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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农:中国古代都城形态史的解构

引子

   历史可以被看成是由一件件可以无限细分的独立事件、一个个同样可以无限细分的孤立事物所构成的。当然这些独立的事件、孤立的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联系,只是联系的强度有所不同、方式各种各样,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不是直接显现出来的。包括历史研究者在内的所有人认识过去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基于文本或口述材料的记载;二是通过常识、经验、理论等进行推理。在大多数情况下,第一种方式实际上也是建立在第二种方式之上的,只是运用常识、经验、理论进行推理的是将这些事件和事物记录下来的人而已。

   为了理解这一点,先举一个日常生活的例子。如果将点燃煤气灶看成是一个过程,那么这一过程可以被粗略地分为两个能被直接观察到的事件:转动煤气灶的开关、煤气灶的火被点燃。但如果被问及这两个事件之间的联系时,大部分人对此的认识通常是基于常识的推理,即转动煤气灶开关之后,开通了燃气,同时也激发了电打火,由此火点燃了燃气。

   再举一个历史方面的例子。过去的研究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的大举南下是受到当时气候变冷的影响,这一历史过程可以大致被划分为两个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事件:气候变冷与少数民族大举南下。两者间的联系是现代研究者根据常识和少量文献资料建立的,即:气候变冷,北方草原地区食物缺乏,影响到了少数民族的生存,迫于生活的压力,少数民族不得不大举南下。

   这种认识方式的缺陷在于,由于我们对于事件、事物之间联系的认识是建立在常识、公理或逻辑推理基础之上的,因此一旦作为构建联系的常识、公理或逻辑推理被发现存在错误的话,那么基于此建立的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也很有可能随之崩塌。这种情况,在学术史上屡见不鲜。如,在欧洲的中世纪,虽然在细节上存在差异,但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宇宙是上帝创造的,并基于《圣经》和古希腊学者的研究,将宇宙分为以地球为中心的多个圈层,并以此作为常识或公理来研究和建立宇宙中各种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基于“地心说”的宇宙结构在当时被公认为是绝对真理、常识,不过当近代科学产生之后,随着这一常识或公理被抛弃,以往构建的宇宙中各种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也就随之被抛弃。

   虽然建立联系的方式存在相似性,但在对建立的联系进行验证的方法上,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则存在根本性的区别。物理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可以通过重复试验,对之前建立的事物和事件之间的联系进行验证,但由于历史研究面对的是过去的事件、事物和人物,因此绝大多数研究领域,如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所面对的是“难以捉摸”的人,因此历史研究中建立的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基本是独有的,无法通过试验的方法来进行验证,也无法通过其他相似历史过程来进行检验。因此自然学科可以通过试验来否认或确认所建立的联系,而历史研究则只能通过对用于建立联系的常识、经验、理论等进行研究来加以验真或否认。

   历史研究中用来建立各种事件、事物之间联系的常识和经验,主要是研究者基于当前社会的经验而得出的,因此通常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通常很难被彻底否定,至多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由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社会体验和人生经历,因此每个人的常识和经验都是存在差异的,因此历史研究中,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常识、经验对同样的历史事件和事物建立起不同的联系,并且相互之间无法彻底否认对方,甚至也无法彻底否认对方对自己提出的质疑,也就毫不奇怪了。

   在历史研究中,通常而言,这种对事物、事件之间联系的认识和揭示并不是最终目的,对于联系的认识和揭示的主要目的通常是希望能完整地发现某一类事件、事物的变化过程,并以此阐释事物变化的脉络、阶段和规律,而这也是自古以来历史研究的主题。近代随着科学主义的兴起,寻找事物的变化过程,总结变化的规律、线索并加以掌握,以使得人类能更为深入地认识过去并作为今后的借鉴,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流之一。因此,通过建立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来构建一种有规律可循的历史过程,成为自古以来几乎所有历史学者的潜意识。为了叙述的方便,在本文中将这种人为构建的有脉络、阶段和规律可循的事物的历史简称为“发展史”。

   受到这一潜意识的影响,绝大多数研究者默认其所研究对象、主题必然存在可以归纳变化脉络、总结规律和线索的过程,由此力图建立研究对象所包含的大部分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不过,在一些情况下,事件、事物之间确实不存在很强的联系,或者不存在研究者所需要的联系,但研究者通过错误的常识、经验、理论或逻辑推理建立了事物、事件之间其所希望建立的联系,同时由于这种联系满足了研究者的需要,从而使得研究者忽略了对建立事物、事件之间联系的常识、经验、理论或逻辑推理的分析。由于使用了错误的常识、经验、理论或逻辑推理,因此所建立的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并不符合客观事实,由此使得基于此构建的整个可以归纳变化脉络、总结规律和线索的过程也随之难以成立。这样的情况,在历史研究中并不少见,中国古代都城形态史的研究即是其中的典型。

  

建立在形态比较之上的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发展史

   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的研究数量颇多,由于这些研究大都存在本文所分析的问题,因此这里仅举两部以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通史为主题并具有影响力的论著进行分析:

   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的研究中,涉及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著作之一就是杨宽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该书对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的变化过程进行了详尽的研究,与其他相关研究类似,其以坊市制的瓦解为界线,将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的演变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从先秦至唐代,封闭式都城制度时期;唐代之后,是开放式都城制度时期。不过,与之前的研究不同,杨宽以“郭”的有无以及“郭”与“城”的位置关系为标准,将第一个大的阶段划分为三个小的时期:即商代是有城无郭的时期;从西周到西汉是西城连接东郭的时期;从东汉到唐代是东西南三面郭区环抱中央北部城区的时期。

   杨宽的著作撰写时间较早,随着近年来考古工作的进展,其中的一些认识已经存在问题,如由于郑州商城已经发现了外郭,因此杨宽划分的第一时期已经不太可靠;关于第二、第三个时期的划分是否成立,以刘庆柱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已经提出疑问,并与杨宽进行了讨论。在这里不对杨宽具体观点的对错进行评价,而主要分析其使用的方法。

   杨宽的这种划分方式,已经说明他将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的历史认为是一种发展史,而对于阶段的划分,尤其是第一个大阶段内部三个小阶段的划分,主要基于他认为不同阶段的都城城市形态应当受到各阶段城市规划原则的影响。杨宽从礼制的角度对其提出西汉和东汉之际,城郭连接布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的解释,则是这一论证逻辑的明证。

   但是,众多周知,中国古代都城城市规划的原始材料极为缺乏,对于不同时期都城城市布局形成的原因缺乏明确的记载,为了解决这一缺陷,杨宽采用了形态比较的方法:一方面通过比较不同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的相似性,来确定某一时期大量都城城市布局在总体上是相同的,从而推断它们规划时都遵从了相同的规划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对不同时段都城城市形态的比较,来确定不同时段都城城市形态发生了重要变化,从而推断都城城市规划制度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杨宽的著作中几乎通篇都使用的是这一方法,只是针对不同时期,这一方法具体运用的侧重点不同。具体来说,对于先秦城市,主要进行的是城市形态的横向比较,也就是通过分析认为同时代的多座都城城市形态具有相似性。对于汉代之后的城市则主要通过比较前后朝代都城城市形态,从而认为这一时期的都城城市规划或者形态具有前后连续性:

   如他提出“北魏洛阳布局之所以能够整齐而有条理,是综合采用中原几个都城优点的结果”,具体而言“邺都这种集中建设主要中央官署于司马门外的设施,为北魏所效法”,其根据就是两者衙署布局上的相似性。

   又如“从建康城的东西两面及南面直到朱雀航一带具有外郭性质,御道从吴宫南门到大航门,共长七里,大航门立有一双朱阙,御道两侧种有青槐,并开有沟渠;同时沿着御道两侧建有一系列中央官署……十分明显,这个布局和北魏洛阳一样,是继承东汉洛阳和汉末邺城的规划而有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唐代长安城规模巨大、以中央北部宫城为主体的、具有对称的中轴线的格局,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的”。虽然可能在细节上存在某些出入,但目前绝大多数中国古代都城的研究者基本会同意上述观点,但这一结论同样没有太多直接的文献证据,只是建立在对其中涉及到的都城城市形态的比较之上。

   此外,关于杨宽所划分的两大阶段,主要基于以往对坊市制研究,就研究方法而言,其同样是建立在城市规划或形态的比较之上的,只不过比较的是城市形态之间的差异,即比较前后两个阶段城市中居民区(坊)、市和街道布局的差异。

   总体而言,杨宽建立历代都城之间联系的方式,就是通过比较都城城市形态或规划的相似性(或差异),从而确定都城城市形态之间或遵循着相同的城市规划原则,或有着前后继承关系,或存在根本性的变化形成了新的阶段,从而由此构建了一部存在发展阶段和变化规律的中国古代都城形态或规划发展史。

   贺业钜最早出版的关于城市规划史的著作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论丛》,该书以四篇论文即《春秋战国之际城市规划初探——兼论前期封建社会城市规划制度》《北魏洛都规划分析——兼论中期封建社会城市规划制度》《唐宋市坊规划制度演变探讨》《南宋临安城市规划研究——兼论后期封建社会城市规划制度》,将中国古代城市形态(规划)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但这四篇论文中,除了第一篇涉及到诸侯国都城之外,其余三篇基本没有对地方城市形态进行分析,因此虽然以“城市规划史”为题,但作者主要讨论的是“都城规划史”。此后,在该书基础上作者又撰写了《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一书,除增加了城市体系的规划之外,与前者相同的是都以《周礼•考工记》为主体来论述中国古代都城的布局,认为《考工记》的规划思想对中国古代都城的布局产生了绝大的影响。

   贺业钜所构建的中国古代都城城市规划发展史在论证方法上同样采用了城市形态相似性的比较,具体来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如同杨宽那样,比较历代都城城市形态的相似或者异同,由此在各个都城城市形态之间构建起联系。另一个方面,就是通过历代都城城市布局与《周礼•考工记》以及作者复原的《周王城图》进行比较,从而构建起历代都城城市规划与《周礼•考工记》和《周王城图》之间的关系。因此,其构建城市形态发展史的总体方法与杨宽是相似的,只是具体细节上存在差异。

   上述两者所使用构建历代都城城市形态之间联系的形态比较的方法,广泛存在于其他与都城城市形态史有关的论著中,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紧随而来的问题就是,如果城市形态比较的方法如果在史实或者逻辑上存在问题,那么以往构建的历代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的联系也将会难

   以成立,从而整部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也会随之瓦解。

  

都城城市形态比较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

   仅就逻辑而言,城市形态比较研究方法存在以下三点根本性的缺陷:

   第一,由于缺乏比较的标准,以往都城城市形态相似程度的判断大都基于学者的主观意愿,因此对于两座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相似程度的判断,不同的学者经常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

   例如关于北魏洛阳城,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这座都城城市布局受到了哪些都城的影响。对于这一问题,除了少量间接的,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解释的史料外,研究者主要使用的就是比较都城之间城市形态相似程度的方法。一些学者认为北魏洛阳城的营造主要是受到南朝建康的影响,如刘淑芬在《六朝的城市与社会》中提出“洛阳的营建几乎全受建康的影响……甚至是建康的翻版”。而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提出了具有影响力的观点,他先否定了通常根据《南齐书•魏虏传》记载永明九年(491年)营建洛阳之前,魏主曾遣蒋少游报使南齐时“密令观京师宫殿楷式……虏宫室制度,皆从其出”而认为北魏洛阳的规划皆出自蒋少游之手的观点,然后提出“但恐少游所摹拟或比较者,仅限于宫殿本身,如其量准洛阳魏晋庙殿之例,而非都城全部之计划,史言‘虏宫室制度皆从此出’,则言过其实”,进而提出“其实洛阳新都之规制悉出自李冲一人”,并认为北魏洛阳都城的营造“盖皆就已成之现实增修,以摹拟他处名都之制者”,其中包括有河西凉州、中原邺城、代北平城与南朝建康等数座城市

   再如关于隋唐长安城以及北宋开封的城市布局与《周礼•考工记》的关系。芮沃寿在《中国城市的宇宙论》(见施坚雅主编,叶光庭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认为隋唐长安城受到帝王宇宙论(基本上等同于《考工记》)的影响不大,“帝王宇宙论对长安城的规划者虽则分明具有权威,然而这种权威却也有限……在需要作出抉择的时候,实用主义的考虑——方便、功能区划分、易于治安管理——就超过古制的规定”,但贺业钜却认为隋唐长安是中国古代“营国制度”发展中的重要一环。而对于贺业鉅依然纳入“营国制度”体系的北宋开封,芮沃寿则认为“可以料想得到,古代帝王的城市宇宙论,已不大受到宋代诸帝的注意了”。两者使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将两座都城城市形态与《周礼•考工记》进行比较。

   此外,一座都城城市布局和城市形态牵扯到大量要素,就当前的研究来看,基本上包括宫城的位置、衙署(或者皇城)的位置以及与宫城的相对位置,太庙和社稷坛的位置、各个方向城门的数量、街道布局的方式。那么上述这些要素中,有多少要素相同才算得上相似?抑或某些重要的要素相同,那么就可以认为相似?而这些要素的相似又如何具体予以界定?如果不确定一些标准,那么都城之间城市形态的比较只是一种自说自话的研究,永远也不会达成一种共识。不过问题的核心并不在此。

   第二,相似事物的内涵、产生的原因可能并不一定相同,因此两座都城城市形态的相似并不能证明它们之间存在前后影响或者存在必然的联系。

   如一些学者认为汉长安城符合《周礼•考工记》的都城规划原则,就研究方法来看,基本上是将汉长安的城市形态与《考工记》的王城规制进行比较。如刘庆柱在《汉长安城的考古发现及相关问题》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出长安城模拟了《考工记》,但在行文中有时会将两者(或者与先秦城市的传统)进行比较,如作者提出“崇‘方’问题”,“汉长安城和未央宫继承了先秦时代宫城崇‘方’的传统做法”,且不说汉长安城不是方形,即使认为长安城是“方形”,符合《考工记》的记载,但也并不能说明其是受到《考工记》的影响,“方形”的城市形态可能来自于崇“方”,也可能来自于一种习惯或者为了规划的便捷;而且世界范围内很多城市都是方形的。作者还提出长安城“面朝后市”,但问题在于这种格局的形式是在一种传统(如《周礼•考工记》)影响下形成的,还是在当时城市交通的影响下产生的,抑或两者都有?

   又如,陈寅恪经过复原,认为姑臧的市场位于城市的南侧,而北魏洛阳城的市场同样也位于城市南部,因此他进一步认为北魏洛阳市场的布局应当受到了姑臧的影响。不过,与此同时,陈寅恪也认为洛阳市场的位置可能是受到交通因素的制约,那么洛阳城与姑臧市场位置的这种相似性是否能体现两者城市规划中的联系和影响呢?显然,其至多只是说明两者之间“可能”存在影响和联系。隋唐长安城的市场位于城市南侧,其位置也与北魏洛阳城相同,但这种布局很可能是受到地形制约将宫城修建在北侧高坡上而市场不得不位于南侧的结果,因此这种相似性所阐释的并不是一种必然的影响和联系。

   再如,孟凡人在《试论北魏洛阳城的形制与中亚古城形制的关系——兼谈丝路沿线城市的重要性》一文中提出北魏洛阳城的城市布局与中亚一些古城的布局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然后又通过文献和考古资料分析了曹魏和北魏时期中原与中亚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而提出这一时期中国城市的布局受到了中亚的影响。从该文提出的考古资料来看,北魏洛阳与中亚的一些古城在城市布局上确实存在相似之处,而且汉代以来中原与中亚交流的频繁也是学术界的共识,但如同上文所述,这种相似性的比较所论述的只是一种“可能”而已。

   第三,即使内涵和产生原因相同的两个相似的事物之间,也并不一定存在影响或者联系,因为一方面存在各自单独起源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许两者的相似都基于一种共同的背景、习惯或传统。

   如以往的研究通过对魏晋隋唐各个都城的复原,认为北魏平城、洛阳与隋唐长安、洛阳的街道布局都是棋盘格式的,因此得出了隋唐长安、洛阳的城市街道布局受到北魏平城、洛阳的影响的结论。但是,我们需要了解,棋盘格的城市街道布局方式,在世界城市史上非常普遍,主要使用在新建城市或者老城市附近新的拓展区域,出现于印度河流域、埃及、希腊、罗马、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西班牙统治下的美洲直至近现代。这种城市规划方式的优点在于能便捷、快速地建造一座城市。中国古代都城以及很多地方城市中,棋盘格规划基本上应用于那些新建的城市,如之后的元大都以及明代大量的卫所城市和清代的满城。由此北魏洛阳、隋唐长安城和元大都以及其它棋盘格布局的城市的街道规划很可能是各自对这种常用的规划方式的运用,相互之间不一定存在影响。

   总体来看,以往都城城市形态史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比较城市形态相似的方法,不仅缺乏统一的比较标准,而且仅仅是形态上的相似并不能说明问题,甚至从内涵或者起源角度进行的比较研究也仅仅阐释的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可能”。如果这一方法不适用于在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之间建立联系,那么以往构建的整部都城城市形态或规划发展史也将失去存在的基础。

  

结论

   需要强调的是,以往这些研究中之所以运用城市形态“相似”比较的方法,实际上都默认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存在一种“发展史”,但与数量众多的地方城市不同,中国历史虽然悠久,但都城数量极其有限,那些重要的王朝大多只有一座具有实际功能的都城,再加上都城对于王朝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因此一些偶然因素往往会对都城城市规划、形态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前后都城城市规划和形态之间形成一种强有力的联系的可能性实际上是很低的。当然,讨论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是否存在一部“发展史”不是本文的主旨,不过经过上文的简单分析可以明确指出至少目前的研究无法证明这种“发展史”的存在。

   以往发生的事件、存在的事物构成了历史,而这些事件、事物之间或多或少的都存在各种各样的联系,比如空间位置上的关系、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只有当我们从这些“各种各样”的联系中提取出一种涉及到事物本质的、强有力的、具有一定持续性的联系,那么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的历史才能被构建为一部发展史,而那些缺乏这种“联系”的事件、事物,即使它们被从某一方面确定为是同一类事物,并且在时间上具有先后,那么它们的历史也仅仅只是一部由并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孤立个案形成的历史。因此,历史并不一定就是发展史,是否能形成发展史在于我们是否能在所选取的研究对象之间找到一种足以使它们按照时间顺序被认为具有“发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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