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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绍伟:郑永年与“政治垄断”陷阱——如何在宪政民主问题上混概念?

  

  我是在2009年8月开始注意到郑永年先生的逻辑问题的。当时郑先生在凤凰卫视的《世纪大讲堂》上讲“民主的现实考量”,我一看,这个人怎么那么面熟,一查,果然是北大国际政治系的“85研”,我曾经是北大国际经济系的“86研”,所以,我和他有可能在北大46楼或“学三”之类的地方见过面。他的宪政民主逻辑我就更熟了,下面我讲讲他的理论有什么问题。这篇文章只作纯逻辑分析,我感兴趣是他的学术逻辑的彻底性,不是他的规范主张的具体内容。

  

  1,西方宪政民主有没有统一的模式?

  

  《世纪大讲堂》的那场演讲,郑先生突出了两点:一是西方宪政民主没有统一的模式,二是宪政民主的独特价值,应该策略性地去实现,而不是不顾条件地去追求。这种“民主有益论”确实是一般中国大众比较容易认同的观点,也是一种不同于原教旨的“民主优越论”和左倾的“民主危险论”的中庸看法。

  但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所谓的“西方宪政民主没有统一模式”其实是话中有话的。我当时边看电视、边把这一点记下来,我的第一感觉告诉我,从这个观点可以推导出很多非常荒谬的结论。果然,几年来,我在网上真没少见郑先生的文章,逻辑矛盾越来越明显,2011年5月18日的这篇《新加坡是优质民主》可能最为典型,2013年6月18日的这篇《中国的“宪政”之争说明了什么?》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

  让我从头一步步分析。什么叫“西方宪政民主没有统一模式”?这话听上去合情合理,因为英国有英国的模式,法国有法国的模式,美国、日本、瑞典等等都有不同的模式。但是,这句话说的不是这些,这句话的意思是那句没说的话,即:新加坡和中国也可以有不同的宪政民主模式。真是滴水不漏、天衣无缝,不仅老百姓无话可说,连读书人恐怕也难以反驳。

  郑先生确实高明,能让人上当不算什么,但能让人上当、又能让人不知是如何上当,他就厉害了。这里的门道究竟在哪里呢?当然是在逻辑前提上,所谓“西方宪政民主没有统一模式”,其实是一个完全错误的判断。一般人看不出来,因为模式两字有双重含义:一是原则意义上的含义,二是具体机制上的含义。

  中国人为什么读不懂马克思的《资本论》呢?因为《资本论》第一章第一节讲的“使用价值”也有类似的双重含义,马克思也像郑先生那样,把读者的注意力全部引到具体的含义上。当大家被绕进了“具体的使用价值”时,“抽象的使用价值”就给绕没了,结果,马克思就把大家绕到了劳动价值论那里。考学生和学者的逻辑能力,《资本论》第一章第一节不可多得。同样,郑先生把大家被绕进了“具体的宪政民主模式”,“抽象的宪政民主模式”就给绕没了。

  我手头上有很多本郑先生的书,包括《中国民族主义的复兴》、《全球化与中国国家转型》、《论中央-地方关系》、《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郑先生评论集》等等,他的研究领域碰巧也是我的兴趣所在,但我还没有读到郑先生写的关于哲学方法论的书或文章,所以,我把郑先生定位为一个知识型的研究者,不是智慧型的。作为一位中国问题研究专家,郑先生当然不缺乏智慧,但在宪政民主模式这个核心问题上,郑先生的理论水准让人吃惊。下面让我直奔问题所在。

  具体的宪政民主模式,可以涉及共和制-君宪制、总统制-内阁制、一院制-两院制、单一制-联邦制、简单投票制-复合投票制等等。在这些具体的方面,西方的宪政民主模式确实有所不同,如果考虑各国的宗教文化和福利制度,它们的差别也许比想象的还要大。但是,一个学者如果从这里把自己的理论引向“各国的宪政民主模式都可以不同”,他就既可能有逻辑能力问题,也可能有人品诚信问题,甚至两个问题兼而有之。

  为什么?因为现代意义的西方宪政民主,在抽象的意义上确实有、而不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这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西方宪政”、“西方民主”、“宪政民主”、“自由民主”、“议会民主”等等。西方宪政民主在具体机制上是不统一的,但西方宪政民主在抽象原则上是完全统一的。西方宪政民主的这个统一的抽象原则包括四大方面:多党竞选,分权制衡,自由舆论,公民社会。缺了其中的任何一条,特别是前三条,我们就不能把它称为“西方宪政民主”。这显然不是一个什么高深的哲学问题,这是任何一个诚实的民主研究者都必须驾轻就熟的基本功。

  

  2,宪政民主问题的要害在哪?

  

  关键的地方到了。我们的有些学者,就是不老老实实地“做学问”,而是专门在一些重大概念上“做文章”。在“西方宪政民主”这个问题上,他们不是老老实实地把“西方宪政民主”和“非西方宪政民主”区别开,而是把“西方宪政民主”和“非西方宪政民主”通通称为“宪政民主”,然后把背后最关键的“政治垄断程度”问题抛弃。

  是因为“西方宪政民主”和“非西方宪政民主”说起来麻烦吗?是,也不是。“非西方宪政民主”说起来是不方便,提“东方宪政民主”也确实有点别扭。但更重要的是,大家似乎都觉得“宪政民主好”,所以,提“宪政民主”而不提“非西方宪政民主”就有名正言顺的考虑,名正言顺的考虑也就是混淆视听的考虑,混淆视听的考虑就是糊弄大众的考虑,糊弄大众的考虑也就是学者立场至上的考虑。

  事情明摆着,一般老百姓,谁搞得懂宪政民主应该全部包括“多党竞选,分权制衡,自由舆论,公民社会”四大方面呢?这只是其一。其二是:笼统而言,“西方宪政民主”和“非西方宪政民主”确实可以统称为“宪政民主”,特别是把背后最关键的是“政治垄断程度”问题抛开的时候。

  但是,专家和老百姓的区别就在于,老百姓可能永远糊涂,专家却必须时时清醒,因为专家就是吃这碗饭的。专家除了知道“笼统而言”外,他还应该知道什么叫“具体实质”。宪政民主问题的“具体实质”就是,“多党竞选,分权制衡,自由舆论,公民社会”是缺一不可的四大方面,缺了哪一项,就不仅不能叫“西方宪政民主”,甚至也不能叫“宪政民主”;即便你抛开了这四条,“政治垄断程度”问题也抛不开。

  郑先生一定要把新加坡的政治体制往“宪政民主”那靠,好,我没意见,但我有理由要求郑先生,老老实实把新加坡“宪政民主”称为“非西方宪政民主”或“东方宪政民主”。注意,我这里不是在要求他用我所规定的逻辑,我是在用郑先生自己使用的逻辑。郑先生的逻辑是:文化不同,东方的宪政民主可以与西方的宪政民主不一样。对,好极了,是不一样。在学术界,“宪政民主”的四大含义是约定俗成的,所以,为了使郑先生所强调的“不一样”更加清清楚楚,我们大家就谁也别混,干脆彻彻底底地把“西方宪政民主”和“非西方宪政民主”分开,让本来就不一样的真正不一样起来。

  看一个学者讲不讲理的关键时刻到了。我上面用的完全是郑先生一直信誓旦旦的“东方宪政民主可以与西方宪政民主不一样”的逻辑,按照郑先生自己的逻辑,他应该比任何其他人更希望把“西方宪政民主”和“非西方宪政民主”分开,并用“非西方宪政民主”或“东方宪政民主”去称呼新加坡的政体。但是,我就不,我郑先生就不这么做。你方绍伟说我混,我就混,我就是要把“政治垄断程度”问题混掉。

  显然,学问做到这,就已经不是什么真理问题了。那又是什么问题?当然是利益问题,真理必须服从利益(包括精神利益)。碰巧,在我的书架上,郑先生的那几本书正好与韦伯的《学术与政治》一书放在一起。搞清楚了郑先生的大逻辑后,我再翻读韦伯的书,就会有更加不同的心境了。

  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马克思生前只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二、三卷只是手稿,有人认为马克思自己已经发现了一卷和三卷之间的矛盾,所以,这部耗时40年的巨著没在他生前全部出版。将心比心,40年的心血变成一个逻辑矛盾,有谁愿意自我否定呢?马克思尚且如此,不要过高要求郑先生好不啦?

  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我在北大时,发现大家对陈岱孙老教授十分敬仰,我也感觉他为人特别好,但我认真研读了他发表的唯一专著《从古典学派到马克思》之后,我无论如何也无法敬仰起来。这些大学问家,逻辑糟起来,那真的不是一般地糟啊。马克思、陈岱孙、郑先生,我认人只认逻辑。群众认为伟大的人,在我这要经过“欺佛踢圣”的关。虚名都是有水分的,虚名喜欢无脑,但虚名最怕的是逻辑。

  

  3,郑先生的大麻烦在哪?

  

  当郑先生说“新加坡是优质民主”时,郑先生的大麻烦就来了。我当然知道郑先生说过,西方民主在发展中国家搞出了不少“劣质民主”,这些我们都看得到。但新加坡的的确确是“非西方民主”,郑先生最多只能说“新加坡是优质的非西方民主”。

  “西方民主”和“非西方民主”的最关键区别是什么?“宪政民主四条”中的多党竞选和分权制衡,可以象新加坡那样硬作假,所以,区别的关键是第三条:自由舆论,包括结社自由、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其中结社自由最重要。自由舆论也是判断“政治垄断程度”的关键。

  新加坡的自由舆论在全亚洲属于最差的一档,相邻不太远的菲律宾,自由舆论在全亚洲属于最好的一档。我们都知道,菲律宾的社会经济状况完全无法与新加坡比美,所以,许多人也象郑先生那样,说新加坡的好,接着还说自由舆论的不好。可是,“是非”是一回事,“好坏”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你认为新加坡好,就把“是非”问题与“好坏”问题混起来。我在这些问题上也含糊过,但我主张知错就改,我主张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是西方宪政民主就是西方宪政民主,不是就不要死撑,别混,老老实实称之为“非西方宪政民主”,因为称为“专制”或“威权”是不大好听。

  郑先生的大麻烦就在于,他想一箭三雕:一是不好听的“专制”或“威权”他不用,二是好听的“宪政民主”他要,三是“宪政民主”里最实质性的“自由舆论”他不给。得,天下数你最聪明,好东西全是你的,高调子全是你唱的,然后别人想要的自由舆论你就是不管,并硬说那东西不好,根本不管人家“好不好都要”的愿望。

  郑先生著作等身,但他居然说:“民主本质不是多党,而是竞争,是否竞争出高素质的政治治国人才,是否给人们带来好的生活”。奇怪,没有自由舆论,还有竞争可言吗?谁跟谁竞争啊?李光耀和李显龙自己跟自己玩吗?“政治垄断程度”问题可以装作看不见吗?能因为你觉得新加坡的一党垄断好就硬说竞争不必包含多党吗?“好坏”跟“是非”能是一回事吗?另外,给民主加上“结果好”的含义也要特别小心,西方民主讲“程序正义”,东方民主才讲“实体正义”。东西方民主一锅粥煮,这样不好,要么是脑子不清,要么是故意脑子不清,总之不好。

  说着说着,就到了我认为的宪政民主研究者必须过的两大关了。第一关叫做“政治自由关”。我认为,否定西方宪政民主的统一性不是郑先生这样的“民主有益论者”的疏忽,而是他们对一个根本性的“民主难题”的理论回避。这个理论难题就是:“政治垄断程度”是个什么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西方政治自由(自由舆论)的开放性及其后果?

  这个理论难题,其实正是在策略上批评、但在价值上认同西方宪政民主的所有“民主有益论者”的困境。由于回避了这个难题,郑先生无法告诉我们,多一点即便是“虚伪的”政治自由有什么不好?对谁不好?为什么不好?因此,郑先生也就无法用“一国一个宪政民主模式”去说明“没有政治自由的新加坡模式”到底好在哪里。原因很简单,你用“结果好”是无法服人的,西方宪政民主的真谛是“过程好”,是“好的过程让人好好看”,何况“结果好”并不能保证“结果永远好”,除非你象李光耀那样出来说:我说好就是好,争什么争?我自己用“民主公地悲剧”解释了这个“政治自由”的难题,但这个理论现在似乎还没人能懂,这里不提了。

  第二关叫做“民主操作关”。由于我坚持“冷酷实证”,不支持也不反对任何类型的宪政民主,所以我对这一关没有发言权,只有评论权。“民主操作关”说的是,如果象郑先生那样回避西方的政治自由问题,“宪政民主”就成了一个模糊的概念,宪政民主的价值、条件、策略等等都变成了一笔糊涂帐,并且是一个强权说了算的操作问题。要害之处是,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其区别和好坏就变成了永远扯不清的问题。

  我注意到郑先生经常对中国的宪政民主指指点点,可由于上述的逻辑问题,我发现他的几乎所有“规范主张”都有问题,他的著作里也只有实证的部分是可取的。在我看来,郑先生的宪政民主理论不是有助于弄清,而是进一步地搞乱了中国人的思想。本来中国人可能只有一个西方宪政民主幻想,现在又因为他这样的学者而多了一个东方宪政民主幻想。郑先生功不可没,可中国政府知道提“宪政”意味着“党在法下”,郑先生想混概念,中国政府认为无法混,因为“宪政民主”与“党的领导”本来就势不两立。

  在中国问题的研究上,郑先生最大的麻烦,是让人们永远在理论与现实之间晃悠、永远在普遍与特殊之间晃悠、永远在学术与政治之间晃悠、永远在一党宪政民主和多党宪政民主之间晃悠。仅此而言,他跟中国的任何苏式学者没有任何区别。当然,比这个麻烦更大的,是郑先生不怕麻烦。反正人活着,有的只是不同的麻烦。我们就不必去猜测这是个利益问题、思维问题还是能力问题了。

  有人说,我们干脆不要去管什么“宪政”或“民主”的提法了,就看其中的“多党竞选”、“分权制衡”、“自由舆论”的具体内容吧。可是,这哪里是什么概念问题?那些概念对应的都是具体的现实问题,特别是“政治垄断程度”问题,这个本质问题谁也别想绕过去。你只能在中国的具体情况下选立场,你不可能回避那些概念对应的具体现实。

  我的任务是摆事实、讲道理,你的任务是选择支持还是反对“宪政民主”。你可以像郑先生那样选择支持还是反对特定程度的“政治垄断”,你可以说特定程度的“政治垄断”好或者坏,事情清清楚楚,谁也不要掉入这个“政治垄断”程度的概念陷阱,最后把“利益冲突”的本质问题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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