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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中原:“五四”点火者梁启超

  

   一

  

   1919年7月1日,身在法国参加巴黎和会的梁启超向国内发回了一封密电,密电内容如下:

   汪、林总长请转南北当局诸公:和约拒署表示国民义愤,差强人意。然外交方益艰巨,全国一致对外,犹惧不济。若更扰攘分崩,不亡何待。启超在欧数月,每遇彼都人士,以内乱情形相质,则若芒在背,不知所对。外交失败以来,相爱者感冀我因此刺激,速弭内讧,以图外竞,庶助我者得以张目。今沪议杳无续耗,大局愈趋混沌,循此以往,岂惟今兹所失,规复无期,窃恐有人借口保安,称兵相压,爱我者亦无能为助。中国今日如重洋遇飓,远援无补,出死入生,纯恃自力。若更操戈舟中,只有同归于尽。当此存亡俄顷,有何嫌怨之不可捐,有何权利之后可恋,诸公之明,宁见不及此?伏望本热诚交让之精神,快刀断麻,迅谋统一,合全国智力,谋对外善后,则失马祸福,盖未可知。若长此为意气之争,结果只同归于自杀,国家固已矣,诸公亦何乐焉?万里惊魂,垂涕而道,伏惟矜察,以惠我民。

   梁启超叩。七月一日自伦敦。

   这封密电写于五四运动爆发之后,原件被收录于丁文江、赵丰田所编《梁启超年谱长编》,是对五四运动的声援,尽管只能作为梁启超发动五四运动的间接证据,然而此前的1919年5月3日,梁启超还就巴黎和会的相关事宜给汪大燮、林长民发去了数封密电,而密电的内容之一,即是要求国内掀起抗议巴黎和会的国民运动的浪潮,这直接导致了五四运动的总爆发。

   关于五四运动,一般的历史叙述是,五四运动的导火索是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利。事情的起因是,1919年1月1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获胜的27个协约国,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和平会议。中国作为战胜国之一,派出了陆征祥、顾维钧等5位代表参加会议。巴黎和会不顾中国提出的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三项提案,把德国在青岛及山东的特权,全部转让给日本。巴黎和会中国主权的丧失,导致了国内大规模的学生运动,即五四运动

   这个叙述基本没有问题。但这其中忽略了一些关键环节,即,是谁主导将中国推向了巴黎和会的成员国之一?巴黎和会中国在外交上是否失败?是何原因导致了巴黎和会中国在山东青岛问题上的外交失利?是谁最先将此事报告给国内?又是谁指示国内掀起运动的浪潮?这一连串的问题,在至今的历史叙事中语焉不详。事实上,这其中一系列环节的关键人物都是梁启超,确切地说,梁启超五四运动导火索的点火人、第一发起人和核心领导人,是将中国推向巴黎和会并取得一系列外交权益的关键人物。

   这一事实之所以一直被遮蔽,一是由于国内一直缺乏相关的直接证据,二是由于梁启超敏感的政治身份,故在历史叙述中,一直避免提及他。但此封密电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密电、史料证明,梁启超于巴黎和会及五四运动实有点火之功及助推之力。

   当然,如果只有这几封密电,仅仅只能证明梁启超五四运动的点火者,但并不能证明梁启超五四运动的助推者和核心领导人。而且,点火者有可能是有意的,有可能是无意的,而且也有可能是偶然的事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梁启超旅行欧洲、参加巴黎和会、发起五四运动,绝非一时兴起,亦非出于偶然,而是早有谋划,这源于梁启超的国民运动思想,梁启超国民运动的内容包括内政运动和外交运动两大方面。外交运动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便是国民外交协会的成立。

   国民外交协会是国民外交运动的领导机构。国民外交协会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全国性的国民外交团体,其成立之初曾作为政府后援,积极配合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的外交努力,后又对“五四”运动的发生及中国政府拒签《对德和约》产生了重要影响,并且为最终在华盛顿会议期间收回山东主权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国民外交协会在“五四”前后发动和领导的国民外交运动无疑是中国近代历史转折时刻的辉煌篇章。

   那么国民外交协会的主导人是谁?其缘起有怎样的背景?

   公开的史料叙述可知,1919年2月16日,由北京各界各团体联合组成的国民外交协会在熊希龄宅召开成立大会,推举熊希龄、汪大燮、梁启超、林长民、范源濂、蔡元培、王宠惠、严修、张謇、庄蕴宽十人为理事。其中理事长为林长民。2月21日,该会通电发表七点外交主张:一、促进国际联盟之实行;二、撤废势力范围并订定实行方法;三、废弃一切不平等条约及以威迫利诱或秘密缔结之条约、合同及其他国际文件;四、定期撤去领事裁判权;五、力争关税自由;六、取消庚子赔款余额;七、收回租界地域,改为公共通商。

   这个组织名为民间性组织,但其成员均为当时在朝或在野的第一流政治家,其中大部分均为北洋政府熊希龄“第一流人才内阁”的重要成员。这个组织的领导人虽然是理事长林长民,但其真正领袖人物和主导者却是梁启超,这个组织的成员皆为梁启超的政治同盟者,且该组织是在梁启超的授意下成立的。

   1918年—1919年期间,梁启超、蒋百里、丁文江、张君劢、徐新六、杨维新六人由上海乘日本邮船旅行欧洲。

   1919年2月18日,梁启超等人至巴黎。作为中国参加和会代表的会外顾问,梁启超以私人身份会见了美国总统威尔逊及英国等国政要,就美国提出的“十四点原则”与威尔逊进行了非正式磋商,试图在巴黎和会上为中国争得权益,但他发现不仅威尔逊等对中日交涉的内情不甚了解,连自己也被蒙在鼓里,对1918年9月北京政府与日本签订的秘密借款合同和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一无所知。和会正式召开之际,由于北京政府迫于日本和英国方面的压力,指示出席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做出妥协和让步,即同意将中国原本租割给德国的山东青岛胶州湾让给日本,损害了中国的外交权益。

   1919年3月中旬,身在巴黎的梁启超致电国内的汪大燮和林长民,报告巴黎和会上关于青岛问题的消息,该年3月24日,《申报》登载了梁启超的电文:

   交还青岛,中日对德同此要求,而孰为主体,实为目下竞争之点,查自日本据胶济铁路,数年以来,中国纯取抗议方针,以不承认日本继德国权利为限。本去年九月间,德军垂败,政府究用何意,乃于此时对日换文订约以自缚,此种秘约,有背威尔逊十四条宗旨,可望取消,尚乞政府勿再授人口实。不然千载一时良会,不啻为一二订约之人所败坏,实堪惋惜。超漫游之身,除襄助鼓吹外,于和会实际进行,未尝过问,惟既有所闻,不敢不告,以备当轴参考,乞转呈大总统。

   由此电文可知,梁启超对于北京政府为何与日本换文订约毫不知情,他表示,如果这样做,则实际上授人以口实,无异于作茧自缚,故此,他希望政府明察。当然,如果以为梁启超此信就是针对政府进行谴责,那就错了。这里,梁启超只不过与北京政府进行了默契的合作,即让事件公开化,也就是说,让中国政府代表团拒绝在和会上签字有了公开、合法的理由。而北京政府也默许了梁启超的此种行为。如果认为梁启超此信就是针对中国政府对日本的卖国行径进行批判与抗议,这是没有道理的。中国与日本的外交关系,是出于大国外交战略的考虑,从整体来说,中国是基本仇日的,或者说与日本的关系是一直很敌对的,但是从具体的阶段来考虑,中国与日本又时有合作与友好,这是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不存在卖国之分。而且,中国政府在主权问题上的作茧自缚,源于袁世凯政府埋下的祸根。袁世凯出于想称帝的需要,与日本政府签订密约,拒绝中国参加一战,致使中国在战胜国国际地位上一直很低,必须要付出许多代价才能挽回此种局面。

   1919年4月8日,张謇等国民外交协会成员致书梁启超,请梁为该会代表,主持向巴黎和会请愿各事:

   任公先生大鉴:为国宣勤,跋涉万里,海天相望,引企为劳。此次巴黎和会,为正义人道昌明之会,尤吾国生存发展之机,我公鼓吹舆论,扶助实多,凡我国人,同深倾慕。本会同人本国民自卫之微枕,为外交当轴之后盾,曾拟请愿七款,电达各专使及巴黎和会,请先提出,并推我公为本(会)代表,谅邀鉴及。现已缮具正式请愿文,呈递本国国会政府巴黎各专使,并分致美、英、法、意各国政府及巴黎和会,尽国民一分之职责,谋国家涓埃之补救。兹特奉上中、英文请愿文各一份,务恳鼎力主持,俾达目的,则我四万万同胞受赐于先生者,实无涯既矣。临颖不胜企祷之至,专此敬颂勋绥。

   4月30日,梁启超为青岛问题致电国民外交协会,5月4日的《申报》登载了其电文:

   对德国事,闻将以青岛直接交还,因日使力争,结果英法为所动,吾若认此,不啻加绳自缚,请警告政府及国民严责各全权,万勿署名,以示决心。

   这封电报十分明显地表现了梁启超的真实意图,即告政府及全体国民,要求将此事件予以公示并进行抗议,这即是为中国代表团拒绝签字造成了一种公开的理由。

   林长民接到梁启超电报,5月1日写成《外交警报敬告国人》一文,于晚间送到“研究系”(“研究系”为梁派政治成员的统称,其前身系梁启超组建的进步党,进步党解散之后,分裂为三部分:以汤化龙为首的宪法研究会,以梁启超为首的宪法研究同志会,以孙洪伊为首的韬园系。后两者合并为宪法研究会,即研究系,以《国民公报》和《晨钟报》为机关报,后改名为《晨报》)的《晨报》报馆,由总编辑陈博生接收,刊载在5月2日的《晨报》上。林长民的短文全文如下:“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此恶耗前两日仆即闻之,今得梁任公电乃证实矣!闻前次四国会议时,本已决定德人在远东所得权益,交由五国交还我国,不知如何形势巨变。更闻日本力争之理由无他,但执一九一五年之二十一条条约,及一九一八年之胶济换文,及诸铁路草约为口实。呜呼!二十一条条约,出于协逼;胶济换文,以该约确定为前提,不得径为应属日本之据。济顺、高徐条约,仅属草约,正式合同,并未成立,此皆国民所不能承认者也。国亡无日,愿合四万万民众誓死图之!”

   应该说,林长民此篇短文即是引爆五四运动的直接文字,但林长民此文中明确说到,这是由梁启超电文证实,而且是梁启超明确授意。这就为梁启超引爆五四运动形成了有力的证据。短文中明确说,此次巴黎和会青岛问题的受阻,完全是因为1915年袁世凯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及1918年段祺瑞政府与日本签订的换文密约,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5月2日,蔡元培从汪大燮处得知有关巴黎和会的最新消息,立即返校告诉了北京大学的学生领袖许德珩、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等人。5月3日下午4时,国民外交协会理事熊希龄、林长民、王宠惠等三十余人开会。议决:一、5月7日午后2时在中央公园召开国民大会,并分电各省各团体同日举行;二、声明不承认二十一条及英、法、意等与日本所订关于处置山东问题之秘约;三、如巴黎和会不得伸我国主张,即要求北京政府撤回专使;四、向英、美、法、意驻京使馆申述国民意见。会后急电各省议会、教育会、商会及各团体、报馆,内称:“本会定于本月七日作廿一款签字之国耻纪念日,在北京中央公园开国民大会,正式宣言要求政府训令专使坚持。如不能争回国权,宁退出和会,不得签字。望各地方各团体同日开会,以示举国一致。”

   这样,五四运动爆发了。

  

   二

  

也就是说,在国民外交协会的总领导下,掀起了五四运动。如果单从组织看,国民外交协会的理事长为梁启超,由汪大燮代理,也即核心领导人为梁启超。运动的几个主要领导人是梁启超、林长民、汪大燮和蔡元培。梁启超是幕后策划人和主导者,也是点火人,是第一发起人和领导人,汪大燮和林长民是国内运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汪大燮的身份是北洋政府前代理总理、外交总长,林长民的身份是北洋政府司法总长,蔡元培作为北大校长和当时的教育总长,则是北大学生运动的具体发起者和领导者。而一般所说的陈独秀、胡适、傅斯年、罗家伦等,则是北大学生运动中起着舆论引领作用的教授、知识分子或学生领袖,事实上在运动中并不占主要地位。当然,就舆论号召来说,也仍然起着不小的作用,主要就是以进步刊物《新青年》为阵地,掀起舆论声讨,但《新青年》侧重于思想文化层面的启蒙,而非政治号召,所以,不能作为五四运动爆发的核心要素。

   日本原敬内阁1919年9月9日的内阁会议决议事项中的文字可以作为梁启超及其“同党”乃此次运动核心人物的有力证据:“目前在中国最具势力的,是由全国中等以上学校学生所组织的所谓学生团体。这些学生多少有些新知识,节操、志向较为纯洁,其努力固不可忽视,今后我方亦应需给与相当的考虑。虽然他们的运动‘努力’实基于本身的自动而发,但除此之外,仍有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政治家的唆使,乃至英美二国人的煽动。”(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主要文书》,东京,原书房,1965年,上,504—505页;转引自《五四研究论文集》,92页)

   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人都是梁启超的长期政治伙伴,当时与梁同为国民外交协会理事,林长民还是梁启超的儿女亲家。日本政府在其内部情况分析中既没有国民党人视为对五四运动有重大影响者,也没有把陈独秀等后来的共产党创始人视为五四运动的鼓舞者,唯独把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人士视为五四的“唆使”者,应当说这要比后来史家的观点更为贴近事实。国人如张忠绂也曾指出,五四运动不单纯是“学生自动自发的爱国运动,”“我始终感觉当时这运动是有背景的。它的背景就是研究系。关于这一点,也许当时的学生知道的不多。但由代表研究系的《北京晨报》,上海的《时事新报》在五四运动后不断的鼓吹号召也可知其端倪。”(见《爱国运动与新文化运动──香港及教界人士“五四”座谈会发言摘录》,《五四与中国》,688页)

   这就说明,五四运动绝非仅仅是由几个教授、学生领导、发动的学生运动,而是由政治领导人领导的政治性运动。当然,运动的主体是学生。在目前关于五四运动领导人的研究中,通常认为有三方面的人物主导或参与:一是以梁启超为核心的“研究系”人物,诸如前面提到的林长民、王大燮、熊希龄、张謇、范源涟、严修等;二是以陈独秀等为代表的《新青年》派知识分子,这批人身份也比较复杂,包括当时国、共两党早期人物,比如除陈独秀之外的蔡元培、鲁迅、邓中夏、李大钊、张国焘等;三是以胡适等为代表的胡适派文人,如罗家伦、傅斯年、丁文江、翁文灏等。当然,这三方面的人物并不是绝对壁垒森严的,只是大体划分,很多人物的身份都是彼此交融,比如丁文江,既是梁启超的学生和好友,又是胡适派文人的重要成员,胡适与梁启超的交往,大多要靠丁文江的引荐,蔡元培既是北洋政府高官,同时又是梁启超的政治盟友之一,还是国民党政府高官,身份十分复杂和多重。

  

   三

  

   五四运动当然不仅仅是几个文人和政治家的操控所能产生,五四运动的爆发,有着十分复杂和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当然,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由于有梁启超等政治人物的发起和推动,才使得运动得以演练和发生。在诸多导致“五四”爆发的原因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即是“一战”(第一次世界大战,也即梁启超文章提到的欧战)。

   需要说明的是,迄今为止,诸多历史家忽视或不重视“一战”,认识不到“一战”之于世界格局及中国国际地位的重大意义。事实上,正是因为中国参加“一战”,才使得中国改变和提高了国际地位,能有资格作为战胜国参加巴黎和会并争得中国国家主权(尽管青岛问题没有解决,但是别的外交权益都借此得以收回),也才使得中国能够在“一战”后和五四运动中真正开始现代化的转型,也才使得中共能够在战后的五四运动中迅速走上历史舞台(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中共领袖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导人)。然而,在当时纷繁复杂的政局中,几乎很少有人能意识到“一战”之于中国及世界的重要性,而唯有梁启超、蔡锷、段祺瑞、梁士诒等有卓越政治识见的政治家才极力主张中国参加“一战”。梁启超是当时推动中国参加“一战”的积极主张者和推动者,而段祺瑞,则是中国参加“一战”的积极执行者。为了开启国民意识,梁启超甚至于1914年还在袁世凯统治时期就专门撰写了一部世界经典历史著作《欧洲战役史论》,这部著作梁启超只用了十几天时间即告完结,目的就是为了开启民智。梁启超在该书的“序言”中指出:“今之战,殆全世界人类相互之战也,与一域中国与国相互之战既异,与一国中人与人相互之战更异”。(《梁启超全集》第九卷《欧洲战役史论》“序”,北京出版社,第2680页)梁启超撰写此书意在指出,欧洲战役也即世界战役,它将世界各国连成了一个整体,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唯有参加此战役,方能提高其国际地位。当时此书在中国乃至世界引起了较大反响,且甫一出版即销售一空。除此之外,梁启超还在各大报刊及演讲、条陈中,屡次向袁世凯政府建言,力主中国对德宣战。之所以主张中国对德宣战,乃是因为梁启超当时已预料到,德国必败,协约国必胜,而“以此为增进我国际地位之极好时机”,也就是说,中国可以借此收回此前在外交中失去的权益。然而,由于出于个人权力的考虑,袁世凯不顾众人反对,与日本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其中即有割让本属德国占领的中国山东青岛与日本,为了不得罪日本和德国,袁世凯拒绝中国对德宣战,使得中国一再丧失参战的有利时机。直到袁世凯下台,段祺瑞执政时期,段祺瑞力邀梁启超入阁,此时,梁启超本已萌生退意,绝意仕途,然为了使中国参加“一战”,梁启超决定再入内阁,这是梁启超与段祺瑞政府合作的先决条件。梁启超入阁之后,即开始力促段祺瑞参加“一战”。

   为此,1918年8月14日,中国以德国、奥匈帝国实行无限制潜艇战,危及中立国中国的人民生命、财产为理由,向德、奥宣战。这标志了中国正式加入协约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关于中国参战,无论是学术还是舆论,一般注重的都是华工问题,但对中国军队和军人参战情况则比较忽视。

   事实上,如果仅仅以华工为参战者,则1918年8月14日前岂不是中国已经正式参战?因为向英、法输送华工的行为,中国在1918年8月14日前已经实行。既然1914年8月14日宣布正式参战,就性质上讲,其标志性参战者首先必须是军队和军人,也即只有在军队和军人成为参战者前提下,华工才具有符合国际法理的参战属性。

   由于在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一问题上,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是破坏捣乱者,因此,正如历史学家顾则徐所说,在民国时期乃至今天仍然以革命党为正统的台湾史书上,一直采取了不能客观叙述历史和贬低北洋政府的态度。虽然现在中国史书已经正面承认14万青壮年华工参战的事实及其贡献,1998年法国总统希拉克明确指出“任何人都不会忘记这些远道而来的、在一场残酷的战争中与法国共命运的勇士,他们以自己的灵魂与肉体捍卫了法国的领土、理念和自由”,但无论中外,对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事实描述都还是一笔糊涂帐,在根本上继承了当年“未花一先令,未死一个人”的态度。(顾则徐《段祺瑞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共识网2012年2月10日)

   可以说,在参加“一战”这个问题上,段祺瑞与梁启超可谓高度契合。而段祺瑞一当明确主张参战的立场,就再也不变,不惜为了国家、民族利益而跟袁世凯闹翻。当袁世凯与段祺瑞发生严重裂痕,也就在北洋系内部埋下了袁世凯最后垮台的伏笔。这对于中国的民主共和进程来说,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战”结束后的事实也证明,“一战”之于中国,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而且,在对德战争中,段祺瑞政府还组建了以徐树铮为将领的边防军,一举收复了被苏俄掠夺的外蒙古,这在中国领土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历史事件。如果中国没有参加“一战”,便不可能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中占有一席之地,甚至梁启超也不可能有和会顾问身份列席会议,甚至今天的中国,也难以成为可以与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相抗衡的政治大国,当然,也不可能促使五四运动的爆发。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战”与梁启超有密切关联,而力主中国参加“一战”,梁启超可谓煞费苦心。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战、国民运动、五四运动,这之间形成了一个紧密的链条。而这些链条的联结者就是梁启超

   那么梁启超为什么能意识到“一战”之于中国的重要性呢?为什么能意识到国民运动之于中国的重要性呢?原因在于梁启超的世界主义思想与国家主义思想。世界主义和国家主义看似是一对矛盾,然而在梁启超这里,却恰恰是相反相成的,或是内在统一的。梁启超将他的国家主义思想和民族主义思想统摄在了他的世界主义思想中,换句话说,他用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来框定他的世界主义,而又用他的世界主义来标高他的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这是梁启超的伟大之处。现在的很多研究中,都将梁启超的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思想对立起来,甚至认为梁启超的思想前后经历了由世界主义到国家主义、又由国家主义向世界主义的转变和反复,并据此而认为梁启超是一个“善变者”。事实上这是对梁启超的误解。梁启超一直以来的一个核心思想和立场就是爱国,梁启超几乎所有的思想都离不开这个核心。所以,梁启超思想不存在根本性的变化,或者说,他的思想即使前后有调整,也是出于爱国思想的考虑。有时候更强调世界主义,有时候更强调国家主义或民族主义,强调什么,需要根据现实语境进行调整或变化,但这种调整或变化,只是一种策略,并不存在矛盾或冲突。比如梁启超主张中国参加“一战”,梁启超挑起发动五四运动,也是他的世界主义思想和国家主义思想的融合与统一的体现。

  

   四

  

   关于巴黎和会和五四运动,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历史事件是,会议召开期间,梁启超受到了来自国内外舆论的强烈围攻和诽谤,以至于一度被污蔑成了“卖国贼”。

   事情的原委是,1919年初,由于梁启超以私人代表身份对巴黎和会的一些外交协议进行了干预,遭到了来自国内南方革命党人士及保守派人士的极力攻击,甚至国内有造谣者攻击梁启超,认为梁启超干扰和破坏了和会进程,是卖国贼,并提请将其严办。此事一度引发舆论轩然大波。

   关于此事,梁启超曾于1919年6月9日致其弟梁启勋的一封长信中谈及原委:

   ……尔来见京沪各报,为我讼直者亦复多,方揣测不得真相,其实此事甚明了,制造谣言只此一处,即巴黎专使团中之一人也,其人亦非必特有所恶于我,彼当三四月间兴高采烈,以为大功告成在即,欲攘他人之功,又恐功转为人所攘,故排亭林排象山;排亭林者,妒其辞令优美,骤得令名也;排象山者,因其为领袖,欲取而代之也。又恐象山去而别有人代之也,于是极力谋求其人,一纸电报,满城风雨,此种行为鬼蜮情状,从何说起……最近尤有极可笑之谣言,谓我已与法人集一大公司办矿,吾闻之真受宠若惊,然巴黎、伦敦之中国人皆信之……

梁启超此信因是密信,故信中所涉重要人物皆隐去姓名,或以古人代称。梁此信中所言造谣者即代表南方政府参加巴黎和会的专使王正廷,因南方广州政府(孙中山革命党)与北方政府南北对峙,故其施造诣之策实属正常。信中,王正廷所排的“亭林”即顾亭林,顾炎武,代指顾维钧,顾维钧为北洋政府外交代表,近代著名外交家,所排的“象山”即陆象山,代指陆征祥,陆征祥为段祺瑞政府外交总长,是此次巴黎和会专使团的领导人。巴黎和会除此三人外,还有驻英公使施肇基、驻比公使魏宸祖。巴黎和会不仅是外交事件,也体现了中国内政的微妙变化,即南北政府的政治博弈。不但王正廷所代表的孙中山革命政府在巴黎和会上故意搅局,

而且在中国是否参加“一战”问题上,孙中山革命党亦频频搅局,阻挠中国参加“一战”,目的是不使因参加“一战”而得罪苏俄,因为孙中山革命党欲有联俄之意,而且此后苏俄与孙中山的联合,也证实了这一预测。而王正廷由于在其他人身上找不到把柄,故只能把气撒在梁启超身上,在梁启超这里大做文章,于是,他发专电致国内,掀起声讨梁启超的舆论。

   专电如下:“吾辈提议于和会者,主张废止二十一款及其他秘约不遗余力,推测日本之伎俩仅有二途:曰引诱,曰用武,然皆与正谊公道相违,必不出此。但吾国人中有因私利而让步者,其事与商人违法贩卖者无异,此实卖国之徒也。所望全国舆论对于卖国贼群起而攻之。然后我辈在此乃能有讨论取消该条件之余地。”(蔡晓舟等同编:《五四》,8页,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

   在国民党方面的操控下,国内掀起了一场针对梁启超的谣言风潮。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致电北京大总统、国务院:“闻梁启超在欧干预和议,倾轧专使,难保不受某国运动。本商有鉴于此,特电巴黎公使转梁启超,文曰‘巴黎中国公使馆探送梁任公君鉴,我国之国际和会已经派专使,为国人所公认。君出洋时声明私人资格不涉国事,乃中外各报登载君在巴黎近颇活动,甚谓有为某国利用倾轧之说,明达如君,当不至此。惟人言可畏,难免嫌疑,为君计,请速离欧回国,方少辨明心跻,特此忠告,勿再留连’等语,即乞转专使,注意大局,幸甚。”(蔡晓舟等同编:《五四》,8-9页,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这封专电算是比较客气的,措辞也比较温和。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那么温和了。1919年4月5日,广州国会开两院联合会,议决:一、由两院函请军政府,立即下令通缉梁启超,并将其在籍财产没收,另由军政府要求法公使引渡;二、由两院电唐绍仪,请一俟和议复开,即要求北京政府将梁拿交法司,依刑律所定外患处断;三、由两院全体成员通电全国省议会、商会、教育会、各报馆及除日使以外之各国驻京公使,驻广州领事,申明梁在巴黎卖国活动为全国人民所共弃;四、以两院全体名义电巴黎和会中国代表,请严斥梁启超,并声明两院决定为其后援。4月9日,广州国会全体成员通电全国,宣布梁启超卖国罪状。(张允侯、张友坤:《在五四运动爆发的一年里》,武汉出版社1989年12月版,21页)显然,这里面有强烈的党派因素在起作用。

   当然,为梁启超辨诬者也大有人在。蔡元培、王宠惠、范源濂三人联名通电,其文云:“‘上海申报、新闻报、时报、时事新报并转各报馆,五十二(据时报为五十三)商团鉴:阅沪商团议决事件,乃致疑于梁任公先生。梁赴欧后,迭次来电报告并主张山东(据时报山东下多‘问题’二字)为国家保卫主权,语至激昂,闻其着书演说激动各国观听,何至有此无根之谣?愿我国人熟察,不可自相惊扰。元培等久不与闻政论,惟事关国际,且深知梁先生为国之诚,不能嘿而,特为申说,务乞照登。”(蔡晓舟等同编:《五四》,9页,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陈独秀在《每周评论》撰文指出:“国民参预政治,参预外交,都是我们很盼望的事。但是这两件事,都不大容易。……不懂得各国的外交政策,受某国的离间,凭空的给梁任公一个亲日卖国的罪名,这种国民决没有参预外交的资格。”(《陈独秀著作选》,第一卷,518—519页)

  

   五

  

   梁启超为什么要发起五四运动和国民运动?这源于梁启超民初的政治取向及其转向。

   总体来说,梁启超一生的政治价值抉择,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戊戌变法为代表的变法运动,第二个阶段是立宪运动,第三个阶段是政党政治,第四个阶段则是国民运动。国民运动是梁启超晚年决意退出政坛的政治策略转变。

   “国民”一词,是由梁启超首先引入中文。他在1899年便指出:“中国人不知有国民也,数千年来通用之语,只有以国家二字并称者,未闻有以国民二字并称者。国家者何?国民者何?国家者,以国为一家私产之称也……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但从国民概念引申出国民运动的思想,则经历了近20年曲折的思想发展和演化。

   在梁启超看来,所谓国民意识就是国民在两个方面的自觉:第一,觉得凡不是中国人都没有权来管中国的事。第二,觉得凡是中国人都有权来管中国的事。第一种是民族建国的精神,第二种是民主的精神。梁启超在总结公车上书以来的政治运动时指出:“对外问题易发动,对内问题难发动。”因为“一、外交问题较简单,容易把多数人的感情烧起来……二、外交问题的运动,和国内专权的人没有什么直接接触,危险程度较小。多数人乐得附和”。因而,梁启超首先推动的是国民外交运动。

   事实上,梁启超很早就意识到,不进行国民意识的改造,不提高国民政治与思想觉悟,无法真正推动政治进步,甚至无法改造政府。梁启超认为,改造政府的前提是改造国民意识。基于此,他提出了著名的“新民说”。但是,国民运动的发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如果没有之前的政党政治作为基础和铺垫,则又无以开启国民意识。所以,不能因为梁启超提倡国民运动,便是否定了政党政治,也不能因为梁启超提倡政党政治,便是否定了国民运动,这二者并非互相冲突,而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确切地说,梁启超的国民运动是对其政党政治的延续和补充。梁启超政党政治的核心,是通过组建政党,改造政府,召开国会和制宪会议,以实现其立宪政治的主张。基于此,梁启超将原来的统一党、民主党、共和党三党进行合并,组建了一个足以与国民党相抗衡的大党进步党。但进步党成立的前提是拥护袁世凯的北洋政府,也即是说,进步党党魁虽然为梁启超,其成员亦为梁派的重要人物,但进步党的政治靠山则是袁世凯,这是梁启超与袁世凯决裂前的一次亲密合作,袁世凯拉拢梁启超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造势,以赢得在国会选举中绝大多数议员的支持,梁启超的目的是为了借助袁世凯的势力,实现其政党政治和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各有所需。然而,随着袁世凯称帝野心的暴露,越来越引起了梁启超和进步党人士的不满,梁启超甚至在一气之下宣布脱离进步党,这是梁启超与袁世凯决裂的标志之一。脱离进步党之后,梁启超便投身于反袁护国的战争运动中,直到袁世凯统治被其推翻。

   尽管护国战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袁世凯统治被推翻,但接下来梁启超所要面对的又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内政局,北方,北洋军阀派系林立,纷争不断,军人干政屡屡不绝,出现了段祺瑞、黎元洪的“府院之争”,甚至还上演了张勋复辟的丑剧,南方又有孙中山革命党的不断挑衅,南北陷入分裂状态,外交上,连连失利,西方各国对中国继续进行势力范围的划分。袁世凯政府遗留下来的外交烂摊子,到了徐世昌、段祺瑞执政时,成为束缚其施展手脚的绳索,致使政府内外交困,这之间一个主要事件就是袁世凯与日本政府签订的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其中一条即是山东青岛主权的再次丧失,这为五四运动的爆发埋下了伏笔。由于袁世凯政府拒不要求中国对德宣战,致使中国在山东青岛问题上一再失利。

   现在有些研究认为,导致五四运动爆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巴黎和会前夕,段祺瑞政府与日本政府秘密签订的所谓协议,导致在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团不得不作出让步。这一分析并非没有一定道理,至少认识到了五四运动的爆发主要是外交问题,而非内政问题。但这一分析将矛盾聚焦到了段祺瑞执政府或者是段祺瑞一个人身上,这是没有道理的。中国与日本的嫌隙由来已久,并非段祺瑞执政时期才发生。中国与日本的关系一直就变化多端,会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而随时变化。但总的来说,有一条线索就是,中国与日本的关系取决于俄国和英国。俄国与日本一直是敌对国关系,原因是俄国与日本均共同在中国东北进行势力争夺,而日本与中国关系的好坏,则取决于俄国对中国东北的政策。也就是说,日本与中国关系修好,包括与袁世凯政府、段祺瑞政府签订种种条约,是出于其对付俄国的考虑,而段祺瑞执政府与日本签订所谓的秘密条约,也是为了获得日本政府的支持,以对付俄国。从大国外交的角度上说,不论是段祺瑞政府还是日本政府,两国进行亲密合作,签订这样那样的条约,均无可厚非,这是从大国利益角度出发的一种政治策略,不存在人道与非人道之分。此外,巴黎和会中国在山东问题上的失败,也不能归罪于北洋政府,或者不能归罪于段祺瑞政府,因为,巴黎和会不是由中国的内政所能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国际局势,既然是国际局势,就得由国际谈判来解决。事实上,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可谓战果辉煌,为中国赢得了巨大的外交权益,只有一个山东青岛问题没有解决。山东青岛问题涉及到德国和日本,本来,德国是战败国,其他参加和会的国家,都是战胜国,中国也是战胜国之一,但由于日本与英国是十分密切的同盟关系,英国为了不打破英日同盟,不得不答应日本租割青岛胶州湾的利益诉求,而英国又是巴黎和会的主导国家之一,甚至在国际地位上胜于美国,美国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得不听从于英国,由于英美法等国的国际地位及一致性主张,所以,中国在山东青岛问题上也只能是无能为力了。

   这原本是个外交事件,梁启超发动五四运动,本意并非要酿成一个社会事件,只不过是与北洋政府内外默契,为了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找到理由,但没想到成了一个社会性事件。但是,这个事件本身,却体现了梁启超的国民运动思想。如果不通过国民运动,光靠政府,则很难达到解决外交问题的目的,而恰恰是五四运动的爆发,让中国政府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找到了合法化的理由,如果中国政府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则很难找到一个充足的理由,这样,将会使得中国在外交竞争中处于十分被动和不利的地位。

  

   六

  

   当然,五四运动及巴黎和会,原本只是一个外交问题。而梁启超的国民运动,并不仅仅局限于外交。事实上,他的国民运动思想的酝酿,由来已久,且体现在多个事件中。

   民元之初,中国的政局混乱不堪,使得梁启超清醒地意识到,如果不开展国民运动,不对国民进行启蒙,不提高国民素质,则中国政治尤其是政党政治始终无法向良性方向发展。

   凡此种种,使得梁启超的政治策略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他转而从政党政治中退出,从事于学术研究和著述,并开始发起和组织国民运动。

   1918年10月10日,徐世昌就任北洋政府大总统,10月23日,熊希龄通电发起成立和平期成会,10月24日,北京政府下令停战,尊重和平。11月,欧战也即一战结束,11月11日,协商各国与德国签订休战条约,12月18日,全国和平联合会在京召开会议。全国和平联合会是一个极有分量的类政治组织,其成员大多为梁启超进步党成员和梁派人物,且和平运动发起初,梁启超也为中坚领袖之一。尽管梁启超极力赞成此事,但并未参与其中。梁为什么没能参与其中?他在回答上海《申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根本原因在于他已无意于政治运动,他认为这样的组织很难改变现状,解决问题,并提出首要做的就是要引起大多数国民之根本觉悟。在他看来,“现在拥兵弄兵之人,实我国民公敌,其运命与国家之运命不能并存,今举国共痛恨于武人干政矣。然干涉武人之干政,亦唯武人调和武人者……此则在我国民之能彻底觉悟”(见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560页)。梁启超认为,依靠武人干政来解决武人干政的模式,杜绝不了中国政治乱局,而只有靠国民意识的觉醒,也即培养大多数人的国民意识来解决。

   可以说,这是梁启超发起国民运动的真实意图,而五四运动则是梁启超发起国民运动的一次实际操练。


五四运动之后,梁启超发起的第一个内政方面的国民运动便是“国民制宪运动”,即“以国民动议的方式得由公权之人民若干万人以上之连署提出宪法草案,以国民公决的方式,由国民全体投票通过而制定之。”(梁启超《国民自卫之第一义》)他认为,“就令此动议终不能以付国民公决,就令此动议不为将来制宪机关所采纳,然对于国家前途,最少亦得有左列之良影响焉:一、能使国民知无宪法不足以为国;二、能使国民知国家立法事业人人皆须参与,而参与并非无其途;三、能使国民知共和国根本精神在某几点,必如何乃为共和,如何便非共和;四、能使国民对于宪法内容经一番讨论别择,了解其意义;五、能使国民讲求宪法之实际运用,不至纯任少数人操作;六、能使国民知良宪法之不易得,益加爱惜珍护。质而言之,则国民动议制宪法,无异联合多数人公开一次‘宪法大讲习会’,无异公拟一部‘共和国民须知’向大众宣传,此实在国民教育上含有绝大意味。”(梁启超《主张国民动议制宪之理由》)

   紧接着,梁启超又积极推动了“国民废兵运动”。1921年“双十节”,在北京召开了国民裁兵运动大会,梁启超赞之为“民国成立以来‘破题儿第一遭’”。他指出,“这回运动,算是‘五四’以后第一次壮举,而且比‘五四’像是更进步。因为(一)‘五四’性质,纯属对外的;此次却是对内的,所以精神越发鞭辟近里。(二)‘五四’全以学生为主体,此次各界人皆有,所以市民的色彩越加浓厚。”(梁启超《对于北京国民裁兵运动大会的感想》)

   梁启超的国民运动究竟是什么?包含什么内容?有什么样的价值或意义?

   在《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一文中,梁启超国民政治运动之定义。“政治运动者,国民中一部分,为保存国家及发展国家起见,怀抱一种理想,对于政治现象或全体或局部的感觉不满足,乃用公开的形式,联合多数人继续协同动作,从事于宣传与实行,以求贯彻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所采之一种手段也。”

   依此定义,梁启超提出了国民政治运动的七项特征:第一,运动主体,必为一般市民。第二,运动范围,必普及于全国。第三,运动之标帜,必为全体的或部分的公共利害事项。第四,运动之动机,为对于现在政治感不满足。第五,运动所对待者,为外界袭来的或内部积久养成的各种不正当之压力。第六,运动之方法,为散布印刷品,为公开演说,而聚众示威。第七,运动之结果,为将所要求之事项在宪法上或法律上(对外则条约上)发生效力。(关于梁启超国民运动思想的研究,陈子明等人亦有相关研究,参见陈子明《梁启超的国民运动思想——国民运动便是共和政治唯一的生命》,共识网2013年8月10日)

   梁启超的国民运动思想,来源于他的“新民说”。“新民说”为其国民运动的展开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有效地在五四运动、国民废兵运动、国民制宪运动等运动中体现出来,积极引领了民初的政治走向,提升了国民的政治素质与政治人格。

   然而,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胡适、陈独秀、罗家伦等激进派知识分子的参与,五四运动已越来越背离梁启超的初衷,梁启超与我们现在所谓的五四知识分子已经成了两条战线的力量,长期以来,梁启超所代表的“研究系”阵营,已成为五四运动中的保守派力量,而以胡适、陈独秀等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则代表了激进派力量。从此,激进派力量一直被作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而受到广泛地关注和褒扬,而梁启超的“研究系”则一直作为落后、保守势力受到批判和打压,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将其从历史叙事中直接抹去,这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一些基本的历史事实,更是对“五四”原初精神的遮蔽和扭曲。五四运动后期的蜕变,不但没能有效改变国民素质,反而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中国基础社会发生巨变,中国文化与思想的混乱与衰退从此也空前加剧,这是梁启超所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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