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句,因与孔子核心思想似有不符,故梁启超、宦应清等人率先提出变更句读的释读方法。后来学者拓而广之,此句遂有五种不同之句读。笔者认为,无论变更句读之后是否能自圆其说,这种做法本身并不可取,因为它不仅句法不合,而且违背了授受源流,甚至其产生的前提也并不存在。即使在保留旧句读的前提下,古人仍有十八种解释完全可以训释此句。笔者对古今二十二种训释(五种句读)作一汇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结论。
关键词:《论语》/不可使知之/句读
标题注释:本文系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朱熹文献编纂思想对明代心学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FJ2015A008)的阶段性成果。
《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句,因为字面折射出政治家的机心与权谋,似乎与孔子“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诲人不倦”(《论语·述而》)、“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的教育家形象存在矛盾,故古今之人于此句颇有所疑。笔者查索典籍,将今人四种变更句读之做法与古人有代表性之十八种解释,姑作一综合汇考,间附一孔之见,以就正于方家。
一、四种变更句读法之不可取
康有为猜测“民可使由之”句“或为刘歆倾孔子伪窜之言,当削附伪古文中”①。然康氏此语毫无文献版本依据,只是师心自用的率意猜度,故其弟子梁启超又作《孔子讼冤》,主张将句读改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②。继梁启超之后,民国二年(1913)所刊之《论语稽》提出了新解:“清按:言对于民,其可者,使其自由之;而所不可者,亦使其知之。或曰:舆论所可者,则使共由之;其不可者,亦使共知之。均可备一说。”③《论语稽》原书并无句读,然考此按语,则其标点方式实与梁启超一致。《论语稽》本为宦懋庸遗作,故部分学者(如廖名春等)误将此做法的发明权归属于宦懋庸,盖未见梁启超文在前之故。然若细察原文“清按”字样,则知此解实出于宦懋庸之子宦应清之口,与宦懋庸本人无关。据《论语稽·叙例》所称:“是书甫脱稿,先子尝拟删改乃出问世,年寿不待,赍志遂没。应清不自揣其谫陋,谨承先志增饰之,其精美皆先子之旧,否者应清不文罪也。”④按此,则在宦懋庸“愚按”之后的“清按”,乃应清在其父去世之后的增补文字,不可率尔视为懋庸之立场。盖康有为、梁启超、宦应清皆欲借孔子之身份宣扬其政治观点,康氏力主变法改制,故将孔子塑造为一托古改制的素王形象,凡典籍文字与其理念不合之处,动辄指其为刘歆所篡改;梁氏身为康氏弟子,又是鼓吹君主宪政的主将之一,故变改句读,意在借此语宣传开发民智之必要,以令宪政尽快施行;宦氏又欲借孔子之名宣传共和理念,故《论语稽》又撰《〈论语〉不背共和意旨说》冠于卷首,而此按语亦旨在宣传民主自由之可贵。既有所图,则难免要扭曲原文,竭力维护孔子形象,而不计经文之本意。也正因如此,在时过境迁之后,梁启超不可避免地又选择了回归旧时之句读。
学术研究有其发展演变之脉络,当改动句读的风气一开,自然有后来人相继跟进,并拓而广之:台湾学者俞志慧在梁启超已经放弃前说的情况下,再次主张与之同样的句读方式⑤;王承璐、吴丕等人主张应断句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其解释则互有差异⑥;王蔚提出将此句标点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发前人所未发⑦;王昌铭则另辟蹊径,将此句点断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变成了孔子自问自答的句式⑧。上述四种变更句读的方式,单从句意而言,皆能自圆其说。而类似的新说一经提出,则势必有更多的学者投入精力支持或驳斥某说,于是问题也就随之演变得更为复杂。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区分何种句读的解释更通畅,而在于变更句读的做法根本不可取,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立论的前提不成立
变换句读的起因,是认定旧句读体现了愚民思想,与孔子的施教思想不吻合,但这一前提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即使在保留旧句读的前提下,古人仍有十八种解释(详见下文)可以顺利解决这一矛盾。相比古人的训释,四种变更句读的做法并没有体现出强大的优势,而只是增加了无谓的数量。
(二)句式句法不合
以上四种句读方法,第一种于“可”字后点断,如杨伯峻所称:“恐怕古人无此语法。若是古人果有此意,必用‘则’字,甚至‘使’下再用‘之’字以重指‘民’,作‘民可,则使(之)由之;不可,则使(之)知之’,方不至晦涩而误解。”⑨诚哉此语。第二种、第三种于“使”字后点断,然考《论语》全书,除本句外,“可使”二字出现凡九次,均后加宾语,如“可使治其赋也”(《论语·公冶长》)、“可使从政”(《论语·雍也》)之类。当表述“民是否可使”意思时,孔子会用“易使”、“难使”等程度副词,盖“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世上本无不可使之民。最后一种自问自答式句读,亦与《论语》句法不合。凡孔子自问自答之句,句末或句中必有语气助词,如“多乎哉?不多也”(《论语·子罕》)、“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之“哉”字,“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论语·述而》)、“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论语·子罕》)之“乎”字等等。由此亦可看出,变更句读的方式虽然尚不能完全肯定其不存在,但实际上并不符合孔子的语言习惯。
(三)违背古人授受源流
《论语》一书,在有汉一代备受重视。《汉书·艺文志》沿袭刘向《七略》而来,其中《论语》归入《六艺略》,与经书及小学书(《苍颉》等字书)并列,而不入《诸子略》,可见其书地位之高。汉元帝时,张禹先学鲁《论》,后学齐《论》,因经学精通而被推举为博士,并负责教授太子《论语》。至汉成帝时,张禹位至宰相,并以“张侯《论》”名世,以至“诸儒为之语曰:‘欲为《论》,念张文’”⑩。不仅如此,《论语》的影响力甚至在西汉时就已越出国门,波及到周边国家。朝鲜平壤市乐浪区域贞柏洞364号墓出土的《论语》竹简,含《先进》篇33枚、《颜渊》篇11枚,而墓中同时发现了西汉元帝初元四年(前45)的户口簿木牍等公文书抄写本,可确证西汉时《论语》已传播至朝鲜。日本应神天皇时期,五经博士王仁由百济至日本,所献之书为《论语》十卷和《千字文》一卷(11),亦可窥见《论语》一书的崇高地位。
西汉重师学,无论断句还是诠释,几乎皆依从师训,而凡被朝廷所最初册立的五经博士,其授受源头都可以上溯到孔子本人。以《春秋公羊传》为例,孔子弟子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共弟子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后者遂被景帝立为《春秋》博士。汉朝所立五经博士,《论语》虽未单列,但均为其所必然修习之内容,上述张禹之事亦可佐证。另据《四时月令》载:“十一月,砚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入小学。”(12)又,《礼记·学记》称:“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郑玄注:“离经,断句绝也;辨志,谓别其心意所趣乡也。”(13)然则古之人在初入小学时,即先要学习如何断句,以准确阅读文献,其教材即为《论语》等书。而“民可使由之”一句,自汉以下,数千年来训释虽多,但皆无变换句读之举,亦可见此句读之法自孔子而后实为一脉相承。今若抛弃古人训释源流而创为异说,纵然见解更高,也必定与孔子本意不合。
二、古人的十八种解释
“民可使由之”一句,古人虽然句读方式统一,但训释之方法却不尽相同。笔者查索典籍,将所见之训释共分类为十八种,胪列如下:
(一)政治家的权谋
此种解释直接按字面意思训释,亦即主张变更句读之诸位学者所最不能接受之理解。主张此说者有(旧题)子夏、孙翱、谢景温、王安石等人。
《子夏易传》卷四“明夷”条:“明入地中,藏其明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故君子之莅众也,外用晦以使民,内保明以为治。”(14)
《中论》卷下:“北海孙翱以为:死生有命,非他人之所致也。若积善有庆、行仁得寿,乃教化之义诱人而纳于善之理也。若曰积善不得报、行仁者凶,则愚惑之民将走千恶(一作“移其性”)以反天常。故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5)
《二程遗书》卷十八:“某尝与谢景温说此一句,他争道:‘朝三暮四之术亦不可无。’”(16)
《朱子语类》卷第三十五:“或曰:‘王介甫以为:不可使知,尽圣人愚民之意。’曰:‘申、韩、庄、老之说便是此意。’”(17)
(二)“民”通“冥”
此说以通假字为训,谓“不可使知”并非针对所有百姓,而是针对蠢笨、冥顽不灵之人。“民”通“冥”之说源出纬书《孝经援神契》,郑玄注《论语》《毛诗》时曾引之,清代马国翰、刘宝楠等人遂将其作为郑玄《论语》注辑佚,故庞朴等学者沿袭而称“最早一批的解释者可推郑玄为代表,他说:民,冥也,其见人道远”,并标注“据刘宝楠《论语正义》引”(18)。今考《毛诗正义》疏郑玄注“民者,冥也,其见仁道迟,故于是乃附也”云:“‘民者,冥也’,《孝经援神契》文。以其冥冥无知,其见仁道迟,故于是始附,解其晚附之意也。”(19)然则“远”字实为“迟”字之讹,而此解亦不始自郑玄。
《后汉书·方术列传》李贤注引郑玄注云:“由,从也。言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20)
《箴膏肓》:“子所不语怪力乱神,谓虚陈灵象于今无验也。伯有为厉鬼著明若此,而何不语乎?子产固为众愚将惑,故并立公孙泄,云:‘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子产达于此也。”(21)
(三)百姓日用而不能自知
此说实际上将两句的前后主语皆认为是“民”,后句之意即“(民)不可使(己)知之”。何晏《论语集解》首载此说,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本沿袭之。陆九渊亦主此说,且援引孔子“谁能出不由户”句以佐证。
正平本《论语集解》:“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也。”(22)
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本《论语注疏》:“正义曰:此章言圣人之道深远,人不易知也。由,用也。民可使用之而不可使知之者,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故也。”(23)
《象山集》卷三十六:“‘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然中人以下则由而不知,盖其知识卑近,所见浅末,形而下者所能由,形而上者所不能知。故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24)
(四)强调教学顺序,必须先使由之,不可先使知之
此说由朱熹等人主之,是从教学先后次序着眼,先使其由之,然后待其自知。
《朱子语类》卷四十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只是要他行矣而著、习矣而察,自理会得。须是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然后从而振德之。今教小儿若不匡、不直、不辅、不翼,便要振德,只是撮那尖利底教人,非教人之法。”(25)
朱熹《答范伯崇》:“民但可使由之耳,至于知之,必待其自觉,非可使也。由之而不知,不害其为循理,及其自觉此理而知之,则沛然矣!必使之知,则人求知之心胜而由之不安,甚者遂不复由而惟知之为务,其害岂可胜言!”(26)
《仰节堂集》卷八:“故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者,非不能也,早使之知,恐彼猖狂自恣矣。子夏教人洒扫应对,正下学上达法门。”(27)
(五)因材施教,下者不可语上
此说明代以后颇为盛行,主之者有郝敬、何良俊、汪可进等人。此说乃援引孔子“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句为佐证,谓“民”为中下之人。
郝敬《论语详解》卷五:“圣人教人,不言性命,罕言仁。中人以下不可语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也。”(28)
何良俊《何翰林集》卷九:“夫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夫所谓语上云者,道之谓也;语下云者,器之谓也。则是以圣人之门,中人且不得语道,故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子贡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29)
汪可进《公余草就》卷二:“圣人立教,中人不语上。性与天道,虽子贡且不得闻。彼岂隐其至而私之,以俾其身自有余哉?诚惧其无益于人,而徒以滋人之惑,或令人妄意高远也。故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30)
(六)“由之”为德政,“知之”为刑政
此说主之者有张凭、陈廷敬等人,谓当用德政治民,不可用刑。
皇侃《论语义疏》卷四:“张凭曰:‘为政以德,则各得其性,天下日用而不知,故曰可使由之;若为政以刑,则防民之为奸,民知有防而为奸弥巧,故曰不可使知之。言为政当以德,民由之而已;不可用刑,民知其术也。’”(31)
陈廷敬《午亭文编》卷三十二:“若曰使人迁善而恶自远,是以不纯任刑罚而任礼教。名与礼相近而远于刑,故名者,所以助礼之行而操于刑之先者也。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使天下之民日循循焉归于吾礼教之中,则刑罚可以措而不用,而天下固已大治。”(32)
(七)圣人本不能使人知之
此说认为圣人亦有所不能,不可使人必知之。陈鹄等人主此说。
陈鹄《耆旧续闻》卷一:“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如此,则大有识义理者,岂可禁之使勿知?殊非人皆可以为尧舜、途人可以为禹之意。盖当熟味‘使’字,如孟子言‘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之义。圣人能以理晓人,至于知处贵乎自得,非口耳可传授。故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33)
(八)圣人所化有限,不能使人人皆知
此说与上说有相近之处,但亦有区别。上说谓圣人本不能使人知,此说谓圣人虽可使人知,然圣人所化亦有范围,不能保证人人皆可知之。二程主此说,朱熹间亦主此说。
《二程遗书》卷十八:“问:‘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圣人不使知之邪,是民自不可知也?曰:圣人非不欲民知之也,盖圣人设教,非不欲家喻户晓、比屋皆可封也,盖圣人但能使天下由之耳,安能使人人尽知之?此是圣人不能,故曰‘不可使知之’。若曰圣人不使民知,岂圣人之心是后世朝三暮四之术也?”(34)
朱熹《论孟精义》卷四下:“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伊川解曰:‘民可使之由是道,不能使之皆知也。’”(35)
朱熹《中庸集略》卷上:“又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日用之费民固由之矣,其道则安能人人知之?虽使尧、舜、周、孔所过者化,其化者不越所过者尔,又安能使穷荒极远未过者皆化哉?此亦圣人之所不能也。”(36)
《朱子语类》卷三十五:“问‘不可使知之’。曰:不是愚黔首,是不可得而使之知也。问:此不知与‘百姓日用不知’同否?曰:彼是自不知,此是不能使之知。”(37)
(九)圣人化治天下,不落形迹
此说赞圣人能神而化之,天下大治,故民不知而已化;若民犹能知之,则是治理之术尚浅,故落形迹。褚伯秀、戴溪、刘宗周等人主此说。
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二十九:“《语》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然则圣人之治天下必有神而化之之术欤!”(38)
戴溪《石鼓论语答问》卷中:“‘民可使由之’,不是恐民之智将以愚之,亦不是匹夫匹妇之愚不可与知,此一段自是论圣人动化之道。可使民由之,所谓‘鼓舞震荡’、‘忽焉若神’、‘耕食凿饮,不知帝力于我何有’之类是也。若使民知之,则是在我未免有形迹,而道化之在民者亦浅矣!”(39)
刘宗周《论语学案》卷四上论:“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百姓日用而不知,固也。然君子之化民,悬之以大道之的,而民率由焉,耕田凿井,顺帝之则,何知之有?此王道也。若杀之而怨、利之而庸、迁善而知其自,则陋矣!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天德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王道也。”(40)
(十)句意为反语
此说谓孔子本为反问语气,即未有能使由之而不能使知之者。主此说者为陈亮。
卫湜《礼记集说》卷一百二十六:“永康陈氏曰:均天下国家之富以与人、辞爵禄而不受、蹈白刃而不顾,揆之人情,至难也。适当其前,有志类可为之。中庸乃日用不易之理,至简至易,体而得之如反掌耳。彼犹可为而此不可能,可谓舍近而慕远矣!不为疑辞,直曰不可能者,甚之也,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同意。”(41)
(十一)与《论语》上句相承接
此说指分段有误,“民可使由之”句当与《论语》上句“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相联结为一节,句意方能完整。宋代叶适主此说。
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十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疑与上语若相次第。然由者,上之所教令,民不敢不能也;知者,其自知,不待教令而能也。如诗、礼、乐,上所以教,民虽由之而不知,知者孔子而已。后世赖孔子之知,故亦有能知其髣髴者,然则不在乎由而在乎知也。学如不及,犹恐失之。”(42)
(十二)不强人所不能
此说意指“使知之”的做法不可行,否则是强行以己律人,有伤恕道。陈祥道、程敏政等人主此说。
陈祥道《论语全解》卷四:“惟其不知,故不可使知之。不可使知之而必其知,则是以己之所能者病人,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是虽至于折骨绝筋亦无益也,此所以‘有余不敢尽也’。”(43)
程敏政《篁墩集》卷五十九:“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又曰:‘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不强人之所不能也。”(44)
(十三)下位者不能知上,位定之故
此说主之者有曹学佺、倪宗正等人,意谓由于所处位置不同,故下位者不能知上心。
曹学佺《周易可说》卷二:“夫小人者,其位分远隔于君者也,故虽圣人在上,亦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耳。”(45)
倪宗正《送大尹丘集斋序》:“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长民者之于民,聚其所好,若肥其肉而坚其骨;去其所恶,若有以说其病矣。慈母之于子,乳之哺之,肥其肉,坚其骨,脱其病,而孺子不知也。长民者之于民,犹慈母之于子也,而民岂知之哉?至于士民之秀而达者则有以知之矣,然各有所知,而其议靡一。”(46)
(十四)一时感慨之词
此说谓既非民不可使知之,亦非民不能知之,而仅为一时感慨民之愚与使知之难。主此说者为陈第、蒋元中等人,其先声则为扬雄“经不可使易知”之论。
陈第《尚书疏衍》卷四:“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必人人知道,则‘才难’不叹于周世矣!”(47)
蒋元中《经不可使易知论》:“‘孔子尝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似圣人任术以治天下。’愚曰:不然。圣人之心岂不欲人知哉?直以民之愚不可使知之耳。推是说以验雄之说,不为过也。或者问曰:‘必若斯言,则是圣人之道欲与天下共之不可得,六经何济于世,而斯民何望于圣人哉?’若雄之论,非以经为不可知也,特不可俄而知耳。后世如有知者,观之则思过半矣。如有困而学者,闻得其师,治得其要,业精于勤,而亦未始有不知者也。其有终身不与知者,是皆自暴自弃也,非圣人待知者未尽也。”(48)
(十五)“民”字本为“人”字
认为“民”字本为“人”字,此说实由古人转引郑玄注时所产生之异文而来,清代臧琳、冯登府、梁章巨等人皆主此说。然考其究竟,郑玄并未指明“民”字本为“人”字。其中冯登府又进一步误读郑玄注,衍生出一种新解,认为孔子此句意为当顺由他人之意向,不可径以己意告知而令服从。
臧琳《经义杂记》卷十九援引郑玄之语,并称:“与《论语》注义同,皆言愚者不可使尽知本末也。疑郑注《鲁论》本作‘人可使由之’,《六艺论》所引同,故注云‘务使人从之’,不作‘民’字。”(49)
冯登府《论语异文考证》卷四:“《尧典》正义引《六艺论》‘民’作‘人’,云:‘尧知命在舜,舜知命在禹,犹求于群臣,举于侧陋,上下交让,务在服人。孔子曰“人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此之谓也。’此义之最古者,此人字并非避讳而改。”(50)
(十六)民与士大夫以上相对而言
此说谓民与士大夫以上相对而言,先王所使知者惟士大夫耳,民则不在其中。主此说者主要为吕留良。
吕留良《四书讲义》卷十一:“民者,对士大夫以上而言。但将民字位分画清,则可不可之故了然矣。先王教民只重行,教士大夫以上却重知。同在庠序学校中,而由者为民,能知者即士大夫以上。民之分量只得如此,其中稍有聪明者,先王即举而用之矣。可使、不可使,有只在民资质上说者,有只在圣王设教上说者。然惟民之资质如此,故圣王之设教亦然,偏靠一边不得。由与知有两事,两之字原只一理。”(51)
(十七)绝圣弃智,道家之言
此说谓此句即《道德经》“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之意,而《道德经》亦非真言绝圣也。主此说者为宋翔凤。
宋翔凤《过庭录》卷十三:“其云‘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即《论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谓,非真绝去礼学仁义,如后世道家之言也。”又,“‘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按此同《论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义。五千言屡言圣人,则尊圣者至,非真言绝圣也。”(52)
(十八)使知之或有灾祸,不如由彼所为
此说为乾隆皇帝由仪仗出行而自悟所得。据乾隆《御制读论语》:“《泰伯》章有曰:‘民可使由之’。既而继之云,乃‘不可使知’。当然所以然,朱子分注斯。复引程子说,明不能使其。化人有不能,圣教岂所宜?用术非正道,讵应出宣尼?是义谓未当,而久心蓄疑。程朱求弗得,
盖强为之辞。近从川路行,略得真解兹。两岸迎銮民,数乃无万伊。欢欣近瞻就,摩肩迭迹随。但御舟一过,奔避如败师。涣然鸟兽散,躏藉相凌欺。前见后来者,厥角先纷披。殊不晓其故,细询乃悉兮。盖缘地方吏,先以晓谕驰。谓御舟之后,其舟即宫闱。尔民宜速避,定当谨威仪。此使知所致,不如由彼为。晓百乃漏万,那尽谕蚩蚩。尧民顺帝则,两忘知识奇。曰当曰所以,帝岂有分施?宗元《郭槖传》,此义或有窥。”(53)
三、小结
今人变更句读的四种做法不可取,理由已详前。上述古人的十八种解释,有些明显诞生于宋代理学兴起之后,有些则纯是个人之凿空创见,一无依傍,若以驳斥今人的理由绳之,则具备汉人授受源流、或可追溯至孔子本意的说法,实际上只有第一条、第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共四种。
第二条、第十五条均为改字为训,但郭店楚墓出土竹简有“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之句,则汉人改字之说并非承袭自先秦,故亦不足取。
第一条是遭到绝大部分学者激烈反对之解释,也是后世争论之导火线,但笔者认为,此说法亦不可轻易排除。首先,汉代五经博士,其师承源流由自身而上溯,皆归至子夏,再由子夏上溯孔子。此说源出《子夏易传》,此书虽未必实出子夏之手(54),要之其中收录有大量汉唐古注,亦不妨视为由子夏学派所衍生出之著作。其次,孔子本身不仅是一位教育家,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仁义虽然是孔子思想之核心,然政事治理之才干谋略亦在其思想之内。《左传》云:“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55)又,晋国铸刑鼎,孔子评论道:“晋其亡乎!失其度矣。……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56)孔子曾在鲁国担任过司寇,联系以上言论,可知他对于政治权谋并不陌生,并非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孔子反对民众由刑鼎而了解法律条文,实际上与“不可使知之”可相佐证。孔子当然并不主张愚民思想,但这并不能否认他同时具备政治家的手腕。与之类似,孔子诛杀少正卯之事,后世学者(如朱熹等人)亦以为与孔子思想不合,乃至指《荀子》《尹文子》《孔子家语》等书对此事之记载为伪造,此亦有商榷之必要。随着近代简帛文献的出土及研究,之前被普遍视为伪书之《逸周书》《孔子家语》《归藏》等书,已可证明源出先秦古籍,并非汉人向壁虚造。仅凭孔子代表性之思想来判断其具体言论、事迹记载之真伪,此做法并不可取,盖人的性格和思想有其复杂性,无法一概而论。
第十四条是目前看来最合理之解释。此句或为孔子一时感慨之语,故与其核心思想不能尽合,而此句无上下文,句式亦符合一时有感而发之特点。据《礼记·檀弓下》所载:“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也。南宫敬叔反,必载宝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此二事之本末,曾子已不能知,遂有孔子主张“丧欲速贫,死欲速朽”之语,因而遭到有子质疑。然则类似的情形在孔子去世不久后就已出现,故至《论语》被结集成书时,当有不少类似的感慨之语被收入其中,遂启后人疑窦,“民可使由之”句特其中一例尔。
注释:
①康有为:《论语注》,楼宇烈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4页。
②梁启超:《孔子讼冤》,载《新民丛报》第八号《杂俎》栏《小慧解颐录》,1902年。
③宦懋庸:《论语稽》泰伯稽第八,汉口,振华印书馆刊印,1913年版,第7页。
④宦懋庸:《论语稽》叙例,第1页。
⑤俞志慧:《〈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心解》,载《孔孟月刊》第三十五卷第五期。
⑥王承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辨》,载《江淮论坛》1981年第6期;吴丕:《孔子的“使民”思想——关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解释》,载《齐鲁学刊》1994年第5期。
⑦王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句意辨析》,http://www.chinavalue.net/General/Article/2005-1-20/2669.html。
⑧王昌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载《语言文字报》2004年8月24日。
⑨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1页。
⑩《汉书》卷八十一《张禹传》,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11)此事载于日本《古事记》《日本书纪》《续日本纪》等书。《日本书纪》写作“王仁”,是一位从应神天皇之邀而舶来的学者;《古事记》写作“和迩吉师”,是百济进贡给日本的贤者;《续日本纪》记载稍详,称王仁为刘邦后裔,本出自山东琅琊,避乱至百济后改姓王氏。今亦有部分学者主张王仁是五世纪时被日本所掠走的一位汉人学者。
(12)东汉崔寔《四民月令》原书已佚,此处据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卷三所引,《四部丛刊》景明钞本。
(13)郑玄:《礼记疏》卷三十六,清嘉庆二十年南昌府学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本。
(14)(旧题)卜商:《子夏易传》卷四,清通志堂经解本。
(15)徐干:《中论》卷下,《四部丛刊》景明嘉靖本。
(16)《二程遗书》卷十八,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朱子语类》卷三十五,明成化九年陈炜刻本。
(18)庞朴:《“使由使知”解》,载《国际儒学研究》第十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0年版,第317页。
(19)孔颖达等:《毛诗注疏》卷十六,清嘉庆二十年南昌府学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本。
(20)《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百衲本景宋绍熙刻本。
(21)郑玄:《箴膏肓》,清后知不足斋丛书本。
(22)何晏:《论语集解》卷四,《四部丛刊》景日本正平本。
(23)邢昺等:《论语注疏》卷八,清嘉庆二十年南昌府学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本。
(24)陆九渊:《象山集》卷三十六,《四部丛刊》景明嘉靖本。
(25)《朱子语类》卷四十九,明成化九年陈炜刻本。
(26)朱熹:《晦庵集》卷三十九,《四部丛刊》景明嘉靖本。
(27)曹于汴:《仰节堂集》卷八,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8)郝敬:《论语详解》卷五,明九部经解本。
(29)何良俊:《何翰林集》卷九,明嘉靖四十四年刻本。
(30)汪可进:《公余草就》卷二,明万历二十四年淑艾堂刻本。
(31)皇侃:《论语义疏》卷四,清知不足斋丛书本。
(32)陈廷敬:《午亭文编》卷三十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3)陈鹄:《耆旧续闻》卷一,清知不足斋丛书本。
(34)《二程遗书》卷十八。
(35)朱熹:《论孟精义》卷四下,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6)朱熹:《中庸集略》卷上,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7)《朱子语类》卷三十五,明成化九年陈炜刻本。
(38)褚伯秀:《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二十九,明正统道藏本。
(39)戴溪:《石鼓论语答问》卷中,民国敬乡楼丛书本。
(40)刘宗周:《论语学案》卷四上论,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1)卫湜:《礼记集说》卷一百二十六,清通志堂经解本。
(42)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十三,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3)陈祥道:《论语全解》卷四,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4)程敏政:《篁墩集》卷五十九,明正德二年刻本。
(45)曹学佺:《周易可说》卷二,明崇祯刻本。
(46)倪宗正:《倪小野先生全集》卷一,清康熙四十九年倪继宗清晖楼刻本。
(47)陈第:《尚书疏衍》卷四,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8)王棻:《(光绪)永嘉县志》卷三十二,清光绪八年刻本。
(49)臧琳:《经义杂记》卷十九,清嘉庆四年拜经堂刻本。
(50)冯登府:《论语异文考证》卷四,清道光十四年广东学海堂刻本。
(51)吕留良:《四书讲义》卷十一,清康熙天盖楼刻本。
(52)宋翔凤:《过庭录》卷十三,清咸丰浮溪精舍刻本。
(53)乾隆《御制读论语》诗列于《四库全书》本《论语注疏》卷首。今故宫所藏此页朱笔墨迹,题为《读论语》,而无“用术非正道,讵应出宣尼”一句,盖《四库全书》正式收录时又有添补。
(54)此书真伪问题十分复杂,《四库提要》称“其伪中生伪,至一至再而未已”。目前学界一般相信其为唐代张弧所伪托。可参考陈伟文:《今本〈子夏易传〉即唐张弧伪本考论》,载《周易研究》2010年第2期。
(55)杜预:《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九,清嘉庆二十年南昌府学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本。
(56)杜预:《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