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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伟:学院、医院和法院:现代圣殿中的未竟之业

  

  在钱钟书先生最著名的小说“围城”里,有一段非常精彩的情节。

  男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洋获“博士学位”回国后,回家乡拜见父母。此行轰动乡里,随即被请到当地学堂演讲。但去演讲前不小心穿错了长衫,将预先准备的演讲稿子忘在家里,于是上了讲台就信口调侃说到:“ 西洋文化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各位在任何历史教科书里都可以得到,不用我来重述。…… 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 此言一出,举座面面相视,尴尬万分,“那记录的女生涨红脸停笔不写,仿佛听了鸿渐最后的一句,处女的耳朵已经当众丧失贞操。”最后,学堂的校长一脸莙状地致词说:“今天承方博士讲给我们听许多新奇的议论,我们感觉浓厚的兴趣。方博士是我世侄,我自小看他长大,知道他爱说笑话,今天天气很热,所以他有意讲些幽默的话。我希望将来有机会听到他的正经严肃的弘论。”…… (见小说“围城”,钱钟书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7-38页)

  方鸿渐的玩笑实在开得大了点儿,以至于前来提亲的人也不免退避三舍。其实,如果方鸿渐去演讲前穿对了长衫,有关西洋文明之正经严肃的弘论,他还是可以讲出很多的。

  西洋文明到底给我们中国带来过什么像样的东西?对这个问题的追问和考验从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了。时间是个奇怪和可怕的东西。它既能让原本模糊不清、无足轻重的东西大放异彩;也可以让本来清晰可辨、举足轻重的东西变得淡然失色。

  假如我是方鸿渐,我会说,近百年来,西洋文明实实在在给我们中国带来过三样特别重要的好东西,这就是:学院、医院和法院。

  

  关于学院

  

  我们先来谈谈学院。一百多年前,中国是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学院的。这里所说的学院,主要指大学和近代流行的培养专业人才的学校。

  私塾教育曾一直是中国教育的主要形式。私塾的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比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义》、《弟子规》、《孝经》等启蒙读物;还有如唐诗宋词、《左传》、《史记》等。听长者说,私塾是古人读经的圣地。

  千百年来,尽管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太学一类的官方学术体系,还有发达的科举取仕制度,民间还有一些勉强不随王朝更替而存在的书院体系,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学院,尤其是大学教育体系,还是一百年多年前从西方引来的东西。

  1894年的甲午战争,由西方引进的技术装备体系打造的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正式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1898年戊戌变法,一系列政治变革启动,京师大学堂这一现代大学的雏形也正式诞生。世纪之交,庚子之变等一系列深重的民族灾难动摇了几千年传统的基础。1902年颁布壬寅学制,次年再颁布癸卯学制,形成中国最早的近代学校体系,1905年科举制度被正式废除,一批以西学为主的新式学校兴起。

  1906年,美国伊利诺大学校长詹姆士写信给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建议利用庚子赔款在中国兴办教育。他说,中国正面临一次革命,哪个国家能够教育这一代中国青年,它就能因此而获得在精神和商业上的影响,也就是说要通过知识上、精神上的影响支配中国未来的领袖。

  有人认为,20世纪中国大学运动有一个划时代的亮点,那就是蔡元培掌校的北大开创了现代大学精神。然而,它在百年中国的历史上只是昙花一现。蔡元培认为,大学并不是贩卖毕业证的机关,也不是灌输固定知识的机关,而是研究学理的机关。蔡元培强调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原则,容纳丰富而多元的人类智慧。(参见:20世纪中国大学运动与大学精神,文/姚国华,21世纪经济报道  2007-05-28 16:41:30)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两所独特的“大学”后来大致掌控了20世纪的中国命运,这就是国民党的黄埔军校和共产党的延安抗大,它们先后各自培养了一群有救国理想的青年精英群体,成功建立了统一的国家政权。蔡元培曾主张的“超然人”教育致力于追求长远效用,以便使大学独立于任何政治团体以保持鲜明的个性。但是,这种理想显然在当时的中国缺乏生长的土壤。结果,政治化的“准大学”还是破土而出,先声夺人。

  胡适认为,国家可以没有军舰,但不能没有大学。人的改变永远是第一位的。现代大学作为一个西方引进的教育形式,长期以来,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一个实用性的社会机构,一个训练未成年人并给予其用以来日谋生文凭资历的机构。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中国近代历史上独立大学的缺位,用以建构现代文明所必须的文化准备也随之缺位。中国在走向世界现代化的道路上曾再三被动,与此不无关系。

  中国有两千多年帝制皇权和政治本位的深厚传统。整个社会对于政治权力的依赖和迷恋使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深信:只有寄托于政治权力,人们才能满足改变现实的所有诉求。由此,现代文化的建构和现代公民社会的共识,往往是镜中花和水中月。很多证据表明,中国社会的官本位现象并不起止于当权者的宫廷之中。

  我们遗憾地看到,今天,中国的大学正在显示出官场的所有特征。越来越多的第一流学者在争当领导,因为道理很简单:在今天的中国,只有拥有一定的行政职位,才能够优先获得甚至垄断那些稀缺的学术资源、政治资本和商业机会。著名学者、北大教授陈平原在出席广州大学学校文化建设论坛时语出惊人,大学行政主导倾向太突出,使得“中国大学越来越像官场。”

  中国从20世纪初大学运动仅仅昙花一现,这值得我们民族深思。在中华民族实现复兴的21世纪,我们应重建逝去的大学精神。

  还有,另一个问题也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以为,目前所谓方兴未艾的“读经”(读四书五经)和回到“孟母堂”之类私塾的思潮,其中隐含着一个很大的陷阱,这就是对被历史已经证明是摧残青少年的教育形式的复辟。且不说这是一套20世纪初军阀们已经操练过的陈旧路数,明眼人都不难看出,在违反现代教育科学原理的前提下,强迫儿童、青少年去读他们根本不懂的东西,并不符合培养现代公民的需要。再加上中国的实际情况,无异于进一步加重青少年的负担,对中国的发展有害而无益。

  

  关于医院

  

  我们再来谈谈学院。一百多年前,中国也是有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医院的。

  有人考证说,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有医院的国家。其证据是在《汉书》上记载有我国最初的医院形式。比如公元2年,“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平帝纪》卷十二)。其实,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居民隔离病宅,与现代意义上的医院还完全不可以同日而语。

  欧洲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促使医学科学由经验医学转变为实验医学,出现了医学大发展时期:中欧以及德国的医学繁荣,使人体解剖开始作为一种科学问世,促使生理学、病理学、细菌学等相继建立;1889年临床实验室在医院首先设立,1896年第一次在医院使用X光片诊断疾病,1901年血型的发现为病人输血提供了安全保障;1903年,心电图第一次在医院用于诊断心血管疾病;在生物医学的病因学、病理学上有了大量的发现;在基本完善了消毒法之后,青霉素的发现与其临床应用,碘胺药的发现与应用,以及随后发展的抗生素药物等,为临床治疗提供有效的手段。19世纪中叶,英国的南丁格尔创建了护理学,使医院的医疗服务与生活服务结合起来而发展成为一个护理体系。

  中国建立接近于现代形式的分科医院大约在1850年前后,其中和外国传教士有关。如1828年,英国传教士高立支在澳门建了第一个教会医院;1835年,美国传教士伯驾又在广州建了医院(即后来的博济医院),这也是美国在远东及我国建立的第一基督教会医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据不完全统计,基督教会医院达340所,遍布全国许多城镇。

  记得我在中小学上历史课时,老师们告诉我们说,清朝末年,帝国主义列强为了达到瓜分中国的目的,除使用政治、军事、经济等手段侵略我国外,还派遣了大批的医学传教士在我国民间行医、办医院,在利用小恩小惠蒙蔽中国人民的同时,把办医院作为了一种侵略手段。

  这类仇恨教育曾对我们这一代人影响尤深。在我年幼的时候,每当我站在街上用那种不諳世事的眼光注视着北京协和医院的招牌以及那些西方人在中国遗留下来的教堂时,我时常会以为,里面或许一直还暗藏着当年西方帝国主义国家派来的间谍和特务。

  西方教会医院的大量涌入对中国传统医学倒是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现代医学作为现代科学的一部分,现在已经被全世界绝大多数文明国家所接受。由于政府的特殊保护,中国的传统医学(其重要代表是中医药)在中国还有很大的市场。很多支持中医的人甚至觉得中医是世界上很多传统医学中的另类,其它传统医学应该灭亡,而只有中医可以和现代医学分庭抗礼、平起平坐。媒体和民众间屡屡出现爆炸性新闻,现代医学不能解决的医学难题,都让中医解决了。

  依照我在国外生活了十几年的观察,以美国为例,包括中医在内的所有的传统医学都不受主流社会的承认。除了按摩、正骨、静坐以及太极拳等这类世界各地都擅长的民间养生服务外,中草药等传统中医并没有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受到特别重视。其实,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证明,世界上某一种医学难题是由中医攻破的。相反,像天花、白喉、麻风病、伤寒、肺病等危害人类生存的疾病,无一例外是由现代医学克服的。

  据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一个医学研讨会上,一名来自国内的著名中医向会议宣讲自己新开发出的一个具有“排毒”功能的新药。当场就有一位美国医学教授很有礼貌地提出异议:尊敬的中国医生先生,我本人一向尊重不同种族的文化传统,对中国的古老文化也不曾抱有任何偏见。但是,关系到治病救人这样的大事,我在此不得不问一句:您的药到底排的是什么“毒”,您是怎么排的“毒”?不难预料,对中医来说,这是个无法明确回答的尴尬问题。

  在冯小刚的“我把青春献给你”一书中,提到读心理学出身的导演英达认为,中医的唯一作用就是心理暗示,但心理暗示不是医学的范畴(见冯小刚著“我把青春献给你”,第160页)。英达的说法有些绝对,但也不无道理。中医中药在还没有获得令人信服的研究成果之前,需要承认,它对信奉中医的人们具有强烈的心理暗示功能。其实,在现代医学中也有所谓精神安慰剂之类说法,这和传统中医的这类效用倒是异曲同工。假如服用中药后即没有副作用又可以获得精神安慰,何乐不为呢?所以,对中医药的安全性监控,从法律意义上说,并不是多此一举。这一点,与“爱国主义”这一宏大命题并不相干。

  人们大概已经注意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要是病人去法院状告中医误诊的话,法院大多是会判病人败诉的。前不久,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节目播出了一个很有趣的案例。北京的一位年近五十的妇女怀孕后被中医误诊成更年期综合症,结果导致这位妇女和家人身心和财力的损伤。法院的判决理由很简单:作为一个正常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你自己应该知道自己会怀孕的。你为什么不去化验而去让中医摸自己的“喜脉”呢?最后,这位妇女的官司打输了,只好自认倒霉。反过来说,假如被告是西医的话,法律上的举证责任就只能倒置了,法官会毫不犹豫地判决:作为一个医生,你为什么会误诊?你是怎么做的化验?你是怎么做的透视?这位西医可能被吊销执照并赔偿损失,最后身败名裂。电视节目的主持人最后提醒观众说:生了病最好到正规的医院去看病。言外之意,中医院似乎不属于正规医院的范畴。不知道中国卫生部的官员们看了这个节目会作何感想?

  法学教授方流芳先生的大学本科时的专业是中医。80年代中期,我和他一起毕业留校后共事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所。有一天,我突然问他,你是学中医的,你觉得中医这东西到底灵不灵?老方没有回答,只有一脸的苦笑,记得他当时不停地摇头,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我了解老方的为人,执着、认真,正直。我不须多问,已经不难想象,方教授当年“弃医从文”的决定除了不乏鲁迅式的“拯救国人灵魂”的念头外,恐怕还多少有些对中医专业的失望和无奈。

  我们知道,良医有两种:一种是自己能够把病人治好;一种是知道自己治不好而把病人推荐给治得好的医生。我以为,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应当铭记希波格拉底的那段著名的誓言:“我将牢记医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我不知道的时候就要说“我不知道”,我不应该感到羞愧。如果其他的专业的人士能帮上我病人的忙,我会请求他们的帮助。我一定要避免两种不正当的倾向:过度治疗和无作用治疗” 。我想这才是作为一个医学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

  我无意介入酣战淋漓的中西医辩论,

  我也不同意那些对中医持完全否定态度的观点。无论如何,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丰富的传统医术典籍,有必要深入研究。只是觉得,号脉也好,用听诊器也好,写处方用毛笔也行,用钢笔也罢,作为一个医生,在人命关天这个事情上,来不得半点虚假和盲从。因此,对于过多的没有科学根据的“排毒养颜、滋阴壮阳”以及“吃啥补啥”、“谁用谁知道”之类哗众取宠的说法,我提醒善良的人们保持足够的警惕。

  最后,让我们来简略讨论一下中国医疗管理体制的现状和改革。

  在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时,先让我们来看看下面一组来自“南方周末‘的数字:

  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由于经济原因,中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

  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每年大约有1000余万的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

  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县级以下公共卫生机构只有1/3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另外1/3正在瓦解的边缘,还有1/3已经瘫痪了。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居民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不到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

  2006年9月,前卫生部官员披露,“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中科院调查报告);另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约为500亿元”。

  据世界银行一份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药品费用占全部卫生支出的52%,这一比例在大多数国家仅有15%~40%。 由于大处方,我国卫生费用的12%~37%都被浪费掉了。

  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成员国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在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见南方周末  2007-09-20)

  今天中国医院的问题,其实直接反映出中国医疗体制改革方方面面。它至少应该包括四个部分:医疗保险改革、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亦称为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四个部分中,最先陷入困境的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今天,80%以上的医疗资源依然牢牢掌握在城市,而大型公立医院又占据了资源的核心位置。从1994年起,中国医院开始承包制试点,此后一路衍生出“以药养医”、“医院创收”等“丛林生存术”,大量的灰色收入开始默默地游走在各类医院的走廊大厅中。伴随着国企市场化改革而生的医疗保险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市场化之路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同时,民营医院仍然没有足够的发展。2003年中国爆发SARS,人们突然发现国内医疗体系问题如此之多。对医疗腐败和医患关系紧张的反思之声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中国官员已经开始直率地承认过去的医疗改革是“失败”的。

  中国医院向何处去?种种迹象表明,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政府将开始逐步借鉴和模仿西方先进国家的模式,在增加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的同时,也适当采取补贴患者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以便提高医疗机构运行效率、降低其服务价格。我们设想,比如,今后是否可以对现有的公立医院进行产权改制?国家是否可以有步骤地出售部分公立医院的股权,然后用此资金设立专门的免费穷人医院?是否可以用法律的强制手段对急诊和分娩孕妇实行附条件或无条件免费救治?是否可以进一步开放私人医生的开业范围以满足富有阶层的特殊需求?是否可以大幅度提高医生的基本工资,设立和推行医生的职业保险?

  

  关于法院

  

  实不相瞒,法院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众所周知,从古代到一百多年前的中国,更是没有独立的法院组织的。中国现代司法制度并非直接从自己的历史传统中演变而来的,而是传统司法在西方司法文明的冲击下渐次转型而形成的。古代中国没有分权制度的设计,行政与司法高度合一。知县和知府,既是拥有行政管理权的地方官员,又是拥有司法审判权的法官大人,同时还是教化地方民众的道德楷模;县衙门既是地方行署的办公所在地,又是民刑案件的过堂听讯处。同时,在古代中国,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没有区分,没有检察官,更没有律师。在衙门内,根本不讲究证据规则,对当事人施行刑讯逼供的现象比比皆是,完全谈不上近代意义上的人权保障机构。加上法律的道德化及其判决的不确定性等,使古代中国的司法权的运作呈现出非理性特征。

  著名旅美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在他的一篇演讲中,讲到一个有趣的故事。明朝时南方某地有一个县官,上任后颁布了一条新的规则:今后凡是来他的县衙门打官司的人,过堂时无论原告还是被告,统统要先“大刑伺候”,按在地上打几大板,然后再站起来陈述各自的理由。他的理由很简单,凡是到我这来打官司的,都是有辱儒道的家伙,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所以,先要让你们吃点苦头。这样一来,县衙门倒是门庭冷落、几可罗雀,可是乡间依旧是争斗不绝、盗匪横行。

  有人说,假如你要了解一个国家的状况,最好的办法之一是看它的法院以及相关的法律体系。因为,这是当时的社会关系、文化状况、国家管理状况集中体现。1810年,中国的法典(《大清律例》)第一次翻译成英文出版,英国的一份报纸《爱丁堡评论》说,看来,中国人在很多方面的知识都是不足的,我们发展很快的东西,他们都不知道。

  清末司法改革是中国古代传统法治开始转型的起点。在上个世纪初的清末修律中,中国政府开始引进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法院组织机构,建立起全新的法院体制。光绪32年(1906年)9月20日清政府颁布法令宣布:“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随后,大理院又拟定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四级机构,并实行四级三审制。同时,在创办检察机关、尝试司法回避制度、庭审辩论制度方面,也有所建树。尽管其中还带有中国传统社会的痕迹,但其主要内容无一例外是移植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制度和原则的产物。这一切,对于中国官员和亿万百姓来说,全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

  效仿西方和日本,改变地方司法与行政合一的体制,推行四级三审制也是清末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以省议会为立法机关,以总督、巡抚为地方行政机关,以高等审判厅为地方高级审判机关。同时在府、州县设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同时,沈家本等法理派还认识到侦察权、公诉权与审判权的分立对实现刑事程序正义、保障被告方的人权的重要意义,力主审检分离,相应设立各级检察厅,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我们同时还注意到,在清末修律的过程中,不仅移植了大量西方近代的司法制度和原则,也引入了不少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司法观念,诸如公开审判、司法独立、人权保障、律师辩护、平民陪审、无罪推定等。由此,中国初步建立起与西方接轨的司法体制,近现代中国努力摆脱专制主义传统、走向法治社会的序幕正式拉开。

  诚然,我们必须看到,自清末开始的移植先进的诉讼制度和司法体系,以及原则和观念,随着王朝更替和岁月动荡,大部分都半途夭折,留下了诸多遗憾。尽管中国第一批现代法学先行者们真诚地希望学习西方法制以强国富民,付出了巨大的艰辛,但是由于在专制体制内,这些学者们毕竟不是直接的决策者和执政者,由此导致他们诸多努力往往事倍功半,付之东流。显然,这是历史的无奈和悲哀。不过,当年这场颇为轰轰烈烈的修律与移植西方法律运动,对后来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虽屡经挫折和风雨,其具有的普遍价值和意义始终没有泯灭。它如同从域外文明引进了先进的法律种子,播撒在中国这个文明古国的大地上。后来的历史发展证明,一旦适宜的气候降临,这些种子就开始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从上个世纪初到现在,中国司法脱离传统轨道、学习西方以寻求理性的司法制度已有一百多年了。然而,中国的法制前进的步履和其他领域相比较,始终显得艰辛异常。现代法院通常有两个重要的功用:立案和执行。然而,在今天的中国法院,立案不易,执行更难,以至于有人终于发明了一个幽默的中国法律术语为“法律白条”。我们说,在和平年代里,国家的公信力的最有效的体现就是法律和法院判决得以实施。然而,“法律白条”的出现,无疑是对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的轻蔑。当我们极力推崇“宋鱼水”这样的以调解方式创造出“高结案率”的“优秀法官”时,除了赞叹宋法官正直勤奋苦口婆心的敬业精神以外,让人们还看到的是:司法威信在技术层面的自我退让。这种肇始于革命根据地“马锡五式的办案方式”,一直被不容质疑地沿用至今。它至少无奈地告诉人们,司法作为今天中国社会公正最后一道防线,它的底气还明显不足。

  看过央视电影频道播放的一个名为“乡村法官之养老树”的影片后,我深感不安。电影描述了一个乡村法官,为了调解一起家庭赡养纠纷案,将被儿子儿媳遗弃不管的蛮横老妇人接到自己家中居住,遭遇到当事人羞辱和亲友的误解,经过几次三番历尽艰辛地劝解和说和,最后取得了众人皆大欢喜的结局。看这个电影时,我被感动得流泪了。我深知,这是个电影,其中可能有很多艺术加工。但这的确又反映了中国乡间生活的真实,在无力顾及严格的法律程序的背后,我们的确看到了这块土地上令人无奈的“本土资源”。然而,中国毕竟还要向前发展的。这种由不被人敬畏的法官迫不得以充当民间调解委员的状况,是不值得过度赞美的。如果我们将这种状况作为中国法治“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画面,那么它只能从反面证明,我们这一代人还无力在中国铸造法治文明的大厦。从中国古代包公、海瑞等古代清官的办案逻辑中不难发现,道德关怀总是多于法理关怀,情理因素总是重于逻辑因素,实体法理总是重于程序法理。“结果好什么都好”,其显著的思维特征实属一种典型的程序工具主义观念。

  在改革开放后的很多年里,国内法学界和其他各界人士已经提出过很多出色的司法改革建议,例如,法院系统经费预算是否可以单列,由中央财政统一支出,使法院经费不受地方控制?基层法院、中级法院法官、院长以及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法官、院长是否可以由各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使法院人事不受地方政府制约?各级法院院长是否可以从法官(及法学教授、律师)中考核挑选,不直接任命行政官员担任法院院长?是否可以从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和有十年以上教龄的法学教授中任命法官?是否可以建立法官弹劾制度(弹劾事由限于滥用程序、徇私枉法、生活作风)?是否需要裁减不合格的法官、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还有,到底能不能坚决纠正各级党政领导就个案向法院“打招呼”、“批条子”的习惯,为法院独立裁判创造良好条件;等等。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而司法权力和其他权力一样,也会发生腐败,必须严加防范。现在,影响人民法院的权威和法律的权威的严重社会问题已经逐渐凸现,其中主要表现为“裁判不公”及“执行难”。造成“裁判不公”及“执行难”的原因,在于愈演愈烈的“行政干预”、“司法腐败”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这些问题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来自现行的司法体制。所以,必须按照现代社会先进文明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现行司法体制作重大改革。

  学院、医院和法院来到中国这块土地上已经一百多年了。如果说,现代性是一盘棋局,由于它尚未完成,学院、医院和法院仍旧在这复杂的棋盘上踯躅前行。

  我注意到,从中国100年前踏上现代化道路的那一天起,逻辑相同的争论就从一个领域蔓延到另一个领域,从农村到城市,从粮食到金融,从学院到医疗,后来又到法院。关于学院、医院还有法院的争论,其实就是中国现代化路径大讨论的缩影。这样的争论已经延续了近百年。

  从西方工业革命在欧洲发生以来,西方的崛起成为整个世界最引人注目的事件。从那时起,西方文明几乎所向披靡,从胜利走向胜利。近百年来,试图与西方文明对抗的其他文明,无一不以失败而告终。结果,要么关闭国门,将西方文明拒于千里之外;要么歇斯底里不择手段与西方强手拚个鱼死网破;再有,就是打开国门,接受西方文明的规则,步入全球化的浪潮中。回顾中国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文化变迁,西风东渐之势不可逆转。我们一方面看到了商业化和全球化对本土文化带来的破坏力,

  但同时更需要看重旧文化被破坏后所产生的巨大创造力。

  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无论人们不断地用挑剔的目光列举出西方现代文明诸多弊端,但从横向比较的意义上说,它依然是一个至今为止最不坏的人类文明产物。在近百年里,从传统社会转型变为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国家很顺利,有些国家则迂回曲折。在后发展国家里面,我们中国曾丧失掉过很多机会。

  600年前,在1405-1433年间,郑和七次下西洋,首航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87年。可是遗憾的是,郑和没有成为中国的哥伦布。当时正值所谓“地理大发现”时期,航海和远洋贸易正在推动世界前进,但这一次机会中国丧失掉了。1840年鸦片战争中英国不是用铁甲舰而是用木船将中国打败的。而15世纪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中国的造船技术已是世界一流。为什么社会转型中的现代经济制度、现代科学技术以及现代法律文明在中国生长如此艰难?这还一直是个难以破解的谜。

  16、17世纪明末清初,东西文化交流出现高潮。以利玛窦于1582年到达澳门,1601年来到北京,在北京整整生活了10年,带来很多西方的科学技术。利玛窦带来的一幅世界地图告诉中国人,中国在世界的东方,而不是世界的中央。17世纪末18世纪初。俄国的彼得大帝奋起苦学西方,建立了俄罗斯科学院并筹办莫斯科大学。而与俄国的彼得大帝是同一时期的康熙皇帝虽然很喜欢西方的科学技术,但他主要是把西方的科学技术当作个人的爱好、宫廷的消遣,既没有建立起中国的科学院,更没有想到要在北京办西方式的大学。

  上个世纪末,中国的大门终于打开了。但是,大门打开后,我们尴尬地发现,我们似乎处在一种落后和犯规的状态,很像是在足球场上犯规后被别人罚点球的状态。无疑,这是个极为痛苦和尴尬的状态。当对方的球飞来的一霎那,我们或者向左扑救,或者向右扑救,没有更多的选择。当然,还有一种选择,就是像阿拉伯原旨教主义者那样,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地与西方文明作拼死抵抗;或者干脆宣布退场,不承认大家已经认可的游戏规则,重新过类似文革时期闭关锁国自力更生的日子,和左邻右舍通通翻脸,从此不再参加这类国际游戏。

  重做大国,一直是我们这个人口最多、历史最悠久的民族的梦想。然而,大国崛起的关键在哪里,是兴办实业,还是革新政治,是增加军备,还是振兴教育,这在中国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无所适从的问题。

  我们看到,多少年来,总是有些人在孜孜不倦地运筹一种将中国向后拉动的解决方案。

  第一种最简单的解决方案是画饼充饥。直到现在仍有人冀图证明,所有现代文明的基本观念甚至很多后现代的东西在中国古代都有了,西方很多东西都是从中国传过去的,只是后来我们没有注意就遗失掉了,现在再从西方学回来。这些人的思路是首先肯定西方的一些东西,然后寻找古代中国的一些资料,牵强附会。在所谓“复兴传统文化”的语境下,到处都在打文化牌,进而导致出了形形色色貌似复兴传统文化的景象。有人说,为了实现“大国崛起”的梦想,需要尽力打造我们民族自己的“软实力”。

  据说,在一架满载西方游客的民用航空包机即将降落北京国际机场之前,外方旅行团的领队告诉他的客人们说,我们马上就要到达的这个国家,在过去曾经受到过西方国家的欺辱和歧视。所以中国人对此一直愤愤不平并世代难忘。他们非常需要得到内心的平衡。因此,我建议,我们这些西方人所到之处,大家尽可能地竖起大拇指,夸奖他们国家的东西是第一或最好的。这样,我们可以获得加倍的热情回报。在很多人心目里,“文明古国”情结在心中扎根颇深,以致如此的虚幻吹捧都让人们深信不疑。显然,中国的文化繁荣幷不取决于虚幻的演绎,更不是依仗外国人的几句褒奖。只要受到外国人的赞誉就是优秀文化。不知道这到底是自豪还是自卑。

  第二种解决方案,就是有人提出的用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观念和实践重新作为新时代的生活理念。在中国儒家传统伦理观念中,自然不乏开明和智慧的思想,或处世哲学,或心灵鸡汤。然而,文化的传播幷不只取决于国力强弱,关键在于接受人类发展的先进理念。中国的某些媒体曾宣扬过所谓的“左手举《论语》,右手持算盘,打造了今天的日本”的说法。不过,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日本的“明治维新”就是因为他们感到了儒教文化的严重缺陷,才开始引进西方先进文化的。正是“明治维新”为后来的日本进入世界强国之林奠定了文化基础。即便是被很多人标榜的“儒教兴国的典型” 新加坡,其实是政治强人用的“法家治国”手段,几乎与儒教无关。那个把一个瘴疠肆疟的岛屿变为花园城市国家和现代金融中心的政治强人李光耀,是位典型的英国教育出来的律师。他在最近的访谈中还咄咄逼人地说道:“我认为,我们要生存下去并成为这个现代世界的一部分,就必须按世界形势指示的方向走下去。如果我们与这个世界隔绝,我们就完了。我们就会回到过去的渔村。”[1]前不久有些报刊发布的所谓“于丹红遍日本”的新闻之所以被人当作笑柄,是因为普遍存在的自大又自卑心理。这种虚妄造就了对世界文明的一厢情愿心理。看来,对于国家崛起和社会和谐,单靠弘扬传统文化是不行的,最重要的是文明的启蒙和制度的创新。孔子的论语本身和将孔子的语录煲成心灵鸡汤的人,固然精神可嘉,但它在现时代充其量也只是可以在短暂的时间里帮助人们得到一些内心的平安并领悟一些出世入世之道的工具。依靠这一套来建设和谐社会、建立民主法治社会,显然是极为徒劳的。

  我们这个社会今天在大势所趋地不知不觉地转入全球化“市场经济”模式的同时,同时又无法摆脱几千年浸淫其中的教化传统。好几千年积累起来的东西,突然到了一个要产生巨变的关口,会有不少人失落和寂寞。人们总要要挽留些东西作为摆设,这也不奇怪。奇怪的是,不少人已经在这个问题上过早地摆出了“后现代”的姿态。我倒觉得,后现代的东西其实距离我们中国还很遥远。在不少场合,它们与其说是真正后现代的空虚感,还不如说是某些文人学者们力图标新立异而无计可施后萌生的寂寞感。因为现代性这类东西,事实上还没有真正深入到中国社会的骨髓和肌理之中。至于说儒家和其他东方文化有医治西方病的神奇作用,直至现在都是学者善良的假设,尚未获得实践证明。目前除了满足中国人和其他东方人的虚幻的荣誉感以外,能否成为现实,只能拭目以待。

  晚近以来,很多有识之士都在郑重地提醒国人,现代性对中国而言,具有无可非议的正当性。假如有人试图在其中进行其它路径的试验,恐怕也只能在这一潮流中去摸索。对于置身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人来说,传统的儒家伦理观念和实践重新作为新时代的生活理念,看来希望渺茫。从历史实践上看,它已经被证明是一种失败的经验;从客观现实上看,传统的生活世界也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制度创新已成为必然。

  第三个解决方案,就是有些人过分强调中国的特殊性。他们认为现在西方的一些核心价值的东西都是对的,但就是不适合中国的特殊情况。其实,走遍世界,各种人类都差不多,中国人一点儿也不特殊。用王朔的话说:“我一直生活在中国人中间,我也不认为中国人有什么特别的人种气质和超于世界各国人民的爱恨情仇,都是人,至多有一些风俗习惯的讲究。”(“我看金庸”)我们借用“三字经”上的话说,就是“性相近,习相远”而已。有人非要把由于环境和时间造成的差异,说成是文化的差异,然后再明喻暗喻地将这种差别推导为生物物种的差别,接下去可能就是民族主义的滋生和蔓延。这类说法至今无法得到生物科学的支持,充其量也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

  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是可以按照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的。我们中国人并不是天生就拒绝人类普适文明价值。“三个代表”理论中谈到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其实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今天看来,与其说有些普世的东西不适合中国的特殊情况,还不如说,这些东西对中国现实而言,还过于昂贵,我们暂时还消费不起。比如西方国家的高税收和高福利,比如,精细严格并低效率的司法程序;比如,开放而不触发政治动荡的民主自由,等等。这一切,显然需要支付极其昂贵的社会成本。WE ARE NOT READY,从目前情况看,只是我们的民族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它们而已。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和文化变革的多舛命运,更多的并不是我们没有意识到中国本土的特殊性,而是在过分强调中国特殊性的前提下不断地扼杀了本该开花结果的可能性。在中国历史上,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2007年5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同济大学百年校庆的贺词中说,“一个民族多一些经常仰望天空的人,这个民族就大有希望;而一个民族总是看自己脚下的一点事情,那她很难有美好的未来。” 历史的经验证明,任何国家要现代化都不能忽视人类文明的新进展,人类的核心价值是任何国家不能违背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需要申明的是,我同样主张对传统文化应当毫无疑义加以保护、尊重、继承和发展,所不同意只是企图利用传统文化否定和修改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的做法。中国人民要谨记过去的悲惨教训,应该接受普适性的核心价值和共同的先进制度,这关乎国家命运和人民福祉。我们的国家加入了WTO,而且正在按照WTO的规则改造我们的经济制度,中国政府也签字加入了联合国人权公约,我们也正在改革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事实已经说明,这些先进的文明价值体系对我们中国人而言并不是洪水猛兽,而是苦口良药。

  也许很多人已经注意到,中国改革开放后最痛苦和最尴尬的时刻已经开始谢幕。中国人已经开始在国际的竞赛场上带球前行。具有讽刺意味的倒是,当初那些迫使我们进入全球化的那些西方国家,眼下似乎开始有些感到困惑了。在西方世界,当年绞尽脑汁要推着中国进入全球化的那些人,终于开始真实地感到了来自中国的压力,他们或许感到了一种挥之不去的郁闷和懊悔。对他们来说,开局就罚别人点球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后他们能做的,也许是千方百计地对中国进行围追堵截。

  无论是学院、医院,还是法院,无疑都是现代文明中最重要的核心和基础。作为现代性的舶来品,经过一百多年的风风雨雨,它们其实在中国依然还是生涩的,它们在成长中还有着多种多样的枝蔓。在这里,我之所以特别关注学院、医院和法院在中国的命运,是因为,它们的兴衰成败预示着我们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如果说国家行政机器或其它行业内出现官僚腐败,大致是在意料之中。那么,假如在学院、医院和法院领域中出现腐败,几乎完全不可宽恕。人们遗憾地发现,与人们的善良愿望相反,今天在我们国家的土地上,这三个领域内的腐败现象正在严重蔓延。在我们多年致力的改革实践中,这是三个最令人忧心仲仲的领域。

  无论是教师或是医生或是法官,他们也都是些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面对市场大潮中富豪们的奢靡、政客们的贪腐、名利场的荒唐,他们中间到底有多少人能真正抗得住权位和金钱的诱惑?每当我看到身边那些一个个通过弄虚作假拿到硕士、博士的熟人们;每当我看到那些在医院的走廊里从病人手中“接红包”或从药贩子手里“要回扣”的医疗卫生工作者们;每当我看到那些在夜幕降临后与“原告们”或“被告们”在豪华餐厅里频频举杯的司法干警们;每当我看到那些在大学讲堂中不停地讲着“程序正义”,课余时间却不停地穿梭于祖国的大江南北,干着“捞人”又“捞货”勾当的法学教授们;我突然醒悟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学院、医院和法院,显然不完全在于高楼大厦和工作设施的改善,而在每个生命的灵魂深处,而在于完善的制度创新中,这包括权力的制衡、舆论的监控、程序的有效、正直的敬业、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诚实的人品、廉洁的自律、环球的视野。

  我们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今天真的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毫不夸张地讲,下一步中华民族的真正崛起,也许将取决于学院、医院和法院的真正崛起。

  估计会有人善意地提醒我说,你这里说的学院、医院和法院,其实并不重要,还有比它们更重要的“院”们,比如“众议院和参议院”,或者“上院和下院”,等等。实在很难为情,这类问题显然已经超出了我的研究能力。不过,恕我直言,如果不把学院、医院和法院搞好,其他那些再伟大再高级的“院们”,想必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出息。不信吗?就借用那句滑稽的中国式英语说一句:“Let’s walk and see!”(我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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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见新华社“参考消息”,2007年9月5日,第10版

  

  (本文最初根据作者2007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一次演讲整理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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