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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飞:“血债”背后隐藏巨大的政治危机

  

  近300重庆民工,因四个多月工资近500万元被项目业主拖欠,遂罢工抗议。不料,项目业主找来全副武装的人员,对工人实施蓄意报复。6月29日,这一惨剧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发生,十余名重庆民工伤亡,其中1人死亡,2人失踪,6人伤势严重。(重庆200名讨薪民工遭数百人围殴 1死10伤, 2007年07月01日,重庆晨报。)

  时至今日 ,这样一起恶性事件发生后,除了河源市东源县警方及民工原籍重庆市开县政府出面以外,没有看到广东省、重庆市公安厅等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介入,甚至于全国的媒体调查也仅有重庆晨报参与,新华社及其他全国重要媒体没有自己的独立调查。而重庆和广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教授,这个时候都保持了可怕的沉默,他们大都只有对于中央领导批示的案件才会“强烈抨击”。

  要回自己的钱,却要付出血的代价,公平正义在哪里?可以想象,此时,那些受害的重庆民工的委屈和愤怒,没有基本尊严、没有人道待遇、失去基本的生存权力,这时,只要是有血性的人而不是象牲口一样的奴隶,他们做出任何事情包括违法犯罪都是符合人性的。7月2日,有广东媒体依据河源市东源县警方的定性,将“6•29”重庆民工广东讨薪遭暴打致死事件报道为斗殴事件,引起“6•29”重庆民工临时维权组强烈愤慨。(重庆开县官员称对事件被定性为斗殴愤怒, http://news.sina.com.cn/c/l/p/2007-07-03/062213361255.shtml,2007年07月03日06:22 重庆晨报。)其实,在人的基本生存权受到威胁的时候,即使是斗殴也可以理解。

  中国有1.2亿农民工在城市打工,8000万农民工在乡镇企业(http://my.clubhi.com/bbs/661473/35/78455.html),2007年3月14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称,截止3月11日,外省返岗民工和新入粤民工合计已超过930万。其中新民工约135万人,超过80%流向珠三角地区。他们的收入很低:2006年在珠三角地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平均工资为1298元/月,首次超过长三角(1296元/月),也高于闽东南地区的1259元/月。(珠三角外来工薪酬首超长三角 930万民工入粤 ,http://stock.hexun.com/column/detail.aspx?id=2100247,2007.03.15 ,信息时报)这个庞大的劳工群体,收入极低,基本上没有行使选举权、参加工会组织的机会,更不用说行使宪法规定的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的自由,他们的权益无法通过正当渠道维护。

  在这样的情况下,先不去说什么政治权利,民工的讨薪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就往往出现类似于河源市的血债案件。

  2007年5月至6月,网易关于“讨薪”的报道就有8条,只看标题就足以让人震惊:为工人讨薪被砍断手筋 老板称自卫 (2007-06-06);广州20多名工人爬上4层厂房楼顶讨薪 (2007-06-06);靖江两讨薪民工被砍成血人 砍人者逃之夭夭 (2007-06-05);10名民工集体讨薪遭追砍 其中2人被砍成血人 (2007-06-05);男子爬上30米高塔吊讨薪 近千人围观 (2007-05-25);民工4000元工钱被扣3800元 持刀讨薪致1死1伤 (2007-05-18);四川2500名农民讨薪38年无果 (2007-05-10);《民工讨薪被群殴》续:老板娘指挥殴打被刑拘 (2007-05-08)

  无权者的权利,除了用血泪、生命向社会和有权力者呼救以外,就是直接的反抗。这一点,共产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有过让我们深信无疑的论述:“无产者在战斗中失去的是锁链,得到的可能是整个世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1.2亿、930万,这么庞大的群体,社会却没有足够的措施保护他们的权益,我们也先不谈政治道德和社会正义----尽管我认为这才是重视和维护他们的根本原因,仅从功利和稳定的角度来看,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政治危机。无权利、被忽视、低收入,具备了领袖们所说的反抗的基本条件,这意味着,一旦有导火索,他们如果参加骚乱,一个城市、甚至于整个国家将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一个社会将为长期积压的矛盾和心理失衡付出可怕的代价。这不是耸人听闻。

  在美国,长期积压的种族矛盾,曾经导致1991年著名的洛杉矶骚乱。1991年3月3日,在美国洛杉矶,4名白人警察在追捕过程中殴打黑人疑犯罗德尼•金而被人偶然摄入录像镜头,4名警察在加州遭到起诉。1992年4月,加州地方法院陪审团作出裁决,宣布4位警官无罪,仅仅两小时后,熊熊大火在洛杉矶四处燃起,大骚乱共造成50多人死亡、2000多人重伤、1万多人被捕、上千家店铺被烧毁,财产损失达到10亿美元。1993年4月,联邦地区法院重新作出裁决,4名警察中的鲍威尔警官和孔恩警长被裁定有罪并最终被分别处以两年半徒刑。1994年4月,罗德尼•金在州法院的民事赔偿案中胜诉,获得了总额高达380万美元的伤害赔偿,摇身一变成为百万富翁。

  在中国,类似的事件大家都不会忘记。在现代社会,如果不靠民主法治和公民的民主权利去化解矛盾、增进和谐,迷信强大的警力和其他国家机器可以维护稳定,是非常可笑的,也是不道德的、不负责任的。

  要从根本上避免血债案件的发生,就必须让广大底层劳工有实现自己权利的方式,而其具体途径,文明社会早就有相对成熟经验可以提供:加大新闻自由的开放度、解除新闻审查,让各企业和地区成立由员工选举的工会组织,落实民工的选举权、选民可以罢免对重大侵权事件麻木渎职的人大代表,将公民的游行、示威、结社的自由落到实处,增加规定劳工的罢工自由等等。

  有人可能会担心上述措施会危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是,应当看到,这些措施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可以实现的,民主法治、保护人权与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一致的。而现在劳工权利无保障、法治难厉行的严峻现实,恰恰酝酿着危及现行政局的危机,兴亡百姓苦,那样的危机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2007.7.3.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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