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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焕:宪政本质及路径:谁最需要宪政?

  

  几乎一夜之间,"宪政"两个字红遍大江南北。不为别的,只因为关于宪政,几家报刊几乎同时放了几声大响炮:

  人大法学教授杨晓青在《红旗》杂志撰文称宪政只是资本主义概念而不适合社会主义;切不可单独提"宪法和法律至上",否则容易掉入"宪政"的话语圈套;《环球时报》社论称"宪政"是兜圈子否定中国发展之路;《解放军报》称"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

  否定某某道路说纯属扯蛋!任何人不可能两次踏进世界上同一条河流,每个人、每个国家、每条道路都是在不断地探索前行,难道你爷爷你爸爸如果是扛锄头种田的,你也必须扛锄头种田,否则就是否定祖先的发展道路?今天的人们耕地用的是拖拉机,锄地用的是除草剂,难不成这是在否定刀耕火种的千年发展道路,死路一条?

  我们不妨来看看宪政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的中国是否迫切需要宪政宪政对谁最有利?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说,宪政的实质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洛克主张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以宪法为灵魂的国家权力的人格化,就是宪政

  如果说这个概念还不太好理解,不妨从宪政之母英国说起。1215年《自由大宪章》奠定了英国近现代宪政基础,是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是世界宪政之母。它确定了一些重要的原则:确立了法律高于王权的精神;开创了自由人权保护的先河;确立了权力有限的观念;促进了议会制度的确立。大宪章被西方学者称为英格兰自由的奠基石,它的沿革发展确立的精神是:自由民主不是"让多数人统治少数人",更不是指"让民众直接当家作主",而是指导"每一个人能够自己统治自己",宪政不是指"有宪法的政治",而是指"法律下的政治"。

  宪政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其中,"每一个人能够自己统治自己"这句话最为核心和关键,可以说是宪政的灵魂。它的前提就是把本该属于每一个个体的财产权利和自由权利(如迁徙自由、市场自由、言论出版自由)还给每一个独立的个体自己;同时把所有的权力哪怕是最高权力严格置于法律的管辖之下,使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法律下的政治"下对自己的行为和未来有一个明确的预期,而不是寄托于最高领导者(即使最高领导者本身的权力也是短暂的)喜怒无常的人性。这也就是政府和民众之间重新分配权力,在这个重新分配的过程中,公民的主体性和政府的合法性同时得到确立!

  在当下国人连基本的言论出版权利、基本的财产权都没有保障没有自由(土地被集体,房屋被限购)、而且贫富差距又十分巨大的年代,直接越过宪政谈民主,或者直接迎合民粹谈公平公正,都是太扯蛋而且极其危险的走钢丝,多半会堕入多数人暴政,会重新把国家和民族拉进地狱的深渊。而这个时候谈宪政虽然太奢侈,和与虎谋皮无异(因为权力都有自我扩张的滥用的本性,有些人权力掌控多数资源上瘾),但正因此,更显宪政、限政的珍贵。

  宪政首先是通过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生命权、财产权以及各种自由权,让这些权利回到哪怕最一无所有的人手里,而不仅仅是要"一人一票"。须知,英国民主和宪政最早的出发点就是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一开始甚至规定有一定财产的人才有投票权。它牢牢立足于宪政和民主的出发点--保障公民财产权,而财产权是一切权利和自由之源。你应该知道控制了肚子就控制了身体和灵魂这个常识,不信去看看莫言小说,看饥饿状态下是如何可以实现一个馒头诱奸无数女青年的。

  这样的权利首先对中国最广大的穷人有利--意味着你的土地你的农房你的户籍你的迁徙都是自由的,你的财产权利发展权利完全回到你自己手里,你可以实现"自己统治自己"而不需要别人代你作主了,这比你"一人一票"或者指望一个救世主去分别人的财产可靠多了,可持续多了。

  有人说这样一种与虎谋皮,"既得利益集团"不会同意。其实现有体制下没有永久的既得利益集团,只有短暂的既得利益集团--官员的任期都极其有限,今天你治下的一亩三分地全是你的,明天就全成了别人的。正是因为权力的短暂,所以每个掌权者都极尽"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之能事,我走后哪管洪水滔天,既有可能得到大量好处,也有可能为惨烈的政治夺权斗争和日后政敌清算埋下了伏笔。

  因此,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政,在限制官员利用权力寻租的同时,也限制了其他官员和政敌利用民粹情绪对他们的清算,不必把官场当战场、把官场当前线、把老婆孩子早早就提前送到国外"大后方"同时与国内的亲人长年遥遥相望。这对"既得利益集团"也是利大于弊。

  宪政对企业家阶层也利大于弊。它使竞争变得更加公平,使政府权力不再能够借民粹情绪对企业家阶层展开"杀猪运动"。

  总体而言,不论是对企业家还是官员群体,宪政在使他们中的一部分失去非正常暴富机会的同时,却在更大限度上保护了他们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之不因残酷的政治斗争和一些政客迎合民粹的需要而无端丧失。想想,如果真要借民粹或者其他理由"杀猪",首先杀的肯定是那些捞足了的"肥猪"才比较有油水!

  宪政对最高领导集团的好处更大!让o莫奈在《欧洲联盟》中说:"人终有一死,我们会被他人取而代之。因此我们不能传承个人的经历,因为它将随我们而去,我们能够留下的只有制度。"通过一个美好的制度安排,让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从此告别仇恨走向自由与繁荣,这样伟大的政治家必将名垂青史不说,就是从眼下迫切的经济与财政行情来看,宪政已是时不我待--现在由于政府权力过大、百姓权利过小导致地方政府无度征地举债、地方官员无度腐败、环境无度沦陷的政府主导经济的发展机制已经难以为继,其最后的成本一定要全部由中央来买单!有人认为只要开动印钞机就能对付,实则短视矣!到时候印钞机赶上不民众的愤怒、维稳经费、环境沦陷和地方债的膨胀!

  因此,宪政其实对中国各个阶层都有利,而且也已是当下中国的当务之急。它像清洁的水和清新的空气一样,是几乎每一个中国人的必须--少数惟恐天下不乱、欲置国家和民族于混乱与危险境地、然后趁乱打劫火中取栗发国难财夺国难权的除外!

  有人认为,一些宪政派学者不提出具体的实现宪政的路径,或以"开放党禁报禁"为具体路径,肯定要吓坏保守派的,其他人则担心突变引发大乱,因此也反对。所以宪政目标确定后,具体路径非常重要。宪政派学者除了要批判反宪政的谬论,更要反思自己,探索渐进的具体路径。

  这话我赞成,具体路径和方法在任何时候都比宏大目标更有价值。这也正是反宪政者也不能实现理论自恰的地方!他们只有宏大却自欺欺人甚至自己也不相信的伟大目标和空洞口号,却没有任何改进现实的具体方法和路径。

  在宪政道路上,可以有君主立宪,可以有民主立宪。在当下,贫富差距巨大导致民族和民粹情结浓得化不开、经济又陷入不景气的年代,对生命和财产权的漠视常常成为民粹派的基本特征,这种时候民主立宪当然是灾不是福。可行的路径是从立宪最初最原本的道路--"君主立宪"入手,由最高级别的党组织立法定规,实施宪政。具体从两个方面同时入手:

  一方面是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市场权迁徙自由权等等,尤其是财产权保障成为当务之急。财产权是一切权利之基石;有恒产者有恒心,稳定的财产权也是民心和社会安定之基石。当下中国多数民众尤其是农民连独立财产权都还没有,建设美好国家、实现中国梦岂不是空中楼阁?

  另一方面是严格限制公共权力,尤其是限制各级党的一把手的权力和政府干预微观市场的权力,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现在的中国式治理面临着法治不统一、政令不出中南海信息难进勤政殿的现实困境,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俨然是各地无法无天的土霸王土皇帝,而且是任期极其有限、追求短期经济和政绩利益、我走后把一切责任和后果留给中央和百姓的土皇帝。这对法律、党和中央的权威、地方百姓和自然环境事实上都是致命伤害。中央顶着个威权的名声,事实上除了对下级官员有任命权以外,很多时候名不副实。而任命权严重受制于信息不对称。何妨考虑先把司法、新闻、纪检独立于地方党委之外,由此实现对党政一把手的平级监督。

  具体路径和方法可以探讨,关键是,宪政是"把权力关进笼子,把权利还给百姓"的必由之路。任何权力都不是如来佛的掌心,都不是千手观世音,都不是孙悟空七十二变,因此社会必须实现由权治到法治的转变!

  历史学者马勇说:"晚清君主立宪时,反对声音不小。力主立宪的达寿告诉朝廷:实行宪政就是不与人民为敌,不与民意相违。如执意拒绝宪政,那么必将被民意抛弃,终被推翻。循世界潮流改专制为宪政,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无非是君主将某些权力还给人民,同时赋予人民一些义务。人民介入国家大事,自然落实了政治权力合法性。"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国,站在历史的节骨眼上。

  最后,改南唐后主李煜词结尾:

  威权春梦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环球"风,故国不堪回首雾霾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海蜃罢?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指缝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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