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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远招:一种宝贵的体育哲学理念

  

  体育是人的一种文化,是人的一种独特的自我教化的活动,在体育这种自我教化活动中,人首先锻炼着自己的身体,培养着自己的意志品质,并升华着自己的内在精神,从而最终有助于人格的完善。

  显然,体育作为一种文化始终与人有密切的关联,体育本身是人的一种锻炼和放松身心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它内含着人的一种独特的属人的需要。

  对于体育,人们可以在一般的体育科学的意义上进行专门的研究和探讨,也可以在更深层次的体育哲学的意义上进行思考和探索。由于体育是人的自我完善的方式和文化样态之一,因此,对于体育的哲学思索,便不能不聚焦于体育与人的关系。而由于体育与人的关系既具有“实然”性,也具有“应然”性,于是,对体育的哲学思索,便不限于仅仅对体育与人的关系,做纯粹的历史的、经验的描述,而更多地是要追问体育与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究竟有什么关系,一种理想的体育,应该如何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理想本质。这样一种体育哲学思索,自然就应当包含一种可用于指导体育实践活动的体育哲学理念(Idee),它将起为体育实践活动确定方向的价值导引作用。

  最近拜读了马卫平博士《体育与人——一种体育哲学》一书,深感作者对体育的本质进行了可贵的、深入的、在真正哲学层次上的思索。我感兴趣的,首先倒并不仅仅在于他把体育跟人联系了起来,而是把体育跟完整的人的理念联系了起来。他意识到了:一种真正的体育哲学,其目标并不只在于描述、说明和论证体育与人事实上存在着的密切联系,而在于通过对体育与人的实际关系的反思,而展现出理想的体育与人的关系。他着眼于完整的人的塑造和培养,因而明确地把体育活动理解为培养和塑造完整的人的一种文化形态。

  在体育哲学思索中并不满足于一般地、抽象地谈论人,而是明确地把完整的人的概念提出来,并确立培养和塑造完整的人这一核心理念,在我看来实际上贯彻和体现了一种睿智的哲学洞见:人是一种完整的存在。这一洞见,在中外思想史上当然都有人曾经达到过,或者在坚守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向来把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当作未来社会发展的理想,我们的教育方针也一直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当作教育的根本指向,然而,这一洞见确实又始终是在同各种有关人的片面观点的比较中,才显示出自己的独特价值的。而且事实上,从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线索来看,也确实是直到马克思为止,才真正在人学中确立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的。当然,马克思的思想,也确实根源于西方深厚的人文主义思想传统,并且直接受到了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影响。

  在西方文化中,人、自然和神(上帝),是三个最基本的元素,并且由此衍生出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以自然为本的自然主义(唯物主义)和以神为本的宗教神学的神本主义。这三者之间的彼此关系,实际上构成了西方文化内部最基本的结构关系。近代以来的人本主义(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实际上是通过以人为本来反对神本主义的宗教观的。但是在反对神本主义的过程中,人本主义又很自然地会遭遇同自然主义的关系:人和自然,两者之间到底谁是第一位的呢?这一问题,实际上还涉及到对人的本质的不同理解问题。如果把人从本质上归结为自然(肉体)性,那么,人依赖于大自然这一事实,便很容易达成一种自然主义的识见;如果把人从本质上规定为精神或理性,那么,人身上具有超越自然性的属神的特质,这一点又很容易同宗教神学相通。人身上的肉、灵二重性,很容易滋生出人本主义内部的分歧,于是出现了以人的感性(肉体、欲望等)为本的感性人本主义,和以人的理性、精神为本的理性人本主义之分。

  在马克思之前,近代英国和法国唯物主义者大多肯定并突出了人的感性本质,而大陆唯理论者(包括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黑格尔等)则突出了人的理性本质,费尔巴哈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人本学主张,但他同时又坚持自然主义立场。在处理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时,费尔巴哈明确地提出:在物理或时间的意义上,人以自然为前提,人具有自然性的一面;在伦理或价值的意义上,人是一种有理性有人格的特殊实体,具有超越自然性的理性或精神的属性。因此他提出,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是应该统一的,因为人本身就是灵魂与肉体、自然性和精神性的完整的统一。费尔巴哈的这个思想,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了继承和改造。在《手稿》中,马克思和费尔巴哈一样,试图把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立场统一起来,他对于人的理解,也是既肯定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又强调了人凭借其自由自觉的精神而区别于所有其他的自然物。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这一类本质恰好是跟人的自然性相和谐的。马克思并没有因为突出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而把人与自然简单地对立起来,反而是肯定了这一点: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仅仅只能在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实现。异化劳动不仅造成了人的自由自觉的类本质的丧失,而且造成了人与自己的劳动对象(自然)的对立和分裂,而说到底,异化劳动造成的,实际上正好是人的肉体和灵魂的异化和分裂。

  总之,在《手稿》当中,马克思眼中实际上有两个完全异质的人:一个是处在异化劳动条件下的异化的人,灵肉分裂的人,与自然、他人和人类相敌对的人;另一个则是马克思心目中理想的、“应然”的人,即灵肉和谐统一的完整的人,也是与自然、他人和人类整体相和谐的人。正是由于马克思心目中的人是灵肉统一的人,是与自然、社会相和谐的人,马克思才提出了要把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统一起来的要求。在他这里,对于完整的人的考察,不仅属于人文科学,而且同时是自然科学。反过来说,任何对于自然界的科学研究,也同时就是对于人的考察,因为自然只不过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而已。在马克思这里,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对立,实际上早就已经遭到了彻底的否定。

  我看到,马卫平博士实际上把马克思的宝贵思想,运用到了自己的体育哲学思索当中了。他力图贯彻体育要培养和塑造完整的人这一核心理念。读者可以看到:

  首先,在导言中,基于对人的完整理解,反对把体育学研究简单地归结于片面的自然主义范式或片面的人文主义范式,而主张体育研究同时兼有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双重特质,这显然是马克思统一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精神的一种贯彻。

  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试图通过论证体育的属人性、为人性和人为性,以及说明体育是一种独特的文化形态,而贯彻了体育活动应该把培养和塑造完整的人作为其核心理念的主张。在这些章节中,马卫平博士显示出了概括性和抽象很强的思维能力。例如,在论证体育的属人性时,他指出体育是人的一种独特的实践活动,体育活动包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体与心灵等多重属人的关系;在论证体育的为人性,他指出体育是为了人的健康、健美与健全,以及为了满足人的独特的需要;在论证体育的人为性时,他指出了体育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放松身心的活动,也是人的超越自我的活动。这些立论,富有哲理性和启发力。同样,在说明体育是人的一种独特文化形态时,他全方位地论证了体育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是人类原始动力的文明表现,是一种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审美文化等等。

  在第三章中,他对体育理论与实践中完整的人的失落进行深度反省和批判。他首先指出,在中外体育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对完整的人的背弃。例如,撇开心理因素和精神因素的片面的身体锻炼,泛政治化、军事化、功利化、商业化和学科化等等倾向所导致的对完整人的迷失、肢解和漠视。可贵的是,他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挖掘了这种片面的体育实践所包含的体育观念,尤其是深层次的哲学根基。他对西方灵肉分离的二元论、以理制欲的理性主义传统的批评,尤其是对西方禁欲主义传统的批评,都涉及到了西方体育观念的哲学基础,同样,他对中国古代以身抑体的传统哲学的批评,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考察中国传统哲学的维度。

  在第四章中,马卫平博士论述了中外体育文化中存在的另外一个值得肯定的正确方向,即对完整的人的追寻。他以大量丰富的材料,说明了古希腊罗马和近代人文体育,尤其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的人文体育,都包含着对完整的人的追寻的轨迹。他也肯定了中国古人早就有了对人文体育的宝贵探索,中国近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文体育的观念与实践,更是给后人留下了可以继承和发挥的宝贵财富。他似乎试图用这些材料,来论证自己的核心理念实际上已经在中国体育实践中得到了人们的追寻。

  在后面三章中,他进一步探讨了当代体育改革、尤其是学校体育改革的问题。在这些探讨中,他把培养和塑造完整的人,始终当作当今体育改革的核心指导思想。

  总的来看,《体育与人——一种体育哲学》一书可以说是对于体育的一种深层次的哲学思索,它通过对体育实践的历史和现实的反思,通过对人文体育中所包含的值得肯定的体育观念和实践的追踪,而凸显出当代体育改革,尤其是学校体育进一步改革的必要性,并且改革的路径作出了可贵的探索。

  我在体育方面向来没有什么特出的特点,最多偶尔打打乒乓球,水平很低。对体育也很少专门进行哲学研究。令人高兴的是,马卫平博士在撰写修改自己博士论文的过程中,常常向我提出大量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尤其是有关人本主义方面的问题。他的问题,激发了我对体育的本质问题也作出了一些思考。上面这些文字,是我在阅读他的博士论文的过程中的一些随想,马卫平博士想把这些文字作为他的书的序言,我希望这些文字能够多少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他的构想。

  

  2008年7月2日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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