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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跃:从现代环境论看道家天人之学的现代价值

   现代环境论奉行以下三大主张:第一,地球整体主义——自主性;第二,世代性伦理——持续性;第三,自然生存权——共生性①。而称为“三性”的自立性、持续性、共生性这一现代环境论的主张和原则之所以被提出,是基于能反思主体与客体关系之人类已面临生存环境的巨大挑战和危机。环境问题主要包括资源枯竭、森林破坏、沙漠化、地质劣化、臭氧层破坏、地球温暖化、酸性雨、放射性污染、化学污染等各种危机。这表明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地球、宇宙、自然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失去了它宁静的本性。

   许多中国学者普遍关注和接受的是这样一种观点:环境伦理是一种新的全球伦理,作为人与自然协同发展的道德学说,它要求改变传统伦理的两个决定性概念:(1)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必须扩大到对生命和自然界本身的尊重和关心;(2)道德权利概念应当扩大到生命和自然界,赋予它们按照生态规律永续存在的权利,它具有极大的普遍性②。由此可见,环境伦理的道德关怀维度超越了社会人伦的人际关系,而重点指向了自然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所有这些问题,归结到一点,实际上就要回答和解决人怎么审视、对待自然的问题。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自然观,用中国古人的话说就是天人观。

   一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西汉司马迁语),“学不际天人,无以谓之学”(北宋邵雍语)是中国古代圣贤们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以及思维方式最精当的概括。中国天人学摄含了中国古代的哲学、宗教、伦理、政治、文学、历史等诸多内容。换言之,举凡中国哲学、宗教、伦理、政治、文学、历史都可以从天人之学发微研几。一般说来,能全面、真实、准确地把握住中国古代的天人之学,无疑就能全面、真实、准确地揭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和特旨。而所有这一切又都从不同的视角和方面显示出中国人对待自然(天)的态度和致思方式。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干之一的道家文化当致力于天人之学的探究。我们所谓的道家指的是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先秦道家。老庄的全部思想,包括他们的道论,都可以完全地包容在其天人之学之中。换句话说,老庄的天人之学涵盖了其学说的全体。他们的思想尽管涉及到人性论、自由观、社会观、人生观等,但是,所有这些“观”,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即“自然”。也就是说,道家文化观皆是依赖于老庄认识“自然”这一对象以后而形成的一以贯之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法。道法自然,人道法天,任其自然,法天贵真是道家共同遵循的原则,也是他们天人之学的核心内容。

   通观《老子》,曾有五处明确言及“自然”,它们是:“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③、“希言自然”④、“道法自然”⑤、“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⑦。老子所谓“自然”的义旨是指“一切存在的本然状态”。通俗地说,就是“本来的样子”、“本来如此”。所谓“道法自然”,就是说道以它自己的样子为法则。所谓“失莫之命而常自然”就是说并没有谁来命令,它(道)从来就是这样的。所谓“百姓皆谓我自然”,就是说百姓都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老子对这一义旨的“自然”叫做或比喻为“素”、“朴”。庄子亦在本来的、自然而然的、无意识的义旨下对“自然”进行了界定。只是在庄子那里,是明确用“天”范畴实现了这一点。庄子说:“无为为之之谓天”⑧。“何谓天?何谓人?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⑨“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⑩ 在这里,庄子极其精明地将“天”与“人”对举,并以“自然”与“非自然”(人为)去分别规定它们的属性。我们认为,庄子思想体系的建立,正是靠着与“道”同构的“天”范畴的确立以及在此统摄下一系列概念的提出而实现的。天籁、天钧、天府、天倪、天理、天年、天鬻、天食、天机、天放、天道、天和、天乐、天德、天伦、天门、天游等等贯穿于《庄子》全书。它们所要表征的无不是“自然”之精神。例如,“天籁”的意思就是风吹万孔而发出的不同声音,乃是各个窍孔的自然状态所致,而非借助超自然的“他者”力量的结果。或谓任其自然,即天籁也。可见“天籁”概念所要表达的是事物的本性、本然,即自然的绝对本体性质。同样,“天钧”、“天倪”是指万物自然均衡、变化之理,所谓“天食”就是受自然的饲养,“天机”即是自然之生机,“天放”即是自然放任,“天行”即是顺乎自然而远行,“天府”即是自然的府库,“天门”即是自然的总门,如此等等,无一不是在本体自然意义上的运用。故而,与这一大根本大宗原之天的冥合,就可称为“天和”、“天乐”。

   由上可知,道家的“自然”思想始终凸显宇宙万物的两大本性,一为“本然”,二为“自然以成”(不借他力),此即老子所谓“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11) 庄子所谓“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12) 在道家看来,作为万物之本的自然之性,其真性在于无形、无象、无声、无为、玄同、全备、纯粹、素朴、虚淡,这就决定了它是不可断分、损益、增减、有知、有欲、有为。老庄皆称之为“一”。老子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13) 庄子说:“万物皆一也。”(14)“通天下一气耳。圣人贵一。”(15) 这一自然之“一”的整体性正是道家强调的道的真实的存在方式,也即宇宙万物的真实的存在方式。应该清楚地认识到,道家之所以强调宇宙万物存在方式的“一”性、“自然性”,恰恰是他们深刻洞察到这一存在方式一旦遭到破坏和改变,“天钧”、“天和”、“天乐”的局面就会丧失。用现代环境论的话说,就是出现了环境问题。道家天人之学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们探明了造成环境问题的真正原因之所在。听听老子的告诫:“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将恐蹶。”(16)

   二

   在道家看来,造成万物自然本性的丧失在于生存在天地之间的人类本性的失去,进而加害万物,并最终造成了天人二分和对立的状况。庄子对此问题有着深切感受。我们注意到,《庄子》全书到处充满着对“失其性”、“易其性”、“伤其性”、“淫其性”、“迁其性”、“苦其性”、“离其性”、“反其性”、“灭其情”、“亡其神”等等“遁其天”情形的淋漓尽致地揭露和深刻无情地批判。而为何会发生“遁其天”情形的呢?庄子认为,乃是物之役、情之累、心之滞、意之染,也即“人”。由此,庄子严格地区分“天”与“人”。“天也,非人也。”(17)

   当然,区分天人绝不是道家的初衷和目的,恰恰相反,天人一体、一源和共生才是道家始终坚守的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就是被称为“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因为在他们看来,人与天皆本于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8)。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9)“以道观之,物无贵贱”。(20)“人与天一也”。(21) 既然天人合一,那么彼此的关系当然是共生共荣,互不相害相残。庄子竭力呼吁“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22) 这一理想境界和理想人格。这一天人合一的思想之主旨和意义在于它力求超越或以自然为中心或以人为中心的单极中心论。

   虽然在道家那里,天人观的本义是天人本无二,如果不发生分离和对立,当然没有必要去言“合”,但是,问题在于,由于人类的原因造成了天人现实的二分,所以,不得不言“合”。也就是说,惟其在本来的状况下,天人是合一的,现在它们发生了分别,偏离了初始的状态,出现了种种“异化”现象,这就必然提出回归的问题,即返本还原、归宗反体、回真返朴。能提出这一问题的当然只有人类自己。我们说,道家天人之学的终极和归宿正是在于如何实现和完成向它的起点回归的任务。请听老庄的呼唤:“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23)、“万物云云,各复其根”(24)、“万物复情,此之谓混冥”(25)、“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初”(26)、“始于玄冥,反于大通”(27)。这里的无极、朴、根、初、混冥、大通所表示的即是道,即是天,即是自然。听从道家的召唤,那将重新进入一个未经雕刻、无有意识、至真至极的绝对之境。这一绝对之境,是人与道的契合,人与天的合一,人与自然的协和。

   方向既已找准,目标既已确定,那么,回归这一天人合一之境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又是怎样的呢?对此,道家做出了自己的回答。如前所述,道家把造成道性、天性丧失的原因归结为物役、情累、心滞、意染,即人欲的横流,理性的膨胀,私意的泛滥,一言以蔽之,人为的造作。所以,只有摒弃和破除它们,方可显现真性,复归素朴,并最终达到天人合一。老子提出的主张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28)、“圣人去甚、去奢、去泰”(29)、“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30)、“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31)、“治人、事天莫若啬”(32)。庄子提出的主张是:“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33)、“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34)、“虚无恬淡,乃合天德……能体纯素,谓之真人”(35)。由此可知,道家是力图通过“以天合天”(36) 的方法,即以自然去契合自然的方法来实现回归天人合一的目标。具体包括:无知、无欲、无心、无故、无为、虚无恬淡、知足知止。一句话,就是无人为造作。只有达到此状态,才能符合和复归纯朴之自然状态,因为所符合之“天”即是道,即是自然。与此性此德同,则为合,反之,离此,则为分。有欲、有心、有故、有人便分,无欲、无心、无故、无人便合。道家要破的就是此“有”,要立的就是此“无”。不要用心智去损害道,不要用人的造作为助动天然,不要用私意去毁灭性命。进而要纯而不杂,修性养神,坚守勿守,这才能算得上回复到了天真的本性,天人至此境便实现了真正的合一。而能够体味纯素、“法天贵真”(37) 的人,被道家称为“圣人”、“至人”、“天人”、“真人”。这也是道家心目中的理想人格。

   而道家对理想人格的设定,其用意是要向人们表述这样一种观念,那就是自然万物能否按其本性而存在着,决定的因素是人类能否按其本性而生活着。人类的生活方式决定着自然万物的生存方式。人类如果不知“常”,处于暗昧的状态,进而妄作强为,那么,万物自然就要遭殃。当然,天人之间的关系又是相互感应和影响的。自然的破坏必然反过来殃及人类自身。这就是为什么老子谆谆告诫人们“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38) 的苦心所在吧。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道家天人之学的落脚处虽然是天人合一,但它的着眼点则是“治人”。“治人”当然惟其“治心”方能凑效。只有心平气静才能实现心物的平衡,天人的合一。道家所提倡的“心斋”、“坐忘”最大的用意也即在此。实际上,这里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如何确认道家天人之学的价值取向以及终极关怀的问题。认为道家思想的终极是人生,是人的生命,是人的价值。这种对道家思想的定位立性并没有什么问题,并且不乏其深刻性。但是,关键的问题是需要进一步追问,道家对人的价值的实现,人的生命层次的提升是在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和方式下完成的?我们的结论是:在人与天地、人与道,人与自然的关系状态下完成着关系的双方各自的价值和性命之情。换句话说,不是单向的完成人的问题。这一点恰恰又体现道家天人之学与儒家天人之学的最重大的差异性。

   三

惟其如此,道家的天人之学在与现代环境伦理学对话中才具有了较多的“话语权”。正视环境问题,探明环境问题的真正原因以及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道路构成现代环境论的三大要素。人口膨胀、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这一环境问题的突显,表明人类与自然处于尖锐的矛盾与对立之中,从而陷入极大的危机状态。这危机的承担者既包括人类自身,又包括外部自然。不管是现代生态伦理学、现代环境伦理学的建立,都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造成危机的原因是什么?自然成为这些学说要回答的问题。尽管在寻找解决危机的道路上存在多样性,但这些学说毕竟都在努力着。道家的天人之学之所以被这些学说所关注、重视、借鉴的原因也在这里。

从前文中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道家天人之学的建立,正是源于老庄首先洞察到人与自然处于对立和矛盾之中。这种将“问题”本身作反思的对象的“问题意识”,对于从事现代生态伦理学和现代环境论建构的人们无疑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漠视人与自然的同源一体、共生的本性,是造成生态和环境极大危机的真正而又内在的原因,当是现代环境论学者们普遍一致的看法。而在道家天人之学那里,又何尝不是以极大的责任感和深邃的智慧感揭露出违背天人一源,道人一体以后而呈现的天人二分,道人分离的状态的呢?进一步地说,道家看到了造成天人二分局面的最后的根源在于人自身受到“物役”、“情累”、“心滞”、“意染”。这与现代环境论者指出是由于人类滥用理性、膨胀物欲而造成了环境危机的思想是那样的契合。主张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强调对一切生命和自然界本身的尊重以及道德责任成为现代环境论的最高和普遍的伦理原则,同时也被视为解决现代环境问题的上佳方法和道路。而道家所尊奉的道法自然、人道法天、任其自然、法天贵真,一句话,自然无为这一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原则,难道不是在最深层意义上给人类提供了一条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道路吗?道家天人之学和现代环境论所呼唤的人的存在方式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应当共同成为人类追求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目标。

   注释:

   ①[日]岸根卓郎《环境论——人类最终的选择》,何鉴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第280-281页。

   ②余谋昌《创造中国环境伦理学学派,建设中国环境伦理学》,南京,中国首届环境伦理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第32页,未出版物。

   ③④⑤⑥⑦(11)(13)(16)(18)(23)(28)(29)(30)(31)(32)(38)《老子》十七章、二十三章、二十五章、五十一章、六十四章、二章、三十九章、三十九章、十九章、二十九章、二十五章、四十四章、四十六章、二十八章、五十九章、十六章。

   ⑧(25)《庄子•天地》

   ⑨(20)(27)(34)《庄子•秋水》

   ⑩《庄子•至乐》

   (12)《庄子•天道》

   (14)《庄子•德充符》

   (15)《庄子•知北游》

   (17)《庄子•养生主》

   (19)《庄子•齐物论》

   (21)《庄子•山木》

   (22)(35)《庄子•大宗师》

   (24)《庄子•在宥》

   (26)《庄子•缮性》

   (35)《庄子•刻意》

   (36)《庄子•达生》

   (37)《庄子•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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