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理解儒学的宗教性时,都不假思索地认为,哲学与宗教在思维方式上的主要区别就是:哲学重推理、宗教与重直觉,哲学诉诸理性论证、宗教诉诸非理性信仰。正是这种错误观念的支配,许多人自然地认为儒家学说本质上是一种哲学学说,尽管它可能有某种宗教性。本文试图指出,这一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这一观点混淆了迷信和信仰的区别。因为迷信与信仰的区别在于,迷信建立于非理性的直觉或其他神秘手段上,而一切真正的信仰无不是建立在理性论证基础上,正如我们在人类历史上所有伟大宗教传统中所看到的那样。无论在佛教、道教传统中,还是在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等传统中,我们均能看到大量极为发达的理性论证。(共产主义信仰亦然)
其次,哲学之所以为哲学,主要不是由于逻辑论证和理性推理,而是由于“把论证进行到底”。之所以只有“那批人”才被称为“第一批”哲学家,并不是因为他们理性地论证了,而是因为他们的论证方式跟以往不同:他们的论证预设了论证过程比结论更重要;对于任何一个论证出来的“第一因”,人们总是可以再问一个“为什么”;质疑的无限开放性才体现了哲学在思维方式上区别于以往一切其他传统的要害。这正是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到胡塞尔以来西方哲人一再强调“思想的自由”的根本原因。相反,在宗教中,我们同样看到了大量的论证,甚至是非常理性的论证,但是所有这些论证都是为一些预设好了的“绝对前提”(如上帝)或永恒价值(如“道”、“涅槃”之类)服务的。而对于哲学来说,任何预设好的绝对前提,都不能长存,至少是永远向质疑开放、向论证低头、向方法屈服。
但是,预设绝对前提或永恒价值,并不等于宗教在思维方式上就比哲学低级。这是因为一方面,有些价值本身具有超越时代的永恒或绝对价值。比如爱、善、美之类的价值,不可能因为时代变了而失去意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在价值领域,宗教所强调的修炼或践履过程是哲学所永远无法代替的。比如,一个哲学家可以从理论上论证什么是“勇敢”,但是脱离了生活磨炼,再完美的哲学论证也不能使人“勇敢起来”。因此,从思维方式上讲,宗教区别于哲学的主要地方有三:一是修炼或践履,二是预设永恒价值,三是使人安身立命的终极关怀。
美国学者罗尼·泰勒(Rodney L. Taylor)认为,儒家传统“始终一贯”的特征要从宗教性上来理解。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因为从上述标准出发,可以发现,儒学在思维方式上是典型地宗教的而不是哲学的。因为儒学虽然非常重视论证,但是与一切宗教相同的是,它也预设了若干永恒的价值(仁、义、礼、智、信、孝、忠等),并把修炼和践履(修身)放在了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因此,儒学重论证、重理性的倾向,不能作为儒学具有哲学特征的证据,它的论证或理性特征是为若干永恒价值或信仰服务的。并且,儒家一向反对这些永恒价值可以脱离践履而单靠理论论证来实现。
也许,儒学既难被称为哲学学说,也难被称为宗教学说,因为二者均与西方背景有关。但是,如果硬将儒家传统与宗教传统和哲学传统两者进行比较,那么无疑地,儒家传统更加接近于宗教而不是哲学,原因恰在于其思维方式。如果我们承认佛教、道教、耆那教等是宗教,儒学在思维方式无疑就具有了所有这些宗教在思维方式上的共同特征:修炼和践履,预设永恒价值或绝对前提,生命的终极关怀。
据此看来,许多所谓的中西比较多么荒谬:比如认为中国哲学重直觉、西方哲学重推理,中国哲学重道德、西方哲学重知识,中国哲学重人生、西方哲学重自然,中国哲学知行合一、西方哲学知行分离…..仔细想想,重直觉、重道德、重人生、知行合一难道不是所有宗教性思维方式的共同特点吗?请问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宗教,包括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东正教….哪一个不重直觉、道德和人生呢?既然儒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典型地宗教的,或者至少更加接近于宗教,那么儒家所具有的重直觉、重道德、重人生、知行合一等特点不正是其宗教性的体现么,何关乎中国哲学的特点?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一方面竭力要把中国思想塞进西方概念范畴中去;另一方面,又出于狭隘的、非学术的民族自尊心,对所谓“中国哲学的特色”本能地感兴趣。
最后我想说的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在于,人们承认其他精神价值传统的独立性,但却同时不再承认儒家传统的独立性。因为其他宗教都可保持经学和修炼传统的独立性,唯独儒学要被废除经学,儒家经典被“五马分尸”后强行纳入到文史哲等一系列学科中,儒家修身传统被代之以知识论证。于是在今天复兴国学的大潮中,我们看到这样一种怪现象,没有人认为佛教、道教、基督教传统的现代发展主要应该诉诸文、史、哲等现代学科来实现,但是人们却共同认为,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古代精神价值传统的现代发展,应该主要靠文、史、哲等现代学科的科学研究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