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主要讨论的是国家监控所造成的社会问题。
托克维尔虽然在书中讨论了旧制度下特权阶层的衰落,但从未用法语中的“腐败”这个词来描述过特权阶层。托克维尔在本书中明确区分了旧制度下的特权阶层及政府机构。尽管旧制度下确实存在卖官鬻爵的情况,但在旧制度下,卖官鬻爵是人们在背地里干的勾当,并不是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托克维尔讨论的不是腐败问题,而是一个行政化程度过高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有利益竞争的各个小团体彼此隔离、相互孤立。
托克维尔是在目睹了第二共和国民主政治实践的挫败之后而动笔撰写本书的。他思忖道:为何自由总在法国屡遭挫败?为何法国人对平等的热望总是远高于对自由的追求?
托克维尔所探讨的,实际上是波拿巴主义的问题。所谓波拿巴主义,是指这样一种专制体制,尽管有一部宪法,却并没有选举自由,也没有言论自由;与此同时,波拿巴却忠于平等的理念。专制甚至有助于平等的发展。
当托克维尔在探索这个问题时,他发现要解释清楚这一点,就必须上溯至对整个法国大革命的研究,而在研究法国大革命时,他发现大革命竟然是从旧制度中产生的——这就是《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的症结问题所在——大革命是法国君主们所作所为的结果,是革命前诸位君主,尤其是路易十四的执政态度、治国方针及其政策举措的结果。
在1789年革命之前,路易十四已尝试建立起一个“由孤立的个体组成的民族”,他们游离于团体组织之外,并最终反对团体组织。托克维尔所尝试回应的问题:在一个国家机器强大,尤其是行政能力强大,而公民社会弱小、个体从众而驯服的国家中,革命爆发了。这些个体早已习惯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路易十六统治下的君主政体,他们更愿意获得平等,而非自由。正因为此,法国出现了托克维尔所言的“民主的专制”。在托克维尔之前,人们把民主与专制对立起来,但托克维尔认为,在民主制下也有可能出现专制。
从托克维尔那里获得的三个启示:结社、共同行动、接纳卓越的人物。而这一切,都与公民教育密切相关,具体而言,就是教育公民在权力面前保持个人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对此,我希望人们也能关注托克维尔的另一本书,即《论美国的民主》。
(法)吕西安·若姆/文(本文根据其访谈稿编辑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