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会计师制度虽在民国初年方才建立,但亦留下丰厚的思想遗产。在由传统账房向近代职业会计师的转型进程中,实蕴含市场、职业制度等复杂变量,亦与国家、市场及社会关系等相关联,故而引起学界共同关注。
从“职业新鲜人”到“不祥之人”
查账是根据公私机构的账簿凭证实施财务检查,以明其财务管理状况及信用程度。与内部查账不同,会计师查账系立于第三方独立地位,行其民间审计职能。这一业务在民国会计师制度初立之时已有明定。
在近代中国,股份公司虽已有较大程度发展,但因传统的商业习惯,多视账务为机密,许多企业仍不愿接受查账。1928年时,会计师吴君实曾说:“我国从古迄今,不论商场官场都是偏重信用的……除发见舞弊和宣告破产等事而外,简直没有查帐这回事。”1933年,改革派会计师潘序伦也直陈,“查帐二字,在昔对于被查者每认为极不名誉之词,苟非商店经理、会计出纳人员或执行业务之股东有舞弊诈伪之情事,无待于查帐。”在北京政府时期及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多为代办注册报税等。倒是法院在处理破产清算及账务纠纷等事务之时,常须借重会计师。如此一来,会计师常与此负面商业事件联系。会计师徐永祚1933年曾感慨说:“一般人误解会计师职务,以为会计师受当事人委托,检查他人帐目上之舞弊或错误;会计师受官厅命令或当事人委托,办理破产清理事务。因此二种误解,乃视会计师为不祥之物。”显见,当时工商界尚不适应由会计师进行外部独立查账的做法,实际查账又多属负面,倒将“职业新鲜人”变成了“不祥之人”,远非会计师所预料。
因此,会计师试图扭转工商界的不当看法和迷信心理,不断强调查账的积极作用。吴君实说,近代社会已进入“经济公开”之时代,“要把机关内部的帐目,常常请适当的人来查核”。查账的最大目的,“在确定各种企业的真实财政状况,供资本主、管理企业之当局、银行家及投资家之参考与应用”。通过查账,使利益相关人安心,并保持继续的合作。徐永祚表示赞同,“聘请会计师,应在帐目尚无舞弊错误之先,事业犹在继续经营之时,方可藉会计师之设计指导,而使事业得以欣欣向荣。”民国初年建立职业会计师制度正为顺应政府与民间审计需要,而公司制的建立与完善正是职业会计师群体发展的主要市场动力。“昭股东之信仰”,是查账的根本目的。
会计师认为查账必须由自身来完成才能达到防弊目的。会计师的第三方独立地位是会计师制度的核心,也是其查账获得社会信任的基础。在近代会计师制度创立之后,不少会计师就对此进行阐释。如吴君实认为会计师“对于各界是个超然独立的人,既不做官,又不营商,并不与自己所承办的委托事件发生任何私害关系”,因此是最适合进行查账业务的。会计师具有法律所定的独立地位,个人信誉及利益也与查账行为直接相关。如果违背诚信规则,会对其职业生涯带来风险。单就制度设计而言,这一判断是符合其职业定位的。
会计师对商业经济的监督
根据统计上海立信、徐永祚及汪海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早期多以注册代办类为主,查账有银行及社会团体委托者,其余多系法院诉讼清查。直到1936年所得税开征后,公私簿记相应改良,稽核及查账业务有明显增加。中国公私机构查账,虽有与西式簿记相似处,但因不同目的其方式亦有区别。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此有所归纳。潘序伦将会计师业务中的稽核、调查、证明、鉴定一类划分为定期查账、临时查账、调查事务、鉴定事务、受官厅或企业雇充检查员几项。他认为查账目的有三:确定某企业机关之偿债能力及其净余资产即资本之实值;确定某企业机关之收益能力;确定某企业机关之账目上有无弊端。查账方法亦有三:资产负债检查,损益检查,详细检查全部账目凭证及职员行为。奚玉书强调常年定期查账对促进合作关系、改革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蔡之藻重点对会计师审查股份有限公司账目的范围与职权进行讨论。会计师要留心于术语之运用,应将报告事项陈述清楚。
排斥会计师查账当然不值得提倡,但更为危险的事情是,名义聘请会计师查账,实际上却企图利用查账结果来误导他人,“以会计师为点缀职务,视查账为易事”。龚懋德直接指出:“少数工商界亦有歪曲查帐之真义,寖假而以会计师为达到某种企图之工具。”相较于不了解查账业务,此种利用会计师查账来掩盖问题者更为可怕。这提醒会计师需要在执业过程中,“严明之态度,公正之审格”,避免受人利用。查账之结果,必须为委托人出具查账证明书或报告书。此外,“在证明书中,会计师决不能使人误解其未做之事为其已做之事”。需据事实及材料出具证明,不可故意粉饰或言辞不确,误导他人。
基于近代职业会计师制度建立的背景及其具体设定,查账作为会计师业务核心的地位得到确认。据其所论,可见业界对查账问题认识已达相当高度,诸如“商业之医生”、“卫生之顾问”、“诚信”、“审格”等会计师角色与品性的提法多切中肯綮。相关文论发表亦有助解释社会疑虑,财务及社会信用既关乎经济管理,亦为社会公平正义之重要依托。职业会计师立言践行间虽有落差,但社会经查账而立信用的趋势仍清晰可判。在政府及营利机构之外,抗战救亡及公益类的非营利团体,聘请会计师查账的情况渐有增加。由此可见会计师所论并非“自言自语”,实与当时社会经济与职业发展状况交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