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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亚彬:社会主义国家对实现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

  

  中国教科书中的社会主义理论,把科学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认定为是实现共产主义,即共产主义的高级目标。这种理论根据马克思当年的设想,把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定义为:“第一,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第二,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第三,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第四,彻底消灭了旧的社会分工,全体社会成员已成为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第五,彻底消灭了的阶级和阶级差别,国家也随之消亡。”(高等教育出版社,《政治经济学》,1993年5月第二版,370页)

  这种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方式,以为把全社会的财富和生产集中到以国家为代表的全体人民的手中,实行按计划的生产与分配就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可以消除阶级分化,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就可以发展到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到那时,“不仅消灭了阶级,而且消灭了阶级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劳动已从谋生的手段变成生活的第一需要,科学技术高度发达,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社会已在自己的旗帜上写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文化教育和精神文明得到高度发展,人人得到全面发展,社会成为‘自由人联合体’。到那时,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都大为改变,人类彻底摆脱了自然奴役、社会奴役和繁重体力劳动的负担,真正得到全面解放,过着幸福的生活,世界臻于大同胜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三版,第3页)。

  这种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显然充满了儿童般的天真幻想,不过是根据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简单设想而罗织的一副天堂画卷,一个简单而奇妙的梦境而已。用这些所谓理论调动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还可以,如果要以此为指导,来进行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显然差得太远。

  当初中国发生过的一些诸如“大跃进”、“一大二公”、“文化大革命”、“消灭私有财产”等等灾难性事件,从根本上来说都是根源于这种对实现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所致。这些对实现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存在着明显的错误,有着相当不切合实际的幻想成份,其实根本就不能算是一种科学,只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必然脱离实际的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简单预想的简单重复。

  其实马克思、恩格斯等社会主义理论先驱者的主要贡献和任务在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揭示社会主义原理,提出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和方向,而不是具体设计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制度。这些只是在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才有实际意义的事情,马克思本人只是根据社会主义原理进行了简单的不一定正确的预想,而且也仅仅限于为当时的人们提供一点革命的远景服务而已。这些未来社会的事情,连马克思自己也没办法确定其是否科学和完备,而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人们却把其当作一种绝对真理来对待,毫不犹豫、毫不怀疑、毫不逾越地用来规范、设计、指导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工作。虽然略有不同,现代社会主义国家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以此设计出国有计划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毫无例外地存在着基本相同的缺点弊端。直到今天,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都已经垮台和失败了,这些简单和不完备的设想仍然没有任何改变地应用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中,仍然是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式、条件、道路和要求。难怪有许多人都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一种宗教来看待,这些社会主义国家似乎宁愿死也不愿发展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显然,正是这种理论上的教条与机械,从根本上阻碍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与发展。

  这些所谓基本特征基本都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远远脱离现实,根本就没有多少现实与科学性在内的。即使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这些内容也仅仅是他们预想的一点可能的憧憬和幻想而已,他们从没有认真对待和探讨过这些东西。而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却把这些东西拿来当作目前社会主义实践的目标和理想,甚至是行动的指南,显然是荒谬至极的事情。

  在此,我们先简单看看社会主义国家的这些社会主义理论的不完善和不科学之处;看看在马克思那里,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原本是怎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认识为什么不科学,存在哪些问题和缺陷;看看真正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是什么,马克思的本意是什么。

  首先,生产力高度发达是什么概念?发达到什么程度才算发达?难道无产阶级的人民群众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到可以各取所需、按需分配的时候才能摆脱剥削和压迫的命运,才能消灭贫穷和失业?才能实现自身的解放?为什么要实现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就是国有计划经济制度么?国有计划经济是否科学,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和局面?旧的社会分工应怎样被主动社会分工所取代和消除?阶级和阶级差别是怎样消除的?国家是怎样逐渐趋于消亡的?

  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理论上还没有解决和回答的问题。这些问题没有解决,这些理论怎能算得上是科学完善的社会主义理论呢?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又怎能不出现问题和困难呢?

  如果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社会主义事业真的要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到人民可以各取所需的地步才能实现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永远实现不了!因为任凭生产力怎样发达,人的素质如何高尚,都不可能达到一种可以让人民各取所需的地步。因为人的需求是无穷无尽的,从而也是不可能彻底满足的。如果任由人民各取所需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社会产品必将是供不应求的,社会经济也必然是一种短缺经济。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社会经济也无法运转得下去,其结果必将是一种在中国曾经发生过的,就是社会经济的普遍无效化,人民群众生活的普遍贫穷化。

  马克思主义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寻求自身解放的事业,这种解放是基于历史现实为基础的,是要消除现实生产与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而不是要达到一个超现实的,没有现实基础的,高度理想化的目标。

  其实,正是人民无穷无尽的需要驱使下的人民自由自主的经济活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显然不可能摆脱对私有财产的需要,无论生产怎样发达,社会产品如何丰富,人民思想多么文明,都不可能达到可以任人自由使用的地步。地球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物质财富必然是稀缺的,没有私有财产制度的规范,人与人之间就没有办法和谐相处,必然在社会产品的使用上产生争执,社会产品、物质财富也必然是短缺的。各取所需的、没有私有财产的社会无疑将限制和压制人民创造和追求物质利益的动力,从而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衰败无效。只有通过私有财产制度,通过按劳分配的方式实现社会产品的有效生产与分配,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显然,那种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们各取所需、按需分配的所谓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是不可能出现的,是不现实的,纯粹就是一种乌托邦。

  因此,把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民思想极度文明,整个社会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等等当作科学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是错误的,是不科学的表现!其实,即使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这些所谓理想也只是人类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前提下,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之上,经过长时间的生产力发展而可能出现的一种社会状态而已。它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要有的基本特征,而只是在扬弃了资本主义贫穷与失业、阶级分化、经济危机,实现了共同富裕等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之后,经过长时间的社会发展才有可能出现的一些特征。说实话,在社会主义社会下,这种高度文明的发展状态是有可能出现的。然而,现代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把这些当作社会主义事业追求的目标理想显然是大错特错的。

  在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上,根据社会主义原理,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并不等于社会生产的全民所有制,不等于国有计划经济制度。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有计划经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全社会共同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的设想虽然在实际应用时必然会导致国有计划经济,但国有计划经济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要求。国有计划经济只是后来斯大林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必然存在缺陷的设想而简单设计出来的一种生产方式。

  全民所有制经济没有实现任何的一点社会主义目标,既不符合社会主义原理,也违反客观经济的基本原则,根本就是行不通的。社会主义原理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劳动者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而国有计划经济只是以国家代替了资本家,自己占有和管理了社会生产,劳动人民依然受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束缚,依然不能实现劳动者的经济解放。

  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并不就是全部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实现人和生产力的解放。为此,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将根据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的需要,采取不同的使用形式和运转方式。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目的在于使人民摆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束缚,消灭旧的自发分工,实现新的自主分工。而人民自主的分工协作要求作为社会基本生产单位的企业要归企业劳动者所有,要以实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或私有财产为目标,要在劳动者自己的管理和安排下决定企业的一切,这都与全民所有制经济根本不同。

  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和社会生产的全民所有拥有不同的性质、作用和功能,不能相互取代。在目前的社会,人的自主自愿的生产联合不可能普遍采取以实现全民利益为目标的国有计划经济形式。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劳动,只能是劳动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私有财产、自身的自由与发展,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帮助下,同其他一样的劳动者自由、自主、自愿的联合劳动。很明显,真正的联合劳动只能是所有权归劳动者自己所有的员工所有制形式!因此,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才只是刚刚开始,社会主义还需要在此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合理的、符合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原理要求的员工所有制生产方式。

  对于社会分工和阶级的消除。在马克思理论那里,旧的社会分工主要是指人的生产要被迫服从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需要,受到生产资料的束缚,被迫地采用资本主义雇佣生产方式进行劳动,而不能从事自主自由的生产劳动。因此消灭旧的社会分工就是要使人摆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束缚,而使人能自由自主的从事属于自己的生产劳动。这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目的所在。当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人民得到公有生产资料的帮助之后,人民就可以自由建立属于自己的社会生产,自然就实现了主动社会分工,没有了雇佣生产,阶级、旧的分工、国家的阶级性质也相应消失。

  国家的消灭只是相对而言的,也是一种辩证否定的结果。我们不能把国家的消灭简单理解为无政府主义,也不是世界的大统一。当一个国家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那么这个国家的阶级统治功能对内而言就已经不存在,取而代之的只是一个民主的公共权利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消亡了。但这时由于其他的国家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资产阶级的力量,因此对外而言仍然作为一个国家而存在,仍然要建立警察、军队等防卫力量。

  可见,中国教科书中归纳的这些社会主义事业的目标追求,根本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断章取义,都是对社会主义不符合逻辑的、错误的归纳和总结,根本就无法正确指导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根据这些所谓的理论来建设崭新社会主义社会,不失败才是怪事!

  我们不能苛求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预想完美无误,任何人都可以对未来社会进行各种可能的不一定正确的设想,谁也没有办法确定或保证这种设想就是绝对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更不可能就认定他的这些设想就是完美无缺和准确无误的。

  社会主义本身是一种发展着的理论,马克思不可能在理论上解决所有的问题,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真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点,只有现时代的人们依据前人的理论与经验,根据现时代的具体情况,创新出新的符合现时代需要的理论,才能真正促进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人们显然太过教条,没有根据时代的需要去发展和完善马克思主义,而只是把马克思的一些关于未来社会的简单设想绝对化、真理化、扩大化,把只是一些预想的东西当成了解决所有现实问题的法宝,当成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式和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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