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公平和谐”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离开了生产力发展谈社会和谐,就是脱离了现实基础的空想,空想社会主义、苏联的“斯大林模式”和我国的“文革”左倾危害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同样,离开社会公平和谐谈生产力发展和“富裕”,也是缺乏社会主义的价值基础的,它容易导致社会主义发展的无原则、无方向。“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公平和谐”的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历史理性和现实理性的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统一。
一
社会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一国实践到多国实践、从胜利到曲折、从曲折到新的希望的历史过程,纵观这一历史进程,有许多历史经验值得总结。
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为社会主义以后的发展提供了诸多理论资源。(1)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罪恶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揭露,这表明社会主义思想一开始就是在资本主义内部产生的反资本主义社会的正义的呼声。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一点,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我们也不能忘记这一点。(2)空想社会主义不仅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罪恶,而且对未来社会提出了种种美好的设想,这是被压迫、被剥削人们的价值愿望,也是社会主义历史中——从理论到到实践都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血的代价)孜孜追求的社会理想和目标。虽然空想社会主义对社会理想的构筑是建立在“抽象理性”基础上的,但理性对于实践来讲是必需的,没有理性的实践是准动物式的盲动,费尔巴哈的错误正在于此。[1]从实际出发固然正确,但这“实际”本身包含着人们对其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理解,包括着人类正确的理性精神,否则,“从实际出发”的活动不可能是“自为自在的活动”(马克思语),离开了人的“自觉的能动性”(毛泽东语),人与动物无法从根本上区别。社会主义的理想也一样,它必须以人们的理性精神为依托而不被现实的感性境遇所动摇,只有这样,才有“坚定的信念”可言。明白这一历史经验,对于当今正处在社会主义“低潮”的人们,护守社会主义的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并在实践中去不断克服困难、夺取社会主义新的胜利具有重要的意义。(3)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具有“现实基础”的社会主义理论,但理论毕竟是理论,它必须具有精神元素和思想材料。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确立,不仅具有现实社会的存在基础,而且还有理论来源与科学技术理念基础。因此,不能因为空想社会主义具有“空想”(缺乏“现实基础”)性质而否定其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的理论作用和地位。吸取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的这一经验,对于我们在现实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的理论原则,并把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既坚守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方向,又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路径,不断解决社会主义新的实践所提出的新问题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虽然在一国或多国夺得了国家政权,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在国内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但从整个世界体系看,社会主义的实践仍是在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内的活动。如果说列宁以前的工人运动(实践)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统治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运动,那么,从列宁以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体制下的资本主义体系内部的运动,从整个世界范围来讲,列宁前后的社会主义实践运动都是在资本主义体系内进行的。但是,由于后者是独立的民族国家内的社会主义实践,它给人以一种假象,那就是它可以脱离或排斥资本主义世界而独立活动。于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刚刚建立的时候往往与资本主义敌对、断绝关系,自己把自己封闭起来,成为一种孤立的势力。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本应该以积极的方式融入世界,渐渐联合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内的工人阶级来反对甚至推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但事实上,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它一方面主动脱开了与世界的关联,另一方面又在国家内部的统治中犯或“左”或“右”的错误,这样,它们不仅没有在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方面取得实际的进展,反而被资本主义越来越占据了世界的有利地位,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演变”过去,成为资本主义阵营一员的重要原因。这个教训的内在含义在于:社会主义作为社会正义的势力千万不能脱离世界,更不能与世界对立,而要不断汲取社会历史过程中各个方面(包括对立的方面)长处,发展自己、壮大自己,使自己逐步占据历史发展的主要地位。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历史进程中,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世界体系中所处的不利地位,吸取资本主义先进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发展壮大自己,这是我们走出“低谷”的重要路径。
从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看,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理念有两个:一是生产力发展,二是社会公平。社会主义之所以从空想到科学,首先是因为它获得了“现实基础”,而这现实基础的主要内容就是生产力的大发展。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把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东西当作“社会主义原则”加以固守,把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当作“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都是错误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主义进行历史性肯定,肯定的主要内容也是其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2]无产阶级之所以最终能实现“两个必然”,也主要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使得资本主义的旧有生产关系再也容纳不了新的生产力内容,只有用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代替资本主义,这为“两个必然”提供了前提性基础。“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了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资产阶级用什么办法来克服这种危机呢?[3]这里我们看到,马克思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高度把生产力看成是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同时也把生产力发展看成是社会主义社会得以诞生和生存的基础条件。因此,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理念。然而,社会主义进入实践后,由于社会主义大多是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国家内建立,由于社会主义夺取国家政权过程又往往经历长期的艰苦的战争,这样,这些国家的生产力基础比较差,而且生产力发展、“富裕”理念渐渐被人们遗忘。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对“生产力发展”的错误理解,使得发展生产力似乎成了资本主义的专利,这是一个历史的误会。其实,把生产力看成是社会发展的源动力,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基础薄弱,实践也客观上昭示着“生产力发展”。然而,社会主义虽然要富,要发展生产力,但并不是富了、生产力发展了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有它的价值目标,这一目标就是人人平等、社会公平。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实践,在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它们都要建立人人公平的社会。这是社会主义的社会理想,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离开这一基本理念去谈生产力发展、去谈富裕,那必然会丢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根本。因此,“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公平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共同统一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程之中。
二
邓小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邓小平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把发展生产力视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把发展的生产力视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础,这种从生产力的基础和经济富裕角度揭示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方法论指导作用,这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回答,也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邓小平的“富裕”是“共同富裕”,这“共同”二字,目标就是社会公平和谐。因此“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公平和谐”正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它体现了社会关系的“平等”、“公平”、“正义”和“和谐”。
社会主义历史的几次重大飞跃尽管每一次都是对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但由于当时的时代条件的限制,其关注的焦点在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定。而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如何建设问题涉之较少。由于长期受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限制,人们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一直处在摸索之中。邓小平认真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对此问题大胆破题,创立了新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蕴含着丰富而科学的思想观点,它自身有一完整的逻辑结构和内容体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第一要义。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现实实践的基础上,把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有机统一起来。他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讲全了”。[4]这里蕴含着,凡是束缚生产力的都要进行改革,凡是经过试验,被证明能解放生产力的,就要肯定,就要推行,不能解放生产力的,就要停止和改正。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更好些,更快些。社会发展规律表明,封建社会之所以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取代封建社会,首先是前者比后者创造出高出千万倍的生产力,因此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历史的内在理性,它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命力之所在,是社会主义之所以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的内在依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产力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主要内容。过去,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考察,一般是从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来界定,但是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已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含义和具体实现形式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对此有待于作新的研究和概括。邓小平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正是既考虑实际,又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考虑社会主义本质的结果。消灭剥削是一个过程,它首先是指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而言的。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基本完成。因此,邓小平消灭剥削的更重要内容是指在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的历史任务,尤其是处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主要痕迹的剥削现象和剥削观念还将长期存在。尽管对什么是剥削、什么是剥削分子,需要作进一步的界定,但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存在着这种现象。因此,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试想如果允许甚至纵容剥削,岂能算是社会主义社会?
消除两极分化是与消灭剥削相统一的。剥削是两极分化的自然基础,两极分化的加剧也必然加深剥削,强化剥削,甚至形成新剥削阶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一定范围内的剥削客观存在,两极分化也必然客观存在,因此,消除两极分化成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消除两极分化也必然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在我国社会主义的现阶段,如何消除两极分化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急躁冒进的“左”倾倾向,它从经典的社会主义定义“本本”出发,认为社会主义必须消除两极分化。因此,既然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就必须马上消灭它。“毕其功于一役”这种不顾社会实际的倾向已被实践证明是极其有害的,也是我们必须时时警惕的。另一种是右倾错误,它以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名,认为中国社会客观条件必须提倡两极分化,这忘却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实质是否定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这也是我们应自觉抵制的。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深层规定。它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互相结合辩证发展的结果。“富裕”反映了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丰富,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生产水平的重要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社会财富占有关系和占有方式,它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体现。这样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科学规定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还提出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构想和路子。这就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帮助和带动其他人、其它地区走向共同富裕,所以共同富裕概念既有别于同等富裕(平均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而是一个富裕的范围不断扩大、程度不断深化的发展的过程。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完整整体。
它的确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从根本上解开了长期以来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使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迈上新的征程。它在突出生产力的首要地位基础上,坚持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即以社会生产方式为基本依据来考察和界定社会主义本质,这充分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精神。社会生产方式决定和制约着全部社会生活的领域和过程,规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社会主义的性质和面貌也同样受生产方式决定,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在生产方式里,最活跃的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力量,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内涵,因为一个社会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上,它的物质水平、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怎样,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生活方式、活动方式怎样,都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可是,长期以来,我们传统的思想理论对社会主义的考察和认识,只注重公有制、按劳分配和无产阶级专政几个方面,以此来推究社会主义本质,这只是停留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中,有空中楼阁之嫌。邓小平理论认真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中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并且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到社会主义本质中的突出地位。这既有效地破除了离开生产力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本质的唯心史观,也从根本上澄清了对社会主义理论的种种扭曲认识,奠定了当代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显示了社会主义途径(手段)与社会主义目的的辩证统一,从而使社会主义本质显示完整的结构。社会主义本身是一种现实的运动,它是活动的。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一种动态结构。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一切事物要素的内部联系,它本身也是由特殊矛盾构成的。而矛盾的本质是对立面的统一,并以此为动力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状态。因此,对本质的概括也应是具体的、辩证的,而不是抽象的、僵死的。过去我们过分强调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并且以最终目的来规范和评价现实的实践活动。这使社会主义理论有脱离实际的空想之嫌。而事实上目的与手段是统一的,一定的目的必须借助一定手的段来实现,一定的手段总是为了一定的目的。对社会主义的科学认识也应从目的与手段统一的角度出发。“实现共同富裕”是目的,而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发展生产力。这里发展生产力是手段,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目的,两者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有机统一。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发展,要求我们从多种维度去拓深和完善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一方面,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社会关系日益紧密,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并呈多样化趋势;另一方面,生产的高科技化使得生产与生活的关系界线日益模糊,生产关系和生活关系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交织,“社会”的内涵日益丰富且比重增加,“社会”的问题日益凸现且不断细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拓深和完善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把社会和谐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和目标。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传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说和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不但是一个富裕的社会,而且必须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失序无范更不是社会主义。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讲,富裕和和谐一个都不能少,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它使我们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帮助我们自觉地把这一本质属性的要求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整体布局和奋斗目标的各个方面,更加清醒、更加努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马克思主义认为,和谐社会是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矛盾的“真正解决”,是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不仅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也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胡锦涛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理论涉及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方方面面,贯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反映了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客观实际和现实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属性。属性是指事物的特性、特征,包括状态、动作、关系等,如一个物体的形状、大小、颜色、气味等就是它的属性。属性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之分,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必然联系,是指事物存在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本质属性是指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并能规定一事物之为一事物(或能规定一事物之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性;非本质属性是指一事物不必然具有或不能以此与他事物相分的特性。如一事物的广延性和运动性是该事物的本质属性,一事物的气味、颜色是该事物的非本质属性。
事物是这样,社会也是这样。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状态。依椐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观念)关系等组成,它们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运动生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了社会存在的基本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观念)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运动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的运动,勾勒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面貌和根本线索,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相互矛盾又相互统一的规律。由此可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社会是同位统一的,社会在本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本质属性,也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目标。正因为如此,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一直成为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社会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之为社会或社会之区别于其它存在物的特性,和谐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内在价值是人类社会之为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基本特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本质属性。首先,社会和谐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固有的基本状态;其次,社会和谐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存在内容和内在要求;其三,社会和谐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必然趋势,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理想。
和谐作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本质属性规定着社会必须不断克服和消除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对立和矛盾,达到统一和完善的状态。社会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前进的,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正是永不停歇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和谐不是静态的完美,而是动态的协调,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社会发展史表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呈现出多种多样的状态,但最基本的是动荡、混乱、失序和稳定、和谐、有序这两类状态。这两类状态之间的相互接合、相互过渡又产生出许多的中间状态。动荡、混乱、失序状态,往往会造成对生产力的极大破坏,对社会生活的极大破坏,对社会发展的连续性的极大破坏;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有利于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治国理政,根本上都要讲秩序、讲规范、讲稳定、讲合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有序是人类社会共同价值目标。古今中外,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以乱为荣,崇尚无序,把混乱失序作为一种目标状态来推崇的。对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必然要明确自己的价值取向,坚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有序。
总之,社会和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要求,贯穿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承续和拓深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认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实践和新的要求。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停留于乌托邦式的空想,而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立足于我们工作的实际过程。社会发展的阶段不一样、条件不一样,社会和谐程度也不一样。在不同的阶段,社会发展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在社会和谐方面也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因而构建和谐社会也有不同的任务。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和谐社会建设的这种阶段性特征,坚持从不同阶段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完成该阶段需要解决、能够解决的任务。只有扎扎实实地从现实问题出发,始终牢记发展是硬道理,始终牢记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把“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公平和谐”有机统一起来,我们才能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和现实活动统一起来,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才能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注释:
[1][2][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277、278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0页。