯夷与盗跖无分”。此真“绍兴师爷”之伦理见解!此等处又可见实斋对于当时负重名的人,颇多偏见,几近于忌嫉,故他对于他们的批评往往有意吹毛求疵,甚至于故入人罪。例如此文谓汪中论女子未婚守志,“斥之为愚,为无耻,比之为狂易”;又谓其论未婚殉夫,“指为狂惑丧心”。实则汪中原文只用“愚”字,其他字样皆原文所无。

  

   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先生五十八岁。

   作《滃云山房乙卯藏书目记》,有“四十余年远道归来,葺居仅足容身,器用尚多不给,而累累书函乃为长物,可慨也夫”之语。书凡五千帙,五万余卷。

   是年正月,毕沅由山东巡抚回至湖广总督原任。时湖南苗石三保作乱;毕沅奉命筹办粮饷军火,调兵防守攻剿,遂无暇顾及编书的事。故先生亦未回至湖北

   浙本《遗书》卷二十一为《乙卯札记》一卷,另有风雨楼排本,亦题为《乙卯札记》。今按此卷实非乙卯一年之作,中有远在六七年前者;如“得邵二云书,历城周书昌永年编修逝矣”一条,以《周书昌别传》考之,明是乾隆辛亥所记。此条在一卷之中间(浙本二十七页之十四,风雨楼本四十二页之二十一),可见此卷之作尚远在辛亥之前。题为《乙卯札记》,实是错误。风雨楼本卷末有“此册实斋先生五十八岁以前所记。复灿志”一行。此言近是。此卷末条论陆游《入蜀记》,乃驳陈熷之语(驳议云:“《入蜀记》人地俱无关于湖北,宜删。”),先生先已驳云:“今按其文叙欧阳文忠夷彝旧迹,即今归州境也。”(今见《遗书》十四,页二十四。)于此处又驳云:“自其年八月十一日自江州至赤沙湖入境,为今黄州地;中历州县无数;至十月二十二日自巴东至巫山县出境,为今宜昌地。逐日为记,计日七旬有余;江行纡曲,为地二千里,书盈三卷;……皆今湖北境内名迹胜事也。……今签驳云云,是将陆氏所经水道二千余里,皆化作鸟道云烟也。”此可见此条作于甲寅驳议之后,大概在此年。故此卷当定为“始于辛亥以前,终于乙卯”。

   是年四月之晦,先生到道墟一次,作了《像赞》多篇(《仲贤公三世像记》)。今尚保存。

   十月,离家往扬州。十二月送灶日,跋《甲乙剩稿》,此稿是昨今二年在会稽所作,没有什么重要文章。

   冬,阮元督学浙江(本传),先生有《与阮学使论求遗书》,亦在《邗上草》内。

  

   嘉庆元年,丙辰(1796)。先生五十九岁。

   二月,自扬州暂归会稽,将往湖北(《跋丙辰山中草》)。在扬州时所作文,统名曰《邗中草》,可考者甚多,较要者为《墓铭辨例》、《驳张符骧论文》、《与吴胥石二简》。在扬州大约为高邮沈氏参校《家谱》,所作有《高邮沈氏家谱序》及《叙例》,皆在《邗中草》内。(《沈浔州传》、《跋甲乙剩稿》)

   春间居乡,曾过道墟(《后宅分祠碑》)。宗人修辑家庙告成,祭祖,适宗老有病,命先生摄主献酬。祀毕,因与宗人论旧谱荒不易辑,拟试为之。作《神堂神主议》及传记序多篇。(《十叔父八十序》、《元则公又昌公二代合传》)

   作汪辉祖《史姓韵编》及《二十四史同姓名录》二书合序,大旨谓“史之大忌,文繁事晦。史家列传,自唐宋诸史,繁晦至于不可胜矣。倘欲文省事明,非复人表不可。人表实为治经业史之要册,而姓编名录又人表之所从出也。故曰专门之学,不可同于比类征事书也”。

   三月有《与汪辉祖书》,说明两书合序之故。又云:

  

   近日学者风气,征实太多,发挥太少,有如蚕食叶而不能抽丝。故近日颇劝同志诸君多作古文词,而古文词必由纪传史学进步,方能有得。……韩子文起八代之衰,而古文失传亦始韩子。盖韩子之学宗经而不宗史.经之流变必入于史,又韩子之所未喻也。

  

   末有云:

  

   拙撰《文史通义》,中间议论开辟,实有不得已而发挥,为千古史学辟其榛芜。然恐惊世骇俗,为不知己者诟厉,姑择其近情而可听者。稍刊一二,以为就正同志之质,亦尚不欲遍示于人也。

  

   据此,则《文史通义》于先生未死时已有选刻本,今不可见矣。

   是年所作《文史通义》稿,名为《丙辰山中草》,凡十六篇(跋)。除上述二篇外,可考者,为《文德篇》、《答问篇》、《古文十弊篇》、《淮南子洪保辨》、《答某友请碑志书)(此据《内藤目》题下注)、《与胡稚君论校胡稚威集》、《跋屠怀三制义》(据会稽徐氏抄本题下注)、《论学十规》(此据臧镛堂《丙辰山中草跋》),及时文序一,与人书数篇(同上)。此外又有札记二段后与丁巳年札记二段合为《古文公式篇》。此诸篇中,无甚重要者,今略举“古文十弊”如下:

   (一)剜肉医疮,(二)八面求圆,(三)削趾适屡,(四)私署头衔,(五)不达时势,(六)同里铭旌,(七)画蛇添足,(八)优伶演剧,(九)井底天文,(十)误学邯郸。

   《遗书》有《丙辰札记》一卷(浙本卷二十二,亦有风雨楼本),此卷亦非丙辰一年之作,其下半乃丁巳年作也。

是年湖北白莲教起。七月,毕沅由山东巡抚复任湖广总督,忙于用兵。先生欲往续编《史籍考》,因兵事未决,

迁延过夏,独自编纂,以至仲秋,始决计北上。八月二十一日,跋《丙辰山中草》,旋离家。(《与汪龙庄简》、《与邢会稽书》、《跋丙辰山中草》、《东华录》)

   是年夏,朱筠之弟朱珪(石君)实授为两广总督;六月内调;七月授川陕总督,未到任;旋补安徽巡抚(《东华录》)。先生得信较迟,九月十二日,有《上朱中堂世叔书》,内中云:“楚中教匪尚尔稽诛。弇山制府武备不遑文字。小子《史考》之局,既坐困于一手之难成;若顾而之他,亦深惜此九仞之中辍。迁延观望,日复一日。今则借贷俱竭,典质皆空,万难再支。只得沿途托钵,往来青徐梁宋之间,惘惘待倘来之馆谷。可谓备矣。”书中托朱珪推荐至河南大梁书院或直隶莲池书院。有云:“以流离奔走之身,忽得藉资馆谷,则课诵之下得以心力补苴《史考》,以待弇山制府军旅稍暇,可以蔚成大观,亦不朽之盛事,前人所未有也。而阁下护持之功,当不在弇山制府下矣。”此书之末云:“近刻数篇呈诲。题似说经,而文实论史。议者颇讥小子攻史而强说经,以为有意争衡,此不足辨也。……古人之于经史,何尝有彼疆此界,妄分孰轻孰重哉?小子不避狂简,妄谓史学不明,经师即伏孔贾郑,只是得半之道。《通义》所争,但求古人大体,初不知有经史门户之见也。”按此可见上年《与汪辉祖书》所说欲刻之诸篇,大抵即《易教》三篇,《书教》三篇,《诗教》二篇。故云“题似说经”。又内藤藏本《遗书》目于此八篇下皆注“已刻”二字,可以为证。

   九月十九日,自杭州解缆。行向不详(似系扬州)。岁杪始抵安庆,投朱珪,并因以识布政使陈奉兹(东浦)。(《与邢会稽》、《与赵山阴》、《陈诗序》)

   是年六月十五日,邵晋涵卒于北京,年五十四。(《邵与桐别传》注)

   (《内藤谱》记先生是年四月二十三日游扬州北城三皇庙,既而归乡,岁杪赴安庆,为道员陈东浦作诗序。适按,丁巳年《札记》中言丙辰四月二十三日游于北城三皇庙,但未言扬州;内藤先生不知系据此条否。以《丙辰山中草》考之,则先生已于二月归乡,直至八月底始出门,则三皇庙当属绍兴也。又为陈东浦作诗序,乃是丁巳年二月之事,不当在此年。“道员”二字亦误,《诗序》有“遍历三司”之语,可证其此时已非道员。据《安徽通志?职官表》,此年布政使是德化人陈奉兹。陈东浦是德化人,可知即是陈奉兹,而且做了安徽布政使了。又姚鼐作陈东浦墓志铭,更可证。)

  

   嘉庆二年,丁巳(1797)。先生六十岁。

   春,在安庆,作《天玉经解义序》。此书为相地之书,先生序中驳“古无相地之学”之说,引《周官》墓大夫掌辨兆域,谓“候风脉水之理未尝不具于中矣!”可见实斋终不能全脱绍兴师爷的见解。

   正月十七,上书朱珪,谋偕胡虔同往杭州,借浙江巡抚谢启昆,学使阮元之力,续编《史籍考》。(《又上朱大司马书》)

   二月,作《陈东浦方伯诗序》,此序论诗颇具特识,如云:

  

   学诚尝推刘、班区别五家之义(《汉书?艺文志》序诗赋百六家分为五种,亦不明言其所以分五种之故)以校古今诗赋,寥寥鲜有合者。……或反诘如何方合五家之推,则报之曰:古诗去其音节铿锵,律诗去其声病对偶,且并去其谋篇用事琢句炼字一切工艺之法,而令翻译者流,但取诗之意义演为通俗语言,此中果有卓然其不可及,迥然其不同于人者,斯可以入五家之推矣。苟去是数者,而枵然一无所有,是工艺而非诗也。

  

   这个标准可谓辣极!只有真诗当得起这个试验。章实斋若生晚两百年,他一定会赞成白话诗!

   三月,在安徽桐城阅试卷(《丙辰札记》页三七)。所作文稿名《桐署偶抄》。(浙本目)

   姚鼐此时尝圈点先生规正孙星衍书稿。(据《与朱少白书》)(此书稿似即已佚的《与孙渊如观察论学十规》或尚存的《书原性篇后》)

   先生在桐城时,作《地志统部》,规洪亮吉之非(徐本隐目)。盖因是年洪亮吉刻《卷施阁文集》,载《与章进士书》,反驳先生十年前之说,先生三月十七日《与朱少白书》云:

  

   弟辨地理统部之事,为古文辞起见,不尽为辨书也。洪、孙诸公,洵一时之奇才;其于古文辞,乃冰炭不相入;而二人皆不自知香臭:弟于是谓知人难,自知尤不易也。

   诗与八股时文,弟非不能一二篇差强人意者也。且其源流派别,弟之所辨,较诗名家、时文名家转觉有过之而无不及矣。然生平从不敢与人言诗言时文者,为此中甘苦未深,漆雕氏所谓于斯未能信耳。

   故其平日持论,关文史者,不言则已;言出于口,便如天造地设之不可摇动。此种境地,邵先生(二云)与先师(朱笥河)及君家尚书朱珪(石君)皆信得及。此外知我者希,弟亦不求人知。足乎己者,不求乎外也。

   以洪君之聪明知识,欲弹驳弟之文史,正如邵先生所云:“此等拳头,只消谈笑而受,不必回拳而彼已跌倒”者也。

   今彼刻驳弟之书,乃因诎于口辨(先生曾在洪家辨过)而遂出于装点捏造,殆较驳邵为更甚矣。此书即使出弟身后,儿辈力量尚能驳正,平日闻弟之教如史余邨及虎姿舍侄皆能谈笑而挥者也。……

   大抵身履其境,心知其意,方有真见解。不用功于实际,则见解虽高而难恃也。

  

   又云:

  

   程易畴(刘本误作田)之于孙、洪诸君,自较胜矣。彼刻《通艺录》,直《周官》之精要义也。而不今不古之传志状述,犹自以为文也,而亦列其中,岂非自村俚供招?

  

   程易畴(瑶田)与先生亦熟悉。据《庚辛之间亡友传》,庚子辛丑之际,何思钧托先生求儿师,先生既荐顾九苞而时往谈款。时程易畴亦寓于何,出其著述,共相叹赏,以为得未曾有。

   三月底,返安庆。(《与朱少白书》)

   五月,陈东浦介绍先生到扬州,投盐运使曾燠(宾谷),至秋始得见曾。曾燠在扬州颇招致名士,提倡风雅,此时方拟修方志,有延先生主其事之意。后志事似作罢,先生留扬州至岁暮辞归,有《丁巳岁暮书怀投赠宾谷转运因为志别》七古长诗一篇,历叙一生的遭际,最可供传料。诗中自注尤重要。

   在安徽时,屡与朱珪及朱筠之子锡庚(少白)通信。又有《湖北通志检存稿跋》,谓“今志事为寇棼所阻,尚未刊行。故汇订存稿为二十四卷”。又作《湖北通志辨例》一卷。(按现今尚存的《湖北通志检存稿》仅有四卷,则所佚尚多。)又作《方志辨体》一篇。(《丙辰札记》之丁巳部分)

   是年七月,毕沅卒于辰州军中。故先生诗有“终报前军殒大星;三年落魄还依旧,买山空羡林泉茂”之句。

   曾燠有《赠章实斋国博》诗,写先生之奇丑,也是一种有趣味的史料,故附录于此:

  

   章公得天秉,赢绌迥殊众。岂乏美好人?此中或空洞。君貌颇不扬,往往遭俗弄。王氏鼻独齇,许丞听何重?(参看上文引洪亮吉诗“君托左耳聋”之句。)话仿仲车画,书如洛下讽。又尝患头风,无檄堪愈痛。况乃面有癜,谁将玉璏砻?五官半虚设,中宰独妙用。试以手为口,讲学求折衷。有如遇然明,一语辄奇中。古来记载家,庋置可充栋。歧路互出入,乱丝鲜穿综。散然体例纷,聚以是非讼。孰持明月光,一为扫积霿?赖君雅博辨,书出世争诵。笔有雷霆声,匉訇止市哄。续鉴追温公,选文驳萧统。乃知貌取人,山鸡误为凤。武城非子羽,谁与子游共?感君惠然来,公暇当过从。

  

   此诗见杨钟羲《雪桥诗话》三集卷八,亦见于《章氏会谱德庆四编》卷十,杨君又引谢蕴山《怀人》诗有“耳聋挥牍易,鼻垩运斤难”之句,亦为先生作也。

   是年袁枚死,年八十二。先生对于同时的三个名人,戴震、汪中、袁枚,皆不佩服,皆深有贬辞。但先生对戴震,尚时有很诚恳的赞语;对汪中,也深赞其文学;独对袁枚,则始终存一种深恶痛绝的态度。《遗书》中专攻击袁枚之文,凡有五篇:(一)《妇学》,(二)《妇学篇书后》,(三)《诗话》,(四)《书坊刻诗话后》,(五)《论文辨伪》。攻袁之端始见于此年;《丁巳札记》有一条云:

  

   近有无耻妄人,以风流自命,蛊惑士女,大率以优伶杂剧所演才子佳人惑人。大江以南,名门大家闺阁多为所诱,征诗刻稿,标榜声名:无复男女之嫌,殆忘其身之雌矣!此等闺娃,妇学不修,岂有真才可取?而为邪人播弄,浸成风俗。人心世道大可忧也!

  

   此即《妇学》诸篇之动机与目的。先生之攻戴震,尚不失为诤友;其攻汪中,已近于好胜忌名;至其攻袁枚,则完全是以“卫道”自居了!《妇学篇》有云:

  

   自宫禁革除女乐,官司不设教坊,则天下男女之际无有可以假借者矣。其有流娼顿妓,渔色售奸,并干三尺严条,决杖不能援赎(职官生监并是行止有亏,永不叙用)。虽吞舟有漏,未必尽罣爰书;而君子怀刑,岂可自拘司败?

  

   这完全是“绍兴师爷”的口吻。其《书后》有云:

  

   《妇学》之篇,所以救颓风,维风教,饬伦纪,别人禽,盖有所不得已而为之,非好辨也。

  

   袁枚的为人,自然有许多不满人意之处。但此人在那个时代,勇于疑古,敢道人所不敢道的议论,自是一个富有革命性的男子。他论诗专主性情风趣,立论并不错,但不能中“卫道”先生们的意旨,故时遭他们的攻击。《妇学篇》之所以流通最早最广者,正是为此。实斋之攻袁氏,实皆不甚中肯。如云:

  

彼不学之徒,无端标为风趣之目,尽抹邪正贞淫,是非得失,而使人但求风趣。甚至言采兰赠芍之诗有何关系,而夫子录之,以证风趣之说。

无知士女顿忘廉检,从风波靡。是以六经为导欲宣淫之具,则非圣无法矣。

   略《易》、《书》、《礼》、《乐》、《春秋》而独重《毛诗》;《毛诗》之中,又抑雅、颂而扬国风;国风之中,又轻国政民俗而专重男女慕悦;于男女慕悦之诗,又斥诗人风刺之解,而主男女自述淫情;甚且言采兰赠芍有何关系,而夫子录之,以驳诗文须有关系之说。自来小人倡为邪说,不过附会古人疑似以自便其私,未闻光天化日之下敢于进退六经,非圣无法,而恣为倾邪淫荡之说至于如是之极者也。

  

   实斋所攻,在今日观之,正是袁氏之特识。此亦古今观点不同之一也。

   先生不能作诗,乃有《题随园诗话》十二首,大半是谩骂之作,如云:

  

   江湖轻薄号斯文,前辈风规误见闻。诗佛诗仙浑标榜,谁当霹雳净妖氛?

   诬枉风骚误后生,猖狂相率赋闲情。春风花树多蝴蝶,都是随园蛊变成。

   堂堂相国仰诸城,好恶风裁流品清。何以称“文”又称“正”,《随园诗话》独无名?(此指刘统勋。据先生云,统勋子塘,官江宁时欲以法诛袁枚,而朱筠为解脱之。语见《论文辨伪篇》。)

  

   嘉庆三年,戊午(1798)。先生六十一岁。(《内藤谱》误脱一年)

   三月,作汪辉祖《三史同名录序》。先生于辽金元三史多同姓名之人一问题,曾于《丙辰札记》论及之,要旨云:

  

   对音繙译,文字无多。名字相同,触处多有。作史者自应推《春秋释例》,兼法古人同姓名录,特选为同名考,将全史所载无论有传无传之人,凡有同名,详悉考列,勒为专篇,与国语解并编列传之后。

  

   此次作序,即用此段札记,末加数语述汪书之详审而已。

   此年,在杭州,借谢启昆(蕴山、苏潭)之力,补修《史籍考》。(据王宗炎记在《两浙轩录补遗》的话,及吴兰庭《复章实斋书》,阮亨《瀛洲笔谈》卷八页五,卷十页二。)助手有袁钧(陶轩)、胡虔等(《瀛洲笔谈》、《柿叶轩笔记》卷首方损之所作《胡虔传》)。毕沅死后,《史籍考》未成。先生“就其家访得残余,重订凡例,半藉原文,增加润饰,为成其志”。(《史考释例》末节)

   《史籍考》全书不传,诸家目录多不提及此书(惟《丛书举要》言毕沅未刊书有《史籍考》百卷),不知流落何所。马夷初先生(叙伦)抄得杨见心先生所藏先生未刊稿一卷,中有《史籍考》总目,附录于此:

  

   《史籍考》总目

   一、制度 二卷

   二、纪传部 正史14卷 国史5 史稿2

   三、编年部 通史7 断代4 记注5 图表3

   四、史学部 考订1 义例1 评论1 蒙求1

   五、稗史部 杂史19 霸国3

   六、星历部 天文2 历律6 五行2 时令2

   七、谱牒部 专家26 总类2 年谱3 别谱3

   八、地理部 总载5 分载17 方志16 水道3 外裔4

   九、故事部 训典4 章奏21 典要3 吏书2 户书7 礼书23 兵书2 刑书7 工书4 官曹3

   十、目录部 总目3 经史1 诗文(即文史)5 图书5 金石5 丛书3 释道1

   十一、传记部 记事5 杂事12 类考13 法鉴3 言行3 人物5 别传6 内行3 名姓2 谱录4

   十二、小说部 琐语2 异闻4

   共三百二十五卷。

  

   马先生的抄本中有《史考释例》一篇为《遗书》所无。其中义例亦与《遗书》中之《论修史籍考要略》一篇不同。盖《修史籍考要略》为草创时的义例,而《史考释例》乃成书的义例,故后者更胜于前者。《修史籍考要略》云:

  

   校雠著录,自古为难。二十一家之书,志典籍者仅有汉隋唐宋四家,余则阙如。《明史》止录有明一代著述,不录前代留遗;非故为阙略也,盖无专门著录名家,勒为成书,以作凭借也。史志篇幅有限,故止记部目,且亦不免错讹。私家记载,间有考订,仅就其耳目所及,不能悉览无遗。朱竹垞《经义》一考为功甚巨,既辨经籍存亡,且采群书叙录,间为案断,以折其衷。后人溯经义者所攸赖矣。第类例间有未尽,则创始之难;而所收止于经部,则史籍浩繁,一人之力不能兼尽,势固不能无待于后人也。今拟修《史籍考》,一仿朱氏成法,少加变通,蔚为巨部,以成经纬相宣之意:

   一曰古逸宜存。二曰家法宜辨。三曰剪裁宜法。四曰逸篇宜采。五曰嫌名宜辨。六曰经部宜通。七曰子部宜择。八曰集部宜裁。九曰方志宜选。十曰谱牒宜略。十一曰考异宜精。十二曰板刻宜详。十三曰制书宜尊。十四曰禁例宜明。十五曰采摭宜详。

  

   《史考释例》首论“著录”,极推崇朱彝尊之《经义考》。次论“考订”,谓刘歆为著录,而刘向“所为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上之言”乃是考订群书之鼻祖,其事难于著录。次言史部占群籍三之一(经为其一,子集合为其一),而三部多与史相通。次分论十二纲五十七目之义例,文繁不具引。我们读此篇有三点可注意。第一,《史考》原稿分一百十二子目,先生为并省成十二纲五十七目,为书三百二十五卷,可见先生对于此书所费心力之巨。此稿今竟不传,藏书家亦未见著录,真是学术史上一大憾事。第二,《释例》末云:“予既为朱氏补《经考》,因思广朱之义,久有斯志。”此系代谢启昆说话,所谓补《经考》,即补《小学考》也。第三,先生论史部虽划分群籍三分之一,而实“上援甲而下合丙丁”。此论为先生的一种特见。先生初从事于《史考》时,曾有《报孙渊如书》云:

  

   承询《史籍考》事,取多用宏,包经而兼采子集。……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末流忘所自出,自生分别,故于天地之间别为一种不可收拾不可部次之物,不得不分四种门户矣。此种议论,知骇俗下耳目,故不敢多言。

  

   先生作《文史通义》之第一篇——《易教》——之第一句即云:“六经皆史也。”此语百余年来,虽偶有人崇奉,而实无人深懂其所涵之意义。我们必须先懂得“盈天地间,一切著作,皆史也”这一句总纲,然后可以懂得“六经皆史也”这一条子目。“六经皆史也”一句孤立的话,很不容易懂得;而《周易》一书更不容易看作“史”,故先生的《易教》篇很露出勉强拉拢的痕迹。其实先生的本意只是说“一切著作,都是史料”。如此说法,便不难懂得了。先生的主张以为六经皆先王的政典;因为是政典,故皆有史料的价值。故他《报孙渊如书》说“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史考释例》论六经的流别皆为史部所不得不收;其论《易》,只说“盖史有律宪志,而卦气通于律宪,则《易》之支流通于史矣”。次论子部通于史者什有八九;又次论集部诸书与史家互相出入。说“什有八九”,说“互相出入”,都可见先生并不真说“一切子集皆史也”,只是要说子部集部中有许多史料。以子集两部推之,则先生所说“六经皆史也”,其实只是说经部中有许多史料。此种区别似甚微细,而实甚重要,故我不得不为辩正。

   是年吴兰庭有《答章实斋书》(见《族谱稿存》),云:

  

   别来又十余年,……自邵与桐死,遂不复知足下游历所在。顷接手书,知近客杭州。……承示近刻数首,其论史之识,有刘知几所未及者。《史籍考》经所裁定,足为不刊之典。然恐亦未能悉如所拟。盖意见参差,不无迁就,天下事大抵如斯矣!

  

   此书又讨论修谱事。据严元照《悔庵学文集》吴传云:“丙辰自京师南归,又二年而吴氏重修族谱,叟独任其役,……尝乞会稽章典籍学诚为己作传。”则知先生在杭州续修《史籍考》确是此年之事。

   是年六月,谢启昆、胡虔、陈鳣等编《小学考》成。(原书序)

   是年先生有《戊午抄存》一卷,此卷中之文间有丁巳年所作的——如《天玉经解义序》——但大部分都是戊午年作的。要目如下:

   《立言有本》(论《述学》,见前。)

   《述学驳文》(见前)

   《论文辨伪》(驳袁枚,见前。)

   《上石君先生书》(寄《论文辨伪》)

   《上辛楣宫詹书》(此书不是此年作的,是壬辰年作的。)

《上石君先生书》作于戊午六月,有“五月在苏州陈方伯处附达笺记,

兼贡《云龙记略》一卷,……”等语,知先生是年曾到苏州,留在陈东浦处。大概到毕沅家取得《史考》原稿即在此时。

   是年冬,在扬州,主于曾燠官署。立冬日,作《八座云说》。又有《吴澄野太史历代诗抄商语》。

   是年九月十日,阮元任满去浙江。

  

   嘉庆四年,己未(1799)。先生六十二岁。(《内藤谱》误作“四年戊午,先生六十二岁”。)

   正月,乾隆帝崩。嘉庆帝亲政,权臣和珅赐死。和珅当国数十年,养成了一个匪乱遍地的现象,故此次他的倒败使当时的人心一振。先生游迹遍于南北,深悉当时的利弊,故是年有论时政的书六篇:

   (一)《上执政论时务书》

   (二)(三)(四)《上韩城相公书》三篇(宰相王杰,韩城人)

   (五)《上尹楚珍阁学书》

   (六)《与曹定轩侍御论贡举书》

   此诸书皆确有见地,故摘抄于此。

   《上执政书》大意说:“今之要务,寇匪一也,亏空二也,吏治三也。……事虽分三,原本于一。亏空之与教匪,皆缘吏治不修而起。”但他进一步说,当日的乱匪都说“官逼民反”,其实吏治之坏也很像良民之胁从,都是不得不然。他说:

  

   其最与寇患相呼吸者,情知亏空为患而上下相与讲求弥补,谓之设法。天下未有盈千百万已亏之项,只此有无出纳之数,而可为弥补之法者也。设法者,巧取于民之别名耳。……既讲设法,上下不能不讲通融。州县有千金之通融,则胥役得乘而谋万金之利;督抚有万金之通融,则州县得乘而牟十万之利:理势然也。

  

   此下两长段,一言“设法之弊,非仅伤吏治,亦坏人才”,一言“设法之弊,非特损下,抑且损上”。皆重要的史料。

   又云:

  

   设法之弊至于斯极,……而未有直陈其事者,盖恐禁止设法,则千百万之亏项将何措耳。愚窃以为此无患也。……今之亏空所谓竭且干者,其所决之流可以指诸掌也。自乾隆四十五年以来,讫于嘉庆三年而往,和珅用事,几三十年。上下相蒙,惟事贪婪黩货;始蚕食,渐至鲸吞。初以千百计者,俄非万不交注矣;俄而万且以数计矣;俄以数十万计,或百万计矣。一时不能猝办,率由藩库代支,州县徐括民财归款。贪墨大吏胸臆习为宽侈,视万金呈纳不过同于壶箪馈问。……今之盈千百万所以干而竭者,其流溢所注,必有在矣。道府州县向以狼籍著者,询于旧治可知。而奸胥巨魁,如东南户漕,西北兵驿,盈千累万,助虐肥家,亦可知(亦下浙本衍不字,今据上下文删)。督抚两司向以贪墨闻者,询于廷臣可知。……此辈蠹国殃民,今之寇患皆其所酿,今之亏空皆其所开:其罪浮于川陕教匪,骈诛未足蔽辜。……其所饱贪囊,皆是国帑民膏,岂可遗患他人,公私交困,而尚许其安然肥家以长子孙?非惟人事不可,天道亦不容矣。且康熙末年尝亏空矣,彼时上及部库通仓,其数甚于今日。世宗皇帝洞悉其弊,躬行节俭,风励臣工,裁革陋规,小廉大法,未尝责令设法弥补,而所亏之项则取康熙末年贪劣显著之员查抄抵补,十得六七;再有不足,则以耗羡盈余,分年犁析。当时吏治澄彻而府藏充盈,恭读一十三年朱批上谕,可复核也。皇上法而行之,则清厘仓库与整饬官方,正相资而不相背也。整饬官方之与消弭寇患,又为治其源而清其流也。

  

   清室之乱源实种于乾隆一朝。当时府库空虚,缓急俱不可恃,故川陕之匪乱已能使政府手足忙乱,应接不暇。至嘉庆时,竟有林清等以乌合之众,直入宫禁,图谋大变。再历一代,遂有太平天国之乱,一举而攻下半中国!先生此书,至今读之,几同先知之预言。其主张籍抄贪官之家产以抵补亏空,在当日真是大胆之言,虽至今日,犹可采用。

   上王杰第一书,即是呈献前书,附论乾隆帝十年一普免丁粮之弊;第二书论陋规不够补亏空;第三书论吏治之坏,州县甘为督抚的鹰犬,甚至督抚反以赃私受州县的挟制。

   《上尹楚珍书》论整顿谏官之法,谓科道责在建白,平日乃不责以研究国计民生,仅以资俸得任用,实为不当。先生主张科道当考以经济时务策议,以定去取。

   《与曹定轩书》论贡举事,亦有精义。乾隆丙子丁丑始删表判而改用诗律。先生主张经义诗赋分科,又主张文实并重:

  

   头场试以经书文义。

   二场则治经义者,试以经解;长诗赋者,试以韵言。

   三场发策,则三礼、三传、三史、算学、律令、会典之类,分科对策,可以优励实学。其无专长者即其经义诗赋所关,酌试论可也。

   凡专门诸科,必须酌示程式,限年学习。三年五年之后,方可试。未及年限姑仍旧例可也。

  

   是年友人汪辉祖七十岁,先生为作《七征》。 (《梦痕录》页三一,此文今不传。)

   是年九月,上谕追罪毕沅,夺其家世职。十月,籍没其家产入官。

   是年,谢启昆调广西巡抚,冬,阮元升浙江巡抚。(《耆献类征》)

  

   嘉庆五年,庚申(1800)。先生六十三岁。

   是年有《庚申新订》一卷,中多己未年之文。汪辉祖《病榻梦痕录》(页五七)云:是年春,先生“病瞽,犹事论著,倩写官录草”。又先生是年作《邵与桐别传》(在《庚申杂订》内),亦云:“今目废不能书;疾病日侵,恐不久居斯世。……口授大略,俾儿子贻选书之。”

   《庚申新订》中有《书原性篇后》一篇,虽不能确定为此年之作,然其言大可引来归结先生一生论学之基本见解。《原性篇》乃孙星衍所作,见《问字堂集》卷二。先生论之曰:

  

   ……孙君《原性》之篇,繁称博引,意欲独分经纬,而按文实似治丝而棼之矣。……姑就其文论之,……其说无稽,不待辨也。挟求胜之心,持一隅之说,欲于棼如乱麻之中独辟宇宙,正如阴阳反复,后人复起而争,何时已乎?秦王遗玉连环,赵太后金椎一击而解。今日性理连环,全借践履实用以为金椎之解。博征广譬,愈益支离。……今人自谓折衷前圣,恐如阳豕味,幸无庖人为左证耳。岂可谓定论哉?孙君言圣人贵实恶虚,是矣。不知《原性》之文,正蹈虚言之弊。宋儒轻实学自是宋儒之病。孙君以为三代之学异于宋学,当矣。顾以性命之理,徒博坚白异同之辨,使为宋学者反唇相讥,亦曰“但腾口说,身心未尝体践。今日之学,又异宋学?”则是燕伐燕也。

  

   是年《庚申杂订》中有《浙东学术》一篇,也可与此参看。先生说:

  

   浙东之学虽出婺源,然自三袁之流,多宗江西陆氏,而通经服古,绝不空言德性,故不悖于朱子之教。至阳明王子揭孟子之良知,复与朱子牴牾。蕺山刘氏本良知而发明慎独,与朱子不合,亦不相诋也。梨洲黄氏出蕺山之门,而开万氏弟兄经史之学,以至全祖望辈尚存其意;宗陆而不悖于朱者也。惟西河毛氏发明良知之学,颇有所得;而门户之见,不免攻之太过,虽浙东人亦不甚以为然也。……浙西之学,……顾氏宗朱,而黄氏宗陆。盖非讲学专家各持门户之见者;故互相推服而不相非诋。学者不可无宗主,而必不可有门户。故浙东浙西道并行而不悖。浙东贵专家,浙西尚博雅,各因其习而习也。

   ……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浙东之学,言性命者,必究于史,此其所以卓也。

  

   先生主张人事之外别无所谓义理,即是上文引的“今日性理连环,全借践履实用以为金椎之解”的意思。此言与近年实验主义一派的哲学史观甚相近。

   这年谢启昆、胡虔修《广西通志》,颇用先生之法。(姚鼐文集谢墓志铭、《柿叶轩笔记》、嘉庆《广西通志》。)

  

   嘉庆六年,辛酉(1801)。先生六十四岁。

   是年夏,为汪辉祖作《豫室志》,“中有数字未安,邮筒往反,商榷再三。稿甫定而疾作,遂成绝笔。”(汪辉祖《梦痕余录》页五七)

   先生卒于是年十一月(同上)。未死时(章华绂《文史通义序》云“易箦时”。《梦痕余录》云“数月前”),先生把所著的文稿请他的朋友萧山王宗炎(谷塍)校定。宗炎《晚闻居士集》有《复章实斋进士书》,即讨论编校先生文稿者。

   友人吴兰庭(胥石)亦卒于是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年七十二。先生尝言:“今之可与言史者,惟二云与胥石耳。”(据严元煦《悔庵学文集》吴传)

   先生之妻姓俞,生子二:贻选、华绂。《与族孙汝楠论学书》、《汪龙庄遗书》、章贻选《上朱石君先生书》。)(虽然《家乘》说华绂是蔡氏的子。)

   先生有二妾,蔡氏生华绶,曾氏生华练、华纪。(《章氏家谱》)

   第五子殇(《了巳岁暮书怀》),共有六子。(《章氏家乘》云有五子,则不计殇者。)

   先生与俞、曾合葬山阴芳坞。蔡分葬泾口。(《家谱》)

   贻选字抒思。举人。自先生死后,授馆为生。自道光甲申以后,连年脱馆,极窘。至戊子秋,求食河南,无所得;庚寅年下,归家(《家乘》、《家谱》及刘本《遗书》附录,华绂《文史通义跋》)。以后活动情形不详。

   华绂字授史(《月夜游莲池记》),又字绪迁(《章氏家乘》)。先生令从汪辉祖学吏(《龙庄遗书》、《学治臆说》)。道光丁亥戊子前后,久在河南巡抚幕府。丙戌(西1826),向长兄贻选索寄先生著述全稿并王宗炎所定目录,丁亥春(西1827)收得。先录得副本十六册,未完。四弟华练时馆邓州,书言其居停易良俶愿为刊刻,将原稿诓寄邓州。华绂遂无全本。庚寅辛卯(西1830—1831)华绂得交刘子敬(师陆)、姚春木(椿)将副本乞为复勘,勘定《文史通义?内篇》五卷,《外篇》三卷,《校雠通义》三卷,先行付雕,壬辰十月(1832)出版,遂通行于世。华绂作跋,甚能得先生之意(原跋,贻选《上朱石君先生书》)。以后行动亦不详。

   华绶出继为垣业后。(《从嫂荀孺人行实》、《家谱》)

   华练字祖泉,号仍湖。流寓河南邓州。诓得先生全稿,又不刊刻,竟视以为田畴货物,各得主先人之所有以为利。庚寅脱馆,以后再无消息。(贻选《上朱石君书》、《家乘》)

   华纪字竹书,号竹史。有子启昆,字同卿,咸丰初,客梁宋间,尝印《文史通义》数十部分送友人。辛酉,书板毁于匪。启昆有子季真,字小同。光绪乙丑游幕黔皋,丁丑重刻《文史通义》,戊寅竣事,有跋。(黔本原跋,《章氏家谱》。)(适所见《偁山章氏家乘》与名达所得实斋后裔抄来《家谱》颇有不同,兹参用之。)

   中华民国九年(1920)浙江图书馆得会稽徐氏抄本《章氏遗书》,铅印行世。冬,日本内藤虎次郎先生所作《章实斋先生年谱》在《支那学杂志》发表。十一年春,本书初版出版。国人始知章先生。同年秋,刘承干(翰怡)先生所刻《章氏遗书》亦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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