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变法家的梁启超曾作《王安石传》,称道“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可谓惺惺相惜。梁氏之考证与评定一改宋代以来道学家对王安石的负面评价,还这位中国11世纪的伟大改革家以迟来的历史公道。
王安石变法之初,英国正经历诺曼人征服后的阵痛,欧洲大陆则陷入中世纪的二元主权纷争,而北宋王朝也正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面临着国家治理上的决断。当此时,东西方均在厚实的古典资源与现实混沌之中殚精竭虑,思索伟大的古今之变。如果说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在于结束战国割据并奠定古典中国政治框架的话,王安石变法则具有一定的面向现代世界的意义,尤其是《青苗法》、《市易法》等开国家干预经济之制度端倪。
赵明的《文人政治的一曲悲歌——王安石变法启示录》以王安石变法为轴心,从北宋灭国的历史责任切入,起点为北宋立国,终点为靖康之耻,相当于北宋史的一次重述。
变法的“三不”原则
王安石最为人称道者即为变法的“三不”原则,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尽管这三个原则可能主要来自于反变法派的刻意概括,抽离了王安石具体论述和政策的针对性,然而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恰又显得十分精到。
该书若干章节对这三原则作了展示。首先是“天变”,反变法派常常利用灾异事件攻击新法,王安石针对此种“天人感应”传统下的儒家解释框架,提出了“不足畏”的针对性解释;其次是“祖宗”,针对赵匡胤定下的祖宗之法,反变法派言之凿凿,道貌岸然,神宗之后的大宋宗室与大臣也常常以变乱“祖宗之法”加罪之,王安石针对性地提出了“法其意”的主张,在逻辑上表明了祖宗之法具体规则的“不足法”;再次是“人言”,这里涉及新法触动的几乎所有社会阶层的反弹,其最烈者为保守派士大夫和地主工商阶层,更有作为反对派代言者的王朝谏官。王安石针对性地提出了变法需要坚定理性立场之主张,对“人言”或者置之不理、或者对持论者予以放逐,可见其“不足恤”。
抽象地看,“三不”原则具有强烈的理性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倾向,在为改革提供充足精神动力的同时,却丧失了制约改革偏颇的规范性资源。偶然的天灾以及反变法派的扭曲解释固然需要反击,但“天道有常”不应质疑,而要加以正确解释和守护,否则任何凡间变法不过是政治权力与精英人士的自信妄为而已;祖宗过时的法则固然要变更,然变法需注意传统与当代的连续性,对历史与传统进行创造性解释与转化,同时对祖宗之法的内在智慧也需更加充分地体认和发扬;虚妄人言固然不足恤,然而谏官自由不可废,民间议论不可止,对变法之议应以理服之,而非简单地以力去之。
王安石的变法自信实际上来自于以下诸方面:第一,梁启超评价其学术“集九流之粹”,使得其可以杂糅诸家优长,具备理论综合之自信,不囿于儒门一家,其变法措施大有法家之气象;第二,王安石在地方从政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政改革经验,新法中部分措施已在其地方任内实践过,这使其相对于清谈派的士大夫又具有了实践自信;第三,对于太祖以来“文治靖国”之立国传统的利弊有着异乎寻常的清醒认知,明确判断出祖宗之法滋生出的官僚化和文弱化的国家政治精神,不足以应对复杂的内忧外患,不能够补足国家能力的不足;第四,宋神宗的全力支持,这是王安石变法得以持续展开的最重要支柱。当神宗有所妥协时,新法就会走样,而神宗驾崩后,新法更遭到了司马光等人的废止;第五,新法的实际成效,尤其是通过新法获得的国库收入以及因此取得的军事胜利,进一步巩固了变法的正当性。
士大夫的国家理性
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反变法派之所以护“祖宗之法”无功,就在于因循成例,墨守成规,对国家理性的认知不足。这在商鞅变法之世亦有体现。商鞅之法家能够在诸侯与诸子大争之世胜出,奠定变法典范,不仅在于超脱了儒家国家理性之不足,而且超脱了早期法家内部侧重“术”与“势”的支流在国家理性上的欠缺。经董子统合与汉武更化,中国士大夫的精神结构中已经不存在单纯的原儒,亦有着国家理性的某种自觉与承载,只是由于治学经历、行政经验、政治判断等各有侧重,其国家理性之强弱有别罢了。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文治传统下士大夫忧虑天下、积极参政的重要事件,成为北宋乃至整个宋王朝国家治理的新型框架,赞成者或反对者均需以此为对象。王安石新法体系在北宋神宗之后数经反复,典型如司马光尽废新法,而宋哲宗亲政后尽复新法,南宋开国皇帝赵构则将北宋亡国责任归于新法。王安石、宋神宗与新法已呈三位一体之势,但终归未能挽救宋王朝不断衰朽的命运。
作为11世纪的中国改革家,王安石在其士大夫传统中尽到了本分与创造性,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精神与制度遗产,即便是变法从设计到执行的一系列缺陷,也可为后世鉴。悲歌悲于当世一时之成败,然不悲于千古之传颂与今人之发掘。该书就是一次极好的当代回敬。
出处: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