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加因果是指把根本不是某些事物产生的原因当成这些事物产生的原因所犯的错误,具体是指把毫无因果关系的现象生拉硬拽在一起所产生的谬误。
例1: 你的老板所运用的语言比你丰富,这就是为什么他是老板、你是雇员的原因。
例2: 妈妈对小女儿说:你不是想长成像那些令人惊艳的女孩子一样漂亮吗?那就赶紧把猪肝和胡萝卜吃完。
例3: 某学生一上课就头痛,不上课就不头痛,他抓住上课和不上课这个表面上的不同点,不恰当地得出上课是头痛原因的结论。后经医生检查,发现他上课时戴的眼镜不合适,这才是引起头痛的真正原因。
例4: 某大学的选修课实行挂牌授课制,即学生通过试听两周课来决定是否选修某位教师主讲的某一门课,结果有位教师主讲的某门课的选修人数达到了本年级在校生的85%。假设导致这一结果的真实原因是:这位教师对学生是否来听课和考试要求不严,学生易于蒙混过关。但在这种情况下,这位教师或教务部门对这一结果会解释说:学生选修的人数较多反映了这位教师的教学质量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