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从动物向人质方向生成的最初一瞬,诞生了对存在的分离和对象化意识,这一原初文化意识的本质内容,就是对分离和对象化存在的敬畏与忧惧,信仰就萌生于此:祈望消解此一敬畏与忧惧冲动,实现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获得整体存在之自由,就是信仰。信仰的原初表达方式是神话,神话对整体存在自由的拟人化想象,必然孕育宗教,催生哲学,由此,信仰开始了自己的分类之旅,即开辟出从天上达向人间的道路。信仰因存在整体自由而获得自身的原生品质:整体,并因对生命存在的导航而走向分类和在分类追求之途回归整体。所以,信仰功能的发挥,需要神话、宗教、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等等的整体做功。
【关键词】存在整体自由 信仰之流 宗教信仰 伦理信仰 政治信仰
一、从整体到分类:信仰的生成与演化
信仰产生于人类生命的人质化觉醒,动因于人质化觉醒那一瞬间对分离和对象化的世界的敬畏与忧惧冲动,其最终的目的是要消除分离和对象化之存在事实,使生命本身与世界达向一体,获得其存在的整体自由之境。因而,信仰作为人的人质化觉醒,表征为人对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心灵化确证与守望,它属于心灵领域,但这它必然向外而获得对人的生存行动的导向功能。由此,信仰必须向行动领域敞开自身;同时,信仰本身对对象事物的亲近关怀,同样使其自身必然要指向生存的行动领域。由于信仰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指向生存行动领域,形成对生存行动领域的关怀,使它获得了其自身的演变与发展。除此以外,人的人质化程度和人所处的特定存在条件与生存处境,同样处于变动的进程之中,这种变动的进程性,带动了信仰内涵的丰富、信仰视域的变化和信仰质量、水准等等方面的改变。
客观地看,信仰的最初表达形态是整体的而不是分类的。信仰的整体形态即是神话。神话是原始人类整体地表达信仰的唯一方式:在原始人类社会里,以原始的活的形式而出现的神话,不只是说一说的故事,乃是人们要活下去的实体,是人们认为荒古时候发生过的实事。因为在原始人的生活里,一切都与人直接关联,一切都与人血缘联系,一切都是亲近的生命,一切都以具体的方式而呈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构成他们的生活的活的和神圣的生命存在形式,所以,“原始人的神话是他们的圣经和历史书,是他们的礼仪的法典和词典,是仓储充满古代智慧的百宝箱和详细的心理学;最后的而不是无关紧要的,还是他们的笑料和智囊。”(P353) [1]因为,即使是在最寂静的荒野中,原始人仍然为许多非族类的精灵所围绕着,这些精灵的善和恶,都与原始人的活动、希望和命运有直接的联系。他的动物邻居、他的植物朋友、他的星星祖先、他那些住在太阳、月亮、火山和河流中的神,都永远围绕着他。原始人和这些精灵连续不断地打交道,使他的生活成为一部以永无休止的冒险为标志的令人激动的传奇。(P353)[2]所以,“神话并不是象征的,而是题材的直接表现;不是要满足科学的趣意而有的解说,乃是满足深切的宗教欲望,道德的要求,社会的服从与表白,以及甚么实用的条件而有的关于荒古的实体的复活的叙述。神话在原始文化中有不可必少的功用,那就是将信仰表现出来,提高了而加以制定;给道德以保障而加以执行。”(p86)[3]
神话是远古人类的智慧结晶,远古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具体化的想象思维,神话构成了这一具体化的想象思维的基本方式:神话以拟人化的想象方式来体认自然力,来描摹世界形式和社会形态,来整体的领悟生命世界的神意和自然宇宙的活物论神态,并从而表达自己企求回归于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心灵确证与心灵守望。所以,神话的内在本质是信仰。神话的表达功能,即是对信仰的喧哗,所以神话的拟人化想象包含了偶像崇拜,神话将拟人化想象扩张为偶像崇拜,则必然形成超人格化的神而使宗教诞生获得了土壤。
原始社会的神话,直接孕育了原始宗教并构成宗教思想的基本成份,这在于神话拟人化想象的产物,并具有超人格化的价值功能;宗教对神话的超越,在于它追求一种超人格化终极精神形态。举凡信仰始终是人类存在的终极精神形态,当宗教因为自身的缘故(本质上讲是人类因为自身的缘故)而凭借神话的想象方式来探求和确立信仰时,就开始了试图运用拟人化和超人格化的方式来探索宇宙世界和自然万物的起源,来探求宇宙世界与自然万物之所产生和存在的惟一根源(即本原),因为这是人类存在的终极精神形态。
原始神话所传达的信仰,是原始人类对世界的整体信仰,它既建立在万物有灵的心灵化确证基础上,也以对万物有灵的心灵化守望为绝对目标。宗教从神话的母体里脱落出来,但却不能以此而取代神话,这就意味着宗教为神话所孕生,其信仰只能是分类的信仰。
在神话里,人与物、人与世界是共生的,自然力无处不在、无处不感、无处不对人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在神话的信仰中,人们所关切的不是某种抽象的东西,而是身边的具体的物、实在的生命,比如植物生命、动物生命等等;但宗教决不是对神话的具体的拟人化想象思维的重复,它力求摆脱拟人化想象的具体思维而达向抽象,将在神话的自然力崇拜上转移视线,把人的信仰的注意力引向了对超越具体的抽象之物――上帝的崇拜:在宗教的信仰中,人们所关切的事物,不是具体实在形式,而是非具体的、甚至是遥远的、超越一切的至上神――上帝。宗教所信仰者,不再是自然力而是上帝。上帝是信仰的新对象,亦是信仰的力量:上帝作为信仰的新对象,是一切事物和所有生命之源;上帝作为信仰的力量,一切都是他创造的杰作,包括生长或毁灭。更重要的是,神话只给予了我们信仰什么,但宗教不仅告诉了我们该信仰什么,还告诉了我们为什么要信仰的理由和依据:上帝是造物主,也是造人主,信仰上帝,不仅可以获得“笑料和智慧”、“令人激动的传奇”,而是能够获得世界性存在的力量和最终的归依,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都因为上帝而得到了创化,并因为上帝而得到同构,更因为上帝而得到整体的彰显。宗教诞生,为信仰从整体走向分类开辟了道路。
人作为一个纯粹的动物,他与他物一样在泥地之中爬行。由于某些偶然的因素惠顾人,使他获得人质化的觉醒,由此人开始脱离泥地而漂浮存在,因为人质化意识使人获得了看的能力,形成了分意识和对象观念,由此人的双脚开始拔出泥地,摇摇摆摆地努力挣脱地面。神话把人的这种摇摆着向往天上的心灵化信仰予以了整体呈示,希望以此结束摇摆状态,以平等的姿态与植物、动物成为朋友,与太阳、月亮、星星、河流中的神保持瞻仰的距离美。宗教则打破了人这种欲脱离泥地而又最终不能脱离泥地的存在状态,以其至上的全能力量,把人引向天上:对人来讲,生存于地面,仅仅是因为罪而受罚,回归于上帝的怀抱,乃是人的存在之目的;人的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均由上帝所规定,人要获得世界存在之整体自由的唯一途径,就是救赎自我而回归上帝。
宗教信仰乃是人超越经验的现实而启动先验领悟的直观,它为人们提供的信仰,是在求证整体存在自由是人的本原事实和权利,人因原罪而丧失了其自由的本原权利,但人仍然可通过赎罪的方式而重新获得其本原权利,这是上帝给予人的特别恩惠,这种恩惠是一种得自由的恩惠:自由是上帝的恩惠。宗教信仰给人们所提供的,就是能够得自由的现实信念与和永恒期待和守望。这种能够得自由的永恒期待与守望,必须成为一种心灵自由的体认方式,宗教信仰为人提供了一种回返内心性的方式;并且,人要在原罪中自我救赎、并在自我救赎中得自由,不仅需要获得一种回返心灵自由的体认方式,更需要具备一种高水平的确信自己、并使自己朝向自由之路达到更高处的精神追求,和那种无往而不前进的勇气、决心与力量。
宗教为人们所提供的得自由存在蓝图要得到实现,其起点仍然是大地,其实在的功夫仍然是泥地(救赎)训练。人要达向上天之路的最实际功夫,就是从泥地中彻底地站立起来而成为人和大人。由此,哲学必然产生。
哲学的诞生与神话和宗教都相关联:神话构成了哲学的源泉,宗教蕴含着哲学的萌芽。客观地讲,神话思维和宗教思维都是一种先验性想象的悟性思维,它蕴含着理性之思的萌芽,潜伏着思辨的种子,但只有当思维超越经验而达向先验之境时,才构成真正的哲学之思;也,只有当对先验的悟性之思予以辩难和概念化时,哲学之思才走向理性之思。
神话和宗教所为人提供的信仰,是关于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的想象化描述,这种想象化描述之于神话,则洋溢着灵性;这种想象化描述之于宗教,则充满神性。哲学却与此相反,它要将人关于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予以理性的求证:哲学是对信仰的理性张扬,这在于哲学努力把信仰从天上迎回地面,使信仰获得扎根于大地的坚实与厚重。
将哲学与宗教两相对照,宗教是要使人成为神,所以它必须构设人的来龙(起源)去脉(归宿):人起源于上帝的的恩宠,享有与上帝同在的殊荣,虽然从存在存向生存领域展开的进程中,人有罪而受罚,但最终可以通过救赎而重续上帝的恩宠,重获与上帝同在的资格与权利。所以,宗教的信仰是关于人实现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而获得与上帝共在的完整自由。哲学的目的是要把人从天上迎回人间,它必须努力使人成为完整的人。因为,人作为世界性的存在者,永远是一个动物。作为动物的人,他的生命之躯使他成为有限存在者;并且,他的生命之躯必须资源来滋养,而所需要的资源,都必须要通过劳动与付出才能获得和满足:人总是以其生命本身为代价来换取生命自身的存在。所以人始终是有限、残缺的世界性存在者,这一实然存在事实生发出“使人成为人”的想望:使人成为人,就是要消解其实然存在的残缺与有限,获得必然存在的完整性和无限性。这是哲学的理想,人起步于残缺的实然存在现实,努力于达向完整而自由的必然存在理想,这中间必须要寻求到一种能够如此和必须达到的途径,这条途径就是“人的应然生存”。因而,“使人成为人”,就是使人从实然存在出发,沿着应然生存的道路而追求必然存在的实现。哲学的这一道路所贯穿的信仰,依然是实现人的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获得存在的完整自由。
相比较而言,宗教和哲学,分别从神性和人性的角度来阐明信仰的方向与道路。从神性角度看信仰,信仰所联结的是人与神的关系,这一关系也可表述为大地与天空的的关系。所以,宗教始终是想象的、理想的、虚幻的,甚至有些是不切实际的;但它却给人一种最悠远、最神圣、最可想望的魅力与力量。从人性角度看信仰,信仰所联结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生命的关系,这一双重关系也可表述为大地与大地的关系:哲学不仅是理想的、想象的、虚幻的,并必须是现实的、可能的和可行的,它给予人以一种实做的勇气、决心和力量。所以,哲学为其信仰的成真而走向实做:哲学使信仰走向实践提供了特有的姿态、方向和方法。
信仰达向实践,必通过哲学,因为哲学事实上为信仰开辟出两条行动的道路:即信仰达向实践的理想行动道路和信仰达向实践的现实行动道路。前一条道路的敞开,产生了美学及其信仰;后一条道路的敞开,则产生了伦理学和政治学及其信仰。
客观地看,无论是理想的行动道路,还是现实的行动道路,其最终动力,都是自由;其所要实现的最终目,亦都是存在的完整自由。美学从其理想角度入手,考察人如何以实然存在为起步,沿着应然生存的方向,努力追求实现其必然存在之自由的理想道路,因而,美学的理想行动,必然追问:第一,面对过去生存,我如何感受与体验?第二,面对现实生存,我如何行动与预设?第三,面对未来生存,我如何想象和超越?
与美学相反,伦理学和政治学则是从其现实角度入手,考察人如何以实然存在为起步,沿着应然生存的方向,努力追求实现其必然存在之自由的现实行动法则、规则、途径、手段,所以,伦理学和政治学必须分别从个人和社会两个维度,引导人探讨:第一,根据存在的本来状况,我事实上是什么样的人?第二,根据共同生存的要求,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第三,根据生活快乐和幸福的需要,我能够(或者说必须)成为什么样的人?
哲学的目的,就是使人成为人。使人成为人必然要落实到实做的行动领域,这就引出了伦理学和政治学。伦理学和政治学都是实做的学问,它们的目标相同然而其出发点和路径却不同:政治学从社会出发,来制定人如何才能达向人的终极目标的群体法则、规范,使人的存在和生存获得共守的外在原则、尺度和方法,
其所关心的是人如何才能获得作为社会人的平等存在权利,以及怎样才能担当起作为社会人的社会责任。所以,政治学所追求的是如何使人成为社会的政治人。伦理学则是从个体出发来探讨人的内在人性要求,使人的存在和生存行为获得内在指导原则和自神自圣的激励力量,其努力的方向是,人怎样才能配享人的存在权利并担当起作为人的人本责任。伦理学所追求的是如何使人成为道德的人和美德的人。
“使人成为人”这个命题有广狭含义的区分:在广义的视域中,前一个“人”即是动物的人,后一个“人”即是文化的、政治的、道德的和美德的人。因而,“使人成为人‘则意味着使动物的人成为文化的、政治的、道德的、美德的人。在狭义的视域中,这“使人成为人”命题中的第一个“人”,是指文化人,“使人成为人”的基本含义是:使有文化的人成为社会的政治人、道德人和美德人。政治学就是给人以政治的智慧,引导有文化的人如何成为有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意识的政治人。政治讲求权利与责任,但政治同时也追逐权力,政治要做到权利与责任、权力与权利对等并且权力为权利服务,则必须以伦理为奠基。而伦理对政治的功能,就是为其提供价值依据和道德判断的尺度。使人成为政治人的基本要求,就是其人必须担当起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一个政治人要能真正担当起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意识,则必须使自己成为道德人并继尔追求美德的人生。所以,伦理学就是给人伦理的智慧,引导有文化的人或有明确政治立场和追求的人,成为有道德、有美德的人。
人有了文化和政治追求,确实成为了文化人或政治人,但并不标明他是一个站立的人。站立的人一定能实现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而获得整体存在的自由,这要求他必须有道德智慧,还必须有道德作为:唯有成为道德的人,他才成为真正站立的人。
人是一个具有心灵张力的精神存在者,但人首先是一个血肉之躯的生命存在者,由于前者,人使自己从一开始就获得了心灵的悠远之境,具有不懈追求精神存在的力量与勇敢;因为后者,人不得不注目于生存的实利而成为实际利益的谋求者。谋求实际的生存利益,这是人的现实生存处境与历史要求;渴望生存的完整和存在的自由,这是人的心灵想望和精神追求。将生存完整和存在自由之信仰融入实际生存利益的谋求之中,则使人产生道德和美德的人生生活。相对地讲,用生存完整和存在自由之理想来要求行动,使之做到权利与责任对等、利害对等,使利己、自爱与利他、爱他相对等,这就是道德。无论在哪种生活领域或生存场景里,一个人只要做到了这一方面的要求,他就是一个道德的人。如果用生存完整和存在自由之信仰来要求行动,使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大于权利,使利他、爱他大于利己、自爱,使精神利益、心灵利益的追求远远大于对物质利益、权力利益的向往,这种行动就是美德,人一旦如此追求并做到了,他就是有美德作为的人。具有美德作为的人并不断追求美德人生的人,就是人之大者,就是大人。大人才可享有心灵和精神的完整和存在的整体自由。
相比较而言,政治信仰是追求政治生活的自由,它展布出信仰实践于人的生存行动领域的特殊性。要理解此,须先理解“政治”。《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的“政治”条目有二:第一个条目的“政治”(Politics),意指在共同体中并为共同体的利益而作出决策和将其付诸实施的活动;第二个条目的“政治”(Politics),则指一群在观点或利益方面本来很不一致的人们作出集体决策的过程,这些决策一般被认为对这个群体具有约束力,并作为公共政策加以实施。[4]第一个条目是从一般的或者理想的角度来定位政治的,它强调:一,共同体是政治产生的土壤:没有共同体,就没有政治;二,政治产生的原初动机和绝对前提。就是实现和保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三,政治是一种为着实现或维护共同体利益而不断决策和不断实施(其决策)的活动过程。第二个条目是从具体的或者实际的利害关系角度来定位政治的,它意在于强调:第一,为实现或维护共同体的利益而进行的决策行为,是由不同利益要求和不同观点的人们作出的。,这至少告诉了我们如下两个根本的事实:一,政治的本质即是利益本身:政治不是超利益的,政治是追求利益的,是追求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动态平衡;二,政治就是利益带来的分歧,就是面临分歧而必须解决分歧的劝说;就是在相互劝说中的讨价还价;就是在赤裸裸的或含蓄的讨价还价中达成最后决定,因而,政治就是基于不同的利益要求而达成共同体利益目标的决策过程和以此形成的“分歧→劝说→讨价还价→达成最后决定”的机制。第二,政治决策一旦形成,就必须付诸于行动,在行动的领域,决策本身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既源于为实现或维护“共同体利益”这一最初动机与最后目标;也来源于为此进行决策而展开讨价还价后所达成的最后决定所形成的利害平衡,即谁打破了这种利害平衡,谁就有可能就此丧失本该享有的利益;如果大家都遵守了这一由讨价还价而形成的最后决定,维护了利害平衡,其结果是大家都能配享得到他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得的利益。
由此看来,政治作为一个活动过程,它事实上由三个相互推进的环节构成,即“政治理想→政治决策→政治实施活动”,这三个环节之可能构成一个相互推进的活动过程,则在于它们由政治信仰所聚合。政治信仰是建基于人人求群、适群、合群的人性要求,追求共同存在和共同生存:每个人天生具有求群、适群、合群的本性,这一本性使人必须成为共同体成员才能获得存在与生存的资格与条件;作为共同体成员,每个人的生存利益都是建立在共同体的利益得到实现、保障或维护的基础上的,每个人的利益都是建立在对他者的利益平等实现、保障和维护的基础上的。惟有如此,他才成为的共同体中存在的自由者;也惟有如此,他才有资格和权利享有政治生活中的政治自由。人作为政治人的全部政治价值――包括其政治人格、政治尊严、政治理想,都不过是其求群、适群、合群的政治信仰的行动敞开。
政治信仰即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人作为求群、适群、合群的人,以其共同存在、平等生存的本原性意愿为终极价值追求的精神生活态度与生存方式。政治生活的本原性意愿,即是人求群、适群、合群的本性所生成的共同存在、平等生存的利益共享和政治自由。政治信仰的最终指向是引导人成为共同体存在的利益协调者并在平等生存中配享广泛的政治自由。
从整体上看,政治生活围绕权力与权利、权力与利益而展开,政治信仰就是实现此二者的协调、使之达到动态的平衡,这是共同体成员能够在最大范围配享最大政治自由的前提。
政治生活构建的精神土壤和心灵底座,却是伦理的:政治生活要获得自身底气,需要伦理的支柱。伦理生活既要涉及权力与权利、权力与利益问题,更要涉及权利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良知问题。所以,伦理所追求的是信仰实践的普遍性:追求人与他者共同存在和平等生存的整体生活自由,这即是伦理信仰。伦理信仰需要自己来展开也需要自己来实现,即通过自己而使自己成为有德的人(全人和大人)。
人要使自己成为“有德”的人,必须面临两个层次――即基本层次和提升层次――的努力。基本层次的努力,就是追求做有道德的人,过道德的生活,凡事均有道德上的自我作为。客观地讲,道德的本质,就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利害关系,使之获得对利害倾斜的超越性而实现利与害的动态协调与平衡。因而,追求做有道德的人、过道德的生活,实际上是人自己以其道德信仰为指引,从实然的存在领域跃入应然生存进程的体现。
做道德的人,过道德的生活,这是人成为有德的人的奠基性努力。在成为道德的人并已经过上道德生活的基础上,人面临着对自身的提升,这就是追求做美德的人,过美德的生活,凡事都努力于美德上的自我作为。客观地看,美德的本质,就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情感关系,使之获得对利害平衡的超越性。因而,追求做有美德的人,过美德的生活,实际上是人自己以其美德信仰为指引,从其已经做到的应然生存之境达向更高水平的必然存在境界的努力行动。
由此可以看出,伦理信仰实际上存在两分:道德信仰和美德信仰。道德信仰是伦理信仰的起步,它追求生存利益协调的现实自由和小我自由;美德信仰是伦理信仰的目标,它追求对生存利益超越的理想自由和大我自由。
信仰源于人的人质化觉醒时所产生的对存在之分离和对象化的敬畏与忧惧之现实,而期望通过消解此一分离与对象化而达向对存在整体的回归,以此实现其生命的自我本质和生命的世界本质,做一个与万物一体、与世界融一的自由存在者。信仰的冲动,生发出最初的自我表达形式是神话,神话以其拟人化的想象方式把自己推向无限的广袤之境,则必然孕育宗教,催生哲学,由此信仰的整体表达方式被分类主义表达方式所取代,各种信仰因此而分类分科衍生。久而久之,人们往往只看到了信仰的表现形态之现象,几乎忽视了这种分类主义“信仰”背后的整体主义形象与精神追求。因而,自近代文明以来,人们总是将宗教、哲学、科学、政治、伦理相对立,把它们分派为各个毫不相干的领域,并持一种日益坚固的成见,即绝不能把科学信仰与宗教信仰相联系,也不去寻求政治信仰与伦理信仰之间的本质关联。这种现象主义的认知态度无疑是武断地取消了政治信仰的宗教底气,也武断地消解了伦理信仰的宗教和哲学维度。客观地看,信仰的分类主义道路,并没有消解其自身内在精神的同构和最终目标的同一。黑格尔曾经指出:“道德生活乃政治的心髓或实质。政治乃道德生活的组织与实现。而宗教又是政治与道德生活的根本”(P3)[5]黑格尔的见地可谓一语中的,政治是最表层的东西,因为政治直接指向操作,与人的生存现实和生活实践最紧密,但政治却必须以伦理为价值支撑,以道德为指向。所以,政治信仰必须建立在伦理信仰基础上,或者说政治信仰不过是伦理信仰的政治操作化,伦理信仰事实地构成为政治信仰的内在规定。
虽然政治与伦理构成了内外表里的体用关系,但它们却同时根生于宗教信仰的土壤之中。贺麟先生曾经这样表述过他对政治、伦理与宗教三者之关系的看法,他说,“宗教为道德之本,道德为政治之本”(P8)[6]确实,在人的精神构架中,宗教、伦理和政治,是最重要的三个维度,宗教是其本,政治是其用,伦理是使其本达向其用、并且也是使其用能够在用的展布进程中回归其本的中介。然而,能够将此三者贯穿形成一个有机的生命整体和精神开进的过程的,却唯有哲学:哲学之于宗教、伦理和政治,既是一根红线,也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护卫。因为,宗教、伦理、政治,都不过是对人的片面确立:宗教关心的是人的神圣本性,其塑造的是人的神性精神并从而努力使人成为神性的人;政治关心的是人的群体(即求群、适群、合群)本性,其塑造的是人的权力化的政治生活并因此而使人成为世俗的人;伦理关心是人的个体生命本性,其塑造的是人的权利化的人性生活并因此而使人成为道德和美德的人。伦理之所以具有中介功能,就在于它本身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品质与能力:伦理的实践功能使它必然指向政治而对政治进行道德要求,由此构成政治的价值支撑和根本原则;伦理的理论功能则使它必然指向宗教而对宗教提出期待,由此构成它自身的美德朝向。虽然伦理具有如此的双重的指向,但它却不能获得整体引导和匡正的功能,这个能力只有哲学才具备,哲学是立足于人的整体,以人的世界性存在为视域,对人进行“实然-应然-必然”之三维审察,因而,哲学既是世俗的和人性的,但同时也是神性的。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人的人质化觉醒所生成的最初的一瞬那永驻的整体存在自由向往,是其信仰之源,它散漫于生命的敬畏与忧惧之途;神话的诞生,它为汇聚信仰提供了方式:神话以其拟人化的想象方式汇聚起了信仰的源;因为这个源的诞生,它必然要展开其自身的旅程而流,宗教就是这“信仰之流”的上游,伦理因此而变成了这条“信仰之流”的中游,并以此开凿出“政治信仰”这段下游。在整个这条信仰的河流上,分别开凿出了许多的支流,比如美学信仰,教育信仰,市场信仰,民族信仰,人类信仰,甚至物种信仰等等。然而,人类这条信仰的河流,还需要一个河床,这个盛载信仰河流的河床是什么呢?就是哲学。因而,信仰是分类的,但信仰更是整体的,因为诞生于整体,最终必然指向对整体的回归,所以,信仰功能的发挥,需要神话、宗教、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等等的整体做功。
(2006、10、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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