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呈现出从司法规范重建———审判方式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司法改革不仅开启了当代中国司法现代化的崭新历程,也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发展步伐。当下中国司法改革的突出问题是司法改革的全局性缺失问题,具体表现为司法改革缺乏统一性、计划性和系统性。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明确司法改革的价值目标,确定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制度的整体现代化;确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是推动司法改革深入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走反思性司法改革道路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基本路径,其关键是要反思司法改革的方法,尤其要注重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方法、综合研究方法和局部试点方法的运用。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司法文化的传统与现代化研究”(项目批准号:03BFX0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吴春峰法官对本文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凌霄法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