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已有“儒教”概念,有三教合流之说,那时的“教”主要还是教化之意。现今人们受西方宗教的影响,百余年来在这个问题上争辩不休,一见“儒教”这个词很容易就被认为是西方基督教、天主教那样的宗教。这是我们文化断裂,儒家之道隐而不彰,西学、西教宰制我们文化的结果,需要我们正本清源。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就需要区分儒道和儒教。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主要深含在“道”这个概念当中,“道”本意是指地上人行之道。古代思想家们把它引申、抽象为自然界和社会领域中的最一般性法则,有“天道”、“人道”、“地道”之别。不仅道家,儒家也讲“道”,且十分重视“道”,其重视程度不亚于道家。如《老子》一书“道”字出现了76处,而《论语》中“道”字却出现了87处。当然,儒家与道家的“道”是有密切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根本点就在于老子、孔子都生长在一个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时代,他们对道有了自觉的意识,都是通过对礼乐文化的历史反思来“悟道”的,但老子体悟出的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孔子体悟出来的是历史之道、人文之道。这样说当然只是一种方便说法,很容易被人误解,所以更确切地说老子则是天道为本,上道下贯,涵天地人,孔子是以人道为主而下学上达,通天地人。汉代扬雄在《法言•君子》中说:“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伎是懂得医卜历算之类方术的人。唐代韩愈就曾说过:“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他所说的儒者之道,即是“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 按照韩愈的意思,“道”就是指作为儒家思想核心的“仁义道德”。之所以韩愈要竭力区别儒家之“道”与道家之“道”,目的就是要避免后人对儒道的误读,以免造成价值领域的混乱。
孔子对春秋时代的社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这段话显然是孔子考察了历史和现实而得出的结论,是站在道的高度为社会的评判。要复兴礼乐,他认为不能光讲礼乐本身,还要追溯礼乐背后的“道”——用今天的话可以说就是一种历史规律、文化精神、社会理想、政治理念。“道”的失落意味着文化价值理想的失落和价值标准的失范,是儒者的文化良知促使孔子走到了历史的前沿,立志改变“道之不行”的现状,重新恢复“天下有道”的局面。孔子苦心孤旨要找回的“道”,就是指儒家孜孜以求的古者先王之道,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脉相承的文化传统,它代表着儒家文化的价值理想和最高典范。孔子的“道”自然是承继春秋以来中国文化由天道转到人道的这一历史趋势而进一步探讨的,其传统资源主要是礼乐文化,其价值指向基本上是人文精神,其最后的归宿大体上是社会政治秩序的重建。在就使他的“道”具有了更为广泛、深刻的历史文化意蕴。孔子是儒家道统谱系中的承前启后的中心人物,他观殷夏所损益,追迹三代之礼,删定《六艺》,仁体礼用,仁智双彰,“尽人道之极致,立人伦之型范” 。孔子不但是其前两千五百年历史文化积累的集大成者,也是上古三代历史文化的反省者,还是其下两千五百年历史文化的开新者。虽然,孔子未有道统之言,但他谓天之历数尧、舜、禹递相传授,实际上启发了孟子提出“王道”的思想,并把“王道”作为实现其“仁政”的最高理想。荀子《君道》篇提出“从道不从君”的主张,还以舟水之喻比君、民关系,其思想与孟子之“民贵君轻”的“王道”思想可以说是相得益彰。千百年来,传承儒家此道者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这就是“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 儒家道统是中华文明历史经验的升华形成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儒家思想的本源与依据,是历史与逻辑的有机统一。道统自孔孟以后失去真传,汉宋后儒各得一偏,此一偏也仍然造就了两千多年的历史辉煌,当然也得为两千多年的专制压迫腐败负责。今日否极泰来,大道复明,道统重续,正当其时。
道的下贯和落实就是所谓的“教”。“修道谓之教”,意味着知道、明道、守道、修道、得道。明了大道以后以道的标准修正自己的思想行为使自己变得符合道就叫“修道之谓教”。这个“教”不是宗教的教,但也有宗教的蕴涵,就是儒教之“教”的基本含义。所以,儒家讲修道为教,这不是佛家道家离世孤修的纯粹生命修炼,而是儒家经过自我修养(修己)基础上安人、修己安百姓、正己正人的内圣外王之道在“教统”上的体现。
儒家之“教”即“儒教”,其具体内容包括道德之教、礼乐之教、宗教之教。
《大学》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儒家对道德教化的重视在世界各国文化史上是无与伦比的,因而对后世的影响也罕有其匹。早在西周就有了敬德思想。敬德在周人有不同的表述,如“以德配天”、“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等。孔子认为社会秩序混乱是因为人们道德全面败坏的结果,于是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把道德教化的范围逐步扩大到重视社会的全体成员的道德教化,确立了以德教为先的原则。《论语》中不少条目阐述了这一观点,如带有总纲性的是:“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即认为青年人要首先把孝敬父母、尊敬兄长、言行有信、博爱大众、亲近仁德等做好后,再去学习文化知识。孔门四科中,也以德行为首。在政治上孔子要求统治者做到“为政以德”,以德化民。《论语·为政》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告诫统治者只要实行仁政德治,便会像北极星受到众星环绕那样得到臣民的拥戴。从孔子开始明确地将道德教化置于政令刑罚之前、之上。《论语·为政》载: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颜渊》又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君子的道德人格就象清风拂草那样对社会大众产生好的影响,就是说在上位者要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人格风范熏陶天下,而不是以赤裸裸地政治法律力量强行控制人民,这样才能实现一个“德化”的社会,真正达到天下大治。可见,孔子在治国为政上注重德教,主张以道德教化为先。孔子的道德教化思想奠定了后代统治者以道德教化治国和后世儒者化民成俗的思想基础。儒家典籍《礼记·学记》曰:“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这就将教育的功能概括为“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与“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两个方面。《白虎通·三教》亦曰:“教者,所以追补败政,靡弊溷浊,谓之治也。”“民有质朴,不教不成。故《孝经》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历代统治者提倡儒学,推广儒学价值,目的也在于淳厚人心,敦化风俗。
儒家特别强调礼乐的社会教化意义。儒学与社会的密切关联,就集中表现于它对作为社会生活样式的“礼乐”的关切。杜维明论证说:“在儒家的脉络中,‘礼’与人类沟通的社会视界密切相关。……由《礼记》所代表的社会视界,不是将社会定义为一种基于契约关系之上的对立系统,而是一种强调沟通的信赖社群。由士、农、工、商四民分工所组成的社会,是一种协同运作。作为对这一协同运作有所贡献的成员,每一个人都有义务承认他人的存在并服务于公益。” 《礼记·经解》:“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礼记·乐记》:“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乐的制作,乃是置根于人内在的情感生活。司马迁在《礼书》中曾阐述礼的原则和目的说:“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礼乐之义,要在其“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礼记·坊记》),《全唐文·卷九十七》也云:“夫礼缘人情而立制,因时事而为范。”故礼乐能作为与人伦日用密合无间的生活样式而化民于无迹。儒家重视礼乐之教化作用,但是,这个礼乐的系统,则是由历史传统延续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普世意义的社会生活形式,并不象其他宗教那样属于自身所专有的仪式系统。礼乐作为一种普世意义的生活的样式,携带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并直接关乎人的行为,与民众生活具有一种天然的关联性,能够对人们的修养和社会道德氛围的养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这使儒家的“教化”与宗教的教化大异其趣。正如有学者所论:“儒学施其教化于社会的生活的方式是很巧妙的。教化之行,必须切合和影响于人的社会和精神生活之样式。儒学于此,并不另起炉灶,独创一套为自身所独有的礼仪、仪轨系统。它所据以建立和安顿其教化理念的礼仪、仪式系统,为中国古代社会所固有。一方面,这种社会生活所固有的礼仪和礼乐系统,作为一种普泛的生活样式,与一般民众之人伦日用,水乳交融,因而儒学所行教化,于中国古代社会,最具普遍性的意义。在这一点上,任何宗教形式的教化都无法与之相俦匹。另一方面,那不断经由儒学形上学诠释、点化、提升的礼仪和礼乐系统,亦具有着一种因革连续的历史变动性和对其他宗教生活样式的开放和包容性。这与一般宗教仪式、仪轨系统所特有的固定性和排他的性质,亦有根本性的区别。”
宗教的传统主要是指礼乐文化中祭祀传统。儒家伦理的中心就是孝,对于孝道的培植,当然是教化上的重点,为此,儒家使孝德与祭祖二者发生联系,且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中非常重要的理念与力量。“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欤?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礼记·祭统》)“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礼记·坊记》)丧葬与祭祀是对已故的先人一些物质和精神的奉献,不是要死者像活人一样享受一切,而是作为一种礼,作为一种教化手段,使“民德归厚”,使人人具有仁爱之心。《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丧葬与祭祀是对已故的先人一些物质和精神的奉献,不是要死者像活人一样享受一切,而是作为一种礼,作为一种训化手段,使“民德归厚”,使人人具有仁爱之心。如果对于去世者的丧礼能慎重地处理举行,日久之后亦能定期举行祭礼不断追思的话,社会之风俗道德也一定可以渐渐笃厚起来的。这样,通过丧祭之礼,实际上是在潜移默化地进行教化,使人们不仅要记住自己之所从来的“根源”,更意味着永远不忘先人筚路蓝缕的开创之功,这样民德民风就会归于纯厚朴素。《孝经·纪孝行章》引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意为:父母过世时,要以哀痛的心情隆重料理丧事;在行祭祀时,要以严肃的态度来追思父母,这才称得上孝。孔子这种孝道丧葬视深入当时的民心,对当时的丧葬习俗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可见,儒家从古代礼乐文化中继承下来的祭祀传统是是教化的一个重要本源。对于儒学的宗教性教化功能,辜鸿铭在《中国人的精神》中进行了的论证:“儒学在中国则为整个民族所接受,它成了宗教或准宗教。我这里就广义而言,而非欧洲人所指的狭义宗教。” 辜鸿铭认为传统的儒教在古代儒生那里就是一种宗教,但这一种有理性的人的宗教,即“所有有理性的人对此达成默契、决不谈论的宗教。” 这就是说,传统的儒教就是一种以理性为主而能够发挥宗教功能的“宗教”。“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对于宗教的需要,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套儒家的哲学和伦理系统,是这种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综合体儒学取代了宗教。人们说儒学不是宗教,的确,儒学不是欧洲人通常所指的那种宗教。但是,儒学的伟大之处也就在于此。儒学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使人们不再需要宗教。” 这就是说儒学不是严格狭义的欧洲人理解的那样的宗教,但同时又具有欧洲宗教同样的社会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因此,概括地说,儒道与儒教的关系:儒道是儒教的价值之源,儒教是儒道的工具承担。儒道是本根,儒教是枝叶;儒道是源,儒教是流;儒道是本质,儒教是形式。
《中国民族报》“宗教周刊”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