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文章以1950年代初的皖西北乡村社会为背景,考察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对乡村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通过对镇压反革命运动在乡村社会的兴起、具体政策在乡村社会实践过程的系统梳理,文章认为,“反革命”这一概念本身的创设及其在乡村社会的弥散,使得乡村逐步迈向了一种政治主导生活的社会状态,而政治社会[1]也开始在乡村初见雏形。
关键词:政治社会;镇压反革命;皖西北;乡村社会
满永,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讲师510641
1950年3月18日,考虑到新政权成立后面临的复杂政治形势,以及各地不断发生的武装暴动事件,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同年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频频发出的指示似乎昭示着“反革命活动”在全国的严峻形势,如情况属实,那么皖西北这样的新解放区应该有着积极的表现。
后一份指示就表达了这样的看法,“特别是有些新解放地区,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在帝国主义指使下,仍在采取武装暴乱和潜伏暗害等活动方式,组织特务土匪,勾结地主恶霸,或煽动一部分落后份子,不断地从事反对人民政府及各种反革命活动,以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与国家利益。”[2]由此可见,中央认定的反革命活动人员,主要包括特务土匪和地主恶霸,但对那些已经开展过清匪反霸运动的新解放区而言,这样的指示多少会令地方革命者显得无所适从。
或许正因为此,两份前后发出的指示在许多地区都未引起太大的反应,皖西北的临泉县即属此列。
中央镇反指示在临泉的冷遇,首要的原因是早在1947年临泉解放之时,新政权就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清匪反霸运动。至1948年11月底,临泉境内的股匪就已基本绝迹。此后虽也曾发生过多起针对新政权的社会暴乱事件,但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起因上,这些事件都无法对新政权构成威胁。
或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对临泉镇压反革命运动进程的考察中,并未看到针对这两次指示所采取的积极措施,而全县范围内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则普遍开始于1950年的11月份。按照杨奎松的分析,两份指示在地方的冷遇应该还有中央层面的原因。此时中央领导人内部对镇压反革命的态度并不统一,一个表现就是毛泽东在这一问题上的表现并不积极,这可能对指示在地方的执行造成了一定影响[3].不过,这样的情形随着此后毛泽东态度的转变,很快也就发生了变化。
1950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决定出兵朝鲜。这一决定势必会影响到国内的社会政治形势,同时也影响着毛泽东对国内政治战略的思考[4].在决定出兵朝鲜的两天后,毛泽东就亲自主持制定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这份由毛泽东主持制定的新指示,对前段时间各地在开展镇反工作中的犹豫情绪,提出了近乎严厉的批评[5].
有不少干部和党委,或者由于在胜利后发生了骄傲轻敌思想,或者由于在新的环境中受了腐朽的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一致把统一战线中的反对关门主义问题与在敌对斗争中坚决镇压反革命问题相混淆,把正确的严厉镇压反革命活动与乱打乱杀相混淆,把“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误解为片面的宽大。因此,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右的偏向,以致有大批的首要的、怙恶不悛的、在解放后甚至经过宽大处理后仍然继续为恶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这不仅助长了反革命的气焰,而且引起了群众的抱怨,说我们“宽大无边”、“有天无法”。这种右的偏向,必须采取步骤,加以克服。
对受革命政治氛围熏陶了多年的各级干部而言,被指为“右”的压力是难以承当的。而1950年的11月,毛泽东在各地方当局的镇反报告中频繁批示,进一步表明了中央在镇反工作中的积极姿态[6].“右”的指责加之毛泽东对镇压反革命工作的高调介入,无疑会影响着地方在这一工作中的态度。也正是由此时开始,各地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才轰轰烈烈地展开。
临泉作为阜阳地区的一个县,它的镇反历程基本上和地区同步。当然,我们无法获知阜阳地方当局在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推进中,是否承受着来自上级的政治压力,但确凿无疑地是,全区的镇反运动的恰开始于1950年的11月份,这应该不仅仅是巧合[7].本文中,我们将通过对阜阳地区尤其是临泉县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初步考察,来透视镇反对乡村社会带来的影响。而按照以往人们对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研究,临泉这样的农业地区一般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
因为在许多研究者看来,与几乎同时进行的土地改革相比,镇压反革命更像是一场城市里的群众运动[8].而我们对皖西北镇压反革命的初步研究,重点集中在其在乡村社会的运作过程,着重考察运动中“杀、关、管”政策的具体执行状态与偏差,以及这一运动对乡村社会生活带来的可能影响。
一、又一场群众运动?
从1951年中央颁布的三份镇反指示中,我们发现,镇反与同时展开的土改在方式上必然会有很大不同。指示虽都强调了镇反的必要性,但对发动群众参与镇反均未提及,这对惯以群众运动来推进工作开展的革命者来说,显得颇不寻常。不过,尽管指示并未特别强调群众在这场运动中的作用,后来的研究者依然将镇反看作是一场影响深远的“群众运动”[9].
不过从1951年3月和7月指示在地方受到的冷遇可见,镇压反革命虽然后来演变为一场颇具影响的政治运动,但其最初兴起的动力并非来自地方层面,而是中央强力推动的结果。周仲海在对山东镇反运动的研究中就发现了这一点[10].临泉同样如此,新政权建立后的最初几年,频繁的灾荒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生产救灾上。因此,掀起一场全县范围内的镇反运动,至少在当时并不在革命者的考虑范围之内。
事实上,不仅现实条件不允许地方革命者迅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镇反上来,对辖区革命形势的乐观判断,也影响到了他们在镇反初期的反应。阜阳地区的上级部门皖北区党委就认为,该地区经历剿匪、反霸、肃特瓦解会道门等工作后,革命形势已大为改观,只是这样的改观与中央和华东局的精神相对照还有差距,无意间流露出上层政治压力对该地区掀起镇反高潮的重要影响[11].
我们对皖北区匪特多、地主武装多、会门多、反动派反动经验多的特点是认识到了的。因而,一年来对反革命份子的镇压也比较注意的。
其中经过剿匪、反霸、肃特瓦解会道门等工作,共消灭了土匪2万余人,破获有组织的反革命特务案件二百五十余起;惩办了反革命份子53056人,这的确给了反革命残余以严重打击,而起了相当镇压作用。但如按照中央和华东局的精神来切实加以检查,则我们还存在着很多的缺点和错误。
普遍的乐观情绪,左右了地方革命者在镇反初期的表现。而一旦来自上层的压力加大,革命者们又会引导运动走向另一个极端。“在运动的初期,干部中怕乱,怕纠左,不敢大张旗鼓的右倾思想是主要障碍。经过宣传与讨论纠偏指示后,不久即清除。在运动中期特别在后期大部区乡干部是要求多杀多捕,个别地区吊打或不经一定手续逮捕的现象也有发生。”[12]这样左右间的摇摆,近乎成为中共革命过程中各级干部们无法摆脱的魔咒。饱受政策熏陶的干部们都有如此心态,一般民众就可见一斑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镇反首先是一场自上而下发起的社会政治运动,它不同于土改这样一般性的群众运动。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民众的现实需求势必会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而镇反这样“费力费时”的事情,人们的参与热情是否真如后来宣传中的那样高昂就值得细加推敲。从既有的材料可见,镇反这样的事情,至少不会成为乡村社会多数人的狂欢,而镇反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民众积极性,很有可能是在高强度政治压力下的一种即时表演。
对镇反过程中民众的可能心态,地方革命者似乎有着清醒的判断。虽一再强调了发动群众参与镇反的重要性,但各层次的镇反工作还是在革命政权的周密计划下展开的,一个突出的表现是捕杀人数都是事先估算好的[13].各种镇反计划虽强调了群众参与的重要性,但这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群众对镇反并不热情。在亳县,虽然政府认定“大寺乡该杀的还有7个,但镇反以来没有接到群众一张诉状”[14].
如果此处政府的计划与群众反应的反差,仍不足以说明镇反高度计划性的话,那么如下的做法则充分表示了该项工作的有条不紊。“为了使罪犯无一漏网和社会秩序不会大波动,县委于四号对各区委发出秘密指示,统一思想,统一时间步骤,及通过检查生救和查敌情,发动群众检举,集中区感训,结合群众代表来控诉,分别主次,应送县法办的送县,应关的关,应管制的管制,预计五号开始,十号前完成该项任务。”[15]以上的材料告诉我们,群众虽然在镇反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掌握运动的主导权,因为无论是捕杀人数还是捕杀对象的确定,政府都有着周密的计划,至少在初期镇反中是这样的。我们在阜阳地区镇压反革命份子统计表中就发现了下面这样一份捕杀计划表[16].
这份表格虽然缺少了临泉的数据,但并不影响我们对镇反自上而下高度计划性的判断。在这种高度计划性过程中,镇反对象之确定不是根据反革命份子的社会活动,而是革命者对地区形势的想象性判断。这样的思路,无疑会影响到具体政策的执行。
二、“杀、关、管”:施之于身体的政治
1950年3月和7月的镇反指示,都强调了镇反的迫切性,但未涉及如何执行的问题,这可能是二者在地方遇冷的一个原因。不过,10月份的新指示,已就镇反的具体做法有了明确规定,那就是区别对待的“杀、关、管”策略。在以往对镇反运动的研究中,许多人都注意到了“杀、关、管”政策的执行情况,并从杀人数量的角度提出了镇反扩大化的问题[17].不过本文对“杀、关、管”政策的关注,并不停留在简单的人数辨析以及政策执行中的偏向,而是思考这样一个政策作用于乡村社会生活的内在逻辑及效应。
其实,无论杀、关、管,都有一个共同的作用对象,那就是反革命份子的身体。杀是一种直接的肉体消灭,关和管则是对身体自由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讲,镇反运动就是一次施之于身体的政治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身体成了政治权力展示的核心媒介。
按照福柯的说法,权力经由身体的展示,可以实现有效传播[18].1950年代的乡村革命者们,不可能知道施之于身体的权力,还有着福柯所说的传播效应。但在具体的政策操作中,他们却在尽力实践着福柯的理念,普遍地希望政治对身体的作用越强越好。表现在镇反的政策执行中,就是对“杀”的偏爱。
阜阳地委在对临泉于寨乡镇反运动的检查中就发现,许多基层干部都主张以杀为主。“在干部思想上也认为这些反革命分子都要把他杀光,不然这些坏家伙总要捣鬼的。如赵达功(区农会主任)说,这些反革命分子非给杀光不中,不杀我对上级存有意见。”[19]出现这种情形的不仅是临泉,在整个阜阳地区,干部思想中都普遍存在着这种以杀为主的倾向。
蒙城的干部就认为,管不如关,关不如杀[20].太和县委的报告则使人觉得,只有杀才是真正的镇反运动。
“在四八年拉锯环境时,进行了急性土改,并也杀了一些人,但当时主要是干部包办代替,没有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此后一直就没有怎样杀过人,如四九年和五零年初,全县在三十多个乡的范围内进行反霸工作,仅仅杀了两个人。”[21]“没有怎样杀过人”,言语中流露的满是遗憾!
为了具体指导地方贯彻“杀、关、管”的政策,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以期能够成为地方镇反中政策执行的依据,但是文件却有大量“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以及“视情节轻重”这样模棱两可的表述。正因为此,“条例”非但没能成为地方政策执行的依据,反而因其规定的模糊赋予了地方自我行动的空间,使得镇反在操作中打上了深深的主观烙印。皖北区党委就发现,“下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调查、不研究、怕麻烦,简单化的毛病,以为只要自己认为其罪恶严重,即可不要材料,不要手续,一批即杀”[22].或许在各级干部们看来,相比于麻烦的关与管,杀不仅省事,而且这种直接肉体消灭的方式也最具震撼力。这样的情绪不仅弥散于基层干部中,在高层领导的心中,同样如此。时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的饶漱石就对“杀”的策略情有独钟,并要求各地放手大杀[23].
按着毛主席的指示,镇压反革命也要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打得准,就是掌握材料,不要杀错。打得稳,即是要注意策略。分时、分批、分地并且分机关执行。如一个机关杀三个反革命看起来多了,分开由军管会人民法庭和军事法庭各杀一个就不多。
打得狠,既是应杀的应坚决地杀,不要姑息养奸。在“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群众拥护、不杀错人”五句话的原则下,应大胆放手雷厉风行,大杀一批。
高层的表态影响着基层干部的行动。为了能够多捕多杀,不少地方都是张冠李戴,以求实现杀人目的。“临泉杨桥区审讯杨志英杀死XXX 时,该犯说‘此人在赶集的’。黄岭区章瑞霞在被审讯时,审讯人问:你把打死杨香山的事说说?该犯说‘我即是杨香山’(改名)。还有当四个月保长,材料写成四年,病死的写成逼死的。本来是游击队长,写成剿共大队长。”[24]这样的混乱情形显然不会是临泉一地之状况。界首市就曾向阜阳地委送过一个八条人命的案犯,地委由于不太相信,便派检查组去了解,结果是一条直接的也没有[25].
在镇反的逻辑内,“杀”不只是一种单纯的肉体消灭,还被赋予了极强的政治意义。被杀者的身体既是属于其个人,也是一种反革命的政治象征,身体的消失同时意味着反革命载体的清除。这样的情形不仅体现在“杀”中,同样体现于“关”中。在革命者看来,被关者的身体已不再是负载生命的鲜活个体,而是一种令人厌恶的抽象化政治象征体。被关者的身体疾病,非但不会成为他们考虑的对象,反而会被认为是一种省却了麻烦的“罪恶清除”法。凤台县关押的九百余案犯,有四百余人生病,而且很严重。在1951年7月22日至8月5日间,就死23人。这样的情形不仅没有引起管理者的重视,反而有不少干部认为“犯人死了没有什么可惜,因为他有罪该死,病死还省下一个枪子,或者是不判死刑,还不如叫他病死”[26].如果根据“杀”“关”“管”的程度来看,相比于前两者,“管”是最轻的处罚,应该较容易被接受。不过看了如下的管制办法,即便是生活在今天的我们,同样不会感到轻松[27].
1.男管男,女管女,强迫加入互助组劳动改造;2.被管制户白天参加劳动,夜间封上门贴上封条,天亮时撕去封条,假如封条有移动,那就要开会斗争;3.被管制人员分成一二三等,假如劳动表现好一等改为二等、二等改为三等,三等表现好的通过群众讨论撤销管制;4.被管制人员外出与来亲戚朋友的要报告,经过村干批准后方可外去或接待客人;5.强制被管制人员传达信件(主要信件例外),按时去按时回,并要收到条;6.强制被管制人员订生产计划,重的一天报告一次,情况轻的三天报告一次;7.被管制人员不得私自接见亲戚,如去看亲戚不准过夜要回;8.强迫被管制人员替鳏寡孤独军工烈属无劳动力的打水等。
从上面这份管制办法可以看出,被管制者已完全丧失了身体自由,其身体已成为一种政治化的工具,既要受到诸多的限制,同时还要被迫担负不少“革命”工作。在管制环境中,被管制者丧失了对个人身体的主导权,对其身体行使控制权的则是象征着革命的管制实施者。此种身体自主权的丧失,令很多被管制者感到不适。临泉于寨的厉金顺先是以富农身份被关起,后又被放回交由群众管制。按照常人的理解,“管”与“关”相比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处罚,被放回的厉金顺应该感到高兴。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被“管”起来的厉金顺反而向往被“关”的日子,不断向村里人抱怨[28].厉金顺的表现说明了相对于“关”来说,“管制”可能更让人难以接受。被在熟悉的生活圈子里限制自由,人们失去的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掌控权,还有乡村人非常看重的面子。实际上,很多人正是由于惧怕管制而选择自杀,这样的情况各地都有发现[29].一般情形而论,管制工作中的偏差多是管制面过宽,导致了不该管的也管,从而形成一种紧张的社会氛围。临泉杨桥区曾楼乡的管制工作就相当混乱,“管制地主6人,富农11人,中农14人,贫农43人,在这74人当中,内有伪乡长2人,伪保长8人,保队付保干事9人,甲长23人,乡保丁10人,土匪9人,游击队员4人,小偷1人,二流子9人,群众5人。”[30]这种毫无标准的管制,势必会造成一种人人自危情形的出现。不过曾楼乡的情况还不是最为滑稽的,蒙城双涧区则普遍推广了一种群众评分决定管制对象的办法[31].这样的方法倒是充分发动了群众,但结果能否真如群众所愿,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经历过“杀”、“关”、“管”的政策执行,到1952年2月,临泉县的镇压反革命工作基本结束。实际上,早在1951年6月的一份报告中,临泉县委就为人们展示了全县初期镇反工作的辉煌战果[32].全县共逮捕各种反革命份子2025人,已杀1012人,判210人,管制135人,现押未处理者1289人,预计再追捕逃亡435人,计划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再杀450人左右,前后总计捕2436人,占总人口2.6‰,杀1012人,占总人口1.08‰。而按照阜阳地委稍早于县委报告的一份统计表显示,截至1951年3月底,临泉第一阶段镇反捕杀人数为1032人,捕杀比例为1.12‰[33],在全区十余县中高居前列。实际上,即便按照临泉县委1.08‰的估计,在全区亦不算低。不过,我们这里并不打算深究数据的问题,接下来想探究的是历时一年有余的镇反运动在其结束之后,又会给乡村留下怎样的遗产呢?
三、镇压反革命与政治社会的初现
中共在有关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中,虽然也列举了一些反革命份子的条件,但由于反革命本身针对的是每个人的即时行动,便很难形成一种客观的标准。同时,在镇压反革命的实践中,很多操作者不仅关注人们的过往与现在,还会从每个人未来的可能行动上去考虑。“如果今天不杀一个反革命份子明天可能杀二个,因今天你不杀他,他要继续活动闯乱子,他可能再杀死一个人民和一个干部,那时加上他本人,就有三个人被杀掉。但这个时机也不能无限期的拖下去。”[34]这里所提的杀人理由,更多就是在为将来考虑。杨奎松的研究也发现,很多反革命未遂者,同样在严厉镇压的范畴之内[35].此种情形,为政策执行者提供了较大的发挥空间,他们可以以一种较为弹性的方法来掌握一个人与革命之间的关系。
历史实践中,“反革命”这一概念的生成与同时期的土匪、恶霸、地主等皆有所区别。虽然如黄宗智所言,建国后的农村在阶级划分中也存在着“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的对立[36],但无论是哪一种现实,阶级成份认定之时都还有着相对客观的标准为依据。“反革命”则不然,它可以从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推导而出。如果行为的认定还可以相对客观的话,那么思想则就完全是主观的了。思想上的“反革命”就只能是一种完全的个人判断了,但这样的判断,却在当时的政治空间下左右着人们的生活。反革命本身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概念,循此开展的镇反运动便注定会深深地改变乡村人的生活状态。可以说,反革命这一概念的使用,营造出了一种极不确定的生活形态,不仅临泉乡村社会如此,也是全国的整体情势。
关于这一点,弗里曼等人的分析令人深思:“在长期以来通过群众性改革消灭了私有财产的最大程度的聚敛之后,给农民们贴上好的和罪恶的阶级成分,使用没收和暴力手段进攻假想中的罪恶阶级,甚至在1949年之前就已使许多农民非常惊恐。”[37]好坏的阶级成份如果是相对确定,或者是有着一个明确界定标准的话,弗里曼笔下的“惊恐”状态应该是不会出现的,因为人们完全可以按照标准来要求自己的行为,这样就可以避免成为一个罪恶的阶级。但现实中,“反革命”概念的出台将任何带有客观性的阶级划分标准都抛在了脑后。在这样一个概念体系下,判定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完全是即时的、主观的,而与他相对固定的阶级身份并无太大的关系。相对于短暂的运动本身而言,“反革命”这一概念在乡村社会的弥散,对乡村人政治生活的影响可能更值得我们探究。
镇压反革命运动虽然结束,但运动所留下的政治遗产却不会终结。1954年阜阳地委的一份报告指出,镇压反革命运动虽已结束,反革命份子仍然会不时涌现[38].
在镇反运动中我区杀了八千余名,判了一万余名,管制一万三千余名的反革命分子。这样一大批的反革命分子家属,几十万未经过改造的地主阶级分子、反动党团分子、反动军官以及大批的流氓、兵痞等长期不务正业的社会游离分子。虽然其中有不少已经或者可能为我们争取改造过来,在我们的正确政策下,上述分子中坚决反革命的,只能是少数的,但还需继续进行巨大的有效的工作,才能把他们彻底争取改造过来。尤应注意的是:上述分子中特别是被判处死刑和重刑的反革命家属中还有相当数量的一部分人,至今尚对我们心存仇恨,成为反革命特务间谍勾引和煽动的现成对象,甚至已和反革命组织勾结起来,或自发性对我们进行报复性的破坏活动。
不断涌现的反革命份子,要求革命者们时时绷紧革命的神经。在他们看来,革命是一件不会完结的光荣使命。总会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在时时筹划着反革命活动。在这样的逻辑下,整个社会都弥漫着一种不确定因素,每个人的政治身份也会随时发生变化。
如此的社会情势,唯一安全的方法就是不断地向革命靠拢,全身心地投入到革命的事业中去。至此,政治开始成为主导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而我们借助本文想要尽力呈现在后来者面前的“政治社会”也可谓初见雏形。在这样一种政治化的社会状态中,革命和政治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内容,革命由最初的外在开始内化于乡村人的日常生活,成为每个人思想观念中的无意识存在[39].当然,镇压反革命绝不仅仅是“政治社会”形成的标志,它仅仅是开启了当代中国“政治社会”的大门,或者人们迈向“政治社会”的一个中间状态。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社会”应该是多重面向的,其形成不仅仅得益于不断的政治运动,也同样有赖于系列性的体制创建,集体化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
注释
[1“]政治社会”的概念由印度民众研究学者帕萨。查特杰(Partha Chatterjee)提出,旨在探讨现代社会大众政治的基本状态。在查特杰的论述中,“政治社会”是与传统的公民社会概念相对应的。如果说公民社会主要用来描述精英群体的政治生活状态,那“政治社会”则更多反映的是贫民人口的政治生活状态,是他们与治理机构协调关系的一种“地形”。有关“政治社会”更为具体的论述,可参见帕萨。查特杰著,田立年译:《被治理者的政治:思索大部分世界的大众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对“政治社会”的使用只是一种语词上的借用,而非意义移植,本文所强调的“政治社会”与查特杰所强调的内涵并不相同。在查特杰的概念中,“政治社会”的状态是大众在与治理机构的博弈中生成的,主要是大众实现自身政治诉求的一种展现,可以简单地说,查特杰的“政治社会”更多是由民众创造。而文中笔者所强调的政治社会并非民众创造,而是经由系列政治运动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状态。在这样一种社会状态中,政治成了生活的主导。换句话说,我们所强调的“政治社会”中的“政治”不同于查特杰偏向于治理的“政治”,更类似于施密特意义上的“划分敌我”的政治。这样的“政治”概念,只有放在中国革命的独特话语体系中才能得到理解。简言之,文中强调的“政治社会”,更多的是在说明一种以阶级为主导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形成。本文亦是笔者新近完成的博士论文《乡村场景中的革命日常化——以皖西北临泉县为中心的考察》之一部分,文章的完成,得到了导师杨念群教授的悉心指导,同时黄兴涛教授、夏明方教授及高王凌教授等诸位老师也都为文章的完成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在此深表谢意。
[2]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7月2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58页。
[3][35]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载《史学月刊》2006年第1期。
[4]Julia C.Strauss 的研究认为,朝鲜战争的爆发影响到了中共领导人对国内局势的思考,也是镇反运动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因素。见Julia C.Strauss,Paternalist Terror:The Campaign to Suppress Counterrevolutionaries andRegime Consolid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950-1953,Society for Comparative Studies and History ,Vol.44no.1,2002,
P83;Morality,Coercion and State Building by Campaign in the Early PRC:Regime Consolidation and After ,1949-1956,The China Quarterly doi:10/1017,2006,P900.
[5]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10月1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20-421页。
[6]仅在11月份,毛泽东就先后批转了西南局和北京市委的镇压反革命报告,并对二者在镇反工作中的积极态度表示了肯定,同时要求各地也加紧此一工作的开展,并由各中央分局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中央。参见“中央关于西南局镇压反革命活动报告的批语和复电”(1950年11月15日)、“中央关于北京市委镇压反革命活动报告的批语和复电”(1950年11月22日),均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663-664、675-676页。
[7]阜阳地委:“镇压反革命工作综合报告”,1951年6月17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
[8]目前为止,有关镇反运动的研究并不多见。费正清在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中就指出,镇反运动是与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相对应的城市运动,这种看法得到了泰维斯的赞同。见〔美〕费正清著,张理京译:《美国与中国》,〔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356页,泰维斯:“新政权的建立和巩固”,载费正清、麦克法夸尔主编,王建朗等译:《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2-94页。杨奎松就曾以上海为背景,系统考察过城市镇反的情形,见杨奎松“新中国巩固城市政权的最初尝试——以上海镇反运动为中心的历史考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9期。JuliaC.Strauss在其研究中,甚至认为土改和镇反是分别针对乡村和城市的政治运动。Julia C.Strauss,Morality,Coercion and State Building by Campaign inthe Early PRC :Regime Consolidation and After ,1949-1956,The ChinaQuarterly ,doi :10/1017,2006,P900.裴宜理对建国初乡村暴力的研究,也基本未提镇反运动。Elizabeth J.Perry ,Collective Violence in China,1880-1980,Theory and Society,Vol.13,No3,May ,1984,P446-449.维尼苏的研究同样如此,Vivienne Shue ,Peasant China in Transition :TheDynamics of Development Toward Socialism,1949-1956,Univesity of CaliforniaPress ,Berkely ,1980,P16-36.
[9]无论是费正清、泰维斯还是杨奎松和Julia C.Strauss的研究,都强调了这一点,这可能与人们对共产党革命的一贯认识相关。
[10]周仲海:“山东省‘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1950-1951)”,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30页。
[11]皖北区党委:“关于执行严厉镇压反革命份子的指示”,1951年1月4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2.
[12]阜阳地委:“镇压反革命工作综合报告”,1951年6月17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
[13][32]临泉县委:“镇压反革命工作给地委的报告”,1951年6月3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8.
[14]亳县县委:“对继续贯彻镇压反革命捕杀计划的报告请示”,1952年11月26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J003-1952-2-0026.
[15]临泉县委:“县委对执行镇压反革命份子的报告”,1951年3月7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8.
[16][33]阜阳地委:“镇压反革命份子统计表”,1951年3月30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
[17]杨奎松:《新中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研究》,载《史学月刊》2006年第1期。费正清在研究中也特别强调了镇反中的杀人数问题。见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356页
[18]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9页。应星对集体化时期乡村日常生活中身体政治的探讨也值得关注,不过他关心的是权力借助于身体的运作方式以及身体借由权力的展现过程,较少关注身体政治对乡村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应星:《身体与乡村日常生活中的权力运作》,载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33-172页。
[19]阜阳地委检查组:“对临泉县城关区于寨乡镇反工作的检查总结报告”,1951年7月5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
[20][31]阜阳地委:“检查蒙城对镇压反革命政策执行情况的总结书面汇报”,1951年6月30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
[21]太和县委:“对半年镇反情况的报告”,1951年6月3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8.
[22]皖北区党委:“关于执行严厉镇压反革命份子的指示”,1951年1月4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2.
[23][34]饶漱石:“关于积极贯彻镇压反革命的报告”,1951年1月29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2.
[24]阜阳地区专署公安处:“捕杀反革命情况的报告”,1951年4月15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7.
[25][26]阜阳地委:“关于清理案犯工作的指示”,1951年7月5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
[27][28]阜阳地委检查组:“对临泉县城关区于寨乡镇反工作的检查总结报告”,1951年7月5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
[29]涡阳县委:“关于八月份前后自杀事件的检查与检讨报告”,1951年10月17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7.
[30]临泉县委:“临泉县关于镇反工作的专题报告”,1951年7月8日,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2-18.
[36〔]美〕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6-95页。
[37]〔美〕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序言)》,陶鹤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38]阜阳地委:“我区当前政治斗争中几点主要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1954年12月,阜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案卷号3-1-33.
[39]韦君宜在其回忆中,就反复提及了在革命成为日常生活主导的逻辑下,很多人面对革命时的无奈。有时明明知道是不对的革命行动,却依然会照章执行。“我并不愿意这样做却还是做了。”见韦君宜:《思痛录。露沙的路》,〔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版,第79页。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